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石鼓区XX年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方案 一、比赛时间 2014年5月14日至15日 二、比赛地点 都司街小学 三、参赛对象 热爱教育事业的中小学在岗在职专职音乐、美术教师。 四、参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音乐 1、音乐欣赏常识与音乐教育理论。内容依据音乐课程标准(修订课标),时间90分钟。 2、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限时6分钟以内。 3、键盘(限钢琴或手风琴)独奏和自弹自唱。独奏: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也可以是乐曲片段),限时4分钟以内,占60%。自弹自唱:根据指定的歌曲现场抽签,边演唱边用钢琴作即兴伴奏,占40%。 4、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
2、器乐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以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均自备。器乐或舞蹈均限时6分钟以内。 (二)美术 1、美术基本常识和美术教育理论。内容依据美术课程标准(修订课标),时间90分钟。 2、手工制作。根据现场命题进行造型设计制作,工具、材料自备。所带材料不得预先做成具有造型意味的半成品。时间180分钟。 3、色彩静物写生。水粉画、水彩画、铅笔淡彩或钢笔淡彩等画种任选,除4开画纸外,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时间180分钟。 4、平面设计。根据现场命题进行手绘平面设计,除8开画纸外,其它工具材料自备(不得带参考书、参考图入场)。时间180分钟。 五、报名办法 1、以校为单位组织参赛,每校推荐音乐、美术教师报名。 2、参赛选手于5月7日报体卫艺股。 六、评选及奖项 1、评委会由区教育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2、小学组和中学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七、其它 本次比赛选拔出来的优秀选手将代表我区参加全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4年4月30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