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行日期: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的通知
(88)建标字第33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TJ301—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管道工程)TJ302—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电气工程)TJ303—7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风工程)TJ304—7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中的有关电梯部分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批准的六项验评标准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管理、其每项的名称、编号及解释单位如下:
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四、《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浙江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五、《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六、《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负责。
以上六项验评标准的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五日
修订说明
本标准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文通知,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302—74)“管道工程”(以下简称原标准)基础上修订而成。由于近年来煤气工程已在各地建筑工程中广泛应用,因此增加了室内外煤气工程内容。修订后的标准名为《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在修订过程中,对原标准的执行情况做了调查,广泛听取了施工、设计、科研和大专院校等各方面的意见,增加了一些技术上较成熟的新项目、新的检测手段和综合功能的检验评定。针对目前在工程中较普遍存在“跑、冒、滴、漏、堵”的质量通病,这次修订重点放在使用功能和结构质量上。将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的基本项目,尽可能地由定性改为定量,并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以突出其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的地位。
本标准共分为总则,室内给水、室内排水、室内采暖和热水供应、室内煤气、室外给水、室外排水、室外供热、室外煤气和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等十章。在修订过程中,多次征求各地区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于1987年3月在贵阳市召开审查会审查通过。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建设监理司
1988年10月2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和民用建筑群(小区)的给水、排水、供热与煤气管网以及整体锅炉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第1.0.3条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是根据《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78(试行)的规定提出的。执行本标准时,尚应遵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的规定。
第1.0.4条在本标准的保证项目条文中,没有注明检查数量的均按全数检查。
第1.0.5条设备基础、管沟及井、池的挖土、砌筑、混凝土和防水工程,应按《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应章节的规定进行检验评定。
第二章 室内给水工程
第2.0.1条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0.6MPa(≈6kgf/cm2)的室内给水和消防管道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第一节 管道安装工程
第2.1.1条本节适用于给水铸铁管、镀锌和非镀锌碳素钢管道的安装。
(Ⅰ)保证项目
第2.1.2条隐蔽管道和给水、消防系统的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检查系统或分区(段)试验记录。
第2.1.3条管道及管道支座(墩),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第2.1.4条给水系统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吹洗。检验方法检查吹洗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2.1.5条管道的坡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坡度的正负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坡度值的1/3。
优良: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50m抽查2段,不足50不少于1段;有分隔墙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第2.1.6条碳素钢管道的螺纹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管螺纹加工精度符合国际《管螺纹》规定:螺纹清洁、规整,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全扣数的10%;连接牢固;管螺纹根部有外露螺纹;镀锌碳素钢管无焊接口。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螺纹无断丝;镀锌碳素钢管和管件的镀锌层无破损,螺纹露出部分防腐蚀良好;接口处无外露油麻等缺陷。
检查数量不少于10个接口。检验方法观察或解体检查。
第2.1.7条碳素钢管道的法兰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对接平行、紧密,与管子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衬垫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且无双层。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螺母在同侧,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一致,且不大于螺杆直径1/2。检查数量不少于5副。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2.1.8条非镀锌碳素钢管的焊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焊口平直度、焊缝加强面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焊口表面无烧穿、裂纹和明显的结瘤、夹渣及气孔等缺陷。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焊波均匀一致,焊缝表面无结瘤、夹渣和气孔。检查数量不少于10个焊口。检验方法观察或用焊接检测尺检查。
第2.1.9条金属管道的承插和套箍接口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接口结构和所用填料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灰口密实、饱满;填料凹入承口边缘不大于2mm;胶圈接口平直无扭曲;对口间隙准确。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环缝间隙均匀,灰口平整、光滑,养护良好。胶圈接口回弹间隙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检查数量不少于10个接口。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2.1.10条管道支(吊、托)架及管座(墩)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构造正确,埋设平正牢固。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排列整齐,支架与管子接触紧密。检查数量各抽查5%,但均不少于5件(个)。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手扳检查。
