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30) 说明书
目 录(初稿)
第一章 项目概况 - 1 -
1.1 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 - 1 -
1.2 规划依据 - 3 -
1.3 规划期限 - 3 -
1.4 规划范围与用词说明 - 4 -
1.5 规划修编背景 - 5 -
1.6 规划修编缘由 - 7 -
1.7 规划指导思想与技术路线 - 8 -
1.7.2 规划技术路线 - 9 -
1.7 修编重点 - 9 -
第二章 城市概况 - 11 -
2.1 区位 - 11 -
2.2 行政区划与人口 - 11 -
2.3 历史沿革 - 11 -
2.4 文化特征 - 12 -
2.5 自然条件 - 12 -
2.6 资源状况 - 13 -
2.7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 15 -
2.8 城镇建设状况 - 15 -
2.9 市域交通状况 - 16 -
第三章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回顾与评价 - 17 -
3.1 城市建设历程 - 17 -
3.2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回顾 - 18 -
第四章 城市发展综合分析 - 22 -
4.1 城市发展条件 - 22 -
4.2 城市发展的优劣势条件分析 - 28 -
4.3 城市发展的阶段判断 - 31 -
第五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 38 -
5.1 城市发展定位 - 38 -
5.2 城市发展目标 - 39 -
5.3 总体发展战略 - 46 -
5.4 产业发展引导与布局 - 51 -
第六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53 -
6.1 市域城镇体系现状与存在问题 - 53 -
6.2 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 53 -
6.3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 57 -
6.4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 60 -
6.5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 60 -
6.6 市域产业布局规划 - 63 -
6.7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 64 -
第七章 市域自然遗产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70 -
7.1 自然遗产保护规划 - 70 -
7.2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75 -
7.3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 79 -
第八章 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 85 -
8.1 城市规划区范围 - 85 -
8.2 城市规划区现状 - 86 -
8.3 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 - 86 -
8.4 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区划 - 86 -
8.5 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规划 - 88 -
8.6 城乡协调发展与建设 - 90 -
8.7 重要基础设施协调发展规划 - 90 -
第九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 92 -
9.1 城市性质 - 92 -
9.2 城市人口规模 - 93 -
9.3 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 99 -
第十章 建设用地条件分析与城市发展方向 - 101 -
10.1 城市用地条件分析 - 101 -
10.2 建设条件分析 - 102 -
10.3 建设用地评价 - 102 -
10.4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 103 -
10.5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研究 - 104 -
第十一章 一城两区协调发展规划 - 105 -
11.1 规划缘起 - 105 -
11.2 职能分工与发展策略 - 105 -
11.3 布局结构与规划引导 - 106 -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 111 -
12.1 用地现状和存在问题 - 111 -
12.2 用地布局原则 - 112 -
12.3 空间布局结构 - 113 -
12.4 规划建设用地构成 - 118 -
12.5 组团职能定位与用地布局 - 119 -
12.6 混合用地规划 - 123 -
12.7 发展备用地规划 - 123 -
12.8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规划 - 124 -
12.9 澧水城市段滨水地区规划建议 - 124 -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 126 -
13.1 现状概况与存在问题 - 126 -
13.2 规划原则与目标 - 127 -
13.3 总体布局 - 128 -
13.4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 130 -
13.5 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 - 131 -
13.6 旅游服务及度假设施 - 134 -
13.7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 136 -
13.8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 137 -
13.9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 139 -
13.10 体育用地规划 - 141 -
13.11 社会福利设施 - 142 -
13.12 社区建设 - 142 -
第十四章 居住用地规划 - 143 -
14.1 居住用地概况 - 143 -
14.2 存在问题分析 - 145 -
14.3 住房建设发展目标 - 145 -
14.4 指导思想及规划策略 - 146 -
14.5 规划建设措施及规划建设指标选取 - 148 -
14.6 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 149 -
