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保险行业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 保险行业概述 4
一、基本概念和分类 4
二、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 5
三、行业技术状况 8
第二章 行业发展的需求分析 10
一、保险行业的基本发展状况及总量分析 10
二、人均经济的发展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12
三、国外保险业发展对我国保险需求的影响 14
四、影响保险需求状况的其它因素 15
第三章 保险险种和保费收入状况分析 22
一、产品差异性分析 22
二、我国国内主要地区保费收入状况 28
三、我国进出口保费收入状况 31
四、国内外保险业发展状况的比较 33
第四章 市场竞争状况和重点企业分析 36
一、细分产品的竞争状况 36
二、规模竞争状况 39
三、经济所有制类型竞争分析 39
三、产品品牌竞争分析 39
四、我国主要保险经营企业的竞争状况 40
第五章 我国保险行业财务状况分析 52
一、企业的资产收益率分析 52
二、企业的总资产规模分析 52
第六章 保险行业的发展趋势 54
一、保险人的后向整合能力 54
二、需求变化的影响 54
三、企业规模发展趋势 54
四、保险经营发展趋势 54
第七章 新政策、新技术对行业投资价值的影响 55
一、新政策、新技术的影响 55
二、加入WTO对行业的影响 56
第八章 行业分析结论 57
一、我国保险行业正处于成长期 57
二、保险行业属于典型的周期性行业 57
三、我国保险险种各细分市场的分析结论 57
四、保险行业风险分析结论 57
五、对行业未来持续竞争力的分析 58
附图表目录
图表1-1 意外伤害、健康医疗保险和人寿保险、财产保险部分特点的比较 5
图表1-2 1985——2001我国各项保险保险费收入状况 10
图表1-3 1988——2001年中国保险费收入增长率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比较 11
图表1-4 1988——2001年中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 11
图表1-5 2001年我国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资产及经营状况的比较 29
图表1-6 2001年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构成及赔付率 29
图表1-7 2001年我国人身保险保费收入构成 29
图表1-8 中国保险赔付、给付、费用状况分析 30
图表1-9 2001年底我国保险公司资产状况 30
图表1-10 近两年我国保险资金构成及收益状况 31
图表1-11 我国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资产比较 28
图表1-12 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 17
图表1-13 2001年我国前十位疾病死亡原因及构成 19
图表1-14 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对家庭医疗保健消费状况 19
图表1-15 我国近年来房屋销售状况 17
图表1-16 近年来我国私人汽车拥有量的变化状况 18
图表1-17 城镇居民家庭交通通讯和居住消费情况 18
图表1-18 2000年国际保险发达地区同中国的比较 33
图表1-19 2000年国际保险费收入构成比较 34
图表1-20 2000年全球各地区保险深度和人均GDP的关系比较 34
图表1-21 2001年我国保险费收入最高的地区 28
图表1-22 2001年我国保险密度、保险深度最高的地区 28
图表1-23 2001年中国各地保险密度与当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关系 28
图表1-24 2001年全国原保险市场占有率情况 40
图表1-25 2001年全国再保险市场占有率情况 41
图表1-26 四家大型商业保险的原保费比较 39
图表1-27 我国主要保险中介公司的竞争指标 40
图表1-28 2001年各类别保险公司竞争状况比较 39
图表1-29 近两年我国各细分市场的保费收入构成情况 36
图表1-30 近两年我国各细分市场的资产构成情况 36
图表1-31 近两年我国各细分市场的收益情况比较 36
图表1-32 近两年我国人身保险的主要险种经营状况 38
图表1-33 近两年我国财产保险的险种构成 38
图表1-34 2001年香港中国保险集团主营业务分布状况 31
图表1-35 近两香港中国保险集团在海外财产保险的险种构成 31
图表1-36 近两年香港中国保险集团人身保险的主要险种经营状况 32
图表1-37 1980年以来我国保险深度同人均GDP的关系模型 13
图表2-1 2001年资金运用收益率前10名的保险公司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图表2-2 我国投资连接保险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关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图表2-3 近三年总资产增长最快的10家企业 53
图表2-4 近两年滚存节余增长较快的社会保险基金 53
图表2-5 2001年盈利能力前12家保险公司 52
图表2-6 2001年中国再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分布情况 42
图表2-7 2001年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42
图表2-8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要业务分布情况 43
图表2-9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近两年财务状况 43
图表2-10 近两年公司的净保费收入和所有者权益增长情况 44
图表2-11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主要业务分布情况 44
图表2-12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近两年公司财务状况: 45
图表2-13 近两年公司的净保费收入和所有者权益增长情况 45
图表2-14 近两年平安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分布状况 46
图表2-15 平安保险公司近两年财务状况 46
图表2-16 近两年公司的净保费收入和所有者权益增长情况 46
图表2-17 2001年天安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分布状况 47
图表2-18 天安保险公司近两年财务状况 47
图表2-19 近两年公司的净保费收入和所有者权益增长情况 48
图表2-20 2001年香港民安保险公司主营业务分布状况 48
