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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成因与预防对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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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筑经济CONSTRUCTION ECONOMY第 44 卷第 8 期2023 年 8 月Vol.44 No.8Aug.2023摘要:归纳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常见类型和处理方法,剖析各类型索赔产生的原因。基于此,以发包人的角度,探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如何进行建设项目索赔的预防,以期为发包人更加有效地预防索赔、提高建设项目管理质量提供参考。关键词:固定总价;索赔;预防对策中图分类号:F426;TU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51X(2023)08-0062-06DOI:10.14181/ki.1002-851x.202308062引用本文 曾雪芳.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

2、索赔成因与预防对策J.建筑经济,2023,44(8):62-67.作者简介:曾雪芳,高级经济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主要研究方向:建筑与房地产 经济。固定总价合同,也称总价包干合同、一口价合同,是指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要求,以及相关规范、规定,向发包人提供报价并作为合同价格。项目中的报价包含了设计图纸的所有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在没有设计变更或者材料变更的前提下,最终结算价格即为合同价格。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承包人需在投标报价时对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做出评估,并把风险因素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为工程量、材料价格、工资变动或地质条件、气候恶劣

3、等理由,提出调整合同总价的要求。因此,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的建设项目,尤其是非新建项目,属于工程量小、工期短、设计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的 项目。当前,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在实践中出现了较多索赔事项。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本文指的索赔是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的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的索赔事件,承包人对属于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发包人提出的费用和工期索赔。如何预防索赔的发生是发包人须重视的问题,也是发包人提高建设项目管理质量的重要的可行之路,特别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的建设项目,严格要求了结算金额

4、不能突破立项(预算)金额,其索赔的控制和预防的重要性尤其 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成因与预防对策曾雪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 广州 510665)第 44 卷第 8 期63凸显。本文将基于项目实践归纳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常见类型和处理方法,分析索赔产生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为发包人更加有效地预防索赔,提高建设项目管理质量提供参考。1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常见类型和处理方法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常见的类型有合理索赔和不合理索赔,合理索赔又可划分为合同内索赔和合同外索赔两种情形。对索赔的处理应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成本控制原则。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的结

5、算金额不得超过立项(预算)金额。为了更好地进行成本控制,发包人在编制项目预算时,需要预留一定比例的暂列金,并在合同中约定索赔费用从暂列金支付,且索赔总费用不得超暂列金额,否则按暂列金额结算,即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 总价。二是界线清晰原则。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内容必须是合同约定的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在进行索赔分析处理时,要进行规范、合理划分,合理索赔但非本项目范围内的索赔需要重新立项处理。下面将针对不同类型的索赔探讨处理 方法。1.1合理索赔的处理方法合理索赔是指属于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合理索赔产生的工期延迟或费用增加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合理索赔包含合同内索赔和合同外 索

6、赔。(1)合同内索赔。合同内索赔是指发包人应当承担本项目“设计变更”产生的索赔,且索赔增加的费用应该从本项目的暂列金 支付。例如:某二次装修工程,根据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布局对比,有些必须新砌的墙体在设计图纸中没有表达出来,设计公司需要通过“设计变更”把原设计图纸没有表达出来的部分表达出来。“设计变更”产生的索赔属于发包人责任,承包人就此“设计变更”提出的工期延迟和费用的索赔是合理的,工期需要延迟,费用应从本项目的暂列金中 支付。(2)合同外索赔。合同外索赔是指虽然索赔成立,但索赔的工期和费用不能由本项目承担,应该重新立项处理。例如:某二次装修工程地面采用地坪漆,在地坪漆施工前发现地面存在大面积

7、开裂现象,必须先采用压力注浆方法修复开裂地面。开工前采用压力注浆方法修复开裂地面的工期和费用索赔属于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且属于项目开工前发包人应当做好的前期准备工作。所以,“采用压力注浆方法修复开裂地面”的索赔是成立的,但索赔的工期和费用不能由原项目承担,发包人应该就“采用压力注浆方法修复开裂地面”项目进行立项,确定项目的工期和费用。1.2不合理索赔的处理方法不合理索赔是指属于承包人承担的风险,产生的工期延迟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该拒绝承包人的不合理索赔,并要求承包人曾雪芳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成因与预防对策建 筑 经 济2023年64按合同约定和图纸要求完成工作内容。例如:某

