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279502 上传时间:2024-12-04 格式:DOCX 页数:44 大小:41.86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方案 12号 XX县区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方案 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1、指导思想。充分挖掘和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资源优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障资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保障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2、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从服务大局,着眼长远,注重社会管理创新的系统规则;坚持统筹兼顾、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形成社会管理创新的强大合力;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重点突破,注重社会管理创新的长效机制建设。 3、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九个创新发展”的目标:以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主题,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以完善刑罚执行制度为重点,大力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以服务资兴经济建设为引擎,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以实施“民生100工程”为主线,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创新发展;以“六五”普法启动和“法治资兴”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大力推进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创新发展;以抓基层强基础为根本,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创新发展;以提升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党的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创新发展。 二、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贯穿于实际工作始终,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 4、强化人民调解功能,维护基层稳定。一是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成立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作为市司法局的二级机构,定编3人,与市“三调联动”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三位一体”合署办公,以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导地位作用;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性人民调解网络。在乡镇整合信访、综治、公安、司法、民政、土地、计生、农业、工业、城建等基层调解力量,建立健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按“六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下半年将对该项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建立居民小区楼栋、村民小组纠纷信息员,楼栋长、村民组长为纠纷信息员,及时提供矛盾信息,协助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对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各乡镇司法所要帮助其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化解企业内矛盾;积极推进医院、学校、市场、商场等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的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三调联动(大调解)网络的覆盖面,把调解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各层面和角落。二是健全大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调解中心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重大决策,总结汇报工作情况,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调解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调解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四是健全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建立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信息库,以今年乡村换届选举为契机,创建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调解员队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促进人民调解员提高政策法律水平;分层次分批次培训各级调解员,提高调解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加强经费保障,调动调解积极性。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落实人民调解的指导经费、工作经费和表彰经费;督促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5、强化法律服务功能,确保服务效果。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建立法律服务质量监督、控制机制,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重点工作的专项服务,尤其要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理敏感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的常态化联动机制。以强化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强化防范功能,探索公证法律证明、纠纷预防和对民商事行为适度干预等职能作用的途径。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新办法、新途径、新方式,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和办案效率提升。 6、强化普法教育功能,营造法治氛围。以“六五”普法启动和“法治资兴”为契机,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围绕资兴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法制宣传方式、开展送法下乡巡回讲课,发送移动用户法制短信和法制文艺表演送戏下乡活动。运用广播电视,开辟“以案说法”和“法律小常识”专题栏目,将《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建立监督、检查、考核体系。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浓厚氛围。 7、完善无缝对接机制,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和省刑释解教领导小组、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启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系统和建立刑事解教人员信息库的意见》,严格责任,完善机制,真正实现无缝对接;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将数据库专网延伸至乡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基础支撑;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日常管理工作和安置帮教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就学和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8、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要逐步建立好社区矫正专职执法者、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问题;在当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的统一领导下,逐步建立一整套融监督、管理、教育、矫治于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深化扶持青年刑释解教人员的自主创业工作,逐步探索社区矫正与后续帮教的衔接机制,实现无缝对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刑满后不失控、不重新违法犯罪。 三、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贯穿于创先争优始终,最大限度地提升法律保障的社会知晓率 9、在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健全“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对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建立法律服务执业动态评价体系。