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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办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关问题的通实施方案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州区关于集中开展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关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张掖工业园区,区属有关部门:
现将《甘州区关于集中开展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关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印发排查化解有关问题方案抄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抄送:人大办、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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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关于集中开展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关问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及省委书记王三运在相关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近期集中开展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关问题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意见精神及市区党代会和区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以干部进村(社区)入户破解难题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社会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妥善排查化解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积极推进和谐甘州、平安甘州建设,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率先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因案施策,对症下药,深入开展纠纷预防化解,妥善处理各类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权2
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问题挂牌包案,限期调处解决。确保实现案结事了、社会稳定的目标。牢记维护社会稳定这个第一责任,切实做好定纷止争、保障安全的工作。力争在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对各类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关问题调处化解。通过深入排查化解,实现省、市交办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90%以上信访人息诉罢访,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集体访、重复访大幅度降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结率在90%以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关问题排查化解率达到95%以上,确保将各类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事件),保持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三、工作步骤
计划分三个阶段,利用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摸排、梳理、化解和检查验收工作。
(一)梳理交办阶段(1月20日——2月20)。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对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久拖未决的“无头案”、“骨头案”、“钉子案”、“涉法涉诉”和“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长期上访、曾经赴省进京上访或扬言越级上访的人员、缠访、闹访人员、涉稳非政府组织及相关人员、吸毒、贩毒人员、疑似精神病人、黑恶势力及相关人员、安全隐患等各类案件和相关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并上报,区上对上报的各类案件和不稳定因素经审核后3
交办相关单位予以办理。相关单位对交办案件要逐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包案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工作措施、办结时限,限期办结。同时要进一步摸排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其它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案件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化解阶段(2月20日——5月20)。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对交办案件的调处化解。在排查化解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突出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关问题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包教育稳控),采取领导包案、责任单位负责、确定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查清根源,全力排查调处,确保矛盾纠纷不演变、不激化,直至圆满解决。办理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民情日志和约谈记录,及时召开核查协调会,听取相关人员意见,搞清楚来龙去脉,排查认定事实,形成核查意见。交办的案件要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包案领导,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并在10个工作日内约谈当事人或走访问题所在地,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对已“三级终结”信访案件和作出终结决定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分别上报,审核备案,并作出“三不一公告”(不受理、不交办、不统计、在接待场所或媒体对外公告)。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0日——6月底)。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在案件办结完毕后认真复查,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结案报告。办结的信访案件要逐宗建档立4
卷,做到“六有”。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的文件、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由区委政法委负责,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已经办结的案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通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措施,推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把集中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关问题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紧抓实,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交办案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谋划,带头包案解决,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着力解决交办的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好干部进村(社区)入户破解难题活动,制定完善措施办法,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各类重点人员、重点对象的稳控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上访。
