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J 46-059-2021(备案号:J15537-2021) 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pdf

上传人:ora****at 文档编号:62618 上传时间:2022-03-31 格式:PDF 页数:85 大小:1.23M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J 46-059-2021(备案号:J15537-2021) 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5页
DBJ 46-059-2021(备案号:J15537-2021) 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5页
DBJ 46-059-2021(备案号:J15537-2021) 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5页
DBJ 46-059-2021(备案号:J15537-2021) 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5页
DBJ 46-059-2021(备案号:J15537-2021) 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15537-2021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Seismic technical standard for engineeringof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in Hainan ProvincePHNDBJ 46-059-20212021-01-22 发布2021-03-01 实施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Seismic technical standard for engineeringof mechanical and

2、 electrical in Hainan ProvinceDBJ 46-059-2021主编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21 年 3 月 1 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 的通知琼建规 20213 号各市、 县、 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各建设、 设计、 施工、 监理、 质量检测单位, 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的抗震设计与施工水平,做到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维护管理方便, 我厅组织有关

3、单位编制了 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 , 并经专家评审通过, 现正式发布, 编号为 DBJ 46-059-2021, 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 年 1 月 22 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前言为提高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的抗震设计与施工水平, 做到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维护管理方便,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国内外及行业有关标准,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基本规定

4、, 4.给水排水, 5.暖通空调, 6.燃气, 7.电气, 8.抗震支吊架, 9.施工、 质量验收。本标准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日常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 77 号, 邮编: 570203, 电话: 0898-65359219, 电子信箱:biaozhun_)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 编 单 位: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

5、术集团有限公司参 编 单 位: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材料与设施委员会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设安泰 (北京)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市燃气协会北京城建 (海南) 地产有限公司卡林特威建筑工程科技 (苏州) 有限公司深圳市固耐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县鸿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任学斌喻银平姜海菊高鹏李东彬苑麒文静萍孙彬张吉柱刘硕曾映群黄彦张丽芳姬宏解放严丰黄应祥赖文彬王毅邓尚历许耕昕商宇飞江树辉刘晓东郭丽涛王鑫李延峰练永派赵海斌宋章峰主要审查人员: 赵锂张大

6、明杨帆卢育坤李裕河林松杰陈可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目次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2.2 符号43 基本规定63.1 一般规定63.2 场地影响73.3 地震影响73.4 地震作用计算93.5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和支吊架抗震要求124 给水排水144.1 室内给水排水144.2 建筑小区、 单体建筑室外给水排水155 暖通空调185.1 暖通空调系统185.2 室外暖通空调系统206 燃气226.1 一般规定226.2 燃气系统227 电气247.1 一般规定247.2 系统和装置的设置247.3 机房位置选择247.4 设备安装25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7、浏览专用7.5 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268 抗震支吊架288.1 一般规定288.2 抗震支吊架计算298.3 抗震支吊架设计319 施工、 质量验收339.1 一般规定339.2 施工准备349.3 施工359.4 验收37附录 A 抗震支吊架节点计算书41本标准用词说明42引用标准名录43附: 条文说明44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3122.1 Terms22.2 Symbols463.1 General Requirements63.2 Site Influence73.3 Earthquake Motion Influence73.4 Calculation for Ear

8、thquake Action93.5 Seismic Requirements of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Facilitiesand Brackets in Bulidings12144.1 Indoor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144.2 Buliding Quarters and Outdoor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15185.1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185.2 Outdoor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

9、ir Conditioning Systems20226.1 General Requirements226.2 Gas System22247.1 General Requirements24Contents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47.2 Settings of System and Equipments247.3 Location Options of Engine Rooms247.4 Equipments Installation257.5 Conductor Selection and Line Laying26288.1 General Requirements28

10、8.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Seismic Brackets and Hangers298.3 Calculation for Seismic Brackets and Hangers31339.1 General Requirements339.2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349.3 Construction359.4 Acceptance374142434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1.0.1 为提高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与施工水平,做到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维护管理方便, 并为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验收