图表2-21 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分公司近两年财务状况 48
图表2-22 近两年公司的净保费收入和所有者权益增长情况 49
第一章 保险行业概述
一、基本概念和分类
我们通常所说的保险制度实际上就是:通过保险人与需要经济保障的众多社会成员(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从而建立起集中的保险基金,对投保人因特定灾害事故所致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或对被保险人在人身伤亡和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制度。可见保险的基本职能就是提供保障,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保险制度的历史已经有100多年,在经济发达地区,它和人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
本报告中所说的保险业是指:从事与保险合同制定、销售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有关的,由政府部门、社会有关部门、经营机构等构成的组织结构体系。
按保险组织性质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抵御各种劳动风险,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而依法组织实施的一种保险活动。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内容,社会保险的缴费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由政府部门强制执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商业保险是采用订立经济合同形式来约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组织经济补偿并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经营活动。商业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在保险标的物上拥有可保利益,这一原则是保险成立的前提;二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尤其是被保险人必须表现最大的诚实,这一原则是决定保险能不能生效,或者会不会提前终止的关键。另外商业保险还秉承自愿参加的原则。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再保险。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险。其中人寿保险又分为“分红 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保险类型
产品、投资连接 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帐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保险类型
产品和其他产品(普通型 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
、利差返还型 “银行二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保险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保单现金价值后,返还给投保人
、万能型 可以比较方便的选择交费方式、保险额度等保险内容
等)”。
我国“财产保险”目前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其他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除人身保险外的全部范畴。
再保险又称分保,保险人将其所承保业务的一部分,分给其他保险人承保。在分保合同中,分出保险业务联系的公司叫原保险人(分出公司),接受分保业务联系的公司叫再保险人(接受公司)。分出公司转移出去的那部分风险责任叫分出额,自己负责的那部分风险责任叫自留额。再保险人所接受的分保业务,还可以通过签订转分保合同建立转分保关系再转分出去,这种业务叫转分保,分出公司叫转分保分出人,接受公司叫转分保接受人。再保险分为法定再保险和自愿再保险。法定再保险是由国家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的再保险,也称强制再保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除人寿保险业务外,我国保险公司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20%办理法定分保。人寿保险、各种再保险业务、政府明令禁止承保的业务和不属于商业保险的业务不在法定分保之列。
二、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
1.行为监管
根据当前《保险法》的规定,我国保监会对保险行业实施分业经营的管理:
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分: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实行分业经营的原则。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医疗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处于一般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的交叉领域,被称为第三领域的保险 在日本《保险业法》中,约定因“意外伤害和疾病”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并对由此产生的该当事人受到的损害予以补偿,收取保险费的保险,称为“第三领域保险”。
。
表1-1 意外伤害、健康医疗保险和人寿保险、财产保险部分特点的比较
项目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健康医疗保险
财产保险
保险标的
人身
人身
非人身
保险保障的范畴
与人的寿命长短有关的事项
人的意外伤害、疾病医疗事故
非人身物质的损失
费率厘定前提
以人的死亡率为前提,参照统一的生命表。
以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统计为前提,参照大量同类事故资料。
以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统计为前提,参照大量同类事故资料。
事故发生频率的波动幅度
不大
较大
较大
合同期限
长期
短期
短期
会计核算周期
每份合同的有效期
一年
一年
经营收益来源
“死差益 预定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的差
