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保利地产2014年度安全生产
专项大检查方案
目 录
一、目的 1
二、安全专项大检查内容 1
三、安全专项检查的依据 1
(1)法律依据 1
(2)技术标准 2
四、安全专项大检查具体内容与方式 3
(1)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检查 3
(2)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检查 3
(3)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 4
五、安全专项大检查的实施 4
六、附表 5
一、目的
为加强保利地产各项目对大型起重设备、用电安全的管理,使项目部能对这两类危险源的能辨识到位,管理措施切实有效,集团公司计划在7~8月份对全国项目进行安全专项大检查,将项目优秀的做法予以推广,同时将项目存在的系统性问题及隐患予以纠正,落实整改期限与责任人,并闭合整改事项。
二、安全专项大检查内容
今年安全大检查各子公司、项目部应做全覆盖的自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股份公司检查组在第二阶段在各项目大检查基础上对大型起重设备和施工用电这两大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安全专项检查的依据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3、《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5、《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
6、《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2)技术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
4、《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
5、《塔式起重机 安装与拆卸规则》(GB/T 26471-2011)
6、《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
7、《大型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301-2013)
8、《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
9、《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检验评定规程》(DBJ /15-73-2010)
1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
11、《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
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1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16、《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
17、《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
四、安全专项大检查具体内容与方式
安全专项检查采用表格式扣分制,总分100分。记录发现扣分项记录现问题部位、描述,同时发现优良样板做法也予以记录以便日后在其它项目推广。记录的同时采用相片拍照的方式记录影像资料。
(1)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检查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检查项目有: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多塔作业、安装拆卸检测与验收、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基础与轨道、结构设施、电气安全、现场作业、档案管理共12项内容。主要是检查塔吊本身是否安全、现场操作是否符合规定、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巡视检查保养等内业资料档案的完整性。详见附表《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分表》。
(2)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检查
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检查项目有: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墙架、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安装拆卸检测与验收、导轨架、基础、电气安全、通信装置、现场作业、档案管理共12项内容。主要是检查施工升降机本身是否安全、现场操作是否符合规定、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巡视检查保养等内业资料档案的完整性。详见附表《施工升降机检查评分表》。
(3)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
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项目有: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管理、生活区用电管理共8项内容。主要是检查现场接电用电是否符合规范、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巡视检查保养等内业资料档案的完整性。详见附表《用电检查评分表》。
五、安全专项大检查的实施
(1)全面自查自纠:6月15日至7月上旬,各子公司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活动,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巡检抽查:7月7日至8月30日,集团公司将根据对各子公司的自检情况,组建专家团队分区域对部分项目巡检抽查。
(3)报告总结:8月30日前,各子公司根据安全大检查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报告文件上报股份公司。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地产子公司、项目部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需附上检查照片及检查评分表格,表格见附件);
2、安全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需附上检查出现问题及整改后同部位对比的照片);
3、项目需要提升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安全管理部位等;
4、地产子公司安全管理其他建议等。
六、附表
(1)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分表
(2)施工升降机(人货梯)检查评分表
(3)用电检查评分表
16
塔式起重机检查评分表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塔吊编号/位置 检查人员: 陪同人员:
序号
检查
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
分数
发现问题部位、描述或优良样板做法
相片/编号
扣分
1
载荷限制装置
1.1、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10
1.2、未安装力矩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2
行程限位装置
2.1、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10
2.2、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6分
2.3、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分
2.4、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6分
2.5、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3
保护
装置
3.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10
3.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8分
3.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扣4分
3.4、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扣4分
4
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4.1、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10
4.2、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4.3、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4.4、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4.5、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4.6、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10分★
5
多塔
作业
5.1、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批扣10分,方案针对性不强扣6~10分★
10
5.2、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分★
6
安装、拆卸、检测与验收
6.1、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10
6.2、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应急预案或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6.3、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6.4、作业前未进行例行检查,未填写检查记录扣10分★
6.5、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扣3分
6.6、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扣10分★
6.7、未采取有效联络信号扣7~10分
6.8、存在外电干涉、临街、过生活施工板房等场所、存严重的坠落安全隐患,相关方案未编制或无针对性扣7~10分
6.9、检测时效过期扣7~10分★
6.10、在安装拆卸作业期间,未设置警戒区、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内扣7~10分
6.11、拆卸时违反“应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规范强条扣7~10分
7