11、提供指导依据, 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 施工及验收。1.0.3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应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 施工及验收。1.0.4 海南省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1.0.5 对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地区且除甲类建筑以外的建筑机电工程, 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注: 本规范以下条文中.一般略去 “抗震设防烈度” 表叙字样, 对“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 7 度、 8 度、 9 度” 简称为 “6 度、 7 度、 8 度、9 度” 。1.0.6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 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行业和海南省有关标准的规定。1 总

12、则1 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precautionary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 取 50 年内超越概率 10 %的地震烈度。2.1.2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precautionary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2.1.3 地震作用 earthquake action由地震动引起的结构动态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2.1.4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 buildi

13、ng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原ment engineering facilities为建筑使用功能服务的附属机械、 电器构件、 部件和系统。主要包括电梯、 照明系统和应急电源、 通信设备、 管道系统、 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系统、 共用天线等。2.1.5 抗震支承 seismic support由锚固体、 加固吊杆、 斜撑和抗震连接构件组成的构件。2.1.6 抗震支吊架 seismic bracing与建筑结构体牢固连接,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或者同时承担地震力和重力的抗震支撑设施。由锚固体、 加固吊杆、 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2.1

14、.7 侧向抗震支吊架 lateral seismic bracing斜撑与管道横截面平行的抗震支吊架。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2.1.8 纵向抗震支吊架 longitudinal seismic bracing斜撑与管道横截面垂直的抗震支吊架。2.1.9 单管 (杆) 抗震支吊架 single tube seismic bracing由一根承重吊架和抗震斜撑组成的抗震支吊架。2.1.10 门型抗震支吊架 door-shaped seismic bracing由两根及两根以上承重吊架和横梁、抗震斜撑组成的抗震支吊架。2.1.11 抗震连接构件 structure connecti

15、ng component用于连接抗震斜撑的单独或组合的构件。2.1.12 抗震斜撑 seismic diagonal bracing通过斜撑将地震水平作用力传递给建筑结构的构件。2.1.13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施 seismic facilities for engineering of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抗震支吊架、 管线抗震柔性连接、 设备抗震防滑件及其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装置的全称。2.1.14 螺杆紧固件 rod stiffener能夹紧杆件并使其抗弯能力与稳固性能提高的装置。2.1.15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design basic acceleratro

16、n of groundmotion50 年设计基准期超越概率 10 %的地震加速度的设计取值。2.1.16 设计特征周期 design characteristic period of ground motion抗震设计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中, 反映地震震级、 震中距和场地类别等因素的下降段起始点对应的周期值。2.1.17 重要机房 important equipment room地震发生时, 对建筑工程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或严重功能影响的机房。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2.2 符号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F沿最不利方向施加于机电工程设施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G

17、 非结构构件的重力;SGE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S 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2.2.2 抗力和材料性能R 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兹e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茁S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楼面反应谱值。2.2.3 几何参数h 计算楼层层高;l 水平管线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0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间距;L 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1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L2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2.2.4 计算系数酌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浊非结构构件类别系数;灼1状态系数;灼2位置系数;琢max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酌G重力荷载分项系数;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

18、酌Eh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琢Ek水平地震力综合系数;k抗震斜撑角度调整系数。5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构件、 部件的抗震要求应根据工程抗震设防烈度、 建筑使用功能、 建筑高度、 结构类型、 变形特征、 设备设施所处位置和运行状态, 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及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981 的有关规定。3.1.2 建筑机电工程重要机房不应设置在抗震性能薄弱的部位; 对于有隔振装置的设备, 当发生强烈振动时不应破坏连接件, 并应防止设备和建筑结

19、构发生谐振现象。3.1.3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的支吊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承载力, 支吊架与建筑结构应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3.1.4 当建筑机电工程管道需穿越结构构件时,管道洞口不应穿越主要承重结构构件, 当必须穿越时, 应满足结构安全要求。管道和设备与建筑结构的连接, 应能允许二者间有一定的相对变位。3.1.5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的基座或连接件应能将设备承受的地震作用全部传递到建筑结构上。建筑结构中用于固定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的预埋件、 锚固件, 应能承受建筑机电工程设施传递到主体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3.1.6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抗震设计应以建筑结构设计为基准, 对与建筑结构的连接件应采取措施进行设防。