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向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10、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巩固、深化机关效能活动成果,以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为目标,着力在规范执法服务行为上取得新进展,在拓展执法服务领域上迈出新步伐,在完善执法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在提高执法服务效率上呈现新气象,在服务创业的实践中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11、建立干警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继续深入开展“三官两员六进”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着眼群众观念,着眼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增加群众满意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到社情民意复杂的村(社区)每年不少于二次;干警下村组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到社情民意复杂的村(社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将干警联系群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务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各项部署和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12、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领导,我局决定成立由局长袁凤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指导、协调“社会管理创新”的开展。把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研究、来谋划、来推进、来落实,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有效、有序地开展。 13、紧密联系实际,打造特色亮点。要把落实“社会管理创新”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着眼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着力解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注重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推出一批在全市、全省有影响的创新成果、特色亮点和精品项目。 14、加强分类指导,上下同步推进。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摸实情、查实况、问实效,加强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工作协调、情况通报和专项督查等机制,采取通报情况、定期交帐、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强分析调度,总结推广典型,协调解决问题。 15、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网站、专栏简报等媒体和手段,集中宣传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集中报道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创新举措、初步成效和先进典型,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落实创新任务,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创新工作方案到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负责跟踪考核。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第二篇:司法局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纪实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ⅹⅹ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纪实 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的职能所在。我局在健全网络,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整合资源,创新法律服务理念;强化措施,创新教育矫治模式;搭建平台,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的方式方法;加强监督,创新队伍建设手段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情况综述如下。 一、健全网络,创新人民调解方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我县共建调委会552个,其中乡镇调解委会37个,村(居)社区调解委会495个,企业调委会20个。已基本实现了乡镇调委、村级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四级调解网络;还在县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在交警队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即将在工商、工会、工商联、医院等行业新建人民调解委员会,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二是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县乡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调解员结构优化和整体素质的提高,按照《人民调解法》 1的要求,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将辖区内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同时,为适应新时期民间纠纷特点和发生发展规律,加大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整体素质。多形式对村(居)一级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全县受训人员达3000余人次。调解人员政治思想、社会责任感和纪律作风有了很大改善。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乡镇调委会全部达到了‘六有'(有人民调解庭,有印章,有牌子,有档案柜,有调解、回访、移交记录薄,有统计台帐)、‘四规范'(规范组成人员、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文书)标准,乡镇调委会成员除以司法所人员为主外,还吸收了综治、公安、农业、土管、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同志。建立健全了与开展调解业务相配套的排查、登记、受理、调解、回访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一年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31件,调解件1734,调解成功1659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5件。调解成功率95.8%,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二、强化措施,创新教育矫治模式,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吴仕泽为主任,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副主任,22家成员单位组成的矫正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确定试点,探索经验。 2选定三个乡镇为全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安排其他乡镇至少选一个社区、村或居委会作试点。创新性开展试点,发现和思考问题及解决措施,总结经验,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以点带面在全县推广实施。三是摸底排查,掌握情况。通过与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沟通协调,截止2010年12月底,排查出2008—2010年五类社区矫正对象362人。其中,本地199人,外地转告163人。四是考察学习,及时培训。9月至11月,积极组织县局机关、试点乡镇有关人员到贵阳XX县区、XX县区、省司法警官学校、XX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考察学习培训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使矫正工作者全面掌握操作技能,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为启动好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争取县政府解决了启动和培训经费4万元,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规范此项工作,制定了《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社区矫正工作规划》、《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奖惩考核办法》、《试行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操作规则》等。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都已纳入社区矫正流程常规管理。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对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如何送达法律文书,社区矫正对象如何衔接等具体环节都作了相应的 3规定。六是创新性地建成了ⅹⅹ煤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这也是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示范基地,更是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安置帮教基地,累计安置刑释解教人员67人,将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也为ⅹⅹ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搭建平台,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的方式方法一是紧扣工作难点开展重点宣传。