”、“利差益 预定利率与实际利率的差
”、“费差益
“费差益 预定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差
”
“费差益”
给付原则
定额给付
对人的生存或死亡实行定额给付
非定额补偿。
根据伤害程度大小,按照保额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一定补偿。即使采取定额给付,也是由于定损困难,其本质上是以补偿事故实际损失和费用支出为目的。
非定额补偿。
以补偿事故实际损失和费用支出为目的。以事故发生后的市价计算的物质损失和实际的费用支出为限,被保险人不能不当得利。
参照国际惯例,我国在2003年1月1日生效的新的《保险法》中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根据中国保险业入世承诺,外资产险公司经营上述人身险业务应在中国两年入世过渡期之后。)
《保险法》中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存入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以外,不得动用。另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当前我国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包括:①国债、②债券市场(包括国债、金融债和AA+、AAA+级企业债券)、③基金(中国证券基金法颁布以后的各种基金)、④银行存款(一般存款、协议存款等)、⑤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国外还有金融债、⑥国债场外交易的大宗交易市场等。其中各家保险公司在证券投资基金方面的投资额最高不超过上年年末资产的15%。
《保险法》中有关组织形式和从业人员的规定:我国保险公司只能是股份制公司和国家独资公司。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经理)、上市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董事、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等的公司的高管人员,应符合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各种门类的专业人员,如核保员、理赔员、精算员、会计师等,有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公司必须聘用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保监会定期举办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保险精算师资格考试,对报考人员的条件有相应的要求。
2.偿付能力监管
保监会2003年发布的第1号令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除建立了预警指标体系外,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为:会计年度末实际资产价值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这个数额不能低于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最低偿付能力额。
监测方法更加明确:
财产保险、短期人身保险业务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为下述两项中较大的一项:
第一项:最近会计年度自留保费减保费税收后人民币1亿元以下部分的18%和1亿元以上部分的百分之16%;
第二项:最近三年年平均赔付金额 综合赔款金额为赔款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分保赔款支出之和减摊回分保赔款和追偿款收入。
人民币7千万元以下部分的26%和7千万元以上部分的百分之23%。
对于经营期间不满三年的保险公司,采用第一项规定的标准。
短期人身保险业务(保险期限1年或或1年以内)的计算也适合该方法。
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保险期限超过1年)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为下述两项之和:
第一项:投资连结类业产品期末寿险责任准备金的1%和其他寿险产品期末寿险责任准备金的4%。(上款所指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法定最低责任准备金。 )
第二项:保险期间小于三年的定期死亡保险风险保额的0.1%,保险期间为三年到五年的定期死亡保险风险保额的0.15%,保险期间超过五年的定期死亡保险和其他险种风险保额的0.3%。在统计中未对定期死亡保险区分保险期间的,统一按风险保额的0.3%计算。
(风险保额为有效保额减去期末责任准备金,其中有效保额是指若发生了保险合同中最大给付额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支付的最高金额;期末责任准备金为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法定最低责任准备金。)
再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等于其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分别规定计算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之和。
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将要求公司进行解释、提交改进报告,或者实施进一步的检查以评估其偿付能力;另外在对偿付能力额度进行强制性监管方面,凡是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低于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保监会将根据其严重程度分别采取责令提出整改方案、责令分保、限制经营费用规模、责令拍卖不良资产、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直至责令停止新业务和依法接管等措施。
同时,保监会还将把对保险公司的产品、业务范围、增设分支机构、资金运用渠道等审批事项与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挂钩,将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作为一项基本条件。
三、行业技术状况
在产业结构中,保险行业属于第三产业中的金融服务业。它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如下图所示:
转移风险
风险识别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风险估算
损失的严重程度 频 率