8、二次装修工程,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地坪漆工程量是893平方米,承包人投标时的工程量也是893平方米,但设计图纸中地坪漆的实际工程量是2400平方米。由于本项目招标时规定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只能作为投标人的参考,投标人应该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实际工程量。所以,这种“漏量”的索赔属于承包人应当承担的风险,属于不合理索赔。发包人应该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和图纸要求,完成2400平方米的地坪漆工作内容,工期和费用不得调整。2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的原因虽然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的各个阶段都可能发生索赔,但由于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的建设项目尤其是非新建项目,往往范围和功

9、能明确、设计图纸完整清楚、任务详细清晰、工程量小、工期短,因此,索赔原因主要出现在项目建设过程的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和招标阶段。具体分析如下:(1)前期准备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产生索赔的责任人是发包人,主要原因是发包人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没有详细了解现场的情况,对现场是否符合开工条件不明确。对项目的范围和功能没有充分研究论证后再确定,导致施工过程中修改设计 方案。(2)设计阶段。设计阶段产生索赔的责任人是设计公司,主要原因有四点:设计公司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够,责任心不强。设计公司设计前没有详细勘察现场,对现场情况掌握不全面,设计图纸与现场的实际情况没有做到无缝

10、对接。设计公司内部装修、电气等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做到互相交底、互相配合,导致各专业之间发生脱节现象。公司内部审核制度不完善,对设计图纸没有执行有效的审核制度。(3)招标阶段。招标阶段产生索赔的责任人有造价咨询公司、发包人、承包人。主要原因有:造价咨询公司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且缺乏责任心,其公司内部审核制度不完善,没有对造价成果执行有效的三审制度。发包人委托其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和清单出现了较严重的“漏项”“漏量”事件。发包人没有把项目的特殊要求告知承包人;发包人没有给予投标人充裕投标时间,投标人没有足够的时间对设计图纸所包含的项目和工程量进行认真复核后再报价。承包人缺乏对固定总价合同模式特性

11、的重视,导致在投标时仍按照单价包干项目的模式,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实际上,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承包人参考,承包人应该对设计图纸所包含的项目和工程量进行认真复核计算后再报价。3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的预防措施在项目管理中,发包人往往认为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的建设项目索赔增加的费用不会很高,因此对索赔的控制和预防没有足够重视。实际上,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的建设项第 44 卷第 8 期65目是索赔的易发项目,索赔的预防格外重要。要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投资成本,首要举措是控制和预防索赔的发生。为了减少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更好地进行成本控制和工期管理,实现

12、建设项目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的目标。根据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的原因分析,发包人必须重视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这三个阶段的管理,做好索赔的预防 措施。3.1前期准备阶段索赔预防措施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是项目的最初阶段,也是基础阶段,对项目的成本控制起到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因此,发包人在此阶段要落实好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管理工作,确保前期方案的可行性与科学性,避免项目实施时由于方案改变引起的索赔。为了更好地控制和预防索赔,前期准备阶段应该做好以下工作。(1)确保项目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发包人前期应该深入现场实地查看调研,确保拟实施项目的场

13、地平整、水通、路通、电通等开工前应该完成的工作已经完成,预防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而发生的索赔。(2)充分论证确定项目的范围和功能。发包人前期要全面掌握项目的情况,对项目的技术、资源、成本等进行综合评价,准确、科学、客观地确定项目的范围和功能,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修改设计方案,预防变更范围和功能而产生的索赔。例如:某教学楼装修工程,发包人在装修过程中要求首层走廊与教室合并成一个大实验室,使用功能的改变增加了如下工作:走廊与教室之间的砖墙拆除并清运。砖墙拆除后墙面油漆修补。把走廊标高找平至教室标高。合并后消防、电气等需要调整和增加。若发包人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对项目的使用功能充分论证确定,就可以避免此类

14、功能或方案调整而产生的费用和工期 索赔。3.2设计阶段索赔的预防措施.设计对项目的投资起着决定性作用。若设计图纸不够完善、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时就会因为设计变更而产生索赔,从而导致资金的增加和工期的延误。为了更好地控制和预防设计原因产生的索赔,设计阶段应该做好以下 工作。(1)提前踏勘现场。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的建设项目,尤其是非新建项目,往往属于工程量小、合同价不高的二次装修、改造等项目。设计公司开展设计以前,需要到现场进行踏勘,详细了解项目的现场情况,使设计图纸与现场的实际情况互相对应、互相吻合,预防因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符而发生的索赔。(2)发包人加强设计合同管理。为了提高设计图纸质量,发包人