第2.1.11条阀门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型号、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位置、进出口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启闭灵活,朝向合理,表面洁净。检查数量按不同规格、型号抽查5%,但不少于10个。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试验单。
第2.1.12条埋地管道的防腐层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材质和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卷材与管道以及各层卷材间粘贴牢固。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表面平整,无皱折、空鼓、滑移和封口不严等缺陷。检查数量每20m抽查1处,但不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或切开防腐层检查。
第2.1.13条管道、箱类和金属支架涂漆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油漆种类和涂刷遍数符合设计要求;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漆膜厚度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淌及污染现象。检查数量各不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2.1.14条室内给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1.14的规定。
检查数量
一、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按系统直线管段长度每50m抽查2段,不足50m不少于1段;有分隔墙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
二、立管垂直度:一根立管为1段,两层及其以上按楼层分段,各抽查5%,但均不少于10段;
三、隔热层:水平管和立管,凡能按隔墙、楼层分段的,均以每一楼层分隔墙内的管段为一个抽查点,抽查数为5%,但不少于5处,不能按隔墙、楼层分段的,每20m抽查1处,但不少于5处。
室内给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2.1.14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给水铸
铁管
每m
1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25m以上)
不大于25
碳素钢管
每1m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
0.5
管径大于100mm
1
全长
(25m以上)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
不大于13
管径大于100mm
不大于25
2
立管垂
直度
给水铸
铁管
每1m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5m以上)
不大于15
碳素钢管
每1m
2
全长(5m以上)
不大于10
3
隔热层
表面平
整度
卷材或板材
4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涂抹或其它
8
厚 度
+0.1δ
-0.05δ
用钢针刺入隔热层和尺量检查
注:δ为隔热层厚度。
第二节 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工程
第2.2.1条本节适用于饮水器、水表、消火栓、喷头等管道附件和各类卫生器具的水龙头、角阀、截止阀等给水配件的安装。
(Ⅰ)保证项目
第2.2.2条自动喷洒和水幕消防装置的喷头位置、间距和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和对照图纸及施工规范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2.2.3条明装分户水表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距地面高度偏差不大于20mm。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安装平正,水表进水口中心距地面高度偏差小于10mm。
检查数量抽查10%,但不少于5个。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2.2.4条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栓口朝外,阀门距地面、箱壁的尺寸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水龙带与消火栓和快速接头的绑扎紧密、并卷折、挂在托盘或支架上。检查数量系统的总组数少于5组全检;大于5组抽查1/2,但不少于5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2.2.5条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镀铬件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安装端正,表面洁净,无外露油麻。检查数量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5组。检验方法观察和启闭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2.2.6条室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2.6的规定。检查数量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5组。
室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2.2.6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10
尺量检查
2
水龙头
±10
3
淋浴器莲蓬头下沿
±15
4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勾
±20
第三节 附属设备安装工程
第2.3.1条本节适用于金属水箱和离心式水泵的安装。
(Ⅰ)保证项目
第2.3.2条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检查交接记录或根据设计图纸对照检查。
第2.3.3条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温升测试记录。
第2.3.4条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满水检查或检查试压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2.3.5条水箱支架或底座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尺寸及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埋设平正牢固。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水箱与支架(座)接触紧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第2.3.6条水箱涂漆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油漆种类和涂刷遍数符合设计要求;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漆膜厚度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淌及污染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2.3.7条室内给水附属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3.7的规定。
