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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住户)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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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住户)手册 目 录 一、物业服务……………………………………………....2 二、服务费用………………………………………….…...2 三、业主(住户)的责任、权利和义务……………….…….2 四、加建及改建……………………………………….…...2 五、装修…………………………………………….……...3 六、环境卫生……………………………………….……...3 七、安全保卫……………………………………………...3 八、日常维修……………………………………….……...4 九、防火、防风、防震、防暴……………………….……….4 十、生活必备常识……………………………….……...…6十一、车辆管理…………………………………….…...…7 十二、公共及康乐设备…………………………….……...9 十三、其它责任及保养事项……………………….……...9 十四、其它…………………………………………….....10一、物业管理 管理人责任 ◆负责本物业范围内(下同)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管理。 ◆负责公共消防、电梯、机电设备、园林绿化、道路管线、污水井池、车位车棚等公共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管理。 ◆负责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居民日常生活垃圾的处理。 ◆负责维护公共秩序,管理道路交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负责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社区文化活动,创建优秀文明住宅区。 ◆负责实施政府规定和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管理人的权利 ◆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物业的管理办法。 ◆有权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住户收取管理费用。 ◆有权制止、惩治违反本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向违反规定的责任人索取赔偿金;有权向政府部门和法律部门申诉与提请诉讼。 ◆有权聘请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 管理人的义务 ◆以优质服务为宗旨,按照有关条例法规和委托管理合同对物业实施物业管理,注重社区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组织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辖区综合治理,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二、管理费用 管理费缴付: ◆管理费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缴付均可,但拖欠缴费最终仍由业主缴付。每月1~10日为当月管理费缴付期,住户可在管理处交付现金,也可在指定银行开设委托收款帐号,由银行按月划拨,迟交按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经三次催缴仍不缴费者,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催缴。 管理费的盈亏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包干制,管理费收支情况由物业公司自负盈亏。 三、业主(住户)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详见《临时管理规约》的条款) 四、加建及改建 ◆所有加建、改建项目均须符合政府有关法规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结构、外观与用途、不得损毁设施,危及房屋主体安全。 ◆住户加建、改建项目,须事先将图纸和方案送管理处审查,获准后方可动工,未取得管理处书面批准前,切勿动工。 ◆特殊项目,住户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未经批准擅自动工,住户须负责将楼宇恢复原貌,接受处罚,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法律和民事责任。 五、装修(详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住户必须遵守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装修要提前向管理处申报,填写《装饰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开竣工时间、标准和装修队伍名称,还应提供施工图纸(包括建筑施工图、水电施工图等),按规定标准缴纳装修费用,并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装修应由已注册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特种人员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须持身份证到管理处办理《装修出入证》,并随身携带。装修人员应遵守管理处有关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赔偿和损失从押金中扣除。 ◆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楼宇主体/承重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等;不得搭设户外雨蓬、遮阳蓬,不得更改进户门窗位置或者增加阳台射灯,不得拆换进户门窗,门窗不得安装反光玻璃,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不得私自改动或暗藏煤气管道,不得改动智能化、宽带网、电话、电视等线路,不得大量使用易燃材料。 ◆装修施工时间为每日8:00~12:00,14:00~19:00,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或空气污染的施工活动,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装修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业主(住户)应将装修垃圾运到小区的装修垃圾堆放点,然后由管理处统一清运,管理处可按规定收取适当装修垃圾清运费。 ◆装修过程中应接受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的检查,装修完工经验收后,无违章情况退还全部押金;如有违章行为,管理处将在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 六、环境卫生 ◆为了维护本物业环境整洁、优美,令住户居住舒适、心情愉快,敬请各住户予以充分合作,共同保持维护小区的优美环境。 ◆管理处将严格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按此办法查处一切违规行为。 ◆为了维护物业环境整洁,住户应将当天的生活垃圾袋装后丢放到指定地点。 ◆商铺住户的商业垃圾、废料(如商品包装袋、馊水等)由商户自行自费清理。 七、安全护卫 管理/护卫 ◆本小区实行24小时全封闭式管理,入口和公共部位全天有人值班把守或巡视。 住户登记 ◆凡居住在本物业的人士均须在管理处登记建档,以利于管理处掌握小区居住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小区的安全护卫工作。 出入证件 ◆来访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在小区入口登记,由于职责所在,为加强本物业保安措施,值班人员对进入本物业陌生人要进行查询,敬请各位住户向亲友解释,不便或失敬之处敬请见谅。 ◆住户接待访客,请提醒访客进出要随手锁门,防止有人尾随进入。 ◆如有异常发现,请及时与值班安全协管员联系巡查,以确保安全。出入小区必须持有住户卡或其他有效证件,来访客人进入小区需征得业主同意,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小区。 防避罪案 ◆如发现任何可疑人士及物件,或听到可疑声音,请立即通知管理处。 ◆遇有自称公共机构或政府人员上门查询,请查阅其证件,若有疑问,即致电该机构查证或报管理处协助。 ◆物业公司与业主(住户)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请业主(住户)小心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或购买财产保险。避免将贵重财物存放于无可靠防范措施的居住、办公、营业地点。 ◆外出时请仔细检查所有窗户是否关闭,房门是否锁牢,晚间外出时最好留有适度的照明灯光。 迁入迁出 ◆业主、住户迁入迁出时,请先与管理处联系,办理更改登记手续,办理放行通知单,值班安全协管员凭证放行。 ◆业主在搬出大件物品时需到管理处办理物品放行手续,安全协管员在物业区域出口通过验证属实后才予以放行。 ◆租户在搬出大件物品时,另需持有业主的委托证明或业主本人签字确认才予以办理放行手续。 八、日常维修 ◆本物业管理处配有维修人员,实行12小时接待登记和12小时上门维修服务,即8:30~20:00为上门维修服务时间,20:00至次日早上8:30为接待登记时间。 ◆夜间接待维修服务经电话登记后,次日按接报时间顺序上门服务,特殊情况除外。 ◆住户自请维修人员维修如牵涉公共利益,应遵守本小区管理规定,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管理处维修服务执行统一收费标准,维修人员需佩戴管理处工作卡,维修结束后请住户在《住户维修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九、防火、防风、防震、防暴 消防演练和培训 ◆管理人员会定期试验所有公共消防设备,试验会提前通知各住户,听到试验警铃勿惊慌。 ◆管理处要定期对住户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培训,检查各户消防设备及火险隐患,帮助住户整改,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敬请您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小区安全。 ◆对拒绝检查、整改或有意抵触消防工作的住户,管理处将依法报请消防主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住户承担。 户内防火须知 ◆请小心处理燃烧中香烟、烟蒂残火,留意火种是否完全熄灭。 ◆遵守东莞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免引起火警,违者将按规定处理。 ◆请勿在同一插座内接驳多个电源,不可将散口电线直接接驳插座。 ◆家庭成员应熟知电源总开关和煤气总阀的位置及操作,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关闭总开关。 ◆管理好燃气用具、电器,不要让十四岁以下儿童使用上述用具。 ◆外出时应关闭所有电器的电源。 ◆使用煤气时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切勿将单元内的防烟门(如厨房门)拆去,以免一旦发生火灾迅速蔓延至其它部位。 家庭防火常识 ◆煤气灶与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软管,如必须采用,其长度不应超过2米,两端必须扎牢,软管老化时应及时更换,每次使用完毕,应将连接管道一端的阀门关紧,以防漏气。 ◆煤气管线、阀门、气表等设备,严禁个人擅自更换或拆卸,如果维修,应由供气单位进行。 ◆在使用煤气炉灶时,必须严格按照先开气,后点火的顺序,如未点燃时,应立即关气,煤气散尽时,再点火开气,离开时关闭煤气总阀。 ◆如发现漏气,应立即采取通风措施,以降低煤气浓度,并通知供气部门检修,任何情况下,严禁用明火查漏。