社会成员
保险行业风险管理
财务措施 物质措施
减轻自留
消除
转移
自留
图1-2 风险管理在产业中的地位
保险学科的发展同社会人口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应有助于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助于中国解决目前及今后人口方面的问题;并且也与医学、工程技术学、数学、公共关系学等学科有广泛的联系。因此,保险学并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而市一门与其他学科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综合性的边缘性科学。
随着人类遗产基因信息的破译成功,西方保险技术的发展,已经开始研究如何制定生命伦理法律,使人们在选择保险时能正确利用遗传基因信息。同样,其他类似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常预示着保险业需要做相应的改革。
现代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厘订、各种保险准备金的提取等都是以精密的数理计算为依据;保险技术涵盖了精算、财务、税务、法律、管理、培训、核保、销售、客户服务、核赔、投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等众多领域的内容;保险条款中含有一定数量的专业化述语。因此,保险行业应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行业。
以医疗保险为例,医疗保险的技术关键在于掌握医疗发生频率、医疗费用数据和精算体系,另外还需要保险公司、医院、医疗设备以及患者的良好合作。目前国际上已有亚洲急难救助服务等医疗机构参与到我国保险业中的服务。
在保险营销领域,平安保险公司的调研测算显示:代理人、经纪人、电话销售、互联网的保险业务销售成本之比为152:116:20:10。由此来看,网络技术进入保险领域将势在必行。以车险营销为例,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已开发出网络车险服务体系,但从目前我国保险销售和保险服务的整体状况看,我国保险业的信息化普及程度还不高,客户数据还不能实现网上处理,保费、投资等相关数据也还不能实现网络传输,财务处理软件不完善;因此,目前在我国保险IT领域,还有许多细节缺乏针对性的设计和服务。
由于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保险费收入,在国际上保险投资基金往往是由保险公司发起和设立,由于保险基金规模一般比较大,保险投资基金投资的领域比较广,但为了满足保险基金的补偿作用,社会对其投资收益水平的要求,也是相应比较高的。除了不投资非流动性较差和风险性较高的非上市公司股票,以及非抵押或非担保贷款外,一般对可投资资产还要有投资比例的控制。因此保险基金普遍采用投资组合管理的方式,不同的险种的保险基金,运营方式不同,一般分收入型、成长型、平衡型等。一般应用的数学模型包括马柯威茨的均值方差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资本资产套利模型等。
目前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精算师是保险市场奇缺的人才,这种状况直接影响到我国保险市场上,产品单一、缺乏差异性。根据我国目前社会发展状况分析,养老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应是人身保险的重要产品。但2001年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费收入和2000年基本持平,在人身险总收入构成中降低了4.28个百分点,这和目前我国养老、医疗制度改革的影响相背离。由于目前我国保监会规定的寿险预定利率水平较低(2.5%以下),2001年我国传统的人寿保险新单保险费低于2000年的水平,比较2001年投资型保险的高增长,保险精算在我国保险业中显得比保险投资技术更加薄弱。今后,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各家保险公司在保险精算专业上的实力竞争也将更加关键。
第二章 行业发展的需求分析
一、保险行业的基本发展状况及总量分析
我国1949年以后社会保险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至1968年,以企业为主,社会调剂为辅的劳动保险制度。
第二阶段:1969至1979年,职工的劳动保险全部由企业办理。
第三阶段:1980年后逐渐建立起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社会保险制度。到2001年,社会保险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我国1949年以后商业保险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至1958年,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负责统一经营管理我国的商业保险业务(包括政策性强制保险)。
第二阶段:1959至1979年,国内商业保险业务停办。
第三阶段:1980年以后,保险业在逐渐恢复国内业务的同时,改革管理体制,和国际保险业接轨。
可见,当前阶段的社会保险的保障原则,是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保障,对于较高生活水平的需求者和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劳务人员 2001年,城镇居住人口占总人口的37.7%;乡村居住人口占总人口的62.3%;城乡的就业人员73025万人,城镇就业人员为23940万人(比上年同比增加789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1166万人(比上年减少447万人),在岗职工人数10792万人(比上年减少467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3658万(比上年增加254万人)。可见,我国就业人口往城镇流动、岗位往私营和个体企业流动的趋势比较明显。
,要通过商业保险补充保障计划。因此,近年来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态势更加明显。
图表2-1 1992——2002我国各项保险保险费收入状况
图表2-2 我国商业保险公司资产和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和《中国保险报》
图表2-2 1992—2002年中国保险费收入增长率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比较
(保险费收入按剔除通货膨胀以后的1980年可比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年鉴》、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图表2-3 1992——2002年中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
