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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鞋使用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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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厂电绝缘鞋的分类、款式、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的电绝缘鞋。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一线缝工艺制作的绝缘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CB/T528—199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GB/T532—1997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 GB/T1040—1992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1689—1998 硫化橡胶耐磨性能的测定(用阿克隆磨耗机) GB/T3293.1—1998 鞋号 GB/T3903.1—1994 鞋类通用检验方法 耐折试验方法 GB/T3903.2—1994 鞋类通用检验方法 耐磨试验方法 GB/T3903.3—1994 鞋类通用检验方法 剥离强度试验方法 GB/T3903.5—1995 鞋类通用检验方法 外观检验方法 GB3923.1—1997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 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q9341—1988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HG2401—1992 工矿靴 HG/T2495—1993 劳动靴 QB1002—1997 胶粘皮鞋 QB/T1003—1990 硫化皮鞋 QB/f1005—1990 模压皮鞋 QB/T3812.4—1999 皮革 物理性能测试 厚度的测定 QB/T3812.5—1999 皮革 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定 QB/T3812.6—1999 皮革 撕裂力的测定   3 产品分类与品种款式 3.1 分类 按帮面材料分类如下: a)电绝缘皮鞋类; b)电绝缘布面胶鞋类; c)电绝缘胶面胶鞋类; d)电绝缘塑料鞋类。 3.2 款式 按帮面高低分为以下款式: a)低帮电绝缘鞋(图1); b)高腰电绝缘鞋(图2); c)半筒电绝缘靴(图3); d)高筒电绝缘靴(图4)。 图1至图4中拉丁字母丸为鞋帮高度。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结构 鞋底和跟部不应有金属勾心等部件。防砸型的绝缘鞋内包头是金属材料时应进行表面绝缘处理,并且在制鞋时与鞋为一体不能活动。帮底联结不应采用上下穿通线缝,可以侧缝。 4.1.2 鞋号 鞋号设置应符合GB/T3293.1的规定。 4.1.3 鞋帮 4.1.3.1 鞋帮尺寸 尺寸(h)应满足表1最低要求。   表1 鞋帮高度尺寸(h) mm 鞋 号 低 帮 高 腰 半 筒 高 筒 230及以下 235~240 245~250 255~260 265~270 275~280 <100 <103 <106 <109 <113 <117 >100 >103 >106 >109 >113 >117 ≥160 ≥165 ≥170 ≥175 ≥180 ≥185 ≥250 ≥255 ≥265 ≥275 ≥285 ≥295   4.1.3.2 鞋面厚 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 鞋帮厚度要求 mm 材料类别 厚 度 皮革 橡胶 塑料 帆布 ≥1.2 ≥1.5 ≥1.0 ≥0.8   4.1.3.3 革类撕裂强度 ≥60 N/mm2。 4.1.3.4 织物断裂强力 经向≥980 N,纬向≥490 N。 4.1.3.5 拉伸特性 应满足表3要求。   