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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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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平安管理工作制度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平安,加强监 督管理,依据《学校食品平安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 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平安管理的指导意见》《餐饮服务 食品平安操作规范》等规定,对落实学校食品平安主体责任、 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流程等方面要求进行梳理归纳,形 本钱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 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平安管理。对提供用 餐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的食堂,参照本制度。 一、学校主体责任 1 .学校应将食品平安作为学校平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建 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2 .学校应建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平安的学校 负责人、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食品平安管理员和食堂管理 人员等组成的食品平安管理机构,并明确机构工作职责和各 成员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3 .学校食品平安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平安第一 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校长每学期至少要组 织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平安工作,参加食品平安检 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 4 .学校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建立并落 食品安家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开展制度自查和修订 (2)定期自查:应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食堂经营过程自查 (3)专项自查:获知食品平安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 专项自查。 5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 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并及时采取退货、销毁等 处理措施。对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食品平安风险,应立即采取 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五)食品采购 1 .学校食堂使用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 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应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 点采购。签订供货协议时应明确供货商的责任和义务,签订 产品质量责任书保证食品平安。签订的供货协议、产品质量 责任书及供货商提供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等,应存档备查。 2 .学校食堂应建立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加强对食品 原料供货商的监督,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价。存在食品平安 问题的该催促整改的要坚决催促整改,该撤换的要坚决及时 撤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 3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索取票证,索取票证的要 求见《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如实、准确、 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建立进货查验台账。 4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按照以下要求查验许可 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复印件或其他凭证 (1)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 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 的,应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 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 (3)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查验并留存其 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4)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索取并留存 由市场开办者或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 证; (5)采购畜禽肉类的,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如有疫情发 生时,冷链禽畜肉、水产及制品应提供相关病毒核酸检验阴 性报告。采购肉类制品的,应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宜对采购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5 .学校食堂不得采购、使用以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 品相关产品(1)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腐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 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未经检 或验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 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5)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6)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7)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8)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 食品;(9)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活畜禽等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6 .学校食堂应对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 品进行以下外观查验,倡导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建立检验检测 室: (1)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完整、清洁、无破损,标识与内 容物一致;(2)冷冻食品无解冻后再次冷冻情形; (3)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4)标签标识符合相关要求; (5)在保质期内。 7 .学校食堂应对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 品进行温度查验。查验期间,尽可能减少食品的温度变化。 冷藏食品外表温度与标签标识的温度要求不得超过+3℃,冷 冻食品外表温度不宜高于-9℃ o 8 .学校食堂应留存每笔或配送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的销售凭证,如实准确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且由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确认。 9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 期满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食 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六)食品运输 1 .不应将食品及原材料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运输 食品及原材料的车辆和运输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不应混用O 2 .运输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保持配送容器清洁。 3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尘、防风措施,食品与非食品、 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应分隔,食品包装完整清洁。 4 .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平安要求。 5 .配送容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 (七)食品贮存 1 .学校食堂贮存食品的仓库应定期通风换气,防蝇防鼠 防虫设施完好,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人生活用品、 杂物等。 2 .食品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0cm以上存放,不同 类型的食品原料应分隔或别离贮存,并按照食品包装标注的 贮存条件进行贮存。 3 .