20、对重力不大于 1.8kN 的设备或吊杆计算长度不大于 300mm 的吊杆悬挂管道, 可不进行设防。3.1.7 抗震支吊架与钢筋混凝土结构应采用预埋件、 锚固件连接, 与钢结构应采用螺栓或焊接连接。6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3.1.8 穿过建筑结构隔震层的建筑机电工程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方式,并应在隔震层两侧设置抗震支吊架。3.1.9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底部应与地面或结构构件牢固固定。对于8 度及 8 度以上的抗震设防, 锚栓或螺栓应固定在垫层下的结构构件上。对于无法用锚栓或螺栓与地面或结构构件连接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 应用 L 型抗震防滑角铁进行限位。3.2 场地影响3.2.1

21、 建筑场地为玉类时, 甲、 乙类建筑的建筑机电工程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丙类建筑的建筑机电工程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但6 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3.2.2 建筑场地为芋类、 郁类时, 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5g 和0.30g的地区, 各类建筑机电工程宜分别按8度 ( 0. 20g)和 9度 (0.40g)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3.3 地震影响3.3.1 建筑机电工程所在地区遭受的地震影响, 其抗震设防烈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的有关规定选用, 并采用相应的设计基本地

22、震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 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和对应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3.3.2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的对应关系, 应符合表 3.3.2 的规定。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5g 和 0.30g 地区内的建筑机电工程,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 应分别按 7 度和 8 度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7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表 3.3.2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抗震设防烈度6789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0.10 (0.15) g0.20 (0.30) g0.40g注: g 为重力加速度。3.3.3 建筑结构的

23、设计特征周期应根据其所在地的设计地震分组和场地类别确定, 设计特征周期值应按表 3.3.3 的规定取值。表 3.3.3 设计特征周期值 (s)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I0I1第一组0.200.250.350.450.65第二组0.250.300.400.550.753.3.4 海南省主要城镇的抗震设防烈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 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和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 18306 的有关规定选用, 并与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一致。3.3.5 建筑机电设备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 3.3.5 采用,当建筑结构采用隔震设计时, 应采用隔

24、震后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的最大值。表 3.3.5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地震影响6 度7 度8 度9 度多遇地震0.040.08 (0.12)0.16 (0.24)0.32罕遇地震0.280.50 (0.72)0.90 (1.20)1.40注: 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5g 和 0.30g 的地区。8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3.4 地震作用计算3.4.1 建筑机电设备应根据所属建筑抗震要求、所属部位采用不同功能系数、 类别系数进行抗震计算, 建筑机电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可按表 3.4.1 的规定取值,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高要求时,外观可能损坏但不影

25、响使用功能和防火能力, 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 1.4 倍以上设计挠度的变形, 其功能系数不应小于 1.4;2 中等要求时, 使用功能基本正常或可很快恢复, 耐火时间减少 1/4, 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设计挠度的变形, 其功能系数应取 1.0;3 一般要求时, 多数构件基本处于原位, 但系统可能损坏, 需修理才能恢复功能, 耐火时间明显降低, 只能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0.6 倍设计挠度的变形, 其功能系数应取 0.6。表 3.4.1 建筑机电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构件、 部件所属系统类别系数()功能系数 ()甲类建筑乙类建筑丙类建筑消防系统、燃气及其他气体系统; 应急电源的主控系统、

26、发电机、 冷冻机等1.02.01.41.4电梯的支撑结构, 导轨、 支架, 轿厢导向构件等1.01.41.01.0悬挂式或摇摆式灯具, 给排水管道、 通风空调管道及电缆桥架0.91.41.00.6其他灯具0.61.41.00.6柜式设备支座0.61.41.00.6水箱、 冷却塔支座1.21.41.01.0锅炉、 压力容器支座1.01.41.01.0公用天线支座1.21.41.01.09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3.4.2 抗震要求不同的建筑机电设备连接在一起时,应按最高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建筑机电设备连接损坏时, 不应引起与之相连的有较高要求的建筑机电设备失效。3.4.3 下列建筑机