第十五章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 153 -
15.1 现状与存在问题 - 153 -
15.2 规划目标 - 157 -
15.3 道路交通发展策略 - 157 -
15.4 道路系统规划 - 159 -
15.5 道路交叉口与停车场规划 - 162 -
15.6 公共交通规划 - 163 -
第十六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166 -
16.1 现状及存在问题 - 166 -
16.2 规划原则与目标 - 168 -
16.3 总体布局结构 - 169 -
16.4 绿地系统规划 - 170 -
16.5 城市绿线管理 - 173 -
第十七章 中心城区景观风貌与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 175 -
17.1 城市现状景观风貌的特征与问题 - 175 -
17.2 规划目标与策略 - 176 -
17.3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 177 -
17.4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 183 -
第十八章 市政工程规划 - 186 -
18.1 供水工程规划 - 186 -
18.2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 193 -
18.3 供电工程规划 - 198 -
18.4 通信工程规划 210
18.5 燃气工程规划 215
18.6 环卫设施规划 219
第十九章 环境保护规划 223
19.1 城市环境质量现状及趋势分析 223
19.2 规划原则 225
19.3 规划目标 225
19.4 环境功能区划 226
19.5 环境质量控制措施 227
第二十章 综合防灾规划 229
20.1 防洪规划 229
20.2 人防规划 233
20.3 消防规划 237
20.4 抗震规划 241
第二十一章 中心城市旧区更新规划 243
21.1 旧区范围与主要问题分析 243
21.2 城市旧区更新的目标与原则 244
21.3 城市旧区更新的策略 245
21.4 旧区更新规划措施及要点 246
21.5 实施措施建议 249
第二十二章 中心城区发展时序规划 251
22.1 中心城区发展时序规划 251
22.2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252
22.3 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253
第二十三章 规划管理措施建议 255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 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
1、项目准备阶段
2006年4月27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编(调整)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
2006年11月14日,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向省建设厅提交了《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
2007年3月3-4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确定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工作计划。
2、资料收集与现状调研阶段
2007年4月17日-30日,规划组进行了第一阶段的现状调研。规划组首先对中心城区和武陵源区的现状建成区、重点风景旅游地区、城郊区,以及对外交通线路等进行了踏勘。与此同时,针对战略规划和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政府和市规划管理局分别组织召开了有两区主要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规划组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走访了二十余个部门。
随后规划组对桑植县与慈利县的城区及重点城镇进行了调研,并由市政府分别组织召开了座谈会。
第一阶段调研期间,市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市规划局、人大政协及地方专家等分别与规划组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2007年5月30日至6月7日,规划组开展了第二阶段的补充调研,对城区用地进行了校核,同时考察了凤凰、常德、长沙等周边城市,并与当地规划部门进行了座谈。
2007年6月18日,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与张家界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年6月20日至8月31日,由市政府组织开展《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工作民意征询》。同时,由中规院与规划局联合进行了《张家界城市总体规划社会调查统计》,收回有效问卷近500份。
3、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与初步方案阶段
2007年8月22日,规划组向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管总工、所长和主任工程师汇报张家界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初步方案。
2007年8月24-25日,规划组在张家界分别向市主管领导,以及市规划管理局等部门汇报张家界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初步方案。
2007年9月至10月初,规划组在修改、完善张家界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开始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初步方案。
2007年10月10日,规划组在北京向市主管领导和市规划局进行了工作汇报,并听取了对总体规划初步方案的意见。
4、纲要编制阶段
2007年11月6日,规划组向主管总工进行了工作汇报,并根据主管总工的意见进行了方案的调整和优化。
2007年11月8日,规划组在京向邓立佳副市长汇报了总体规划方案。
2007年11月16日,规划组在张家界向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了空间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方案。