坚持针对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编印成《盘县农村典型案例学法释法读本》、《‘法进乡村’宣传漫画》,发放到一家一户,同时组建法制文艺宣传队,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典型的案例编排成法制文艺节目,深入到乡村进行法制宣传。二是突出特殊时段开展集中宣传。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5'土地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采取书写固定标语、挂横幅、放广播、出流动宣传车、出黑板报、培训、文艺表演、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上法制课、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明白卡等形式,广泛宣传了有关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创新普法载体,拓展普法阵地。在县广播电台开辟了‘行风热线'、‘律师说法'‘法治盘县'等专题栏目,分别由行政执法部门、司法各部门的执法、司 4法人员和律师解答群众提问,解答法律咨询,编播各类法律知识及本地法制信息,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用法;在《盘县快讯》上开辟《学法用法、构建和谐》、《法治导航》等宣传栏目,通过生动案例,切实强化了群众法制观念;县司法局与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合作搭建法制宣传短信平台,适时向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温馨提醒大家遵纪守法;县司法局XX县区科协、卫生、水利局、林业、消防等部门,在人口密集的村、社区制作了法律、科普长廊,定期在长廊内张贴法制宣传资料,为群众学法提供了一个集中方便的平台;拓展信访接待阵地,建立健全了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待制度,为信访群众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四是以深入开展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为重点,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地方依法治理中,充分发挥协调领导职能作用,继续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突出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快法治、透明、责任、服务、廉洁政府的建设进程,凸显依法治理的社会效果;在行业依法治理中,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的方针,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着力抓好资源开发、‘双创双建'、整脏治乱和节能降耗减排、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污染、社会保障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热点难点专项治理活动,使治理效果更加明显、行风更加良好、社会公信力更进一步增强;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深入推进以‘四民主,两公开'为 5主要内容的治理活动,巩固‘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果,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依法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整合资源,创新法律服务理念,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农民工、下岗职工、低保户、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事技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站的职能作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激励机制和办案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2010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4件,接待咨询312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二)积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引导好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驻盘大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资源开发、环保、‘三农'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案源得以扩展;发挥专业优势,及时、优质高效服务矛盾纠纷化解,赢得了地方党政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引入教育、诚信、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了法律服务队伍健康成长。一年来,公证人员办理公证274件,接待咨询来访850人次;律 6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354件,调解纠纷53件,办理见证9件,担任法律顾问15家,代写法律文书584份,解答法律咨询4289人次,避免群众经济损失540万元。 五、加强监督,创新队伍建设手段,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和新任股级干部廉政勤政集体谈话。争取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局的批复,开展机关股级干部公开竞争上岗,组织竞争上岗的股级干部深入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部门职能职责,引导他们谈感悟,使他们更加珍惜竞争在岗的机遇,加强沟通协调,一切以大局为重,一切以推进全县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学善学、勤政清廉、履职务实的表率,教育引导好本部门干部职工顾大局、识大体,把思想统一到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上来。二是深入开展了‘十佳司法所长'创建活动。在37个司法所深入开展以增强司法所长政治理论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落实各项工作为目标,以推进各项制度的执行和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为主题、以业务能力建设和司法所所务管理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为规范,在全县掀起了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热潮。经过评比,向市司法局上报了张怀伦、周彪、杨清江、杨金波、司恒四人为‘十佳司法所长'人选。三是思想政治教育做到时时有针对性。政治处利用每周一次的副 7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轮流登台主持学习的机会,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行为实际,有针对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严重苦累不均、干多干少一个样、干的不如看的等现象,认真组织学习了仲祖文的《就是要干好干坏不一样》、《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别让老实人吃亏》等文章;针对只捉摸人不琢磨事现象,学习了仲祖文的《不让投机专营者得利》和李永忠的《琢磨事与捉摸人》等文章;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欠缺状况,学习了《党章》、余心声的《论加强党性修养》和《论更加解放思想》等文章;针对少数干部职工不团结、小摩擦等情况,学习了张怡恬的《团结与‘团结’》和本部门摘编的《欣赏是一种善良和美德》等文章;针对少数干部职工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学习了余心声的《论增强干部执行力》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文章和书籍,每次学习结束都由局主要领导点评。弘扬了正气,增进了和谐因素,有力地抑制了歪风邪气,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以开展‘践行宗旨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法律服务方式。把法律援助、公证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暖心工程,在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站、在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人,积极落实法律援助和公证维权机制和各项便民措施,积极开展流动服务、上门服务,简化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程序,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站式'服务,特别是对低保人群、残疾人、老 8年人、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免除经济状况审查,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受援群众。对法律咨询解答一律免费提供服务。搭建了广阔的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拓展了法律援助领域,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五是积极配合抓好乡镇便民利民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出台文件要求各司法所:协调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与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工作相衔接融合,切实发挥好司法行政工作便民利民的优势和作用;每周挤一天在便民利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司法行政业务,并将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办理程序、相关材料、办事时限等一次性告知群众,节约群众办事成本。