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建设村安置性一号地块 回复1.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6277768 上传时间:2024-12-0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24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村安置性一号地块 回复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建设村安置性一号地块 回复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报告书编号:1201303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 查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 建设村安置性一号地块 专业: 建筑 审查人: 孙文瑶 第 1 页,共 6 页 审 查 意 见 意见回复 审查人确认 1#楼 JS-01 1.设计依据应写明初设批复文号。 初设批复文号:富发改服投【 2012】112号 2.设计依据应列出国标居住建筑的节能标准JGJ134-2010. 根据意见修改,详见联系单 3.第六项第3点,《铝合金门窗》99浙J7、《防火门窗》03J609已过期。 《铝合金门窗》2010浙J7 4.第七条,最好注明《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文。 根据意见修改,见联系单 第十一项,入户门均为甲级防火门?与后面图纸不一致。 开往前室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 JS-06 1.《高规》6.2.1.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按照意见修改 JS-10、JS-11、JS-12、JS-13 、JS-17、JS-18、 1. 所有楼层东西向部分开间窗槛墙、10层与11层之间个朝向的窗槛墙不足0.8m,《住宅建筑规范》9.4.1 ;《高规》3.0.8.2 东西向侧墙开窗,固定扇为防火玻璃,加上窗槛墙大于0.8m JS-15 1.3#楼梯的梯井宽大于500,应注明此及3.9米标高的平台处栏杆高度大于1.05米。《住宅建筑规范》5.2.3 修改详见联系单, 楼梯栏杆水平段长度大于500,栏杆高度均为1050 2.3#楼梯的二层平面图中的疏散门应朝楼梯间方向开启。 按照意见修改 回复人签字: 意见回复人所在单位:(盖章) 日期:2012年7月15日 报告书编号:1201303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 查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 建设村安置性一号地块 专业: 建筑 审查人: 孙文瑶 第 2 页,共 6 页 审 查 意 见 意见回复 审查人确认 JS-16 1.楼梯剖面中地下室与一层在梯井处的分隔墙未表达清楚。不是三角形的一块区域,还要设门,应有门可见线。(其他单体楼梯同理) 根据意见修改,详见联系单 JS-21 1.门窗表中玻璃型号与JS-01建筑施工说明及节能不符。 按节能修改 2、入户门应有保温、防盗的要求。《住宅设计规范》3.9.4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 入户门为乙级防火安全门 2.DBJ01—79-2004《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4.1.10 建筑外窗宜为内平开下悬开启形式,中高层??、高层及超过lOOm高度的住宅建筑严禁设计、采用外平开窗。采用推拉门窗时,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所有外平开窗改为内平开窗 地下室 JS-01 1.设计依据应写明初设批复文号。 初设批复文号:富发改服投【 2012】112号 2、设计依据《住宅建筑规范》应为05年版,98年版已过期。 设计依据改为《住宅建筑规范》应为05年版 3、设计依据应列明居住建筑的节能标准,不仅是公建。 根据要求修改,详见联系单 4、第七项,地下室顶板的防水层是“聚”氯乙烯,不是氯乙烯。 地下室顶板的防水层改为聚氯乙烯 JS-02 回复人签字: 意见回复人所在单位:(盖章) 日期:2012年7月15日 报告书编号:1201303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 查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 建设村安置性一号地块 专业: 建筑 审查人: 孙文瑶 第 3 页,共 6 页 审 查 意 见 意见回复 审查人确认 1、3-1交3-B上的两个汽车库防火分区之间应该有防火门,人防门不能代替防火门。 根据意见修改,详见联系单 2、电信机房、电话机房设在汽车库防火分区内需征得消防部门的许可。 扩初消防审查已通过 2#楼 JS-21 1、入户门应有保温、防盗的要求。《住宅设计规范》3.9.4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 入户门为乙级防火安全门 其余同1#楼 修改见1#楼 3#楼 问题同1#楼 修改见1#楼 4#楼 目录:工程材料选用表有两张,JS-02与TS-01,以哪个为准? 以TS-01为准 JS-03 1.