2.靠实工作责任。对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落实,属于哪个乡镇、街道、部门的问题,由哪个乡镇、街道、部门包案调处。严格按照“三包、四定、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即,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5
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机构、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落实各项责任,实行领导包案、挂牌销号。包案领导要亲自参与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所包保案件做到“三亲、四知、五清”。(三亲即亲自接待、亲自处理、亲自稳控;四知即知案件原委、知家庭情况、知生活水平、知处理结果;五清,即问题清、事实清、责任清、依据清、措施清),深入一线,调查分析,督办处理,限期解决。要坚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和干部下访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先锋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社会稳定。
3.切实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开展排查化解,切实消除不稳定因素。对上访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带着深厚的感情诚心诚意予以解决,切实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对群众反映符合政策而又应该解决的问题,要抓紧时间给予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疑释解惑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对要求过高和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暂时不能解决或者需要协调解决的案件、不稳定因素要报请上级部门协调处理。对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和事,要制定工作预案,认真排查,及时疏导化解。对通过处理后仍不能息诉罢访的人员,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必要时采取一定的教育稳控手段,防止矛盾激化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要认真开展政策法律知识6
宣传,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比较大,较长时间未化解的或可能引发民转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要实行跟踪督办调处制度。对“三跨三分离”的信访问题,能及时解决的立即解决,因属地管辖权限原因不能解决的,要报请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联动合作,共同完成调处任务。要认真开展案件排查化解“回头看”活动,巩固现有成果,总结提升经验,健全各项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4.强化督查检查。区上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薛庆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联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督查各单位、各部门排查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化解不力的督促限期妥善解决,工作情况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重要内容进行评定。工作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负责督办各类案件的落实情况,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解决不力,未及时办结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事态严重或发生赴省进京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和《甘州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组织部门对其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每半月上报一次交办案件办理7
进展情况和一篇工作信息,并于3月10日前向区委政法委报送各单位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
联系人:李莉(qq:546502024)联系电话:8214345
附件: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有关问题交办表
第二篇: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研究(大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研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状况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络绎不绝。综合反映出治安热点与难点比较突出,治安问题比较严重。寻找其中的原因,认真分析社会治安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是解决和维护农村稳定的根本前提之一。
一、社会治安状况出现的新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利益的再分配,社会矛盾将进一步加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增多,并呈现新老矛盾并发,解决难度增大,内部矛盾走向社会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土地租赁使用、外地开发商在本地开发房地产以及由此引发的老板与员工因为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具体情况中,如果其中一些细节、具体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协商约定,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会给社会治安状况带来很大的影响。
(二)就业难在短时间内,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使得这部分人心理充满怨恨,对社会有不满情绪,而且这部分人多以进城农村户口为多数,这也势必给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带来了许多麻烦,这部分无业人员将会成为犯罪活动
的主体,是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
(三)随着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对各类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已向更为隐蔽的场所转移。特别是宾馆、旅社以及人口环境复杂的居民区特别突出。
二、农村治安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经济因素是主要原因