表3 鞋帮拉伸性能 材料类别 拉伸性能 最低要求 革类 橡胶   塑料 抗张强度 拉伸强度 扯断伸长率 扯断伸长率 15 N/mm2 13 MPa ≥450% ≥250%   4.1.3.6 鞋帮与围条粘附强度 应不小于2.0 kN/m。 4.1.3.7 鞋帮与织物粘附强度 应不小于0.6 kN/m。 4.1.4 外底 4.1.4.1 外底应有防滑花纹。 4.1.4.2 外底厚度 a)有防滑花纹的外底厚不小于4 mm(不含花纹)。 b)当花纹无法测量时,除腰窝外任何一处的厚度不小于6 mm。 4.1.4.3 耐磨性能 电绝缘皮鞋外底磨痕长度应不大于10 mm;电绝缘布面鞋的磨耗减量不大于1.4 cm2;15 kV及以下电绝缘胶靴的磨耗减量不大于1.0cm2;20kV及以上电绝缘胶靴的磨耗减量不大于1.9 cm2。 4.1.4.4 耐折性能 对于非皮革的外底要求连续屈绕40 000次,有预割口5 mm不大于12 mm或无预割口,50 000次不断裂。 4.1.5 成鞋 4.1.5.1 外观 a)电绝缘皮鞋 各种工艺制造的电绝缘皮鞋的外观质量应分别符合QB1002、QB1003和QB1005的要求。 b)电绝缘布面胶鞋 应符合HG/T2495的要求。 c)电绝缘胶面胶靴 应符合HG2401的要求。 4.1.5.2 渗水性 电绝缘胶靴和聚合材料靴按本标准5.13规定的试验方法试验时,帮和底不应出现渗水现象。 4.1.5.3 剥离强度 电绝缘皮鞋的剥离强度应不小于70 N/cm。 4.2 电性能要求 4.2.1 电绝缘皮鞋和电绝缘布面鞋:当泄露电流为0.3 mA/kV时,应满足表4的要求。 4.2.2 电绝缘胶靴和聚合材料的电绝缘靴:当泄露电流为0.4 mA/kV时,应满足表5的要求。   表4 电绝缘皮鞋和电绝缘布面鞋的电性能要求 项目名称 出厂检验 预防性检验 皮鞋 布面胶底鞋 皮鞋 布面胶底鞋 试验电压(上频),kv 6 5 15 5 3.5 12 泄露电流,mA ≤ 1.8 1.5 4.5 1.5 1.1 3.6 试验时间,min 1   表5 电绝缘胶靴和电绝缘聚合材料靴的电性能要求 项目名称 出厂检验 预防性检验 试验电压(上频),kv 6 10 15 20 30 4.5 8 12 15 25 泄露电流,mA ≤ 2.4 4 6 8 10 1.8 3.2 4.8 6 10 试验时间,min 1   5 检验方法 5.1 外观检验 电绝缘皮鞋类按GB/T3903.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电绝缘布面鞋类按HG/T2495中规定进行检验,电绝缘胶面胶靴按HG2401中规定进行检验。 5.2 鞋帮高度测定 按GB/T3903.5—1994表1序号3规定进行。 5.3 鞋帮厚度测量 皮革厚度按QB/T3812.4规定的方法测量;其他材料的厚度用测厚仪或游标卡尺(精度±0.02 mm)测量。 5.4 革类帮面撕裂强度检验 按QB/T3812.6规定的方法进行。 5.5 织物帮面断裂强力检验 按GB/T3923.1规定的方法进行。 5.6 鞋帮拉伸性能检验 革类抗张强度检验按QB/T3812.5规定的方法进行;橡胶位伸性能检验按GB/T528规定的方法进行;塑料拉伸性能检验按GB/T1040规定的方法进行。 5.7 鞋帮耐折性能检验 按GB/T9341规定的方法进行。 5.8 外底厚度的测定 按GB/T3903.5—1994规定的量具和其表1中序号11的方法进行测定。 5.9 外底耐磨性能检验 电绝缘皮鞋类按GB/T3903.2规定的方法进行;电绝缘布面鞋和电绝缘胶靴类按GB/T1689规定的方法进行。 5.10 外底耐折性能检验 按GB/T3903.1规定的方法进行。 5.11 剥离强度检验 按GB/T3903.3规定检验。 5.12 鞋帮与围条和帮面与织物帮面粘附强度 按GB/T532规定的方法进行。 5.13 渗水性 将胶靴或聚合材料的靴封紧靴口,向靴内注入空气,当空气压力达到10 kPa±1 kPa时浸入水中,外水位距靴上沿75 mm,观察是否有气泡出现,无气泡则说明渗水性符合要求。 5.14 电性能 各类绝缘性的出厂检验和预防性检验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监督抽查检验、认证检验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进行,检验项目要求如下: a)外观质量 成品鞋应逐双检查。 