确保不出现‘三乱'和‘四难'现象;下村或外出办理其他公务,应当在合适位置公布去向和联系电话,以便群众联系办事;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充分整合司法所、法律援助站、乡村两级调委会和法律服务所职能作用,搞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第三篇:东胜区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司法局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市、区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社会管理创新统揽三项重点工作,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就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出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双百”城市建设,围绕生态和谐、宜居宜业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按照“管得到、管得住”要求,围绕“服务周到化、行为归属化、管理扁平化”的理念,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改进社会管理方式、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和社会建设水平,实现社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信息化和法制化。 工作目标。以社会矛盾化解为基础,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根本,按照每年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力争三年取得明显成效的要求,促使源头治理不断加强、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基础不断充实,更有效地防止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更有效地提升公众安全感、社会和谐度、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取向,把社会是否和谐稳定作为衡量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败的标准,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最大限度理顺社会不满情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力,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安全感明显增强,心情更加舒畅。 二是坚持群众路线。社会管理创新是群众性事业,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认真组织群众,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良好平台。 三是坚持服务优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深化管理,倡导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通过对社会各阶层及基层人民群众的良好服务推动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社会建设和管理是一个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按照综合治理的思路,运用各种管理手段调动各种管理力量,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五是坚持依法管理。社会建设和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义务,依法履行职责,形成有序性管理、常态化管理,最终实现依法管理。 三、组织机构为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成立东胜区司法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刘治远东胜区司法局局长兼区调处中心主任副主任:陈小军东胜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东东胜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剑东胜区司法局纪检组长 成员:弓庆东胜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韩炜东胜区司法局宣教室主任 孙艳红东胜区司法局基层室主任 乔保卫东胜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主任 郭永胜东胜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千那日苏XX省蒙南律师事务所主任 尚依萍东胜区公证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由弓庆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积极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与各镇、街道办事处协调配合建立政法综治中心,将基层工作纳入到政法综治工作中心,争取在经费、装备、警力、待遇上达到上级要求的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积极推进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创新,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措施 1、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巩固和拓展全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规范“三个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涉法涉诉接待中心)建设,构建“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工作体系,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渠道。 2、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机构和职能,实行事业单位科级建制,经费单列。各镇、街道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行包干对接制度,及时调处所联系地区的社会矛盾。规范社会矛盾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五级排查调处网络,行使“五项职权”,将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启动运行公调、访调、诉调、检调、纪调、仲调“六大对接”机制,形成矛盾调处合力。健全预警预案,心理危机干预等机制,开设人民调解咨询热线,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窗口化和专业化。 3、加强源头治理。一是建立社会稳定风险机制。针对全区年度重点工作,在棚户区改造、教育医疗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项目上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建立风险评估等级,实现社会矛盾风险早知道、早防控、早化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社会管理风险评估责任制。二是要着力解决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依法为弱势全体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弱势全体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结对帮扶”、“送温暖”等亲民爱民活动。三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六五”普法开端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表达合理诉求,防范极端事件发生。建立法制宣传阵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4、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的收集研判机制。严格实行周五维稳周例会制度,实行定人关注舆情、定时报告舆情、定责重视舆情和及时分析舆情的工作机制,抓好社情信息的汇集、分析研判,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构建“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三问平台,定期分析社会突出问题,做好工作预案,积极干预,堵疏结合化解矛盾,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做好信息收集和研判工作,从根源上减少突发性事件。 5、加强社会管理队伍建设。 1.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预防和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1)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合法、理性表达诉求。凡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务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维稳工作落实到决策前端环节,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发生。 (2)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切实加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各县区司法局对乡镇(街道)司法所、社区(村)居民人民调解组织,要对没有建立调解组织的地方和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尽快建立健全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人员,扩大人民调解的覆盖面。要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改革发展的要求,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整合多种资源,探索建立劳动争议、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的调解组织,健全完善医患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做到哪里有矛盾发生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基层有人抓、能落实。 (3)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活动,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从今年开始,到今后一个时期,各县区司法局每年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的攻坚活动,集中排查,实现矛盾排查的常态化。特别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今年要以开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争当矛盾纠纷化解能手”竞赛活动。按照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把“四比四看”竞赛内容落到实处,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有效化解矛盾,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在册,实行台帐管理,进一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切实形成衔接有序、紧密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预防化解热点、难点矛盾纠纷。 (4)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主题活动,有效利用法律服务手段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要引导律师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消除纷争。鼓励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努力为政府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推动社会矛盾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 各法律援助机构要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把便民理念贯穿到法律援助服务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有效预防化解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全市公证处要强化管理与监督,严格依法办证,善于通过公证手段,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杜绝错假证,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公信度。 (5)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浓厚氛围。增强公民法律意识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宪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深入推进“法治南昌”创建和“法律六进”活动,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平安南昌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6)要保持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深入开展以“贯彻首要标准,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平安场所”为主要内容的争创“十面红旗”活动。构建“大帮教”工作格局,加强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教人员改造质量。深入开展场所安全稳定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健全矛盾排查化解、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问题。 (7)建立社会矛盾三级预警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排查出来的矛盾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预测,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实行三级预警:对有可能引发群体越级非正常访的矛盾列为三级预警,须报告当地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处理,处理未果的,及时报告政府主要领导处理;对有可能引发群体闹事苗头的矛盾列为二级预警,须报告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处理,处理未果的,及时报告党委主要领导处理;对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列为一级预警,须及时直接报告党委主要领导立即处理,确保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报告和处理情况登记在册,以备责任倒查。 (8)明确责任,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层级负责的原则,辖区内的矛盾,由属地党政领导组织化解、跨区域的矛盾由共同的上一级党政领导组织化解,行业性的矛盾由主管部门领导组织化解,跨行业的矛盾由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化解,单位内部的矛盾由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化解,对每个矛盾和问题都要明确化解责任主体和化解时限,确保化解到位。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层性作用,做到哪里有矛盾,人民调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提高化解矛盾的实效。 (9)提高处置突发事件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落实应急队伍和保障措施,确保应急处理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加强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把负面影响缩到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司法行政管理体系。(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落实非监禁刑罚执行任务,将刑期较短,改造好、社会危险性小的五种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范围加强管理。今年要按照自治区、市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精神,把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社会宣传,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完善衔接和档案移交制度,建立非监禁刑人员数据库,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基础。 (2)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为适应困难群众实际需要,推行方便群众申请的服务方式,如:电话申请、网络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方式,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改进案件指派方式,逐步推进点援制,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3.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1)提高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素质。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对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确保广大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对各级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进行集中轮训的长效机制,提高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综合素质。 (2)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正确执法观念,做到既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全面整合、细化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流程,制定统一的执法工作规范,形成权责明确、行业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改完善工作,特别对劳教人员的加减期等的奖励的运用纳入规范化执法轨道。全面落实执法公开要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 (3)规化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加强执业监管力度,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投诉查处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工作。加大对公证质量的监督检查、维护公证公信力;加大对律师考核评价力度,提高律师所管理和执业水平;加大对司法鉴定质量检查,增强司法鉴定人客观公正、执业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对法律援助动态跟踪监督和质量检查,推动法律援助的健康发展。要加快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化建设,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司法行政信息平台,以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劳教场所要完善实况监控,防止发生劳教人员脱逃、牢头所霸等问题。 (4)强化执法监督和完善执业考评机制。建立健全警务、所务督察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违法违纪问题的专项督察。加强对劳教场所的监督,防止所内非正常死亡。建立完善各级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考评机制,把人民群众对司法行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