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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20个误区》观后感
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20个认识误区
1、“我帮他揽工程,他挣了大钱,我得点小钱,按劳取酬,理所当然。”
2、“好朋友天天玩在一起,收点钱物,没什么了不起。”
3、“我和他(行贿人)是合伙关系,得点好处是利润分成,不是受贿。”
4、“钱是老婆、孩子收的,我不知道,更没有直接收钱,犯不了罪。”
5、“亲属间的钱财往来,属于私人关系的赠送,构不成犯罪。”
6、“帮别人办事,朋友、情人收点好处,自己不拿不要,不会犯罪。”
7、“上有领导撑腰,下有哥儿们挡驾,搞点独立的个人运作,绝不会出问题。”
8、“自己没有中饱私囊,只是好心办了坏事,不算违法犯罪。”
9、“单位账目收支平衡、账目相符,没什么过不去的。”
10、“单位留个小金库,我一分钱也没挪用,犯不了法。”
11、“这是经集体研究的,出了问题也不应是我个人承担责任。”
12、“不熟悉、不了解的人送钱,难说不暴露,坚决拒收,红颜知己送的钱一般不会出问题。”
13、“我收点朋友送的字画、古玩、宠物,玩的是雅趣,算不上是行贿受贿。”
14、“我写点书,画点画,搞点创作,弄点收藏,挣点钱,算不了什么贪污受贿。”
15、“逢年过节,人情交往送点礼金,不为过从。”
16、“我是一把手,有的是权力,我是领导,我怕啥。”
17、“我帮了别人的忙,别人事后偶感谢,自己没有主动伸手要,不算受贿。”
18、“与好朋友交往靠得住,收受铁杆朋友的钱物不会出什么问题。”
19、“送钱、接钱是一对一,我死不认账,检察院没有证据,不能定罪。”
20、“贪了就跑,一跑,案子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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