贫困与摆脱贫困的矛盾比较突出,劳动力过剩与就业岗位较少形成明显的矛盾。大多数农民仍然处于贫困之中,为了摆脱贫困只好外出打工,很难靠当地条件致富,一部分人就把牟取不义之财作为发家致富的捷径。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处于不稳定的无业流动状态。他们涌入城市寻找就业门路,但城市的企业在改革中被兼并、被重组,下岗职工增多,就业问题难以解决,就决定了进城打工的农民被排挤。大部分务工人员从事的工作都是体力劳动,而且得到的报酬与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致使农民的行为、心理、道德、情感等产生强大的反差,引发抵触心理、发泄心理乃至报复心理,极易导致违法犯罪。
(二)法律宣传不到位是次要原因
法制宣传教育滞后。虽然国家各部门在普及法律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收到的效果却不尽人意。有的群众的法制意识仍相当淡薄,既不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不
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遇到纠纷要么付诸武力,野蛮解决,要么上访告状,制造舆论,制造混乱,以此发泄私愤,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三)个别地方政府不重视是根本原因
一些地方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不够,防范意识不强,得不到重视,防范措施落实不够,防范工作不力,没有把社会治安摆上应有的位置,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在这方面的经费投入不到位。因此,基层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第三篇:浅析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浅析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
XX县区公安局
(2006年3月3日)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农村的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可谓农业兴则百业兴。农村奔小康,安定是保障。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为全面加强农村建设,实现农村奔小康吹响了新的号角。
一、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治安保持了基本稳定的良好态势,特别是通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大力强化群防群治措施,铲除了一批流氓恶势力,整治了一些治安混乱地区,进一步稳定了农村治安局势。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人、财、物流动加剧,乡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村正由封闭半封闭状态向开放活跃转变,治安工作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化运行机制和投、融机制的创新,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给农村治安带来了强大冲击,加之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使治安方面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刑事案件高发,治安形势严峻。在我市,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带来了严峻挑战。据有关资料显示,1980年,全市农村发刑事案件376起,治安案件431起;1990年,全市农村发刑事案件565起,治安案件711起;2000年,全市农村发刑事案件817起,治安案件1025起。刑事案件发案率平均每10年上升47%,治安案件发案率平均每10年上升54%,特别是农村“民转刑”案件明显增多,成为影响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近五年,农村治安形势虽有所好转,但命案发案率仍居高不下,全年90%命案发生在农村。
(二)群体性事件高发且抵抗性增强。随着改革深入和社会的发展,农村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引发的治安问题也日益突出,常因计划生育、农民负担过重、税费负担不合理、干部工作方法粗暴等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因洪湖水域、田土、边界引发大型械斗事件和治安案件,或因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和扛尸闹事事件。特别是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成为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主要方面,不仅造成了大量的财物损失,而且牵扯分散了基层组织和公安民警的许多精力和时间。
(三)突发性越级上访时有发生。由于群众对基层政权组织的不信任,加1
上思想上存在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意识,认为只有闹了,领导才会重视,才能使自己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或者使问题解决的结果有利于自己,所以当一些人主观意愿得不到满足时就向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上访告状。此外,更有甚者,借上访名义,要挟政府,以达到其个人目的。
(四)农民与村干部之间矛盾突出。良好的干群关系,是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基础,是维护我市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由于种种原因,村民对村干部工作不信任,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矛盾突出,甚至发展到村民损坏集体办公设施,对村干部进行人身攻击的程度。
(六)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农村屡禁不止。农村文化娱乐生活单调与农民精神生活的需要之间的矛盾是黄赌现象盛行的根本原因。在我市农民普遍富裕起来的同时,农村的娱乐设施却相对较少,农民精神生活相对空虚,加之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造成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在我市农村大为盛行。在个别地方,宗族势力抬头,滋扰乡里。邪教、非法宗教、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
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因素的主要根源
(一)法制观念淡薄,道德思想腐朽是农村不稳定因素存在的思想文化根源。改革开放以后,农村自然经济解体,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由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对滞后,农村社会管理职能相对弱化,一些落后愚昧、消极腐朽的文化趁虚而入,一些本已消失的思想又卷土重来,死灰复燃,农村道德水平滑坡,农民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发生扭曲,邪教组织得以发展,封建迷信抬头,封建行帮没落文化蔓延,宗族势力、地方恶势力复苏。在重建的多元价值体系中,市场经济的消极因素凝合成畸变的价值观念,导致拜金主义作用泛化,使拥有一部分成员经不起诱惑,成为其产生犯罪的驱动力和内在原因。加之农村普法工作不深入,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助长了歪风邪气的势头。少数农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劳动交往中产生纠纷后,不是运用法律或行政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采用自行了断的方式解决。同时,在思想上反映出强烈的攻击意识,每遇纠纷乍起,只信拳头,不讲法律。在行为上表现为不计后果,械斗双方往往不怕丢命伤身,唯恐丢脸“掉价”。
(二)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收入过低,是农村不稳定因素存在的经济根源。农业问题和农村问题一直是中国经济的基本问题,而且是一些基本的难题。前几年,由于农民负担过重,导致农民收入过低。近几年,中央虽逐步在减少农