室内给水附属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2.3.7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水 箱
坐 标
15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标 高
±5
垂直度(每米)
1
吊线和尺量检查
2
离心式
水泵联
泵体水平度(每米)
0.1
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
联轴器同心度
轴向倾斜(每米)
0.8
径向位移
0.1
3
水箱保温
保温层厚度
+0.1δ
-0.05δ
用钢针刺入保温层检查
表面平整度
卷材或板材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涂抹或其它
10
注:δ为保温层厚度。
检查数量
一、水箱坐标、标高、垂直度及泵体水平度和联轴器同心度全数检查;
二、水箱保温,每台不少于5点。
第三章 室内排水工程
第3.0.1条本章适用于室内排水、雨水管道及卫生器具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第一节 管道安装工程
第3.1.1条本节适用于排水用的铸铁管、碳素钢管、石棉水泥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陶土管、缸瓦管和硬聚氯乙烯塑料管的安装。
(Ⅰ)保证项目
第3.1.2条隐蔽的排水和雨水管道的灌水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检查区(段)灌水试验记录。
第3.1.3条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检查数量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30m抽查2段,不足30m不少于1段。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记录或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第3.1.4条管道及管道支座(墩),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第3.1.5条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伸缩节按间距不大于4m设置。
检查数量不少于5个伸缩节区间。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3.1.6条排水系统竣工后的通水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通水检查或检查通水试验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3.1.7条金属和非金属管道的承插和套箍接口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接口结构和所用填料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捻口密实、饱满,填料凹入承口边缘不大于5mm,且无抹口。
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环缝间隙均匀,灰口平整、光滑,养护良好。
检查数量不少于10个接口。检验方法尺量和用锤轻击检查。
第3.1.8条镀锌碳素钢排水管道的连接,按本标准第二章第2.1.6和2.1.7条检验和评定。
第3.1.9条非镀锌碳素钢排水管道的连接,分别按本标准第二章 第2.1.6、2.1.7和2.1.8条检验和评定。
第3.1.10条管道支(吊、托)架及管座(墩)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构造正确,埋设平正牢固。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排列整齐,支架与管子接触紧密。检查数量各抽查5%,但均不少于5件(个)。检验方法观察和用手扳检查。
第3.1.11条管道、箱类和金属支架涂漆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油漆种类和涂刷遍数符合设计要求,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漆膜厚度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淌及污染现象。检查数量各抽查不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3.1.12条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12的规定。
检查数量
1、立管的坐标:检查管轴线距墙内表面中心距;横管的坐标和标高,检查管道的起点、终点、分支点和变向点间的直管段,各抽查10%,但不少于5段。
2、纵、横方向弯曲: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30m抽查2段,不足30m不少于1段。
3、立管垂直度:一根立管为一段,两层及其以上按楼层分段,抽查5%,但不少于10段。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3.1.12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 标
15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2
标 高
±15
3
水
平
管
道
纵
横
方
向
弯
曲
铸铁管
每1m
1
全长(25m以上)
不大于25
碳素钢管
每1m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0.5
管径大于100mm
1
全长
(25m以上)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不大于13
管径大于100mm
不大于25
塑料管
每1m
1.5
全长(25m以上)
不大于38
石棉水泥管
预应力钢筋混
凝土管
钢筋混凝土管
混凝土管
陶土管
缸瓦管
每1m
3
全长(25m以上)
不大于75
4
立
管
垂
直
度
铸铁管
每1m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5m以上)
不大于15
碳素钢管
每1m
2
全长(5m以上)
不大于10
塑料管
每1m
3
全长(5m以上)
不大于15
石棉水泥管
陶 土 管
缸 瓦 管
每1m
4
全长(10m以上)
不大于40
第二节 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第3.2.1条本节适用于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浴盆、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大便冲洗槽、妇女卫生盆、化验盆、排水栓、地漏、扫除口、加热器、煮沸消毒器和饮水器等卫生器具的安装。
(Ⅰ)保证项目
第3.2.2条卫生器具排水的排出口与排水管承口的连接处必须严密不漏。
检查数量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5个接口。检验方法通水检查。
第3.2.3条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径和最小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检查数量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3.2.4条排水栓、地漏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无渗漏。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排水栓低于盆、槽底表面2mm,低于地表面5mm;地漏低于安装处排水表面5mm。
检查数量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5个。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3.2.5条卫生器具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木砖和支、托架防腐良好,埋设平正牢固,器具放置平稳。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器具洁净,支架与器具接触紧密。
检查数量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5组。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3.2.6条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2.6的规定。检查数量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5组。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表3.2.6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 标