b)物理机械性能 由生产厂选择外底耐折、外底耐磨、橡胶拉伸强度和扯断伸长率、皮鞋剥离、围条和鞋帮粘附强度中的3项按表6要求进行抽样检验,若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品。 c)电性能 应逐只进行检验,将不合格晶除掉方可入库。   表6 抽样表 批量范围,双 抽样数 N,双 281~500 501~10 000 3 5   6.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按标准规定对产品进行全项目的检验,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周期检查; d)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当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g)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合格的成品库中进行抽取,样品数为3~5双以满足检验项目要求为原则。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内容应包括: a)在每双鞋的帮面或鞋底上应有标准号,电绝缘字样(或英文EH)、闪电标记和耐电压数值; b)制造厂名、鞋名、产品或商标名称、生产年月日及电绝缘性能出厂检验合格印章。 7.2 包装 7.2.1 每双靴应用纸袋、塑料袋或纸盒包装。在袋盒上应有下列内容:产品名(例:6 kV牛革面绝缘皮鞋、5 kV绝缘布面胶鞋、20 kV绝缘胶靴等)、标准号、制造厂名称、鞋号、商标,使用须知。 7.2.2 大包装应用纸板箱,封口应牢固,箱应捆紧,箱面上应有下列内容:标准号、制造厂名称及地址、邮编、产品名称、产品规格、数量、商标、生产年月、箱号、尺寸与体积(或重量)。 7.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遮盖物以防雨淋,不得与酸碱类或其他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 7.4 贮存 7.4.1 场所 应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中,防止霉变。堆放离开地面和墙壁20cm以上,离开一切发热体1 m以外。避免受油、酸碱类或其他腐蚀品的影响。 7.4.2 期限 一般为24个月(自生产日期起计算),超过24个月的产品须逐只进行电性能预防性检验,只有符合本标准表4和表5规定的鞋,方可以电绝缘鞋销售或使用。   8 使用 应遵照下列规定: a)耐电压15 kV以下的电绝缘皮鞋和电绝缘布面鞋适用于工频电压1 LV以下;耐电压15 kV以上的电绝缘胶靴和聚合材料的靴适用于工频电压1 kV以上的作业环境。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和DL409)的规定。 b)穿用电绝缘皮鞋和电绝缘布面鞋时,其工作环境应能保持鞋面干燥。 c)穿用任何电绝缘鞋均应避免接触锐器、高温和腐蚀性物质,防止鞋受到损伤影响电性能。凡帮底有腐蚀、破损之处,不能再以电绝缘鞋穿用。 d)经预防性检验的鞋应符合表4和表5规定的要求。每次预防性检验结果有效期限不超过6个月。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电绝缘鞋电性能试验方法A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电绝缘鞋电性能试验原理、仪器、设备、试样、试验方法、试验条件、试验步聚和试验结果,适用于各类绝缘鞋的出厂检验和预防性检验。   A2 试验原理 以工频电压值施加于被试鞋内、外电极,在规定的试验时间内,试验样品如未击穿,则毫安表指示的数值(mA)即为泄漏电流值,电压表指示的数值(kV)即为耐电压值。   A3 仪器设备 应满足以下要求: A3.1 试验变压器 应选用大于0.5 kVA(500 VA)的变压器。 A3.2 电压表 准确度1.5级以内。 A3.3 毫安表 准确度1.0级以内,其使用值为仪表量程的15%~85%。 A3.4 测量系统电阻 不超过28×104Ω。 A3.5 试验电路 电路图如A1。   1—金属导线;2—被试靴;3—金属盘;4—金属球; 5—金属片;6—海绵和水;7—绝缘支架 图A1 电路示意图   A4 试样 A4.1 新鞋应是制成后存放72 h的成品。 A4.2 穿用后的鞋擦洗干净和干燥。   A5 试验条件 A5.1 环境 温度20℃±5℃,相对湿度低于85%。 