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1、一般管理制度1.1护士长全面负责各类物品的保管工作。1.2物品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定点放置,做到帐物相符。1. 3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按医院赔偿制度处理。1.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注意保养,贵重仪器应有保养登记。1.5借出物品须办理登记手续。1. 6护士长调动时须办好移交手续。2、被服管理制度1根据床位,配备足够基数,保证患者需求。2. 2定期清洁更换。2. 3换洗的被服在固定地点由洗衣房收取。3、器材管理制度1医疗器材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定点放置。2.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毕清洁处理或消毒后归还原处。3. 3贵重、精密仪器须有保养记录。3. 4抢救器械原则上不外借,必须外借时,须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4、药品保管制度4.1病区根据病种配备常用和急救的中西药品,保持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按医 嘱使用。4. 2根据药品的性质,分类定点放置、定时清点、定期检查,专人负责。4. 3抢救药品定位、定数存放。3. 4毒、麻、限、剧、贵重药品,设专柜加锁保管。3. 5患者个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5、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5.1按物品种类及性能分类妥善保管。5. 2领用应有登记。4. 3回收按有关规定执行,应有登记,不得私自处理。4. 4按规定的应用范围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自行改制或超范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