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大庆市矿产资源规划.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253570 上传时间:2024-12-03 格式:DOCX 页数:64 大小:71.29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庆市矿产资源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大庆市矿产资源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05—2015年) 大庆市矿产资源规划 大庆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 (2005—2015年) 大庆市矿产资源规划 规划编制单位:大庆市国土资源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 规划编制人员:崔 威 王景路 张建庆 缪晓宇 秦玉乐 刘媛媛 规划编制时间:2006年5月 目 录 一、总 则 1 (一)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 1 (二)编制规划的基本原则 2 (三)规划适用范围、期限、基准年 4 二、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的形势 4 (一)区域经济发展状况 4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5 (三)矿产资源需求和保证程度分析 10 三、规划目标 13 (一)2010年规划目标 13 (二)2015年远景目标 15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15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5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8 五、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 22 (一)总的要求 22 (二)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23 (三)生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24 (四)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25 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监测 25 (一)矿产资源储量动态变化、勘查和开发利用状况的调查与监测 25 (二)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及恢复治理的调查与监测 26 (三)矿业秩序、矿业权市场建设的调查与监测 26 七、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27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 27 (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立法,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 28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 29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9 附表1 大庆市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大庆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3 大庆市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 附表4 大庆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表 附表5 大庆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表 附表6 大庆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表 附表7 大庆市矿区(床)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8 大庆市主要矿产资源最低开采规模表 附表9 大庆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 附表10 大庆市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2005—2015年)《大庆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说明 附图:大庆市矿产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现状图 1:250000 大庆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1:250000 一、总 则 (一)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 1、编制规划的目的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依法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者权益,实现对矿产资源的科学有序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进行统筹安排、合理优化调配,促进本市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特编制《大庆市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2、编制规划的依据 (1)《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而制定的。 (2)《规划》依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规程》、《黑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办法》以及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所履行的相应行政职能。 (3)《规划》依据本市矿产资源的特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的现状,矿产品市场供需状况与未来十年发展的趋势及存在的问题而制定的。 3、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富民强市”的总体战略目标,坚持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原则。以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契机,从国情、省情、市情、矿情出发,实事求是,最大限度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优势矿产资源为依托,加快建筑用砂矿等非金属矿产和地热等能源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振兴我省南部矿业经济区。 (二)编制规划的基本原则 《规划》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方针,坚持以下原则: 1、依据并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以《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依据,细化、分解各项规划目标,与上级规划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2、与法律法规相一致的原则 矿产资源规划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3、整体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树立“大资源、大环境、大市场、大地质”的观念,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保护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对矿产资源及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形成依法开发、保护和以矿业经济发展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4、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 根据矿产资源区域分布特点和地区经济布局,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分工合作与联合发展相结合,提高矿山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形成区域特色矿业。 5、紧密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要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规划目标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市情、矿情,矿政管理要为我市构筑支柱性矿业体系服务。以经济全球化为契机,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同时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我市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开发。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创造良好的矿业投资环境,吸引外部资金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6、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大庆市的资源特点、区位特点、基础设施条件、市场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提高规划的科技含量,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适用范围、期限、基准年 《规划》适用的范围为本市所辖行政区域,包括五区四县。规划对象为《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录中规定的矿种中在本规划区存在的所有矿种。大庆油田的地质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是由国务院有关部进行管理。因此,《规划》中不包括石油、天然气。 规划期限为2005—2010年,展望到2015年。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以2003年底或更新的资料数据为基数。 二、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的形势 (一)区域经济发展状况 本市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嫩平原中部,北、西北部与齐齐哈尔市接壤,东部、东南部与绥化市、哈尔滨市毗邻,南、西南部与吉林省相接。全市包括五区四县:让胡路区、萨尔图区、红岗区、大同区、龙凤区;林甸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肇州县、肇源县,其中,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是我省唯一的蒙古族自治县。全市总面积2.1219万平方千米,人口257.9万。 本市处在滨州、通让两条铁路的交汇处,国家级公路干线G301、G203、高等级公路GZ15经过中心市区,区、县、乡有公路相通,交通便利。市内湖泊泡沼星罗棋布,共有水面500处,其中,水库8座、泡沼127个、蓄水池346座、人工池塘19处、水面面积470平方千米。市区西北部有国家级扎龙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21万公顷。另外,还有人工开凿的引嫩工程、安肇新河等。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总量16.2亿立方米,人均628立方米,远远低于省及全国平均水量。 改革开放以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2003年本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125.6亿元,在全省十三个地市排名第二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01年为42884元,2003年增加到43927元。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取得新进展,1995年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4.6∶86.6∶8.8, 2000年为1.8∶89.7∶8.5,到2003年已调整为3.0∶85.3∶11.7。2003年比200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6.1%和49.0%。 本市矿产资源主要以石油、天然气为主,截止2003年,探明油田29个,油田面积4415.8平方千米,石油地质储量56.2亿吨;探明气田15个,天然气储量548.2亿立方米。本市作为资源型城市,矿业是其重要的支柱产业,2003年本市矿业产值达960.4亿元,占本市地区生产总值的85.3%,其中油气矿业产值886.5亿元,占本市矿业总产值的92.3%。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1、矿产资源的特点及优势 (1)矿产种类较少。截止2003年底,除石油、天然气外,已发现能源、非金属、水气矿产三类11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包括地热、水溶气;非金属矿产6种,包括天然碱、建筑用砂、陶土、砖瓦用粘土、钻井泥浆用蒙脱石粘土、泥炭;水气矿产3种,包括矿泉水、二氧化碳气、氡气。 (2)探明矿床少。截止2003年底,已探明矿产地6处,其中地热1处,为大型矿床;建筑用砂3处,2处为中型矿床、1处为小型矿床;泥炭1处,为小型矿床;矿泉水1处,为中型矿床。 (3)急需矿产少、资源储量不足。我市急缺的非金属矿产,如建筑用砂等,资源储量不足。 (4)矿产勘查难度大、综合评价不够。我市属掩盖——半掩盖地区,地表被巨厚的第四系地层所覆盖,勘查难度加大、综合评价不够。 (5)非金属矿产分布具有普遍性。我市五区四县均有非金属矿产分布,且四个县分布较普遍。五个区非金属矿产地30处,占已发现矿产地140处的2.1%;四个县非金属矿产地103处,占已发现矿产地的73.6%。 (6)能源矿产地位的显著性。本市地热资源储量为2.05×1015兆瓦,林甸县地热资源储量就达4.35×109兆瓦,并已开发利用,作为新型的可替代能源,属我市的优势矿产;水溶气资源远景资源量为182.7×108立方米,具有非常广阔的勘探开发前景。 (7)水气矿产的独特性。本市地热水具有保健作用,可用于生产保健型矿泉水;地热水中含有二氧化碳气,可用于油田洗井;地热水中含有氡气,氡气是一种较弱的放射性气体,具有催眠、镇静、镇痛作用,可利用氡气进行含氡矿水保健、治疗。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概况 (1)基础地质调查:已完成1∶20万综合地质—水文地质调查; 1∶20万重力测量;1∶50万松嫩平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评价;1:50万黑龙江省西部地区环境地质调查等。 (2)矿产资源勘查:已探明矿床6处,其中,勘探工作区3处,详查工作区3处,其他为普查、预查区。提交各类正规地质报告21份,其中地质勘探报告2份、地质详查报告3份、地质普查报告16份。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截至2003年底,全市已开发利用矿产4种,包括地热、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矿泉水;已利用的矿产地为82处,占已知矿产地的58.6%;有各类矿山企业总数82个,其中中型矿山2个,其余为小型矿山。2003年开采固体矿石总量214.77万立方米、地下热水443.5万立方米、矿泉水10万吨。2003年全市矿山企业实现产值近2.54亿元,与矿业有关的后续加工业产值约为205.05亿元(包括油气矿产),矿山企业与后续加工业合计产值达到207.59亿元,占本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8.4%。 能源矿产:地热资源是本市的优势矿产,林甸县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其他地区只进行试验开采或尚未利用。林甸县已有7口地热井开发利用,年产量443.5万立方米,用于林甸县供热、供暖、洗浴、疗养、养殖等,2003年创产值3000多万元。 非金属矿产:主要是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本市建筑用砂资源不足,所探明的3处建筑用砂质量一般,其中杜蒙县特勒村建筑用砂规模较大,砂储量636万立方米,属中砂,易于开采,年产量5.73万立方米,年创产值近70万元,建筑用砂采矿回采率为98%;砖瓦用粘土现存矿山企业79家,年产量由原来的269.2万立方米降至现在的209.04万立方米,年创产值近2亿元。 水气矿产:主要为矿泉水,是本市优势矿种。林甸县利用林深一井兴建年产10万吨圣福尔矿泉水,其产品被中国矿业协会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推荐为绿色饮品,在哈尔滨、大连、齐齐哈尔等市建立了30多处销售网点,2003年创产值3000万元。 4、矿山生态环境基础状况 近年来,油气开发、地下水超采、过度放牧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导致草原植被的破坏、盐碱化、沙化日趋严重,且造成水土流失。全市耕地面积每年以0.5%的速度减少,全市人均耕地仅2.9亩,相当于全省的57%;林地、草地面积为83.78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9.5%;全市森林覆盖率7.4%,仅相当于全省平均值的17.7%;沙化土地面积70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3.0%;盐碱地面积33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5.6%;荒漠化土地面积103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48.5%;全市水土流失率为32.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2%;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积达6000多平方千米;单位产值能耗大,废水、废气排放多。万元产值能耗为5.7吨标煤,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8倍;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8.7吨,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3.5倍,人均废水排放量27.7吨,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倍,生活、生产污水造成本市水体高锰酸钾、总磷、非离子氨和PH值、矿化度、化学耗氧量及生化耗氧量超标,出现石油类物质,多数水体达轻污染程度,本市赵家屯泡已达严重污染的程度;人均废气排放量3.5亿标立方米,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1倍,废气处理率为78.3%,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0.4%;农药、化肥的残留,“三废”排放在土壤中的溶滤残留,“落地油”、钻井施工中的化学泥浆,含油废水等使土壤中酚类、总烃、金属元素等含量增加而影响作物生长;二氧化硫排放量4.3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71.3万吨。近年来,本着“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已恢复草原植被面积达88.6万亩,人工种草、树面积达153.8万亩,但仍未摆脱边治理边破坏,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局面。 5、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体系未健全,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缺乏统一规划,矿业权市场秩序尚待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现象较为严重; (2)矿产资源勘查投资渠道少,投入小,勘查难度大。地勘投资渠道单一,矿产资源勘查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支持,商业性勘查投入不大,加之本市属掩盖—半掩盖地区,缺乏先进可行的勘查技术手段,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难度大,矿产资源储量增长滞缓,部分矿种后备资源不足; (3)矿山企业结构不尽合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较低。突出表现在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采选加工比例不合理,采富弃贫现象严重,造成资源浪费和采矿效益低下; (4)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经济效益大、质优、市场需求量大的地热资源、水溶气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差,科技含量低; (5)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形势严峻。我市在石油产量逐年递减150-200万吨的情况下,依靠增加其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来抵补石油生产的下降,就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引进资金、联合勘查开发,并注重解决产品的精细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走多种经济互相促进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6)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严重。