单独器具
10
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2
标 高
单独器具
±15
成排器具
±10
3
器具水平度
2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4
器具垂直度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第四章 室内采暖和热水供应工程
第4.0.1条本章适用于饱和蒸汽压力不大于0.8MPa(≈8kgf/cm2)、热水温度不超过150℃的采暖和热水供应管道及散热器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第一节 管道安装工程
第4.1.1条本节适用于镀锌和非镀锌碳素钢管道的安装。
(Ⅰ)保证项目
第4.1.2条隐蔽管道和整个采暖、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检查系统或分区(段)试验记录。
第4.1.3条管道固定支架的位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第4.1.4条伸缩器的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和检查预拉伸记录。
第4.1.5条管道的对口焊缝处及弯曲部位严禁焊接支管,接口焊缝距起弯点、支、吊架边缘必须大于50m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4.1.6条减压器调压后的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调压记录。
第4.1.7条除污器过滤网的材质、规格和包扎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解体检查。
第4.1.8条采暖、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或交付使检验方法检查吹洗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4.1.9条管道的坡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坡度的正负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坡度值的1/3。
优良: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50m抽查2段,不足50m不少于1段,有分隔墙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或检查测量记录。
第4.1.10条镀锌碳素钢管道的连接,分别按本标准第二章第2.1.6和2.1.7条检验和评定。
第4.1.11条非镀锌碳素钢管道的连接,分别按本标准第二章第2.1.6~第2.1.8条检验和评定。
第4.1.12条阀门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型号、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启闭灵活,朝向合理,表面洁净。
检查数量按不同规格、型号抽查5%,但不少于10个。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试验单。
第4.1.13条管道支(吊、托)架及管座(墩)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构造正确,埋设平正牢固。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排列整齐,支架与管子接触紧密。
检查数量各抽查5%,但均不少于5件(个)。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第4.1.14条安装在墙壁和楼板内的套管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楼板内套管顶部高出地面不少于20mm。底部与天棚面齐平,墙壁内的套管两端与饰面平。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固定牢固,管口齐平,环缝均匀。
检查数量各不少于10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4.1.15条管道、箱类和金属支架涂漆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油漆种类和涂刷遍数符合设计要求,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漆膜厚度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淌及污染现象。
检查数量各不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4.1.16条室内采暖和热水供应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16的规定。
检查数量
一、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50m抽查2段,不足50m不少于1段,有分隔墙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
二、立管垂直度:一根立管为1段,两层及其以上按楼层分段数,各抽查5%,但均不少于10段。
三、弯管:导管上的弯管抽查10%,但不少于5个,立、支管上的弯管抽查5%,但不少于10个。
四、减压器、疏水器、除污器和蒸汽喷射器全数检查。
五、管道保温:凡能按隔墙、楼层分段的,均以每一楼层分隔墙内的管段为一个抽查点,抽查5%,但不少于5处,不能按隔墙、楼层分段的,每20m抽查1处。
室内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1.16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mm)
每1m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0.5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管径大于100mm
1
全长
(25m以上)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不大于13
管径大于100mm
不大于25
2
立管垂直度(mm)
每1m
2
吊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5m以上)
不大于10
3
弯
管
椭圆率Dmax-Dmin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10/100
用外卡钳和尺量检查
Dmax
管径大于100mm
8/100
折皱不平度(mm)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4
管径大于100mm
5
4
减压器、疏水器、
除污器、蒸汽喷射器
几何尺寸(mm)
10
尺量检查
8
管
道
保
温
厚度(mm)
+0.1δ
-0.05δ
用钢针刺入保温层和尺量检查
表面平整度
卷材或板材(mm)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涂抹或其它(mm)
10
注:Dmax、Dmin分别为管子最大外径及最小外径;δ为管道保温层厚度。
第二节 散热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工程
第4.2.1条本节适用于灰铸铁长翼型、圆翼型、柱型和M132型散热器;钢制扁管型、板型、柱型和串片型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以及板式直管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
(Ⅰ)保证项目
第4.2.2条暖风机、辐射板和铸铁、钢制散热器,安装前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检查试验记录。
第4.2.3条背面需做保温层的辐射板,保温层必须紧贴在辐射板上,严禁有空隙。