2007年12月8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管总工及规划组与市政府、规划主管部门进行了方案的进一步沟通和衔接。
2008年3月5日,湖南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同意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湘建规[2008]84号,并对总规修编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8年3月12日,由湖南省建设厅组织张家界市政府及总规项目组在京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进行了《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工作汇报。
2008年5月12日,规划组在张家界向市政府常委会和主管部门汇报了总体规划调整优化方案。其后,规划组对规划方案进行了修改和深化,并着手编制规划纲要内容。
2008年7月5-6日,湖南省建设厅在张家界市组织召开了《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纲要》评审会,评审专家和省、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原则同意纲要成果内容,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
5、成果制作阶段
2008年8月4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管总工及规划组与张家界规划局针对纲要意见和成果编制进度进行了座谈。规划组按照纲要意见进行总体规划成果内容的编制工作。
2008年10月7-10日,规划组赴张家界进行了用地变更与调整的补充调研,向张家界市政府及市规划管理局主管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
2008年11月中旬,规划组向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提交成果调整方案,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1.2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3、《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4、《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5、《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
6、《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2000年9月)
7、《张家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8、《张家界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张家界人民政府)
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112号)
1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规[2003]119号)
11、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4号)
12、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5号)
13、《风景名胜区条例》
1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湘建规[2008]84号
15、国家、湖南省、张家界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和文件
1.3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7年-2030年,其中
近期:2007-2010年
中期:2011-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2031年以后,展望至2050年。
1.4 规划范围与用词说明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分为3个层次,即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地域界定及用词说明如下。
1、市域
市域范围包括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和桑植县,两区两县总面积9516平方公里,全市人口161.45万人。在市域范围内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市区
市区范围即张家界市辖永定和武陵源两区范围,永定区辖区面积2174平方公里,武陵源区辖区面积398平方公里,市区范围共计2572平方公里。根据本次规划调整,市区范围等同于城市规划区范围。
3、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指城市建成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它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该区的建设和发展必须满足城市的持续发展、资源管理和生态安全的需要。根据张家界市的地域条件和资源特点,同时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为促进旅游与城市的协调发展,本次规划把永定区及武陵源区辖区范围全部纳入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共计2572平方公里。在城市规划区内编制城乡协调发展规划。
4、一城两区
张家界市辖区由永定区和武陵源区两区组成。永定城区为原大庸县城驻地,现为市政府驻地,武陵源城区为区政府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驻地,因此张家界市城区由两部分组成,简称一城两区。根据张家界的特点,永定城区、武陵源城区、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天门山茅岩河风景名胜区是市区内旅游活动最为集中、旅游组织联系最为密切的地域,同时也是未来旅游服务基地、度假设施建设的重点地区,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布局和统一管理。因此,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重点研究两区的定位与职能分工,以及城区、景区和旅游服务基地等旅游空间体系的整体格局。规划说明中,永定城区即为中心城区。
5、中心城区