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贮存位置,应标明食品 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宜使用密 闭容器贮存。 4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贴有标识,原料、 半成品和成品应分柜存放。 5 .应及时冷冻(藏)贮存采购的冷冻(藏)食品,减少 食品的温度变化。冷冻贮存食品前,宜分割食品,防止使用 时反复解冻、冷冻。冷冻(藏)贮存食品时,不宜堆积、挤 压食品。 6 .食品出入库应登记遵循先进、先出、先用的原那么,使 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7 .应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 过保质期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A)食品加工 1 .学校食堂应因地制宜制定营养健康的食谱,并每周公 布。配餐时应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 量鱼禽肉蛋奶;制餐时应合理烹调,少用煎、炸等可能产生 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 2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工作人员操作行为要求见《食品 安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3 .学校食堂应推行明厨亮灶,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 灶”,公开展示原料清洗、切配、烹饪、留样、餐用具清洗 消毒等关键区域和重点环节。 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 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穿戴清 洁的工作衣帽,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5 .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不应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 食品、裱花蛋糕等。 6 .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内不应进行可能污染食品的活 动,不应在非食品处理区加工制作食品、清洗消毒餐用具。 7 .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 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从形状、材质、颜色、 标识上明显区分,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 洁。 8 .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9 .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应防止食品受到交叉污染。 1 0..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变质迹象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应加工和使用。 n.冷冻(藏)食品出库后,应及时加工制作。冷冻食品原料不宜反复解冻、冷冻。 12 .宜使用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方法进行解冻,解冻时 合理防护,防止受到污染。使用微波解冻方法的,解冻后的 食品原料应被立即加工制作。 13 .应缩短解冻后的高危易腐食品原料在常温下的存放 时间,食品原料的外表温度不宜超过8℃。 14 .食品原料应洗净后使用。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 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使用禽蛋前,应清洗禽蛋 的外壳必要时消毒外壳。盛放或加工制作畜肉类原料、禽肉 类原料、水产品原料及蛋类原料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使用。 15 .应及时使用或冷冻(藏)贮存切配好的半成品。 16 .烹饪过程应执《食品安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 范》的相关要求。 17 .专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0每餐(或每次)使用专 间前,应对专间空气进行消毒。消毒方法应遵循消毒设施使 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加工制作时 开启紫外线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18 .高危易腐食品熟制后,在8℃〜60℃条件下存放2小 时以上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食用前应进行再加热。再 加热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到达70℃以上。 19 .不得用非食品原料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不得在食品中添加法律法规禁止的物质。 20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并在到达 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使用时应按照《食品 安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 用范围和使用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1 .专人保管、专柜(位)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标注“食 品添加剂”字样。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剂的,应 在盛放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并保存原包装。 22 .应专册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批 号、添加的食品品种、添加量、添加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九)食品留样 1 .学校食堂应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 留样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 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于0℃-8℃冷藏存放48小时以 上。 2 .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 125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 等。 3 .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 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留 样柜应随时上锁,钥匙由留样责任人保管。 (十)选择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中配餐 1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食 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为集体用餐配送。 2 .应配置专用食品配送车辆。冷藏食品运输车辆应配备 制冷装置,使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8℃以下。加热保 温食品运输车辆应保证运输时食品中心温度在60℃以上。 3 .配餐容器外表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 质期,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 4 .配送车辆和食品直接接触容器及包装物品应提前内 外消毒并保持洁净。 5 .食品接触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 制品通用平安要求》的要求。运输工具应符合《餐饮配送服 务规范》要求,车辆应配备行车记录仪和车辆定位系统,并 在配送车厢内安装摄像头。 6 .装车时生熟食品、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或分隔放置严 禁与配送食品无关的、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送。 7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平安防范措施任何人不得翻开车 厢门及食品包装。食品送达学校后,经学校负责校外配餐工 作的管理人员感官检验合格后,选择洁净无尘的教室或餐厅 作为供餐点由专人分发给学生,并做好送餐交接记录。 8 .分餐时应采用加热保温措施,使膳食中心温度保持在 60℃以上,加工制作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应不超过4小时。 (十一)食堂用餐 1 .学校食堂应对用餐人员数量、结构进行监测、分析和 评估,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鼓励推行小份菜、半份菜、 套餐等措施,遏制餐饮浪费。 2 .加强学生就餐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陪餐领导要提前 到达餐厅,指导做好开餐准备。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 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平安、文明就餐。 3 .加强就餐场所管理。学校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 手液,严格执行餐前洗手。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要定期维护, 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4 .加强食堂文化建设。学校食堂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 饮食、光盘行动等宣传材料。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 浪费标识持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 5 .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应清洗消毒。 6 .加工制作围边、盘花等的材料应符合食品平安要求, 使用前应清洗消毒。 7 .宜按照标签标注的温度等条件,供应预包装食品。食 品的温度不得超过标签标注的温度+3℃。 8 .供餐过程中,应对食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食品 受到污染。