A5.2 样品放置时间 在符合A5.1环境中放置不少于1 h。   A6 试验方法 A6.1 将一个与试样鞋号一致的金属片为内电极放入鞋内,金属片上铺满直径不大于4 mm的金属球,其高度不小于15 mm。外电极为置于金属器皿内的浸水海绵。在试验绝缘皮鞋和绝缘布面胶底鞋时,注意鞋放在浸水海绵上,水位不得超过鞋底浸湿帮面。 A6.2 以1 kV/s的速度使电压从零上升到所规定电压值的75%,然后再以100 V/s的速度升到规定的电压值。 A6.3 当电压升到规定的试验电压时,应保持1 min,然后记录毫安表的电流值,精确到0.1 mA。 A6.4 试验结束,应快速降压至零位,但不得突然切断电源。   A7 试验结果 所有试验的鞋均应符合表4和表5的要求。   A8 试验报告 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试样名称或代号; b)试验环境条件; c)试验电压、持续时间、泄漏电流; d)试验者; e)试验日期。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电绝缘鞋电性能试验方法B   B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电性能试验原理、仪器、设备、试样、试验方法、试验条件、试验步骤和试验结果。 本附录适用于各类绝缘鞋的电性能型式检验、监督抽查检验和认证检验。   B2 原理 以工频电压值施加于被试鞋(靴)内、外电极,在规定的试验时间内,试验鞋(靴)如未击穿,则毫安表指示的数值(mA)即为泄漏电流值,电压表指示的数值(kV)即为耐压试验电压值。   B3 仪器设备(示意图如图B1) B3.1 内电极 由浸有1%氯化钠溶液的海绵垫、金属薄片和直径不大于4 mm的金属球组成。 B3.2 外电极 由海绵和水组成。 B3.3 试验变压器 应选用大于0.5 kVA(500 VA)的变压器。 B3.4 电压表 准确度1.5级以内。 B3.5 毫安表 准确度1.0级以内,其使用值应为仪表量程的15%~85%。 B3.6 测量系统电阻值 不超过28×104Ω。   1—被试靴;2—金属球;3—金属盘;4—金属片;5—海绵鞋垫; 6—海绵和水;7—金属导线;8—绝缘支架 图B1 电路示意图   B4 试样 B4.1 试样新靴应是制成后存放72 h的成品。 B4.2 穿用后的靴应擦洗干净和干燥。   B5 试验条件 B5.1 环境 温度20℃±5℃,相对湿度低于85%。 B5.2 样品放置时间 在符合B5.1条件下放置不少于1 h。   B6 试验步骤 B6.1 将相当于被试鞋内底面积65%的海绵垫(厚约3 mm)浸入1%氯化钠溶液中15~30s,直至海绵垫完全浸湿,取出海绵垫,挤出海绵垫中过多的水至水不从海绵垫中流出为适度。 B6.2 将浸过1%氯化钠溶液的海绵垫放入被试鞋内,然后其上放相同大小的金属薄片和直径不大于4 mm的金属球,其厚不小于15 mm。装好后,将被试鞋放入盛有水和海绵的器皿中。在试验绝缘皮鞋和绝缘布面胶底鞋时,含水海绵不得浸湿鞋帮。 B6.3 试验电压以1 kV/s的速度使电压从零升到试验规定电压值的75%,再以100 V/s的速度升到规定的电压值。保持1 min,记录电流表所示之值,精确到0.1 mA。 B6.4 试验结束应迅速降压至零位,但不得突然切断电源。   B7 试验结果 所有试验的靴均应符合本标准4.2的要求。   B8 试验报告 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试样名称或代号; b)试验环境条件; c)试验电压、持续时间、泄漏电流; d)试验者; e)试验日期。     附录C (提示的附录) 世界鞋号与鞋帮高度   表C1 鞋帮高度 鞋 号 高 度,mm 世界鞋号 法制鞋号 英制鞋号 低 帮 高 腰 半 筒 高 筒 225及以下 230~240 245~250 255~265 270~280 285及以上 36及以下 37~38 39~40 41~42 43~44 45及以上 3及以下 4~5 6 7~8 9~10 11及以上 <103 <105 <109 <113 <117 <121 ≥103 ≥105 ≥109 ≥113 ≥117 ≥121 ≥162 ≥165 ≥172 ≥178 ≥185 ≥192 ≥255 ≥260 ≥270 ≥280 ≥29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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