入户门应有保温、防盗的要求。《住宅设计规范》3.9.4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 入户门为乙级防火安全门 2、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公告”中外平开窗仅适用于多层建筑。 所有外平开窗改为内平开窗,详见联系单 回复人签字: 意见回复人所在单位:(盖章) 日期:2012年7月15日 报告书编号:1201303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 查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 建设村安置性一号地块 专业: 建筑 审查人: 孙文瑶 第 4 页,共 6 页 审 查 意 见 意见回复 审查人确认 JS-04 1、4-C轴是否为无障碍坡道?坡度不满足无障碍要求。 根据要求修改,见联系单 JS-08 1、10层层高4.9米,单体层数应折算为两层,所以总层数应为11层。《住宅建筑规范》9.1.6 本工程折算为11层 JS-11、12、13、14 1.部分开间窗槛墙不足0.8m,《住宅建筑规范》9.4.1 ;《高规》3.0.8.2;C22、C23 C22、C23下部固定扇改为防火玻璃 JS-18、19、20 图框内子项名及业务号有误。应为4#楼 按要求修改 5#楼 目录:工程材料选用表有两张,JS-02与TS-01,以哪个为准? 以TS-01为准 JS-03 1.入户门应有保温、防盗的要求。《住宅设计规范》3.9.4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 入户门为乙级防火安全门 2、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公告”中外平开窗仅适用于多层建筑 所有外平开窗改为内平开窗 回复人签字: 意见回复人所在单位:(盖章) 日期:2012年7月15日 报告书编号:1201303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 查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 建设村安置性一号地块 专业: 建筑 审查人: 孙文瑶 第 5 页,共 6 页 审 查 意 见 意见回复 审查人确认 JS-04 1.5-H轴无障碍坡道的-0.35标高的平台宽度应大于1.5米。图中1.2米。 根据要求修改,见联系单 2.5-13轴处的坡道是否为无障碍坡道?坡度不满足无障碍要求。 本工程场地较小,北面限制较大,故根据国标03J926第21页的限定做1:8坡道 JS-08 1、12层层高4.9米,单体层数应折算为两层,所以总层数应为13层。《住宅建筑规范》9.1.6 本工程折算为13层 JS-11、12、13、14 1.部分开间窗槛墙不足0.8m,《住宅建筑规范》9.4.1 ;《高规》3.0.8.2;C18、C19 C18、C19下部固定扇改为防火玻璃 总平面 1、总图中单体与道路的距离是否满足《住宅建筑规范》4.1.2的规定,请复核。 因本地块狭长,受地块条件制约,故如此设计,扩初审查时消防部门未提出异议 通用图 1、节能专篇中应注明所有用到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节能报告书不是施工依据。 根据要求修改,见联系单 TS-04、05 回复人签字: 意见回复人所在单位:(盖章) 日期:2012年7月15日 报告书编号:1201303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 查 报 告 书 项目名称: 建设村安置性一号地块 专业: 建筑 审查人: 孙文瑶 第 6 页,共 6 页 审 查 意 见 意见回复 审查人确认 1、节能专篇设计依据有误,JGJ134-2001已过期。 根据要求修改,见联系单 2、节能专篇的外窗玻璃选型与各单体门窗表不一致 根据节能专篇定 节能报告书 1、无机保温砂浆的修正系数应为1.25,不是1.15,《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B33/T1054-2008。无机保温砂浆应选定型号。 根据要求修改 2、单体的建筑设计说明中第六项,居住部分的门窗的选材有的是5+6A+5、有的是6+12A+6,而节能报告书中有6较低透光+12A+6、和6+12+6两种。选材未统一。节能报告书中的不同玻璃用于何处在门窗表中应有体现。 居住部分门窗选材统一为较低透光6+12A+6 3、户门的传热系数在门窗表中应有体现。 根据要求修改,见联系单 4、1#楼、2#楼、3#楼报告书中地上部分的层数为何是12层?12层是4.5米标高?4#楼得10层层高为何4.9米?图中未见。 1# 2# 3#楼加机房层共为12层,4#楼10层设计层高为4.9米 5、3#楼的体形系数超限,按建设发〔2009〕218号文,居住建筑的第一条,其参照建筑能耗应乘以体型系数的修正系数。动态计算中未见。 按要求修改,见节能动态计算报告书 6、建筑节能设计表中应注明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见修改图 7、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表中应有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值。 见修改图 回复人签字: 意见回复人所在单位:(盖章) 日期:2012年7月15日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