2业税,提高农民收入,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农民收入仍处于低水平运行。正是由于农民收入相对较低与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相适应,农民生产方式、生产工具改善不大,城乡差距日益拉大,人口过速增长与高消费高需求产生了巨大反差,在这种交合矛盾中,农民心理产生紧张情绪,各类社会矛盾增多,有些人为占有他人的利益,不择手段,不惜一切。农村不同成员之间的磨擦不断加剧,导致纠纷大量萌生,治安刑事犯罪活动也不断攀升。
(三)基层组织涣散,干群关系紧张是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存在的政治根源。一是农村基层组织涣散,思想政治工作不力。近些年来,一些农村基层组织涣散,思想政治工作无人抓,精神文明建设滑坡,一部分农民缺乏社会主义新思想的引导,一些封建糟粕和陈腐落后的意识形态死灰复燃,占据了部分阵地。二是基层调解组织无力,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少数调解干部素质低劣,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差,或对纠纷见怪不怪,能拖则拖,缺乏权威性和果断性,致使矛盾延期不能解决,加剧了当事人对立情绪的激化,少数调解组织有名无实,工作没有正常开展。一些纠纷久拖不决,小事变大,由一般的民事纠纷酿成严重的治安案件,轻微的违法行为发展为恶性的暴力犯罪。宗族之间争湖泊、争边界,治保工作不力,村干部调解不及时,以致愈演愈烈,酿成流血事件。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预防工作抓得不力。现在,各乡镇均建有综治委、综治办,但具体工作落实不够,少数综治干部只是有名无实,没有很好领导和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说的多,抓的少。家庭功能萎缩,亲属关系疏远,对孩子娇生惯养,宠爱有加,学校教育方向偏差,对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抓得不够。只有公安部门独家“经营”,社会治安未发挥正常的整体效益,未强化社会防范机制。四是社会控制功能弱化,基层基础工作很差。近年来,公安部门虽严打不断,但整个农村社会治安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是因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防范工作抓得不够,不少地方治保会、联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有名无实,根本不起作用。群众对犯罪活动疾恶如仇,见义勇为的精神减弱了,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降低了。五是干群矛盾突出。一些基层干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想问题,办事情脱离实际,决策上表现很大盲目性,这种盲目性,损害了群众的既得利益,伤害了农民朴素的感情,最终酿成干群矛盾。有些干部在生产上一切唯上是听,只对上负责,保“乌纱帽”,不对下负责,搞“教条主义”,打破农民的生产计划,严重干扰农民生产自主权,不仅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而且造成干部瞎指挥与农民生产自主的矛盾。还有一些干部利用职权,搞内外有别,搞优亲厚友,违反政策,多吃多占,贪污腐化,侵犯农民利益,
3造成干部官僚主义与农民争取权利的矛盾。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对策
(一)加强农业工作,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夯实确保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经济基础。一是发展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要把加强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任务;把农民是否增加收入和减轻负担作为检验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标准。二是增加投入,加快农村发展。要通过政府增加投入,给广大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降低农民的直接生产成本,同时给农民提供一些劳务的就业机会。在农业生产和经营机制上,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努力推进农业生产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在生产管理上,要着力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推进农村经济的现代化步伐。三是深化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要通过调整税收政策等制度化手段和深化农村行政体制改革等行政手段,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四是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要通过转移农村劳动力,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来改善农民的经济状况,逐步缩小城乡差别。要调整管理思路,更新思想观念,服务和引导农村人口的合理流动,保护农民,保护生产力,想方设法帮助而不是限制农民致富。要以积极的姿态消除各种偏见,正确看待“农民进城”所带来的现实问题,改“堵”为“疏”,变“限制”为“引导”,弃“单纯管理”取“管理与服务”并重,从而真正敞开“农民进城”的大门。
(二)发扬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优化干群关系,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巩固维护农村治安大局的政治基础。一是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从机关走进农户,开展调查研究。广大农村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农村的田间地头,克服坐堂办公的机关化倾向,全面掌握农民群众的所思所想,了解农村社会的实际状况,与农民群众一道,研究改变农村面貌、发展农村经济的思路和办法。在干部转变作风过程中,公安机关更应发挥示范作用,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利益为已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巩固农村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二是相信和依靠群众,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群众赞成不赞成作为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既要防止农村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的把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又要坚决克服违背大多农民群众意愿的行政干预,引导广大农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不遗余力地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推进乡务公开、村务公开,建立乡民、村民监督委员会,恢复农村社会的亲和关系,拉近农村社会的干群关