矿业开发过程中,长期忽视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水源、土壤污染,地下水资源锐减,草场退化、植被景观破坏。如油田废弃井周边环境废油、气、水、油泥、油砂造成的污染;油田取土场所致的采坑等。 (三)矿产资源需求和保证程度分析 1、矿产资源需求分析 随着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和人口增加,“十一五”至2015年对矿产品的需求总体上处于上升态势。 (1)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需要矿产资源作保证。“十一五”期间,本市国民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年均增长速度将达到7%以上,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势必加大矿产资源需求量。同时也将面临实现信息化跨越和加速城市化建设等任务,虽然产业结构在逐步调整,但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靠矿产资源的开发作基础。第二产业—工业的飞速发展,也将加大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如煤炭,本市2003年消费量为712.8万吨,其中用于工业生产就达698.8万吨,煤炭资源全部需要外进。 (2)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对矿产资源需求具有拉动作用。黑龙江省今后的战略目标是重点发展优势高效农业和构建哈大齐工业走廊,将使非金属矿产品用量增加,为本市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创造了一个外部条件。其次,本市城镇建设、工业开发区建设、旅游景点建设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都将增加对建筑用砂等建材原料的需求。 (3)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和生态省建设要求矿业经济同步增长。资源型城市支柱性矿业经济的稳步增长和构建哈大齐牡生态城市与生态产业带需要丰富的矿产资源作保障。 ——能源矿产。地热作为一种新型可替代能源,市场应用较为广泛,可用于城市供热、地热旅游、保健、农业开发、工业综合利用等。本市地热、水溶气资源丰富,已初步探明地热资源储量为3000多亿立方米,年产量443.5万立方米,可满足林甸县的需求,其它地区地热资源尚待充分开发利用;水溶气资源远景资源量为182×108立方米,已有16口见气井,对地热水的二次加热,使地热资源的利用率相对提高,加大对气水分离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力度,将大大满足本市对地热资源的需求量。 ——非金属矿产。本市非金属矿产短缺,探明非金属矿产地133处,多为小型或矿点、矿化点,且主要为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规划基期砖瓦用粘土的市场需求可达25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市场需求大,规划基期达到20万立方米。 砖瓦用粘土矿规模多为小型,且分散,随着国家对新型墙体建材的大量需求,我市对砖瓦用粘土矿的需求也仅限于筑路方面。 ——水气矿产。本市矿泉水资源较为丰富,可生产医疗保健型矿泉水,本市圣福尔矿泉水企业年产量基本满足本市对矿泉水的需求。林甸县新探明一处矿泉水,其各项指标达到甚至超过国家标准,但还未得到开发利用。 2、矿产资源保证程度分析 从本市矿产资源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未来矿产资源供需形势较为严峻,尤其是建筑用砂等大宗矿产严重短缺的局面,不会在近期发生明显改变。 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矿产:建筑用砂是本市急缺的矿产,其探明储量严重不足。规划基期消费量将达20万立方米,而产量仅达一半。 具有潜在优势的矿产:受开采技术条件和矿权的限制,尚不能充分开发利用,有一定储量优势的矿产有地热、水溶气、二氧化碳气。其中地热资源储量虽大,由于受矿权限制,只在权限范围内随采随用,规划基期产量达500万立方米,基本满足市场需求。 市场需求量大,开发利用前景较广的矿产:矿泉水资源丰富,规划基期产量达10万吨,除满足本市需求外,可供外省市需求。 可供市场需求,受国家政策影响的矿产:砖瓦用粘土,主要用于生产实心粘土砖,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政策后,本市将分期分批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规划基期砖瓦用粘土产量达250万立方米,可满足本市基本建设的需求。 三、规划目标 (一)2010年规划目标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坚持集约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初步建立国内外矿产品互补的供应体系,使本市经济建设所需要的矿产资源得到更好保障。对开采规模小且分散的矿产如砖瓦用粘土的开采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具有一定储量优势、市场需求量大的矿产如地热、矿泉水的合理开发利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到2010年主要矿产产量目标:地热80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30万立方米、砖瓦用粘土90万立方米、矿泉水50万吨。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全市矿山企业由2003年底的82个,减少到2010年65个以下,形成以中型矿山为骨干,大、中、小协调发展的格局。 矿产品结构得到调整,高质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矿产品比例有明显提高。加强地热、水溶气、矿泉水、二氧化碳气等优势矿产的技术开发,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矿产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基本杜绝乱采滥挖、采富弃贫、破坏性开采的现象,新建矿山开采规模符合本《规划》确定的标准,对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钻井泥浆用蒙脱石粘土矿等实行限制性开采,对本市优势矿产,如地热、水溶气资源,也要采取限制性开采,防止过度开采造成的地下水水位下降。 4、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初步改善,新办矿山必须具有环保措施,并保证污染物排放达标,其中水的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处理能力各提高5%,废水中氰化物、砷、汞、铅、镉、六价铬的含量接近排放标准,废水排放达标量与排放总量的比例达65%;矿山废渣的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3个百分点,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二氧化硫去除量达排放总量的15%;已停止采矿或关闭的矿山必须及时做好土地复垦工作,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60%以上。 