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7.1、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着装置扣10分★
10
7.2、附着装置水平距离或间距不满足说明书要求而未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的扣8分
7.3、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未进行受力计算扣8分★
7.4、附着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10分★
7.5、附着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7.6、无夹轨钳的扣10分,有夹轨钳不用的每一处扣3分
8
基础与
轨道
8.1、基础未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扣2~5分★
5
8.2、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或泡水扣3分
8.3、路基箱或枕木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3分
8.4、轨道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3分
9
结构
设施
9.1、主要结构件的变形、开焊、裂纹、锈蚀超过规范要求扣10分★
10
9.2、平台、走道、梯子、栏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8分
9.3、主要受力构件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10
电气
安全
10.1、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扣5分★
5
10.2、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10.3、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2~3分
10.4、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的扣5分
10.5、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2分
10.6、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3分
11
现场
作业
11.1、违反塔式起重机禁止或不得起吊等规范强条规定每项扣5分★
(禁止: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员停留;物件吊运时,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严禁用塔机载运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内)(不得起吊:指挥信号不清;当吊物与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安全装置失灵时;吊具和索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遇有6级以上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或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起吊物件未绑扎牢固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符合或吊索与吊物棱角之间无防护措施;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11.2、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等违章行为扣5分
10
12
档案
管理
12.1、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设施验收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2分
5
12.2、定期巡视检查、保养维护、隐患整改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2分
12.3、三级教育等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扣2分
13
其他
检查组发现的其他问题(此项不参与扣分,但如有问题是必须整改且上报结果):
检查项目合计
100
甲方项目经理
整改告知
责令立即整改□ 责令暂停使用□
总监理工程师
整改期限:要求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检查组组长:
施工项目经理
注:1、带“★” 为必检项;
2、本表一式两份,检查组留一份,受检项目部留一份
施工升降机(人货梯)检查评分表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货梯编号/位置 检查人员: 陪同人员:
序
号
检查
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
分数
发现问题部位、描述或优良样板做法
相片/编号
扣分
1
安全装置
1.1、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10
1.2、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不灵敏扣10分★
1.3、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扣10分★
1.4、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不灵敏扣 6分
1.5、未安装急停开关扣5分,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5分
1.6、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或缓冲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1.7、SC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安全钩扣 5 分
1.8、梯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扣10分
2
限位装置
2.1、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扣10分★
10
2.2、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不灵敏扣10分★
2.3、未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不灵敏扣8分
2.4、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2.5、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扣4分
2.6、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扣8分
2.7、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扣4分
3
防护设施
3.1、未设置地面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0分★
10
3.2、未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扣8分★
3.3、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或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扣6~10分★
3.4、卸料口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3.5、未安装层门或层门不起作用每一处扣5~10分
3.6、层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一处扣2分
4
附墙架
4.1、附墙架未采用非配套标准产品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10
4.2、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扣5~10分★
4.3、附墙架与脚手架连接的扣10分★
4.4、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扣10分★
5
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5.1、对重钢丝绳绳数少于2根或未相对独立扣5分
10
5.2、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5.3、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分★
5.4、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5.5、对重重量、固定、导轨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分
5.6、对重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扣5分
6
安装、拆卸、检测与验收
6.1、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扣10分★
10
6.2、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或未经审核★审批扣10分,方案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6.3、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扣5~10分
6.4、检测时效过期扣10分
7
导轨架
7.1、导轨架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扣10分
10
7.2、标准节腐蚀、磨损、开焊、变形超过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10 分
7.3、对重导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7.3、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8分
8
基础
8.1、基础制作、验收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10 分
10
8.2、特殊基础未编制制作方案及验收扣8~10 分
8.3、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未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及验收扣10分★
8.4、基础未设置排水设施扣4分
9
电气安全
9.1、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5
9.2、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2~3分
9.3、未设置电缆导向架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 3分
9.4、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5分
9.5、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10