27、电设备应进行抗震验算:1 7 度9 度时, 电梯提升设备的锚固件、 高层建筑上的电梯构件及其锚固;2 7 度9 度时, 建筑机电设备自重大于 1.8kN 或其体系自振周期大于 0.1s 的设备支架、 基座及其锚固。3.4.4 建筑机电工程的地震作用计算方法, 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构件和部件的地震力作用应施加于其重心, 水平地震力作用应沿其两个主轴方向;2 建筑机电工程自身重力产生的地震作用可采用等效侧力法计算; 对支承于不同楼层或抗震缝两侧的建筑机电工程, 除自身重力产生的地震作用外, 尚应同时计算地震时支承点之间相对位移产生的作用效应;3 建筑机电设备 (含支架) 的体系自振周期大于 0.

28、1s, 且其重力大于所在楼层重力的 1%, 或建筑机电设备的重力大于所在楼层重力的 10%时, 宜进入整体结构模型进行抗震计算, 也可采用楼面反应谱方法计算。其中, 与楼盖非弹性连接的设备, 可直接将设备与楼盖作为一个质点计入整个结构的分析中得到设备所受的地震作用。3.4.5 当采用等效侧力法时,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按公式 3.4.5计算:F = 酌浊灼1灼2琢maxG(3.4.5)式中: F 沿最不利方向施加于建筑机电工程设施重心处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酌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 按本标准第 3.4.1 条执行;浊非结构构件类别系数, 按本标准第 3.4.1 条执行;灼1状态系数;对支承点低于质

29、心的任何设备和柔性10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体系宜取 2.0, 其余情况可取 1.0;灼2位置系数, 建筑的顶点宜取 2.0, 底部宜取 1.0, 沿高度线性分布; 对结构要求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 应按其计算结果调整;琢max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可按本标准第 3.3.5 条中多遇地震的规定采用;G非结构构件的重力, 应包括运行时有关的人员、 容器和管道中的介质及储物柜中物品的重力。3.4.6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因支承点相对水平位移产生的内力,可按该设施或构件在位移方向的刚度乘以规定的支承点相对弹性水平位移计算,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在位移

30、方向的刚度, 应根据其端部的实际连接状态, 分别采用刚性连接、 铰接、 弹性连接或滑动连接等简化的力学模型;2 分段抗震缝两侧的相对水平位移,宜根据使用要求确定; 相邻楼层的相对弹性水平位移 驻u, 应按公式 3.4.6 计算:驻u = 兹eh(3.4.6)式中: 驻u弹性水平位移;兹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宜按表 3.4.6 采用;h计算楼层层高 (m) 。表 3.4.6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结构类型兹e钢筋混凝土框架1/550钢筋混凝土框架 - 抗震墙、 板柱 - 抗震墙、 框架 - 核心筒1/800钢筋混凝土抗震墙、 筒中筒1/1000钢筋混凝土框支层1/1000多、 高层钢结构1/250

31、1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3.4.7 当采用楼面反应谱法时,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宜按公式 3.4.7 计算:F = 酌浊茁sG(3.4.7)式中: 茁s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楼面反应谱值。3.5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和支吊架抗震要求3.5.1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的地震作用效应(包括自身重力产生的效应和支座相对位移产生的效应) 和其他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 应按公式 3.5.1 计算:S = 酌GSGE+酌EhSEhk(3.5.1)式中: S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 包括组合的弯矩、 轴向力和剪力设计值;酌G重力荷载分项系数, 一般情况取 1.2;

32、酌Eh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取 1.3;SGE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3.5.2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构件抗震验算时,摩擦力不得作为抵抗地震作用的抗力;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可采用 1.0, 并应满足下式要求:S 臆 R(3.5.2)式中: R构件承载力设计值。抗震支吊架连接构件承载力设计值等于第三方检验机构现场抽样检验承载力标准值除以 1.5, 无现场抽样检验数据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可取参考数值进行判定。主要抗震支吊架构件承载力参考数值详见表 3.5.2。1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3.5.3 建筑物内的高位水箱应与所在结构可靠连接, 8