本着“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完成大庆油田采油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整治,复垦土地面积达9600平方千米,确保水质、土壤不因矿产开发而造成污染;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杜蒙他拉哈乡水土流失区、肇源地区土地盐碱化区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复垦土地面积达2800平方千米,以推进全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使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初步改善,实施退耕还草工程,加强人工草地建设,新建人工草地33.3万公顷、改良草地120万公顷,植被覆盖率提高30-40%。 5、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监测 加大地热勘查开发力度,继续进行地下热水动态监测工作,完成5眼地热探采结合井施工、8眼回灌井施工、建立污水处理厂8个、完善温泉产业的建设功能,利用地热替代其他能源矿产。 水溶气在加大勘查力度的同时,提高对气、水分离技术的研究,以替代油气产品,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完成本市油田采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包括杜蒙他拉哈乡水土流失治理、肇源地区土地盐碱化治理等示范区工作。 (二)2015年远景目标 全面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基础地质矿产资料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范化、法制化,促进本市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进行地热、水溶气、矿泉水、二氧化碳气等矿产勘查工作,提供后备矿产地。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形成以能源、非金属矿产为主的集中高效、具有规模优势的矿业集团。 3、矿产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破坏性开采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矿产资源采选综合回收率和利用率在现有基础上明显提高。非金属矿产开采和深加工得到更大发展,矿业开采总产值和矿产品深加工业总产值与本市国民经济发展保持同比例增长。 4、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好转,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70%。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矿山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根据本市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特点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地质勘查费等专项资金的投入,实现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和商业性勘查分开运行,互相促进和良性循环,大力加强矿产资源调查与勘查,为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1、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省矿产资源规划中提出的本市调查评价项目有:松嫩平原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本规划建议进行区域性水溶气资源调查评价、二氧化碳气资源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调查评价。 (1)水溶气资源、二氧化碳气资源调查评价。利用以往各种信息资料和开发资料,进行区域性水溶气、二氧化碳气资源潜力评价。重点评价松辽盆地滨北地区和肇州县北部地区,为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2)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评价。根据本市矿业布局特点,重点对能源矿产,特别是油田废气井冒油、气、水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钻井施工中的化学泥浆、地热资源过量开采造成的地下水水位下降和砖瓦用粘土开采形成的取土坑、油田用取土坑所致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进行调查,查明调查区生态环境地质要素、空间分布及演变,深入调查研究主要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发育规律及危害,对矿山生态环境地质问题进行发展趋势分析,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监测体系的建立提供基础资料,也为本地区地方病的病因与根治提供进一步的理论依据。 2、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1)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主要方向 在国家、省、市宏观调控下,依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1)鼓励勘查的矿产:地热、水溶气、天然碱、陶土、钻井泥浆用蒙脱石粘土、矿泉水、二氧化碳气、氡气。 2)鼓励勘查的地区:林甸县地热(GK1)、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地热(GK2)、本市东风新村地热(GK3)、本市让胡路区地热(GK4)、肇源县地热(GK5)、本市水溶气(GK6)、肇州县二氧化碳气(GK7)鼓励勘查区。 3)禁止勘查的矿产:泥炭。 4)禁止勘查的地区:禁止勘查的矿种分布区;地质灾害易发区;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扎龙禁止勘查区JK1);1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JK2)、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乐园自然草原保护区);市、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6处风景名胜区、7处文物和地质遗迹保护区的限定范围;军事禁区、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范围以内;铁路、重要公路、重要河流、水库、重要水源地的一定范围内等。 (2)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主要途径 1)依法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改善矿业投资环境,理顺各矿业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2)健全矿业权交易机制,促进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化进程。建立矿业权信息网络系统,促进矿权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进行流转。 