通信装置
10.1、未安装楼层联络信号扣5分
5
10.2、楼层联络信号不灵敏扣2分
11
现场作业
11.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扣5分★
5
11.2、、现场测试门联锁装置不起作用扣5分★
11.3、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未填写检查记录扣4分
11.4、实行多班作业未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扣3分
11.5、有防护门不使用、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或规定重量等违章作业扣5分★
12
档案
管理
12.1、未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设计缺乏针对性扣5分★
5
12.2、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未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未组织验收扣2~5分★
12.3、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规范或检测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2分
12.4、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设施验收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2分
12.5、定期巡视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2分
12.6、三级教育等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扣2分
13
其他
检查组发现的其他问题(此项不参与扣分,但如有问题是必须整改且上报结果):
检查项目合计
100
甲方项目经理
整改告知
责令立即整改□ 责令暂停使用□
总监理工程师
整改期限:要求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检查组组长:
施工项目经理
注:1、带“★” 为必检项;
2、本表一式两份,检查组留一份,受检项目部留一份
用电检查评分表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货梯编号/位置 检查人员: 陪同人员:
序号
检查
项目
扣 分 标 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
分数
发现问题部位、描述或优良样板做法
相片/编号
扣分
1
外电
防护
1.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高大施工设备、场内机动车道之间小于安全距离且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10
1.2、防护设施和绝缘隔离措施不符合规范、封闭不严密、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扣5分
1.3、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1.4、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建造临设或堆放材料物品扣10分★
2
接地与接零保 护系统
2.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扣20分★
20
2.2、配电系统未采用同一保护系统扣20分★
2.3、保护零线引出位置不符合规范扣5~10分
2.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扣10分
2.4、保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与工作零线混接扣20分★
2.5、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2分
2.6、保护零线材质、规格及颜色标记不符合规范每处扣2分
2.7、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20分
2.8、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扣20分★
2.9、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扣5~10分
2.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未做重复接地扣10分
3
配电
线路
3.1、电缆不合格、线路老化破损、接头处理不当扣5~10分★
10
3.2、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扣5~10分★
3.3、线路截面不能满足负荷电流每处扣2分
3.4、线路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规范扣5~10分
3.5、电缆沿地面明设,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或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3.6、未使用五芯电缆或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替代五芯电缆扣10分★
3.7、电杆、横担、支架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3.8、室内明敷主干线距离地面高度小于2.5m每处扣2分
4
配电箱与
开关箱
4.1、配电系统未按“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设置扣10~20分★
20
4.2、用电设备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处扣2分
4.3、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扣10~20★
4.4、配电箱零线端子板的设置、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4.5、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失灵每处扣2分★
4.6、总配电箱与开关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失灵每处扣2分
4.7、配电箱与开关箱内闸具损坏或进线和出线混乱每处扣2分
4.8、配电箱与开关箱内未绘制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每处扣2分
4.8、配电箱与开关箱未设门锁、未采取防雨措施每处扣2分
4.9、配电箱与开关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每处扣2分
4.10、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符合规范每处扣2分
4.11、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的扣10分
5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5.1、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低于3级扣15分★
15
5.2、配电室未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扣3分
5.3、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不符合规范扣5~10分
5.4、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不符合规范或损坏扣5~10分
5.5、备用发电机组未与外电线路进行连锁扣15分
5.6、配电室未采取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扣10分
5.7、配电室未设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扣3~5分
6
现场
照明
6.1、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用每处扣2分
15
6.2、特殊场所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扣15分
6.3、潮湿作业未使用36V安全电压扣10分
6.4、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扣10分
6.5、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扣15分★
6.6、照明专用回路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每处扣2分
6.7、灯具金属外壳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2分
6.8、灯具与地面、易燃物之间小于安全距离每处扣2分
6.9、照明线路接线混乱和安全电压线路接头未用绝缘布包扎扣10分★
6.10、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每处扣2分
7
用电
档案
管理
7.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扣5分
5
7.2、未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方案缺乏针对性、未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未组织验收扣3~5分★
7.3、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不符合要求扣2分
7.4、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设施验收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2分
7.5、定期巡视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2分
7.6、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扣2分
8
生活区用电管理
严禁擅自改动插座、开关、灯具和配备的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乱拖乱接简易插座,电线必须套管敷设,严禁宿舍、仓库内生火煮食、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煮饭、煲水设立专门地方),严禁使用大于60W的灯泡,室内灯具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4m,电线上不得挂衣物,不符合或电线老化、破损扣1分★
5
9
其他
检查组发现的其他问题(此项不参与扣分,但如有问题是必须整改且上报结果):
检查项目合计
100
甲方项目经理
整改告知
责令立即整改□ 责令暂停使用□
总监理工程师
整改期限:要求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检查组组长:
施工项目经理
注:1、带“★” 为必检项;
2、本表一式两份,检查组留一份,受检项目部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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