即在现状永定城区的基础上,沿澧水两岸的城市带状用地发展空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增长边界东西沿澧水至市区边界,南北至第一重山脊线之间的空间,围合区域内总面积约262平方公里。至203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澧水两岸,包括阳湖坪、枫香岗行政界限之间的地域。该地域内重点编制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6、永定区
即永定区行政区范围,总面积2174平方公里,下辖6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12个乡。2006年末总人口43.79万人,城镇人口19.68万人。
7、现状中心城区
即永定城区建成区范围,目前是张家界市的行政、商业、文化中心,现状建成区约20.50平方公里。
8、老城区
主要指永定城区中已建设成一定规模的组团和片区,包括永定组团、南庄坪组团、官黎坪组团。
9、武陵源区
即武陵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是世界自然遗产所在地,总面积398平方公里,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一个镇,3个乡和张家界国家森林管理处。2006年末总人口4.80万人,城镇人口2.65万人。
10、武陵源城区
即军地坪街道办事处辖区和索溪峪乡驻地所在地,亦是区级政府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所在地,现状主要建设用地约2.23平方公里。
1.5 规划修编背景
1、宏观政策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已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措施。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政策的出台对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七大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上述要求,并提出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转变发展模式。
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必须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等的关系,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区域发展战略背景
2004年以来,国务院明确提出了中部崛起的国家发展战略,这将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区域发展格局,促进中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湖南省区域空间结构由 “一点一线”极化发展向东西两翼齐飞的空间格局转变。1995年以来,湖南省以东部京广铁路沿线的岳阳、衡阳、郴州为“线”和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的“一点一线”是省域空间结构中的重点,推行的是“不平衡”的区域空间发展战略。为缩小全省地区的发展差距,实现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湖南省于2004年提出了开发“大湘西”的发展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覆盖湘西自治州、怀化、张家界3市州和邵阳、永州7县。
2006年11月,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以长株潭为中心,以一个半小时通勤为半径,构建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在内的‘3+5’城市群建设。
大湘西开发战略与“3+5”城市群的构建,标志着湖南省长期以来偏重东部“一点一线”不均衡发展向“3+5”城市群与“大湘西开发”区域协调模式的转变,同时也预示着湖南省东西两翼齐飞这一区域空间结构新格局的形成。
十七大之后,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家确定为“两型社会”试验区,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探索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湖南省委省政府根据两型社会的内涵及战略部署,对全省的发展和城乡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中国旅游业发展的时代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中国旅游业亦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兴起的新型“朝阳产业”。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随着国家一系列鼓励或支持旅游业的政策与措施出台,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正面临着转型,并步入快速发展时期。概括起来,转型期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呈现出国际化时代、城市目的地时代、休闲度假时代、旅游业营销时代、个性化或主题旅游时代、文化与怀旧时代、质量效益型时代和大旅游时代的总体特征。张家界作为中国较早发展旅游产业的地区之一,必须融入到国家旅游发展的轨道之中,带动湘西地区旅游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1.6 规划修编缘由
1、省域战略定位提升与“建设世界旅游精品城市”的需要
随着湖南省东西两翼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大湘西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与整合成为湖南省未来发展和区域协调的重点。张家界市作为大湘西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龙头,必须承担更多的作用。按照湖南省的发展要求,长株潭经济圈和张家界将带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张家界作为知名的旅游城市,不仅要做成全省的品牌,而且要成为全国的品牌、世界的品牌。张家界旅游产业的发展不仅要与全球的旅游相接轨,同时更要发挥大湘西旅游发动机的作用,带动区域的发展。
2006年,省委书记张春贤在张家界视察后,明确提出:“围绕旅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旅游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并做出了“把张家界打造成世界旅游精品”的重要指示,对张家界的发展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明确了今后发展目标。