二、人均经济的发展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图表2-4 1992-2002年我国人均GDP同保险密度的比较
以上数据的比较说明,随着人均GDP的增长,保险密度会逐渐增加。并且当人均GDP达到一定程度时,保险密度的增长速度有逐渐加快的趋势。
图表2-5 1992-2002年我国人均GDP增长速度同保险密度增长速度的比较
图表2-6 1980年以来我国保险深度同人均GDP的关系模型
△Y = 0。8532△X
Y X
根据对上述线性方程y=0.8532X-6.8799的求导得:
1980年以来,我国保险深度同人均GDP的关系来分析,如果人均GDP增长8%,保险深度大约增长7%左右。
三、国外保险业发展对我国保险需求的影响
16世纪下半叶,欧洲一些国家贸易迅速发展,促进了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在伦敦皇家交易所最早建立了保险商会。1693年,一位著名的天文学家哈雷,以西里西亚的勃来斯洛市的市民死亡统计为基础,制成了第一张完全的生命表,精确地表示了每个年龄段的死亡率,为以后保险公司经营人寿保险,提供了科学的依据。19世纪,这种西方保险经营模式开始传入中国。20世纪,尤其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保险事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与此同时,世界保险业也正处于承保范围日益扩大,新险种不断增加的历史发展时期;如今,保险业承保的金额已经相当巨大,索赔数额也日益增多。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保险业呈现出保险费收入虽然在不断增加,但竞争却日趋激烈的局面。英国、美国、日本等主要保险市场经历了一个明显的整合过程,保险公司的数量大量减少(据悉英国减少了一半左右)。日本的人寿保险经营主体,也从过去的保险相互公司纷纷转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此来减轻公司的经营压力。
由于中国保险市场正处于初级起步阶段,无疑会是国外保险公司关住的焦点,针对中国保险市场开发出相应的产品,例如,在内地还没有保险人提供外汇保单的情况下,专向有出国业务的人士提供“外汇保单”,为内地投保人士提供出境旅游、承保的条件优惠等措施更是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争取保单时常用的招数。当前“地下报单” “地下报单”通常是指未经当局允许,境外保险公司代理人和内地人在香港或国外其他地方签订报单的行为。
已经在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大量存在。根据有关的调查显示,香港每年的保费收入为400多亿港币,其中,来自内地的保费收入达120亿港币,占香港寿险市场的三分之一。针对这种状况,2003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公布了允许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24家中外保险公司名单,包括9家中资保险公司和15家外资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美亚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美亚保险公司佛山支公司、
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井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
东京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上海分公司。
尽管国内已有保险公司可以销售外汇保单,但在保险创新产品、服务、营销水平等方面,面临境外保险公司竞争的压力仍然很大。具有优秀风险管理水平的保险公司,能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很好地利用各种投资工具,使投资收益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目前从国际保险业发展来看,深入的社会调查实践、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和优秀的精算专家是保险创新产品的必要条件;而诚信、严谨、高效是保险服务的基石;再者利用高科技手段是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的有效途径。
在再保险市场上,形成了有专业再保险公司、兼业再保险公司以及区域性、国际性的再保险集团等多种形式主体经营的局面。专业再保险公司指只从事再保险业务的保险人,它通过接受来自世界各地的分入业务,分享直接保险人的部分保险费。兼业再保险公司集团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组织起来的一个集团。区域性再保险集团的发起人是联合国贸发会,其目的是通过减少区域内的分出业务,在发展中国家建立当地的保险市场。区域性再保险集团的组成有两种方式:1、由该区域内的各国出资入股,成立一个专门的区域性再保险机构。如亚洲再保险集团,中国也是成员之一。2、由该区域内的各国保险公司组成一个区域性再保险集团。集团由一个会员公司进行管理,各成员按事先协定的比例承保各会员公司的业务。
四、影响保险需求状况的其它因素
1、 保险覆盖率
近两年,我国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增长较快,尤其是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险覆盖率的增长,促进了人们保险意识的提高,社会保险知识进一步普及。
表2-1:社会保险基金规模指标发展状况
分类 项目
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
2000年底
职工 (万人)
10448
4332
10408
4350
3002
35710
离退休人员 (万人)
3170
-
-
-
基金收入 (亿元)
2278
170
160
25
11.2
2644.2
基金支出 (亿元)
2115
124
123
14
8.4
2384.4
基金滚存结余 (亿元)
947
89
196
58
16.8
1306.8
2001年底
职工 (万人)
10802
7630
10355
4345
3455
39968
离退休人员 (万人)
3381
-
-
-
基金收入 (亿元)
2489
384
187
28
14
3102
基金支出 (亿元)
2321
244
157
16
10
2748
基金滚存结余 (亿元)
1054
253
226
69
21
1623
2002年底
职工 (万人)
11128
9400
10182
4406
3488
42212
离退休人员 (万人)
3608
-
-
-
基金收入 (亿元)
3171.5
607.8
215.6
32.0
21.8
4048.7
基金支出 (亿元)
2842.9
409.4
186.6
19.9
12.8
3471.6
基金滚存结余 (亿元)
1608.0