发现漏气后,也不能开、关家中任何电器设施(包括灯具)。 公共部位 ◆严禁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如自行车、鞋架等,所有楼梯、楼道必须保持畅通。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在小区内焚烧祭纸、燃点香烛、燃放鞭炮、烟花。 ◆公共部位安装的消防栓、防火设备,请住户教育子女不要移动和玩耍。 ◆楼层防烟门应保持关闭状态,不可私自加锁或打开门后加塞使其不能关闭。 救生措施 ◆发生火灾时,若情况允许,尽量采取下列措施,挽救和减轻灾害损失: ◆保持镇静。 ◆拨打119电话报警。 ◆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处,唤醒邻居。 ◆关闭电源总开关和煤气总阀。 ◆若火势已蔓延,应关闭通往失火现场门窗,隔离控制火势。 ◆使用最安全的途径前往最近的消防楼梯,离开火警现场。 ◆谨记烟和热空气是向上升的,接近地面的空气较为清洁,温度也较低,应尽量贴近地面俯身或爬行并用湿毛巾遮盖口鼻逃生。 ◆身处火场以上各层人员,应向天台方向逃生,切勿搭乘电梯。 ◆发生火灾时应听从消防广播的统一指挥,警钟长时间鸣响后,应镇定地撤离楼区。 ◆着火时自救方法:面对刚燃起的小面积一般火灾,不必惊慌,在无灭火器时可用锅盆等盖住火苗,或用浸湿的麻袋、棉絮等盖住火团猛踩,余下火星可用水壶、鱼缸等器具里可取之水扑灭。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先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把,另一手握在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如灭火器无喷射软管,可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托住二氧 化碳灭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将喷嘴对准燃烧处,用力握紧开启压把,使灭火器喷射。 ◆当发生火警疏散时注意事项:千万不要乘坐电梯;选择楼宇疏散楼梯疏散;选择物业的避难层(天台、避难房间)疏散;或使用毛巾防烟。 防风措施 台风吹临时,管理处呼吁住户采取下列防风措施,以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如窗口空调机等; ◆扣紧门窗,以免被风吹开; ◆最好将窗玻璃贴上胶带,防止吹破玻璃后碎片四散,伤及人身; ◆切勿在玻璃门、窗附近停留; ◆缚紧室外植物,将盆栽搬进室内; ◆检查各排水管道是否堵塞,以免积水泛滥。 ◆把室外衣服、晾衣杆等收回室内; ◆风过后,若有玻璃破碎,应立即更换; ◆如需帮助,请与管理处联系。 防震措施 ◆地震发生时请: ◆保持镇定; ◆躲在桌下或坚固的钢筋砼结构下寻求掩护; ◆远离窗户、玻璃板、架或悬挂着的物品; ◆做好应付多次余震的准备。 防暴乱措施 ◆如遇骚乱,应锁门、关窗、远离窗户,可立即向派出所报案或向管理处报警。 十、生活必备常识 电梯困人自救 ◆当您被困在电梯里时,请不要惊慌,务必保持镇定。按动警铃,通知管理人员。在设有自救功能的电梯里可采取自救措施,其方法如下 : 1、用力掰开轿门(需一定的力度); 2、轿门打开后,可看到厅门右边有一根绳子,绳子连接厅门锁,可用手拉动绳子(不要松开),同时用力往左右两边方向打开厅门; 3、选择方便的位置出电梯。 注意: 电梯门开启后,请务必小心,警惕因电梯移动造成的意外事故。 煤气中毒抢救 ◆发现煤气中毒后,先把门窗打开。 ◆迅速把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平放,解开衣服扣子,但要防止受凉。 ◆轻度中毒,可给病人喝一些浓茶,休息数小时即可恢复。 ◆重度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如发现病人呼吸、心跳已停止,必须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直至送往医院。 触电抢救 ◆关闭电闸,或用木棒、竹杆、塑料棒等不导电的用具将电线、电器挑开或将触电者拖离触电处,抢救触电者的关键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切勿用身体接触触电者,以免自身触电。 ◆病人离开电源后应保持安静休息。 ◆若发现呼吸心跳微弱或停止应立即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包括转送医院的过程中,直到呼吸、心跳恢复正常为止。 溺水抢救 ◆当发现有人溺水,一方面要大声呼救,另一方面要尽快投入救生圈或用救生棒将溺水者拉往岸边。 ◆如会游泳,应脱去衣鞋,尽快入水抢救,将溺水者从其背部拉住腋窝托出水面。 ◆溺水者救上岸后,应立即解开衣扣,清除鼻中异物以恢复呼吸,然后迅速“倒水”,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下述方法。 1、急救者做半跪位,将溺水者腹部放在膝盖上,使其头部下垂,压其背部。 2、急救者抱起溺水者腹部放膝盖上,使其头部下垂,压其背部。 3、急救者抱住溺水者两腿,将其腹部放在肩上,快步走动或跳动,注意“倒水”时间要短,以能倒出口、咽、气管内积水为度,喉头痉挛者则无水空出,切勿强求“倒水”而耽误抢救。 ◆若见昏迷、紫绀、肢冷、口鼻充满泡沫,呼吸停止、心跳脉搏微弱或停止时应尽快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因为一般溺水4~8分钟即死亡。 十一、车辆管理 车辆管理 ◆停车场原则上为住宅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外来车辆不准进入。 ◆外来车辆进场,说明到访房间,确认登记后,读发临时IC卡并放行。 ◆出租车送本住宅区住户的可以进入,客落即走,不准逗留;不准兜客,出租车司机属来访者,须办理来访登记并发卡出入。 ◆停车后,驾驶员必须关好车窗,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停车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 ◆车辆带货出场,必须由业主/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放行通知单》,经批准方可出场。 ◆车场内要低速行驶,严禁鸣笛,不准在车场内试行、学车、修车、不准损坏停车场设备。 ◆车辆进场后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不准乱停放;不准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准走人行道、压草坪。 停车场的管理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停放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安全协管员主任助理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停车场安全协管员监督、检查,停车场安全协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牌号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停车场的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停车场安全协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上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停车场安全协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5、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7、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停车场安全协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物业区域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为月租和临停两种方式,月租车辆按月收费,临停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租,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管理处办理。管理处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或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笛。 ◆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车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卡请随身携带,以便车辆离场时检查和核对。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管理处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租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费用。 ◆车位使用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管理处,并提供有效证明,在办理完相应手续后方能离开;事后需到管理处办理旧卡挂失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管理处,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车辆停放收费的标准 ◆车辆停放收取车位使用费的标准,将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二、公共及康乐设备 ◆园内的花圃、草坪皆为美化住户工作与生活环境而种植,所有住户均要爱惜花草树木,保持清洁卫生。 ◆敬请住户经常敦促孩童千万不要攀登园林,翻越围墙、栏杆以免发生危险。 ◆请勿在草坪、平台玩耍球类、脚踏车、滑板和各类游戏。 ◆请勿坐卧草地。 ◆损坏花草树木须赔偿栽种费用。 十三、其它责任及保养事项 投诉意见 ◆管理处诚恳接受各位业主、住户对小区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业主、住户投诉个别管理服务人员请尽可能记录其姓名、编号,以便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调查处理。 产权更改 ◆产权更改时,原业主须立即通知管理处。原有业主已缴付的管理费和按金不予退还,储备帐项自动转移新业主。 紧急联络资料 ◆敬请住户合作,定期向管理处提交紧急情况下联络所需的资料,以备危急情况发生时,管理处能与您及时联络。 空调机保养 ◆空调机应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并且使用符合材质规定的支架。各户应正确使用和保养空调机,同时采取适当的方法防止滴水和产生噪音,避免干扰他人。 公众地方 ◆禁止张贴海报、广告、宣传品;禁止设立神位、牌位进行拜祭;禁止焚烧物品。 饲养宠物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为避免对他人造成滋扰,禁止在物业内无证饲养宠物。 厕所及排水道 ◆请勿把垃圾、布屑或废弃物投放厕所及各类排水设备,避免阻塞,因住户使用不当引起设备损坏,其维修费用全部由住户负责。 晾晒衣物 ◆为保持物业区域美观,住户应避免在公共地方晾晒衣物或摆放其他有碍观瞻之物品。阳台晾晒衣物前尽量甩干衣物,以免滴水影响他人。除楼房设定的晾晒处外,请勿在窗外或公共区域晾晒衣物。 招牌及告示海报 ◆严禁随意在小区各处张贴广告,需展示内容的,应在管理处批准后,在指定位置展示其内容,违者将受处罚。 教育孩童 ◆未成年儿童在小区的公共场所活动,敬请监护人陪同,以免发生危险。家长应教育子女不要在电梯内嬉戏或乱按电梯按钮,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四、其它 ◆管理处办公时间为每天8:30—18:00,有事可打管理处电话。安全协管、消防实行24小时值班制,住户有紧急情况可直接与其联系。 ◆本手册将依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认为必要时进行修改、删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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