33、 度及 8 度以上时, 结构设计应考虑高位水箱对结构体系产生的附加地震作用效应。3.5.4 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需要连续工作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其支吊架应能保证设施正常工作, 重量较大的设备宜设置在结构地震反应较小的部位; 相关部位的结构构件应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3.5.5 需要设防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所承受的不同方向的地震作用应由不同方向的抗震支承来承担,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应由两个不同方向的抗震支承来承担。表 3.5.2 主要抗震支吊架构件承载力参考数值序号抗震支吊架连接件及承载力形式样图承载力设计值 (kN)承载力标准值 (kN)1抗震可调式铰链拉压 (45安装)1.201.802抗震连接座

34、拉压(45安装)5.007.503槽钢螺母防滑3.765.641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4 给水排水4.1 室内给水排水4.1.1 给水排水管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活给水管、 热水管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8 度及 8 度以下地区的多层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规定的材质选用;2) 高层建筑的干管、 立管应采用铜管、 不锈钢管、 金属复合管等强度高且具有较好延性的管道, 连接方式可采用管件连接或焊接;2 高层建筑的入户管阀门之后应设软接头;3 消防给水管、 气体灭火、 泡沫灭火等其他消防管道的管材和连接方式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 按

35、现行国家、 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4 重力流排水的污、 废水管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8 度及 8 度以下地区的多层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规定的管材选用;2) 高层建筑宜采用柔性接口的机制排水铸铁管。4.1.2 管道的布置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8 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 排水立管直线长度大于 50m时,宜采取抗振动措施; 直线长度大于 100m 时, 应采取抗振动措施;2 8 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 不宜采用同一供水立管串联两组或多组减压阀分区供水的方式;3 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 的水平管道,

36、当其采用吊架、 支架或托架固定时, 应按本标准第 8 章的要求设置抗震支承。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还应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设置防晃支1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架; 管段设置抗震支架与防晃支架重合处, 可只设抗震支承;4 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 当给水管道必须穿越抗震缝时宜靠近建筑物的下部穿越,且应在抗震缝两边各装一个柔性管接头或在通过抗震缝处安装门形弯头或设置伸缩节;5 管道穿过内墙或楼板时, 应设置套管; 套管与管道间的缝隙,应采用柔性防火材料封堵;6 当 8 度地区建筑物给水引入管和排水出户管穿越地下室外墙时, 应设防水套管。穿越基础时, 基础与管

37、道间应留有一定空隙,并宜在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墙或基础处的室外部位设置波纹管伸缩节。4.1.3 室内设备、 构筑物、 设施的选型、 布置与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活、 消防用金属水箱、 玻璃钢水箱宜采用应力分布均匀的圆形或方形水箱;2 建筑物内的生活用低位贮水池 (箱) 、 消防贮水池及相应的低区给水泵房、 高区转输泵房, 低区热交换间等宜布置在建筑结构地震反应较小的底层;3 高层建筑的中间水箱 (池) 、 高位水箱 (池) 应靠建筑物中心部位布置, 水泵房、 热交换间等宜靠近建筑物中心部位布置;4 应保证设备、 设施、 构筑物有足够的检修空间;5 运行时不产生振动的给水水箱、水加热器、太阳能集

38、热设备、 冷却塔、 开水炉等设备、 设施应与主体结构牢固连接, 与其连接的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 8 度地区建筑物的生活、 消防给水箱 (池)的配水管、 水泵吸水管应设软管接头;6 8 度地区建筑物中的给水泵等设备应设防振基础, 且应在基础四周设限位器固定, 限位器应经计算确定。4.2 建筑小区、 单体建筑室外给水排水4.2.1 建筑小区、 单体建筑的室外给水排水的抗震设计除应满足本15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节的要求外,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32 的有关规定。4.2.2 给水排水管材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活给水管宜采用球