450.7
255
81.1
29.7
2424.5
资料来源: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以上数据显示:2002年比2000年,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增加了8.2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增加了117%;社会保险的总人数规模扩大了18.2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长53.12%,支出增长45.6%,滚存结余增长85.53%。
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因此社会保险覆盖率增加,还不能真正说明人们的保险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还要看以自愿投保为原则的商业保险的覆盖率。从目前我国企业和个人自愿选择投保情况来看,企业财产保险覆盖面不足50%,其中大型企业投保率为35%,中型企业投保率为45%,机动车辆承保率不到60%,各种责任保险尚属开发阶段,还未能形成规模,全国13亿人口中,参加人寿保险总人数不足6亿人次。因此,保险行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发展的阶段,随着社会保险的普及,商业保险的覆盖率也会逐步增加。
2、人口结构及劳动人员就业工资状况
表2-2:我国近年来劳动就业人员发展状况
人员单位:万人
2000年底
2001年底
2002年末
全国城乡就业人员
71150
100%
73025
100%
73740
100%
第一产业
35575
50%
36513
50%
36870
50%
第二产业
16009
22.5%
16284
22.3%
15780
21.4%
第三产业
19566
27.5%
20228
27.7%
21090
28.6%
城镇就业人员
21274
29.9%
23940
32.78%
24780
33.6%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元)
9371
10870
12422
城镇登记失业率
3.1%
3.6%
4.0%
领取失业保险的人员
330
312
440
全国离退休、退职人员
3876
4018
4223
离退休、退职人员平均费 (元)
7190
7751
8849
资料来源: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同国际一些国家(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比较产业劳动力情况,我国第一产业的比重明显偏高,第三产业的比重明显偏低。 在我国目前产业劳动力分配情况下,我国的保险业发展应有其特殊性,保险的范围尤其是要适合第一产业的需要,才能最充分地发挥其作用。
以上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我国城乡就业人员的增长率仅为3.6%,尽管城镇就业人员的增长率达到了16.48%。但城镇登记失业率仍在逐年上升,领取失业保险的人数上升了33.3%。因此,从劳动就业人员的增长情况看,工伤和失业等劳动保险的需求有增长趋势。
根据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趋势,很快我们将进入老龄化社会,近两年来,我国离退休退职人员的增长率也超过了城乡就业人员的增长率,达到了8.95%;离退休退职人员的年平均费用的增长率为23.07%,超过了城镇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16.48%。为了保证今后老龄化社会的生活需求,只有依靠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三个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包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保险)和个人补充商业养老保险。2014年左右,我国将会是老龄比例最高的一个时期,因此今后十年正是积累养老基金的关键阶段,养老保险市场的需求会比较大。
表2-3 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我国家庭户规模从1953年的4.33人,降低到了2000年的3.44人。
单位:(%)
各年龄组
1953年
1964年
1982年
1990年
2000年
2002年
0-14岁
36.28
40.69
33.59
27.69
22.89
22.4
15-64岁
59.31
55.75
61.50
66.74
70.15
70.3
65岁及以上
4.41
3.56
4.91
5.57
6.96
7.3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近年来,随着人们工资水平的提高,在交通、住房、娱乐、教育等方面的消费已经连续10多年呈不断增长的态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房屋、汽车等高档商品的发展,直接带动起对财产保险的需求。与之相比,我国财产保险的发展还相对滞后,这里所说的之后,不是指保险费收入的增长不足,主要还是指在保险产品精算、经营、理赔等方面,有许多不完善的环节,致使财产保险的覆盖率还比较低,社会效益不明显。今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财产保险同人们生活需求协调发展的要求将更加迫切。目前增长较高的消费领域:住房、交通通讯及娱乐教育文化服务等,已为今后该领域内的保险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图2-1 我国近年来房屋销售状况
图2-3 近年来我国私人汽车拥有量的变化状况
表2-4 城镇居民家庭交通通讯和居住消费情况
项目
1985
1990
1995
2000
2001
交通通讯支出(元)
14.39
40.51
171.01
395.01
457.02
交通通讯支出占总消费比例
2.14%
1.2%
4.83%
7.9%
8.61%
居住支出(元)
32.23
60.86
250.18
500.49
547.96
居住支出占总消费比例
4.79%
6.98%
7.07%
10.01%
10.32%
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支出(元)
55.01
112.26
312.71
627.82
690.00
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支出占消费比例
8.17%
11.12%
8.84%
12.56%
13.00%
3、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状况
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是:“以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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