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工业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内企业的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二、指挥系统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设立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管委主任任总指挥,如有特殊情况管委会主任不能到位时,由管委会主任授权一名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经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任指
2、挥组秘书长;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指挥组副秘书长;指挥部其他成员由区内各有关部门、及三产服务业科成员组成。2.指挥组及其办公室职责。(1)指挥组履行下列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工业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启动预案,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事故救助结束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
3、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予以公布。重大事故通讯报道,由宣传部门负责,通讯报道稿件须经副总指挥审查后发布。(2)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按照指挥组的部署和要求,具体负责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应急救援小组组成及职责。指挥组下设警戒保卫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综合工作组六个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1.警戒保卫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由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任组长,武警中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公安、武警等下属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1)及时封闭或半封闭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2)管理交通,保障抢险救援车辆及运送
4、物资人员车辆畅通无阻;(3)组织疏导事故现场人员,疏散物资,维护现场秩序;(4)保护事故现场。2.抢险救灾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由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任组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公安分局有关科室负责人、武警分管负责人及事故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1)依据掌握的情况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2)组织抢救事故现场人员、物资财产;(3)及时向指挥组报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3.技术保障组人员组成与职责。由经发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建设、质监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消防大队、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专家小组、事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专家对应急救
5、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2)提供工业企业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3)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4.医疗救护组人员组成与职责。由社会事业管理局一名副局长任组长,区医院、及村组卫生人员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2)负责事故中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工作。5.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由管委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经发局分管负责人和所在村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公安、交通、财政、通信、供电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是:(1)负责调集抢险所需物资、装备,确保抢险所需器材、药剂、材料、食品等物资的供应,其中救援人员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由消防支队及
6、事故单位负责供应;(2)及时准确地将抢险所需的各种车辆、器材调往现场;(3)根据需要在现场架设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保障整个救援过程中的通信畅通;(4)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供水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供水,架设临时供水、供电管线,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5)安排好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整。6.综合工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由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安监局、纪检、公安分局、经发局、政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部门、所在村、事故单位为成员。其职责是:(1)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2)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3)组织新闻、消息发布工作;(4)做好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
7、)通讯联络。1.区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管委会值班)电话:88247101。2.区工业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办公室(区经发服务业科)值班电话:88260075。(二)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1.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当地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并按规定逐级上报。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管委会值班室。管委会值班室立即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县政府、县安监局及有关部门。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
8、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的要求。(三)现场保护。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公安分局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搞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因抢救伤员和财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拍照、录像和详细记录,最大限度保护现场的痕迹物证。四、事故应急救援(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首先应启动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区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报告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指挥组下设的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单位立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组成
9、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组可以请求管委会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驻区边防、武警部门支援。(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三)应急救援工作。1.建立警戒区。由警戒保卫组会同技术保障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保护,为事故处置划定警戒范围,由警戒保卫组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2.紧急疏散。由警戒保卫小组指导、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与互救工作。3.人员抢救。由抢险救灾小组组织人员抢救事故现场人员脱离事故现场,由医疗救护组对受伤
10、人员进行救护。4.危险控制与消除。由抢险救灾小组会同技术保障组与事故单位一起,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制定处置方案,对险情进行控制与消除。(四)应急救援注意事项。1.救援人员进入事故区域应2至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同时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2.事故抢险应尽可能与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工具要具备防爆功能。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先复苏后固定、先止血后包扎、先救治后搬运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4.组织事故区人员撤离现场时,要指导群众做好个人保护,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五、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一)公安消防大队是工业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义务消防队伍作为工业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二)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制定应急救援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区企业义务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三)区经发局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根据指挥组的部署组织所在行政区内的工业企业的演练。六、其他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各应急救援小组应及时向指挥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组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