39、墨铸铁管、 双面防腐钢管、 塑料和金属复合管、 PE 管等具有延性的管道; 当采用球墨铸铁管时, 应采用柔性接口连接;2 热水管宜采用不锈钢管、 双面防腐钢管、 塑料和金属复合管;3 消防给水管宜采用球墨铸铁管、 热浸镀锌钢管;4 排水管材宜采用 PVC 和 PE 双壁波纹管、钢筋混凝土管或其他类型的化学管材, 排水管的接口应采用柔性接口; 不得采用陶土管、 石棉水泥管; 8 度的类、 IV 类场地的地区, 管材应采用承插式连接, 其接口处填料应采用柔性材料;5 7 度、 8 度且地基土及紧邻 (距离小于 2 米) 下卧层为液化砂层或震陷软弱土层的地区, 室外埋地给水、 排水管道均不得采用塑料

40、管。管网上的闸门、 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不宜采用砖砌体结构和塑料制品。4.2.3 管道的布置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活给水、 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宜埋地敷设或管沟敷设;2) 管道应避免敷设在高坎、 深坑、 崩塌、 滑坡地段;3) 采用市政供水管网供水的建筑、 建筑小区宜采用两路供水,不允许断水的重要建筑应采用两路供水, 或设两条引入管;4) 干管应成环状布置, 并应在环管上合理设置阀门井。2 热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宜采用直埋敷设或管沟敷设;2) 管道应避免敷设在高坎、 深坑、 崩塌、 滑坡地段;3) 应结合防止热水管道的伸缩变形采取抗震防

41、变形措施;4) 保温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柔性。3 排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6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1) 大型建筑小区的排水管道宜采用分段布置, 就近处理和分散排出, 有条件时应适当增设连通管或设置事故排出口;2) 接入城市市政排水管网时宜设有一定防止水流倒灌的跌水高度;3) 排水管道应避免敷设在高坎、 深坑、 崩塌、 滑坡地段。4.2.4 水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活、 消防贮水水池宜采用地下式, 平面形状宜为圆形或方形, 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符合抗震要求的成品水池;2 水池的进、出水管道应分设,管材宜采用双层防腐钢管,进、 出水管道上均应设置控制阀门;3

42、穿越水池池体的配管宜预埋柔性套管, 在水池壁 (底) 外应设置柔性接口。4.2.5 水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塔宜用钢筋混凝土倒锥壳水塔的构造形式;2 水塔的进、出水管,溢水及泄水均应采用双面防腐钢管,进、 出水管道上均应设置控制阀门, 托架或支架应牢固, 弯头、 三通、 阀门等配件前后应设柔性接头, 埋地管道宜采用柔性接口的给水铸铁管或 PE 管;3 水塔距其他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水塔高度的 1.5 倍。4.2.6 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外给水排水泵房宜毗邻水池设在地下室内;2 水泵房内的管道应有牢靠的侧向抗震支撑, 沿墙敷设管道应设支架和托架;3 水泵等设备应设防振基础,

43、 且应在基础四周设限位器固定,限位器应经计算确定。17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5 暖通空调5.1 暖通空调系统5.1.1 暖通空调管道的选材应符合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 等现行国家、 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5.1.2 暖通空调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 当必须穿越时, 应在抗震缝处安装柔性管接头或在通过抗震缝处安装门形弯头或设伸缩节,如管道穿越抗震缝处墙体, 两边各装一个, 如管道不穿越抗震缝处墙体, 装一个;2 管道穿过内墙或楼板时, 应设置套管, 套管与管道间的缝隙应填充柔性耐火材料;3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外墙或基础时, 应符合

44、下列规定:1) 管道穿越建筑物外墙时应设防水套管, 管道穿越建筑物基础时应设套管。基础与管道之间应留有一定间隙, 管道与套管间的缝隙内应填充柔性材料;2) 当穿越的管道与建筑物外墙或基础为嵌固时, 应在穿越的管道上室外就近设置柔性连接件。4 锅炉房、 制冷机房、 热交换站内的管道应有可靠的侧向和纵向抗震支撑。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不小于 300mm 的单根管道支吊架, 宜采用门型抗震支吊架;5 管道抗震支吊架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缩产生的位移。管道抗震支吊架设置和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 8 章的规定。5.1.3 通风空调风道布置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风道不应穿过抗震缝。 当必须穿越时, 应在抗震