3)系统收集、整理分散在各部门、各地方的地质资料,进行资料的二次开发,及时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坚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总量调控。以相对优势矿产为基础,调整优化开采利用矿种结构。“十一五”期间本着有利于矿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原则,鼓励开采资源丰富、有市场前景的矿产,主要有地热、水溶气、矿泉水、二氧化碳气、氡气;限制开采资源条件差、现有技术难以利用和综合利用率低及国家政策限制的矿产,如钻井泥浆用蒙脱石粘土、地下水;禁止开采的矿种:扎龙自然保护区内建筑用砂、泥炭、基本农田中砖瓦用粘土、城市建设区内砖瓦用粘土等。 地热:资源丰富、需求量大、产量不足。“十一五”期间,要加大除林甸县以外其他县、区地热资源勘查力度,到2010年,全市地热产量达到800万立方米。 建筑用砂:除废弃地开采外,限制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开采,到2010年,全市建筑用砂年产量30万立方米。 砖瓦用粘土:国家鼓励生产新型墙体建材,要向逐步淘汰粘土制品推进。本市将分期分批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到2010年,全市砖瓦用粘土矿年产量90万立方米。 矿泉水:鼓励勘查开采矿泉水,开发优质畅销品,扩大市场份额。到2010年产量应达到50万吨。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1)矿产品结构调整:合理配置采矿加工生产能力,适应市场需求,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发展新型墙体建材,严格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2010年力争65%的制砖企业砖窑改造为空心砖生产;通过技术结构调整,提升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提高矿山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2)技术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突出技术创新、引进先进技术、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科技含量,寻找后备基地,如地热开发、水溶气勘查开发、矿泉水、二氧化碳气开发;进一步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3)矿山规模结构调整: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现象;严格审查新建矿山的开采规模,实施最低开采规模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破坏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矿山,限期整改或予以关闭,扩大中型以上矿山企业比例,大力压减小矿山的数量。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规划分区 (1)总体布局 在构建省南部矿业经济区和哈大齐牡石化建材产业带思想指导下,根据本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及矿业经济现状,结合本市工业布局和经济发展整体水平,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原则,规划出四个区,使本市在总体上形成能源- 建材-水气产业带。 中心经济区:包括萨尔图区、让胡路区、红岗区、龙凤区、大同区。以地热、非金属矿为主,形成能源—建材—水气产业带; 北部经济区:以林甸县为主,主要以地热、水溶气、浅层饮用天然矿泉水及深层医疗矿泉水资源为基础,形成能源—水气产业带; 西部经济区: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为主,以地热、建筑用砂资源为基础,形成能源—建材产业基地; 南部经济区:包括肇源县、肇州县,以二氧化碳气资源为基础,形成水气产业带。 (2)规划分区 根据本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和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对重点规划矿种集中区,分别划分出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 1)鼓励开采区:矿产地分布相对集中,资源储量可靠,矿产品市场前景好,有较好的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可有效控制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全市共划定五处鼓励开采区,即林甸县地热(GC1)、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地热(GC2)、大庆东风新村地热(GC3)、让胡路区地热(GC4)、肇源县地热(GC5)鼓励开采区。 2)限制开采区:虽有可靠的资源基础和市场的需求,但应用研究不够,采矿在一定程度上将破坏生态环境,全市划定两处限制开采区,即大庆地区钻井泥浆用蒙脱石粘土矿(XC1)、大庆地区深层地下水限制开采区。 3)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的矿种分布区;禁止在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重要风景点、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湿地内开采矿产资源,全市共划分十六处禁止开采区,其中一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即扎龙禁止开采区(JC1);一处省级自然保护区,即乐园自然草原保护区;一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即龙凤湿地禁止开采区(JC2);七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即大庆第一口油井、衍福寺双塔、白金宝遗址、查拉杆遗址、常家围子遗址、望海屯古城、牛尾巴岗墓群;六处重要风景点,即狐狸芯野生水禽栖息地、吉吐莫草原、葡萄园、鸡心滩、四方滩、莲花湖。 4)允许开采区:其它地区为允许开采区。 4、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1)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必须做到综合开发,节约利用,努力提高矿山经济效益,促进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开展经常性综合利用年报检查,实现资源高效利用。鼓励矿山企业研究开发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综合开发利用效益。 (2)严格矿山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矿山“三率”指标考核体系。鼓励矿山企业研究开发矿产品深加工技术,开发利用以矿山“三废”为原料的新型建材。坚决杜绝采富弃贫,采大弃小的短期行为,走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健康和谐的矿业经营之路。 