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为保障重危病人紧急抢救之需,确保治疗及时性,特制 定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1、对疑难血型患者紧急输血者,采取配合性输注通用 血的原则处理。2、本制度适应对象:急性大失血血型未明确者;自身免 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Rh血型D阴性紧急输血者;其他紧急情 况下,需做异型血相容性输注者。3、配合性输血原则:(1)Rh血型D阳性患者,需输注红细胞者,选用相容 血型悬浮红细胞或洗涤红细胞,需输血浆者,选用相容血型 血浆;(2)Rh血型D阴性患者输注Rh血型D阳性红细胞时, 根据需要输注的血量,一次性足量输注ABO同型红细胞悬 液。(3)输注剂量:维持血红蛋白水平至80g-1g/L即 可(新生儿溶血病需换血治疗者例外)4、本制度的执行者是本院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和输血 科工作人员。5、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的批准部门:医务处或经医院主 管领导授权的职能部门。本制度的发布、解释权归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