4系。三是倡导建立农村合法社会团体,使农民群众有更多反映心声的合理途径。要转变机关作风,畅通言路,让群众尽可能通过合法渠道表达意愿,寻求解决有关问题的合理办法。同时,要通过积极倡导建立农民协会等合法的社团组织,畅通群众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让农民群众逐渐学会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要求的方法,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强化农村法律及其它中介服务,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和其它中介服务向农村延伸。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降低服务成本,提高诚信度,真正面向农民群众,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净化农村社会风气,营造优化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思想基础。一是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主旋律。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弘扬集体主义道德风尚,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鼓励农民群众关心和参与农村公共事业,维护农村地区传统的社会公德,采取教育引导与政策制约相结合的手段,防止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过度铺陈奢侈享受、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鼓励走共同富裕之路。同时,要大力开展农村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破除封建迷信,严防邪教渗透,弹压不法宗族势力。二是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巩固农村文化阵地。要提高乡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内容;要加强以村为主体,以乡镇为依托的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党员活动室、科普小组、阅览室、卫生健康指导站等农村文化阵地;要积极引导农村“能人”成为主流文化宣传员,发挥农村知识型人才的作用,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要通过农村学校这一重要的阵地,把农村下一代培养成有知识、有文化、讲文明、讲卫生的高素质公民;要调动城市文化资源,动员和引导作家、艺术家和科技工作者深入农村社会和农村生活,了解农村,关心农民,把健康有益的文化带进农村,用先进文化和先进思想统领农村文化阵地。三是建立现代化农民制度和科学、文明、开放的农村文化制度。要在农村确实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应达到100%,要通过更为有效的制度化手段帮助贫困家庭的子女上学;要加快民办教师国家化和教师体制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应在农村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给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赋于新的内涵和时代特征;农民应进一步解放思想,了解世界,吸收现代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在观念意识、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与全球接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努力体现法治、公平、公正、高效、开放等现代理念,逐步放低管理门槛,削除歧视性政策,在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义务教育、住房、
5燃料、财政补贴、基础设施建设、电费价格等方面给农民以国民待遇。
(四)改革农村警务模式,构筑农村防控体系,整合社会治安资源,落实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工作基础。一是调整警务模式,强化公安机关农村现实治安形势的适应性。要进一步改革现有的公安勤务体制,摒弃与公安工作任务和目标相抵触的工作方式,调整与当前治安形势不相适应的方面。要改变原有的被动型警务模式,改变“脚痛医脚,头痛医头”的救火式工作方式,实施主动型警务战略。在刑事侦查方面,要改变等案上门的被动局面,全面开展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的控制力;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方面,要努力开拓情报信息渠道,强化情报工作的渗透力,对影响农村稳定的情况,早发现、早掌握、早预防、早处臵,牢牢把握斗争的主动权。要转变工作方式,除了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外,改革警务活动中居高临下的调查工作方式,变审查式、调查式为交谈式、访谈式,与农民群众坦诚相待,在访谈活动中捕捉社会面治安信息。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把握农村警务改革的根本内涵。要树立科学的“服务”观念,把服务意识融入到侦察破案、治安行政、调解纠纷、交通管理、安全检查、便民利民等全部警务活动之中。要把服务工作与公安工作的公平、公正、高效等要求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公平、公正、高效的警务工作来实现对群众的服务,让群众满意。要通过关心了解农民的疾苦,倾听农民群众的呼声,反映农民群众的心声,帮助农民群众致富出点子来体现公安机关的服务。三是构筑防控体系,提高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有效性。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推进农村社会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提高。要结合开展普法活动,运用犯罪预防早期干预理论,凸现对部分社会成员不良行为的矫正,减少和遏制他们的犯罪冲动,让农民群众知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的后果。要凸现被害预防意识的教育和被害预防知识的宣传,帮助广大农民群众提高防范常规犯罪的能力。要加强对农村流动人口中的刑嫌人员、游手好闲的青少年群体、归正人员和潜在的铤而走险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管理与控制,把对重点对象的管理和控制作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抓住不放,纳入我们的工作视线,及时开展必要的干预和预防。四是整合社会治安资源,探索农村社会治安的根本出路。要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整合各社会力量,切实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6
第四篇: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化解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区委、区政府和省交通厅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党的十九大安保和暑期安全万无一失、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深入推进平安省会建设,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根据省、区有关要求,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在全区交通系统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维稳办开展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省第九届三次全会和区委第十次党代会有关扎实做好维稳信访工作,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安保主题主线,以守好首都“南大门”为总目标,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交通系统各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八个确保”:确保不发生有政治影响的重大事件,确保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集体访、堵路堵门和群体性械斗事件,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公共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舆情事件,确保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全顺利,确保暑期警卫万无一失,确保全区
-1-社会大局持续平稳。
二、工作任务和指标
全面摸清找准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彻底理清各类矛盾问题的基本情况和症结所在,逐一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全力争取见底清零,努力使各类社会矛盾问题不激化、不失控、不上行。