5、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 为确保矿业开发依法有序和本《规划》的落实,本市及所辖县区的新建矿山企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规划条件:新建矿山的区位、开发的矿种、开采规模要与省、市矿业布局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分区协调一致。 (2)资质条件:凡新设立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与矿山开发相适应的技术设备、人才、资金保障和管理措施。 (3)技术条件:要有完整的、经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地质勘查报告和资源储量有关文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矿山设计部门提供的矿山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可行性研究报告。 (4)环保条件:具有经评审备案的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报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五、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 (一)总的要求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矿山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步,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防治次生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加强对矿山“三废”排放的治理及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逐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做好生态矿业示范区建设。 (二)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1、新建矿山既要考虑经济建设的需要,也要高度重视国家对矿山生态环境质量的具体要求。首先,必须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建设条件和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又无条件采取措施予以避免的新建矿山,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其次,新建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和制度健全,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和环境监测系统,对造成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能及时监测、预测预报和采取有效的防治、避让措施。 2、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编制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分析矿业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预防和治理的措施。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对矿业活动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对地貌景观的破坏和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等。 3、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在服从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总体要求的前提下,从矿山实际出发,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包括森林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全面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运用高科技,新技术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和地质灾害的监测,确保防治工程即时到位,发挥作用,确保新建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100%。 (三)生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1、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体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学技术、宣传教育等手段和措施,对矿业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和监控,防止矿山环境的破坏和污染。矿山生产要严格按有关规定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减轻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对于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或引发的地质灾害,应加强预防、监测,及时组织治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产或者关闭。对于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严重破坏环境的矿山予以取缔,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矿山闭坑前,必须及时提交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报告,并加强对环境变化和影响的动态监测,制定综合的、科学的闭坑计划,提高生态环境恢复水平。 2、严格控制“三废”排放和次生地质灾害的产生。鼓励、引导、监督矿山企业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加大研究和技术改造的投入,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和管理措施,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提高矿山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率,减少其堆放量和对耕地、林地、草地的占用量,减轻对自然地貌景观的破坏、环境的污染和次生地质灾害的产生。 3、引导矿山企业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恶化的危害性,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树立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政府采取提供优惠贷款和鼓励矿山企业提取利润留成等措施引导其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提高矿区生态环境质量。 (四)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针对本市矿山环境状况,通过制定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