省域发展战略对张家界市定位的提升和建设世界旅游精品城市的目标,要求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落实和回应。
2、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以及旅游与城市协调发展的需要
目前,张家界的旅游空间载体主要集中在景区,尤其是武陵源风景名胜区范围,这对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及其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武陵源的世纪大拆迁对张家界的旅游开发模式早已敲响了警钟,并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张家界需要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加强世界遗产的保护,完善城市的旅游职能,促进旅游与城市的持续发展;在张家界市的核心旅游区域内,合理配置旅游服务设施与旅游资源的空间格局,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
另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转型期的旅游业对旅游资源空间的布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张家界市的旅游产业也面临提升发展的迫切需要。有必要通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统筹考虑新型旅游产业的发展空间需求。
3、明确城市定位与分工、优化城市的整体空间结构的需要
自1993年以来,张家界的旅游发展呈现迅速增长态势,旅游产业的稳定发展产生了对建设用地的持续需求。自1993年至2006年,永定城区由11.7平方公里扩大至14.1平方公里;武陵源区由不足0.2平方公里的小镇发展为2.2平方公里(不含公共绿地)的旅游服务区。永定城区伴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也经历了几次城市空间拓展的机遇,但其定位一直不够明确,用地拓展重点不清,方向不明,城市建设缓步不前。导致目前旧城区建设过度集聚,旅游设施见缝插针,新区建设遍地开花。由于旅游职能的错位发展,武陵源区成为张家界旅游组织的主体,对世界遗产保护造成了的巨大压力。因此,优化城市的整体空间结构,做强中心城市,完善城市旅游职能,整合城市与旅游设施的格局,是未来城市建设的重点,也亟待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明确。
4、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的变化与调整
2000年版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张家界至长沙的高速公路已建设完毕。张家界至重庆市花垣的高速公路已初步选线,其建设将进一步改善张家界的区域交通状况,并影响城市空间的拓展。随着旅游的发展和张家界中心城区交通问题的凸显,城市交通与旅游线路的协调已成为当前的重大课题。另外,张家界铁路站场的变迁对城市空间格局造成的影响,以及机场扩建的现实需求均需要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作出应答。
1.7 规划指导思想与技术路线
1.7.1 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张家界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2、以旅游产业发展为主导,以建设国际旅游精品城市为目标,遵循旅游城市的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确定张家界市的发展目标与战略。
3、围绕“两型社会”建设要求,转变发展模式,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4、保护风景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学处理武陵源自然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尊重历史文化和地方文脉。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调控城市空间资源,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1.7.2 规划技术路线
1、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以建设国际旅游精品城市为目标,以张家界城市面临的问题为导向,统筹制定城市定位、发展战略和目标。
2、由面到点的空间引导格局
立足区域格局和市域特点,厘定不同空间地域的规划要点,构建由区域—市域—城市规划区—一城两区—中心城区的一体化协调发展空间格局。
3、以旅游主导的城市发展策略
张家界市以旅游立市,以旅游强市,城市的发展必须借鉴国际先进旅游城市的经验,以旅游产业优先发展为主导,构筑城市与旅游协调发展的平台。
4、生态优先的规划控制手段
在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的空间地域内,以生态分析为依据,统筹考虑关系城市安全的生态因素,优先生态环境和绿地系统布局,构建城市生态安全底线,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1.7 修编重点
1、明确张家界市的区域定位,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和目标。
根据湖南省东西两翼齐飞、协调发展的战略要求,面向打造国际旅游精品城市的目标,全面分析张家界市在湘西地区旅游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其区域定位,合理确定张家界市的城市性质,确定其在规划期内的城市发展战略和目标。
2、明确一城两区的职能定位与分工,促进武陵源世界遗产的保护。
针对目前永定区与武陵源区各自为营的现状,综合考虑两区的资源环境、发展条件及限制因素,明确两区的发展定位、主导职能和建设重点,科学分工,进一步加强对世界遗产地的保护。
3、统筹考虑张家界市城市与旅游的关系,协调城市、旅游基地与旅游资源的空间关系,构建合理的整体空间格局。
全面分析张家界市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统筹考虑城区、景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的整体格局,科学引导,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构筑城市与旅游发展的协调发展平台。
4、立足市域自然环境,突出生态优先原则,协调产业发展与城市空间布局的关系。