综治系统。全面滚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强化分级防控、多元化解,力争做到排查率、化解率、高危矛盾纠纷当事人管控率三个100%,确保矛盾问题不激化、不变质、不转向,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努力实现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命案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有明显上升。
维稳系统。结合全区交通工作实际,全面掌握影响全区交通系统稳定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并严格落实务实管用的化解控制措施,坚决做到中央和省已有政策落实、重点人员教育稳控、特别困难家庭帮扶救助三个100%;坚决做到能化解的全力化解、暂不能化解的切实得到有效控制。
信访系统。全面梳理、集中解决各类涉交通信访问题,努力减少存量,降低增量,实现信访秩序平稳好转。积极推动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案督导信访事项办理,力争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不发生有影响的信访问题;强化源头预防和控制,赴省进京集体访、重点地区涉访实现全-2-面下降。
三、工作重点
(一)综治系统摸排化解工作重点:
1.重点领域。围绕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河道非法采砂、房地产开发、内部治安防范、人员权益纠纷等易发生突出问题领域。
2.重点问题。围绕单位内部矛盾纠纷、非法集资等时间跨度大、历史积怨深、隐蔽性强等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民间矛盾纠纷及道路安全事故、消防事故、社会治安防范、重大网络舆情、失窃密案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其影响行洪安全等问题隐患。
3.重点人员。围绕生活失意、心态失衡、性格偏执、行为反常、有极端暴力倾向和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六类”高风险人员。
(二)维稳系统摸排化解工作重点:
1.重点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领域,包括XX县区工程建设、单位改制、工程福利待遇、边界纠纷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推动,有效防范化解“邻避”类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严防此类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
2.重点问题。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可能导致
-3-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意见或诉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以及可能引发媒体炒作、成为社会或网络舆论关注热点的问题。
3.重点人员。涉众型矛盾纠纷利益受损人员、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交通移民、多次长期上访的人员和矛盾尖锐的个体等重点利益群体矛盾问题。
(三)信访系统摸排化解工作重点:
1.重点领域。涉交通信访、大规模集体上访等信访问题。
2.重点问题。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大规模聚集上访以及涉及群体利益,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信访问题。
3.重点人员。赴省进京上访重点人员,重访、反复缠访、闹访人员,有可能发生极端个人行为的人员等。乡镇交通协管员、交通民技工和农民工及伤残民工等涉交通上访人员。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印发《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进行具体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
对各类社会矛盾问题进行不间断的滚动摸排,坚持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力求实现清仓见底的工作标准,全面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对摸排出的矛盾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
1.综治工作台账。参照省、区有关文件确定的四类工作台-4-账。
2.维稳工作台账。《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全面摸底调查统计表》
3.信访工作台账。
①积案化解工作台账;(附件3.1)
②赴省进京集体访情况工作台账;(附件3.2)③重点人员(群体)上访情况工作台账;(附件3.3)④“非访”人员情况工作台账。(附件3.4)
(三)集中化解攻坚阶段(8月上旬至11月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事要解决”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各处室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采取“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等办法,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教育、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各类矛盾问题进行多元化解,全力稳控。
强化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单位专项行动负总责、负全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密组织,推动各方面合力开展摸排化解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各类信访问题、不稳定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化解时限,逐一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控制措施,全面化解管控。领导干部要做好接访
-5-和包案督访工作,带头对分包的信访问题、不稳定隐患、重大矛盾纠纷采取约访下访、协调调度、督办落实等方式推进解决。
强化单位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县(区、区)交通局(农办)负责本单位的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区交通局负责本系统的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彻底排查本单位职责领域内的各类矛盾问题,确保摸清底数,健全台账;做好重大矛盾问题调研工作,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从源头预防矛盾问题发生。各县(区、区)交通局要强化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农民工及伤残民工等群体利益诉求问题进行集中摸排化解。区交通局主要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四)总结固化阶段(12月初)
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提炼专项行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固化下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12月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保障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局成立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人、定岗、定责任,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单位专项行动方案请于前报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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