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指南(变更登记)服务对象: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提交文件目录: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同时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提交一下相关材料。(一)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二)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三)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四)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五)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六)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开办资金确认证明。(七)变更举办单位的,提交举办单位改变的批准文件。服务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章公告服务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服务咨询电话:0710-6234889服务QQ群:121227392、67813740服务网址:http:/枣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政务.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