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XX年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4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开展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全面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发挥清明节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
2、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二)继续深入贯彻中央“两办”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四)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继续落实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的要求,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民政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祭扫安全 1.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151号)精神,
4、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区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一是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二是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
5、和各种易燃物品;三是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配有完备的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级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 4.xx市、xx市、xx市和人口较集中的盟市旗县,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
6、各单位都要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 5.清明节期间,自治区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处,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区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民政部和自治区各盟市上下联动。4月4日6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04716610384、6611743(兼传真)、6945122(传真)。 各盟市民政局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4月1日前,各盟市民政局、xx市、xx市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三)贯彻意见精神,实现文明低
7、碳祭扫 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盟市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一是要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逐步使群众由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二是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
8、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三是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四是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 (四)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区殡
9、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盟市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地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
10、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宣传进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
11、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狠抓行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殡葬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殡葬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感知和认同。各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全区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一要坚持服务为先,开
12、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二要认真贯彻落实xx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内民政设事2012349号)要求出台“实施办法”,落实配套资金,
13、会同财政部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三要严格落实xx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136号),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努力把殡葬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3月初,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我区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 2.成立自治区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守俭同志但任组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谢晓黎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社会
14、事务处人员担任。 (二)工作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1.下发文件。下发我区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 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贯彻自治区“两办”实施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自治区殡葬改革成果,主动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月15日至4月15日,各盟市负责上报“主题宣传月”“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 3.督促检查。3月底以前,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盟市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组织实
15、施阶段(3月20日4月15日)。 1.各级民政部门,各有关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 2.4月4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4日至6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8日4月15日) 清明节后,各盟市对2015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传真报送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12 为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文明低碳祭扫和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祭扫活动管理,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目标,制定本工作方
16、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我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文明、有序祭扫为首要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新风尚,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充分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践行文明低碳理念,树立清明祭扫新风尚。 (二)强化安全意识,健全祭扫安全保障机制。保障群众安全,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三)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行风建设水平,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三、工作安排 (一)
17、成立工作机构。根据xx区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明确各部门分工,建立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区民政局成立由钟艺青局长为总指挥、吴万就副局长为副总指挥的清明节工作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指挥小组负责了解和掌握各地群众祭扫活动的情况,协调督查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各镇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祭扫活动接待任务重的地方要提请政府成立协调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处置突发情况。 (二)做好安全保障。 1、各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
18、则,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总结历年来的经验,加强安全管理,根据xx区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区民政局工作方案,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2、加强对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完善祭祀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因祭祀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3、要针对清明节祭扫活动“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重点做好下列防范:一是扫墓现场交通堵塞,人员拥挤,严防踩踏事件的发生。二是扫墓人员相互之间、扫墓人员与管理人员突发矛盾纠纷。三是骨灰寄存处(塔、楼)因人员拥挤、滞留时间过长而引发的建筑物倒塌。四是殡仪馆、公墓(陵
19、园)、骨灰楼(堂)内和周边地区消防安全,特别是散葬墓穴的防火安全。五是防止骨灰丢失、被盗和错拿、错放,确保殡仪服务各环节和全过程标准化、零差错。六是扫墓现场机动车辆自燃现象的预防与应急。 4、祭扫场所内分区负责,责任到人。各祭扫场所分成若干区域,由殡葬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若干个工作小组,直接负责各区域的群众指挥、咨询和环境清洁工作,定人定岗,责任到人。 (三)确保交通顺畅。 1、在主要祭扫场所周边地区增设临时户外停车位,并免费开放。 2、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祭扫现场的人流情况和周边地区交通状况,指引群众选择出行路线与停车场地,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3、与公安、交警配合,在各主要祭扫场所周边道路
20、安排交警指挥交通,在主要路口布置交通指导标志,并根据人流、车流情况在高峰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大力倡导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我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骨灰树葬、骨灰撒海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法。积极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良传统文化。进一步充实清明节传递亲情的文化内涵,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五)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清明节期间,各单位加强值班,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汇总信息,报告紧急情况,受理有关事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1日26日
21、)1、制定xx区民政局2015年清明节工作方案,召开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开展安全巡检。区、镇对辖区内的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集中存放地和重点祭扫场所开展专项督查,消除安全隐患。 3、添置、更换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对祭扫场所进行维修改造,改善祭扫环境。 4、各殡葬服务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演练,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7日4月6日)1、殡葬服务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预案,佩证上岗,各就各位,严守职责,密切协作。 2、做好清明节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是宣传市委办、市府
22、办印发的关于我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xx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和文明低碳祭扫,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完善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联络,随时了解和报告有关情况。 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镇、区殡仪馆、大洋山陵园于3月22日前将信息联络员名单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电话/传真0756-5538490/0756-5533916)。各信息联络员于3月31日报3月28、29日信息(祭扫人数、车辆数等),4月5、6、7日每天下午4:30时前报当天祭扫信息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 5、指挥小组视情况派工作组进行
23、督查指导。 (三)总结报告阶段(4月7日4月9日)各单位对清明节开展祭扫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8日前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切实增强做好清明节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制定工作预案,细化相关保障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预防,落实责任。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施设备和救援人员,强化祭扫高峰期的
24、应急处置能力。 (三)优化服务,提高保障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增设便民服务设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要开通服务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价格、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和工作规范,对服务项目收费和商品价格要明码标价,不得借节日期间抬高价格。12 清明节临近,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召开的清明节视频工作会议精神,xx市通过三举措,提升殡葬服务品质,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有序。一是加强领导,树立责任意识。该市民政局成立了清明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制定了清明节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和各镇(街道)祭
25、扫情况日报制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切实保障清明节期间的祭祀安全。二是重点检查,清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墓区和馆区的安全值守,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巡逻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监控、安全设施和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杜绝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纪现象,对存有安全隐患的运营车辆,禁止从事殡葬营运。三是强化宣传,倡导绿色殡葬。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机制,将“绿色生态”贯穿到殡葬服务全过程,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等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引导群众选择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环保葬法,以亲情化、人性化的便民利民措施,建设群众满意的窗口,保障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 12第15页 共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