15、需要在设计合同中作出以下约定:设计合同中明确设计技术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合同中约定设计公司对设计成果的审核制度要求,并把审核过程和审核情况向发包人汇报。设计合同中明确约定设计不合理引起的变更金额超过暂列金一定比例时的处罚措施。设计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对设计文件存在疑问时的处理方法。通过以上措施,加强设计合同的管理,预防因曾雪芳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成因与预防对策建 筑 经 济2023年66为设计图纸质量问题引发设计变更而发生的索赔。例如:某二次装修工程在装修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深度不够,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符。设计图纸要求用砖砌隔墙进行一分二改造,但改造后设计图纸中没有考虑开关插

16、座以及电源线路的移位和增加,设计公司需要通过设计变更把原设计图纸中没有表达出来的开关插座以及电源线路表达出来。若设计公司有提前踏勘现场或者设计公司内部装修、电气等各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互相交底、互相配合,又或者设计公司内部有对设计成果进行详细审核,就可以避免或减少此类设计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和工期索赔。3.3招标阶段的预防措施招标阶段是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预防的关键阶段,其产生索赔的责任人不是唯一的,有造价咨询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为了更好地控制和预防索赔,招标阶段应该做好以下工作。(1)发包人加强造价咨询合同管理。虽然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只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时

17、的参考,但为了保证项目的工期和质量,降低发包人项目管理的压力和风险,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清单时需要在合同中作出以下约定: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造价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造价成果的质量要求。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造价咨询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造价成果的三级或多级审核制度,并向发包人汇报审核的过程及审核情况。在造价咨询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造价成果经审核或施工期间发现“漏项”“漏量”超过一定比例或数量时的处罚措施。通过加强造价咨询合同管理,预防“漏项”“漏量”事件的 发生。例如:某二次装修工程在装修过程中,承包人发现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电力电缆WDZ-YJY-4X25+1X16”项目,但设

18、计图纸中有“电力电缆WDZ-YJY-4X25+1X16”项目。虽然根据固定总价合同模式的一般原则,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该根据设计图纸编制实际清单项目,承包人应当承担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漏项”的风险。但若发包人加强造价咨询合同管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漏项”的责任,就可以避免或减少此类“漏项”现象,降低发包人项目管理的压力和 风险。(2)明确项目的特殊性。招标时发包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和工期要求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特殊性,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项目的特殊要求,提醒投标人投标时要考虑特殊要求的一切风险,预防因为项目的特殊要求而产生的 索赔。例如:某教学楼装修工程在装修过程

19、中学校对承包人做出三点要求:“国考”停工;噪音控制;工人上下班时间与学生作息时间一致。承包人就以上三点要求提出工期索赔。若招标时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已经对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详细说明,并明确规定这属于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要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就可以避免由于此类特殊要求而产生的工期索赔。第 44 卷第 8 期67(3)预留足够的投标时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只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投标人需要根据图纸编制实际项目清单和计算工程量,再进行计价,最终确定投标报价。因此,发包人不但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的规定和原则,让投标人重视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的特性,还需要给予投标人

20、足够的投标时间,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精确计算和对风险因素做出评估。通过预留足够的投标时间,预防施工单位因投标价不准确而产生的各种 索赔。4结语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的索赔时有发生。这是承包人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途径,也是承包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在无法制止索赔的情况下,发包人应该加强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的管理来控制和预防索赔,对预防索赔的科学方法和手段进行积极尝Causes and Preventive Countermeasure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Claims under the Fixed Lump Sum Contract ModelZEN

21、G Xuefang(Guangdong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665,China)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mmon types and handling method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claims under the fixed lump sum contract model,and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ir claims.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clai

22、m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employer,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prev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claims under the fixed lump sum contract model,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employer to prevent claims more effectively.Keywords:fixed total price;claim;preventive countermeasures试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

23、中不断分析研究和归纳总结,实现建设项目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的目标。同时完成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的根本任务,从而获取最大的投资效益,并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参考文献1 李浩,唐文哲,沈文欣,等.国内EPC工程项目索赔管理研究以杨房沟水电站为例J.建筑经济,2022(4):59-63.2 余春宜,徐伟.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款典型争议分析及防范建议J.建筑经济,2021(6):29-32.3 李敏.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施工索赔控制及预防J.建筑经济,2007(S1):139-142.4 闫文周,高琳.对固定总价合同价款调整的探 讨J.商业现代化,2007(20):26-27.5 牟哲.建设单位如何防范施工索赔J.水利水电技术,2005(7):147-149.曾雪芳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索赔成因与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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