检查数量辐射板总数小于5组,每组抽查2点,但总抽查点数不少于5点,大于5组每组抽查1点。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或局部解体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4.2.4条铸铁翼型散热器安装后的翼片完好程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长翼型,顶部掉翼不超过1个,长度不大于50mm;侧面不超过2个,累计长度不大于200mm;圆翼型,每根掉翼数不超过2个,累计长度不大于一个翼片周长的1/2。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表面洁净,无掉翼。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第4.2.5条钢串片散热器肋片完好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松动肋片不超过肋片总数的2%。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肋片整齐无翘曲。检查数量不少于10根。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第4.2.6条散热设备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数量和构造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位置正确,埋设平正牢固。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支(吊、托)架排列整齐,与散热设备接触紧密。检查数量不少于5组。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第4.2.7条散热设备及其支、吊、托架涂漆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油漆种类和涂刷遍数符合设计要求,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漆膜厚度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淌及污染现象。检查数量各抽查5%,但均不少于10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4.2.8条散热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检查数量
一、散热器抽查5%,但不少于10组。
二、暖风机按不同规格和型号各抽查1/2,但不少于5组。
三、太阳能热水器全数检查。
第三节 附属设备安装工程
第4.3.1条本节适用于金属水箱和离心式水泵的安装。
(Ⅰ)保证项目
第4.3.2条水泵安装前,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交接记录或根据设计图纸对照检查。
散热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2.8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散热器
坐 标
内表面与墙面距离(mm)
6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与窗口中心线(mm)
20
标 高
底部距地面(mm)
±15
中心线垂直度(mm)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侧面倾斜度(mm)
3
全
长
内
的
弯
曲
灰
铸
铁
长翼型
(60)(38)
2~4片(mm)
5~7片(mm)
4
6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圆翼型
2m以内(mm)
3~4m(mm)
3
4
M132
柱 型
3~14片(mm)
15~24片(mm)
4
6
钢
铁
串片型
2节以内(mm)
3~4节(mm)
3
4
板 型
L<1m(mm)
L>1m(mm)
5
6
扁管型
L<1m(mm)
L>1m(mm)
3
4
柱 型
3~12片(mm)
13~20片(mm)
4
6
2
壁挂式
暖风机
标 高
中心线距地面(mm)
±20
3
辐射板
标 高
中心线距地面(mm)
±20
坡 度
水平安装不小于5/1000
+1/1000
-0
4
板式直
管太阳
能热水
器
标高中心线距地面(mm)
分度仪检查
固定安装
最大偏移角
朝 向
不大于15°
第4.3.3条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温升测试记录。
第4.3.4条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满水检查或检查试压记录。
(Ⅱ)基本项目
第4.3.5条水箱支架或底座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尺寸及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埋设平正牢固。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水箱与支架(座)接触紧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第4.3.6条水箱涂漆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油漆种类和涂刷遍数符合设计要求,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漆膜厚度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淌及污染现象。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4.3.7条室内采暖附属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检查数量
一、水箱坐标、标高、垂直度及泵体水平度和联轴器同心度全数检查。
二、水箱保温,每台不少于5点。
室内采暖附属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表4.3.7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
水箱
坐 标
15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标 高
±5
垂直度(每米)
1
吊线和尺量检查
2
离心式
水 泵
泵体水平度(每米)
0.1
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
联轴器
同心度
轴向倾斜(每米)
0.8
径向位移
0.1
3
水 箱
保 温
保温层厚度
+0.1δ
-0.05δ
用钢针刺入保温层检查
平 面
平整度
卷材或板材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涂抹或其它
10
注:δ为保温层厚度。
第五章 室内煤气工程
第5.0.1条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0.005MPa(≈0.05kgf/cn2)的室内低压煤气管道及器具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Ⅰ)保证项目
第5.0.2条管道的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系统或分区(段)试验记录。
第5.0.3条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30m抽查2段,不足30m不少于1段;有分隔墙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或检查测量记录。
第5.0.4条管道及管道支座(墩),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第5.0.5条煤气引入管和室内煤气管道与其它各类管道、电力电缆、电线和电气开关等的最小水平、垂直和交叉净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表5.0.5-1~5.0.5-3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埋地煤气管与其它相邻管道及电缆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表5.0.5-1
序 号
项 目
水平净距(mm)
1
与给、排水管
1000
2
与供热管的管沟外壁
3
与电力电缆
4
与通讯电缆
直 埋
在导管内
埋地煤气管与其它相邻管道及电缆间的最小垂直净距 表5.0.5-2
序 号
项 目
垂直净距
(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
(mm)
1
与给、排水管
150
2
与供热管的管沟底或顶部
150
3
电 缆
直 埋
600
在导管内
150
煤气管与其它相邻管道及电线、电表箱、电气开关接头之间的距离 表5.0.5-3
走 向
类 别
煤气管与给、排水、彩暖和热水供应管道的间距(mm)
煤气管与电线的间距
(mm)
煤气管与配电箱盘的
距离(mm)
煤气管与电气开关和
接头的距离(mm)
同一平面
≥50
≥5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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