使用传递设施(如升降笼、食梯、滑道等)的, 应保持传递设施清洁。 9 .垫纸、垫布、餐具托、口布等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物 品应一人一换。撤换下的物品,应及时清洗消毒(一次性用 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平安管理相关责任。 5 .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那么上采用自营方式 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 的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 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6 .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社会餐饮企业及供餐单 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 的相关证照,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 人员健康证等。 7 .学校食堂采用承包、委托经营或选择供餐单位供餐, 应建立健全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 选择能承当食品平安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 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承包、委托经营的社会餐饮企业 或供餐单位宜通过HACCP或IS022000认证。 8 .学校应与中标的承包方、受委托经营方或供餐单位依 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发生纠纷后的仲裁方 式。学校承当管理责任,催促其严格在合同范围内依法经营, 落实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平安责任,不得超范围经 营和配送。 9 .学校应建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教师代表、食 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在食品采购、 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 品除外)。 10 .学生就餐时,就餐区应防止从事引起扬尘的活动(如 扫地、施工等)。 (十二)餐用具清洗消毒 1 .学校食堂应对餐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不应使用未经 清洗消毒的餐用具。餐用具清洗消毒要求见《食品安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2 .学校食堂应加强餐用具清洗与消毒管理。定岗到人, 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对餐具、饮具和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的容器、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到达《食品安家标准餐 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3 .使用化学方法清洗消毒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 品安家标准洗涤剂》的要求,且餐用具应冲洗干净后烘干或 沥干。 4 .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或场所内。保 洁设施或场所应保持清洁,防止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受到污 染。 (十三)餐厨废弃物处理 1 .学校食堂应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 标识。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及时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 器。餐厨废弃物的存放容器应及时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2 .应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 活垃圾运输单位或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3 .应选择有资质的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收运者,索取 并留存餐厨废弃物收运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收运者 公章或由收运者签字),并与其签订收运合同,明确各自的责 任和义务。4.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严禁餐 厨废弃物作 为原料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禁止利用餐厨废弃物或 餐厨废弃物的提炼物生产加工食品。 三、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1 .学校食堂: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具有 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供应及就餐空间 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学校食堂的运营模式是指食堂由学校建 设,由学校自主经营;或食堂由学校建设,由社会企业承包 或委托社会企业经营。 2 .集中用餐:学校通过食堂供餐或外购食品(包括从供 餐单位订餐)等形式,集中向学生和教职工提供食品的行为。 3 .供餐单位: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 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 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学校食堂中从事食品采购、加工 制作、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工作的人员。 5 .餐用具: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 具、设备。 6 .食品处理区: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 餐用具(包括餐饮具、容器、工具等)等的区域。根据清洁 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 区。 7 .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加工 制作间。 8 .烹饪区:指对经过粗加工制作、切配的原料或半成品 进行热加工制作的区域。 9 .备餐区:指暂时放置、整理、分发成品食品的区域。 作决定并定期开展学校食堂督查工作。 10 .学校采用供餐单位方式供餐的,要公开供餐单位的 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等。 n.学校在校园平安信息化建设中,应优先在食堂食品 库房、烹饪区、备餐区、专间、留样区、餐具饮具清洗消毒 区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12 .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 亮灶”方式,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平安状况;鼓励学生家长借 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 13 .中小学和幼儿园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 共同用餐,有条件的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应明确陪餐人员 职责,制定陪餐计划。陪餐人员负责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 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陪餐 记录。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平安问题及风险隐 患,催促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并建立台帐。 14 .学校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食品平安科普宣教,要将 食品平安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 食品平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食品平安防范能力。 15 .学校应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平安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 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16 .发生食品平安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平安事故时,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2)停止供餐,并按照规定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 市场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 (3)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平安事故的食品及其 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市场管理部门 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4)配合市场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5)配合相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加强与师生及 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6)积极开展师生心理疏导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心理 干预。 17 .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平安管理,对造成食物中毒事 故、存在食品平安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 方或受委托经营方或集中配餐的企业,学校应依法及时终止 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 18 .