张家界市作为典型的旅游城市,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应以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为底限,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保护为前提,明确不同地域内空间管制的范围、内容及措施,保障城市安全。在产业发展与布局方面,张家界市应立足市域环境条件,科学安排不同产业发展的空间,协调产业发展与城市空间布局的关系,促进张家界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科学确定张家界市的城市性质、城市发展规模,明确城市发展方向和发展时序。
根据湖南省对张家界的发展定位,结合上位规划和区域、产业、旅游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承载力的综合分析,科学确定张家界市的城市性质、人口与用地发展规模。根据张家界市空间发展战略的系统研究,明确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和近、中、远期的发展时序、发展策略和发展目标。
6、优化中心城区的空间布局,完善城市旅游职能,促进旅游业的持续发展。
在统筹考虑永定区与武陵源区的空间规模及职能分工的基础上,结合基础设施的调整和变化,明确城市发展方向,优化中心城区拓展的空间格局,合理改造城市旧区,完善城市旅游职能,提升城市整体风貌,促进城市与旅游的协调发展。
7、协调城市规划区内城乡发展格局,加强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根据城市建设、城市远景空间拓展、旅游资源管理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结合旅游资源的分布格局,合理划定城市规划区,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协调公共设施与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充分利用中心城区的带动作用,有机引导周边城镇的建设,构建城市、旅游城镇与风景资源的网络体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第二章 城市概况
2.1 区位
张家界市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云贵高原余脉的武陵源山区,长江四大支流中澧水的中上游。地理坐标为北纬28°52ˊ至29°25ˊ,东经110°04ˊ至110°55ˊ之间。东与常德市石门县、桃源县相邻,西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龙山县相连,南与怀化市沅陵县接壤,北与湖北省鹤峰县、宣恩县交界。
2.2 行政区划与人口
张家界市辖永定、武陵源2区和慈利、桑植2县,市域东西长167公里,南北宽96公里,共包括6个街道办事处、32个建制镇、63个乡,土地总面积9516平方公里 。其中永定区位于张家界市南部,面积2174平方公里,总人口43.4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13万人;武陵源区位于张家界市中部,面积398平方公里,总人口4.7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5万人。慈利县位于市域东部,澧水中游,面积3480平方公里;桑植县地处湖南省西北边陲,武陵山脉北支中段,总面积3464平方公里。
2006年底,张家界市总人口161.45万人,其中,户籍总人口163.28万人,暂住人口15836人。张家界市是一个少数民族居住区,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全市有少数民族33个,以土家族、白族、苗族为主。2006年,全市总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5.55万人,占28.21%,少数民族人口为115.9万人,占71.79%。2006年末实有土家族人口101.56万,白族11.21万,苗族2.67万,已建立土家族乡8个,白族乡7个。
2.3 历史沿革
张家界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据境内古文化遗址出土文物考证,在5~20万年前左右,市域已有古人生息繁衍。有关大庸的历史记载最早可追溯到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西汉高祖五年,分黔中郡置武陵郡;三国时期,吴景帝永安六年将嵩梁山命名为天门山;后多做郡治或县治。明代,降慈利州为大庸县;至清代,升澧洲为直辖州。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大庸是湘、鄂、川、黔四省边区老革命根据地。建国后,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管辖。1982年9月,在大庸建立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198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州辖大庸县改为县级大庸市,隶属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8年5月,经国务院审定,张家界森林公园、索溪峪风景名胜区和天子山风景名胜区合并,成立武陵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将大庸市升为省辖地级市,辖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和桑植县,建立武陵源区人民政府,以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将原大庸市改为永定区。1992年,张家界市武陵源风景名胜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1994年4月,大庸地级市更名为张家界市,辖区不变。
2.4 文化特征
张家界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民俗古朴,民族文化浓郁,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15类70多项,其中桑植民歌首批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张家界阳戏、张家界高花灯、瓷利板板龙灯首批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张家界硬气功曾随国家领导人赴欧洲七国演出。
张家界是革命老区,这里是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发源地和中心地域,贺龙、任弼时、王震、关向应、肖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此浴血奋战。红二方面军从桑植县刘家坪白族乡出发开始长征。
2.5 自然条件