45、缝处安装柔性软接头, 如风道穿越抗震缝处墙体, 两边各装一个, 如风道不穿18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越抗震缝处墙体, 装一个;2 风道穿过内墙或楼板时,应设置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缝隙, 应填充柔性耐火材料;3 矩形截面面积不小于 0.38m2和圆形直径不小于 0.70m 的风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 风道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和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 8 章的规定。5.1.4 防排烟风道、 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5.1.5 暖通空调设备、 构筑物、 设施的选型、 布置与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当布置在非独立建筑物内时, 除满足现行国家、

46、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外, 还应采取防止燃料、 高温热媒泄露外溢的安全措施;2 建筑物内敷设的钢制烟囱抗震设计计算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 GB 50051 的有关规定执行;3 建筑物内的制冷机房、 热交换站宜设置在地下室;4 重力大于 1.8kN 的空调机组、风机等设备不宜采用吊装安装。当必须采用吊装时, 应避免设在人员活动和疏散通道位置的上方, 且应设置抗震支吊架;5 运行时不产生振动的锅炉、 吸收式冷热水机组、 室外安装的制冷设备、 冷热水箱、 整体式蓄冰槽、 热交换器等设备、 设施可不设防振基础, 但应使其与主体结构牢固连接, 与其连接的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8 度建筑物的设备、 设施的

47、连接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6 运行时产生振动的风机、水泵、压缩式制冷机组(热泵机组) 、 空调机组、 冷却塔、 空气能量回收装置等设备、 设施或运行时不产生振动的室外安装的制冷设备等设备、设施对隔声降噪有较高要求时, 应设防振基础, 且应在基础四周设限位器固定。限位器应经计算确定, 与其连接的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19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5.2 室外暖通空调系统5.2.1 室外暖通空调管道的抗震设计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32 的有关规定执行。5.2.2 室外暖通空调管道管材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宜采用钢管, 并应采用法兰

48、连接或焊接;2 7 度、 8 度且地基土及紧邻 (距离小于 2 米) 下卧层为液化砂层或震陷软弱土层的地区, 管道干线的附件均应采用球墨铸铁、 铸钢或有色金属材料;3 8 度及 8 度以下的地区,地下直埋的管道的管外保温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柔性。5.2.3 室外暖通空调管道的布置与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应避免敷设在高坎、 深坑、 崩塌、 滑坡地段;2 干管宜采用环状布置, 合理设置分段阀门。 当采用枝状布置时, 应合理设置分支阀门和旁通管道;3 管道宜采用地下直埋敷设或地沟敷设, 不宜采用架空敷设;4 入口关断阀应设置在建筑物外, 阀后应设置柔性连接;5 应结合防止暖通空调管道的伸缩变形采取

49、抗震防变形措施;6 7 度且地基土及紧邻 (距离小于 2 米) 下卧层为液化砂层或震陷软弱土层的地段或 8 度的地区, 水泵的进、 出管上宜设置柔性连接;7 管道穿过建 (构) 筑物的墙体或基础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穿越管道的墙体或基础上应设套管, 管道与套管间的缝隙内应填充柔性材料;2) 当穿越的管道与墙体或基础为嵌固时, 应在穿越的管道上就近设置柔性连接件。8 当地下直埋敷设暖通空调管道不能避开活动断裂带时, 应采20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取下列措施:1) 管道宜与断裂带正交;2) 管道应敷设在套筒内, 周围应填充细砂;3) 管道及套筒应采用钢管;4) 断裂带两侧的

50、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关断阀。5.2.4 室外暖通空调管道上的阀门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上的阀门井可不进行抗震验算;2 管道上的阀门、 排气阀、 泄水阀等设施均应设置阀门井;3 7 度、 8 度且地基土及紧邻 (距离小于 2 米) 下卧层为液化砂层或震陷软弱土层的地区,管道的阀门井等附属构筑物不宜采用砌体结构。2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浏览专用6 燃气6.1 一般规定6.1.1 内径大于或等于 25mm 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 管道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 8 章的规定。6.1.2 室内燃气管道宜选用钢管, 也可选用铜管、 不锈钢管、 铝塑复合管和连接用软管,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工程监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