学校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设立 、邮箱、信箱、 网络留言等投诉受理渠道,确保渠道畅通听取师生和家长对 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平安的意见、建议,对提 出的食堂投诉如实准确记录,核实后妥善处理。 19 .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平安责任保险。 二、学校食堂管理(一)制度 1 .学校食堂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工程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餐饮服务食 品平安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及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 录表等信息应悬挂或摆放在就餐区显著位置,严禁涂改或遮 盖。 2 .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原那么不以营利为目的。 3 .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堂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 息平台等方式向师生及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 信息。 4 .学校食堂应制定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制度(1)食品平安管理自查和报告制度 (2)场所及设施设备(如卫生间、空调及通风设施、冷 藏冷冻设施等)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3)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4)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米购索证索票、 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5)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6)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7)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8)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管理制度(9)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0)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1)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5 .学校食堂应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专用操作区,制定并 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 (二)人员 1 .学校食堂应配备与学校就餐规模相适应的食堂从业 人员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人数配比不少于I: 100,从业人员 一律先培训后上岗。 2 .学校食堂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平安管理员,并明确 其工作职责。食品平安管理员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 时的食品平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 知识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 .食品平安管理员的职责 (1)起草各项食品平安管理制度,提交食品平安管理机 构审核; (2)根据《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考前须知》和经营实 际,确定高风险的食品品种和加工制作环节,实施食品平安 风险重点防控,制定加工操作规程 (3)制订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平安培训考核及 食品平安自查等计划(4)落实各项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加工操作规程 (5)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6)定期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平安培训考 核及食品平安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平安隐患(7)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8)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平安事故(9)建立健全食品平安管理档案 (10)配合市监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11)食品平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 平安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患有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平安疾病的人员,不 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 次健康检查,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 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其健康证明应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 统公示。 5 .食堂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应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 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食 堂从业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平安管理人员等报告,立即暂停 食堂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 食品平安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手部有伤口的从业人 员,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并及时更换;佩戴一次性手 套后,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 .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符合附录A. 1的要求。 7 .食堂从业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食品平安培训,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岗。 (三)场所和设备 1 .食堂建设、功能区布局、食堂设备配置等应符合《食 品安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2 .应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或设施, 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清洗水池等设 施数量或容器与加工食品数量相适应。拖把、扫帚、刮水板 等清洁工具使用前应先清洗,使用后应清洗消毒、沥干水分 并分类存放在通风良好的独立隔间、区域。 3 .保持食品处理区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 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 4 .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 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无异味。 5 .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主要病媒生物鼠类、蝇类、 蜚镰、蚊虫的防制方法参见《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餐饮服 务场所》。实施除虫灭害工作时,应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 采取保护措施,不应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不 应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使用除虫灭害药物后应将所有设 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除虫灭害药物应由专人负责,专柜或专间单独存放。 6 .根据加工制作食品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容器、工具等。不得将加工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容器、 工具用于与加工制作食品无关的用途。 7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 叉污染。固定安装的设备设施应安装牢固,与地面、墙壁无 缝隙,或保存足够的清洁、维护空间。 8 .设备、容器和工具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 裂缝,内部角落部位防止有尖角,便于清洁,防止聚积食品 碎屑、污垢等。 9 .应对加工、贮存、陈列食品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清理清洗、消毒,对保温设备及冷藏冷冻设备进行定期校验。 冷藏冷冻设备应配外显示温度计。 (四)食品平安自查 1 .学校食堂应全面分析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平安危害因 素和风险点,确定食品平安自查工程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单, 制定自查计划。 2 .食品平安自查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 展。 3 .食品平安自查包括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 (1)制度自查:对食品平安制度的适用性,每年至少开 展一次自查。在食品平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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