张家界市地处云贵高原隆起与洞庭湖沉降区结合部,地形复杂,地貌多样。境内的石英砂岩峰林景观享誉中外,砂岩峰林主要分布于武陵源区一带,由张家界、天子山、索溪峪三个各具特色的地貌区组成,属于一种重要的地质遗迹资源。 张家界市境内地貌以山地为主,西北部地势较高并向澧水倾斜,中部低洼,沿澧水两岸呈东北向缓低,南部地势较北部更高,向沅水呈梯级递降,为半环状山丘盆地。
张家界市溪河纵横,是全国10大水电基地之一的湘西水电基础重要组成部分。水系以澧水和溇水为主,市域流域面积大于5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12条,其中一级支流48条,二级支流101条。
张家界市属中亚热带山原型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温和,雨量充沛,光热资源较为丰富。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全年静风频率为42.7%。年平均气温为16.8℃,最高气温40.7℃,最低气温-13.7℃。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496小时。历年平均降雨量为1381.91毫米,最大年降雨量为2171毫米。无霜期268天。
市域内山峦重叠,河谷纵横,生态环境优良。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6.98%,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1%,全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99.6%,90%的地表水达到了Ⅱ类标准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低于国家控制标准。全市有国家级保护区1个,省级保护区3个。
2.6 资源状况
1、风景旅游资源
张家界市以旅游立市,旅游资源类型丰富,景源品质较高。张家界市自然风景资源得天独厚,具有山、水、洞、林等多种类型。武陵源区的石英砂岩峰林以其独特的地貌特征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天门山因自然奇观天门洞而驰名国内外,山势峻拔,景色秀丽,构成城区的天然画屏,被誉为“湘西第一神山”。八大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誉为世界罕见的物种基因库。此外,武陵山区的土家族、白族、苗族等少数民族民俗、神秘的湘西文化、浓郁的红色根据地历史及周边的凤凰古城等人文旅游资源为张家界增添了深厚的人文底蕴。
张家界市的其它主要景区还有:九天洞风景名胜区、溇水风景名胜区、洪家关贺龙故居、江垭水库、万福温泉、五雷山;市区及市周边的有普光禅寺、玉泉洞石窟等。
在旅游开发方面,张家界市除观赏奇山异水自然风光的旅游项目外,还相继开发出溶洞旅游、漂流旅游、科学考察、宗教文化欣赏等项目。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等级旅游区12处,其中5A级1处,4A级5处,开辟游览线30多条,可供旅游观赏的主要景点300多处,并有着广阔的客源市场,为张家界的旅游发展构建了良好的根基。
2、土地资源
张家界市土地资源由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组成。市属山区,适于耕种、居住的平坦土地资源较为匮乏,土地利用结构中,林地面积比重最大,总面积 6329平方千米 ,占全市土地面积的66.46%;耕地主要分布在丘岗地貌地区和沿澧水、溇水的河流冲积形成的平原地区,全市耕地面积为1119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76%;园地面积187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1.97%;牧草地面积31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0.33%;水域面积589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6.19%;建设用地面积367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3.86%;未利用土地面积898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9.43%。
3、水资源
张家界市是全国10大水电基地之一的湘西水电基础重要组成部分。市境水系以澧水和溇水为主。澧水干流流贯全市,流域面积8135平方公里,干流长度近300公里,总落差1409米,各级支流183条;溇水是澧水的最大支流,境内流域面积1428平方公里,总落差400多米,有各级支流29条,是湖南省单位面积水能资源最丰富的河流。市域内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长度5公里以上的河流212条。市境地表水资源总量125.66亿立方米(全市地表水资源量96.5亿立方米),地下水年均储量 12.79亿立方米,人均占有地表水资源量8321立方米,是全国人均占有水量的3倍多。水力资源理论源藏量156.9万千瓦,可开发量达104万千瓦。
4、生物资源
张家界市的气候适宜多种植物生长。由于地形地貌和岩性土壤的多样性,带来了植被类型的多样性。境内树种及野生植物资源丰富,植物群落多样,植物垂直分布明显。张家界市有林业用地685.06千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2%。森林覆盖率达64.61%,名列全省第一。
张家界市物种资源丰富,境内树种及野生植物资源丰富,植物群落多样。张家界境内有木本植物110科、351属、1409种。国家级保护植物56种,其中一级保护的6种,二级保护的20种。境内动物资源也相当丰富,脊椎动物有190余种,有国家级保护动物40种,其中一级保护的10种,二级保护的21种。全市有自然保护区5处,总面积3.49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即八大公山自然保护区,面积2.32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即张家界自然保护区、索溪峪自然保护区、天子山自然保护区,总面积0.87万公顷。已建立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矿产资源
张家界市域内已发现矿产资源60余种,以沉积矿为主,非金属矿产具有一定的特色。其中,能源矿产6种,黑色金属矿产2种,有色金属矿产8种,贵金属矿产6种,稀有、稀土金属矿产5种,冶金辅助原料矿产7种,化工原料矿产5种,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19种,水气矿产2种。已探明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煤、铁矿、镍钼矿、铝土矿、石灰岩、硅石矿、铝、大理石、磷矿、矿泉水等。市域内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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