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为加强对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求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制订本应急处置预案。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3、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在突发事故来临时综合协调组织事故救援力量,迅速、及时开展救援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辖区内及乡直属企业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救援工作。 2、本预案中所称的重
2、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国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一次伤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一次造成1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本预案中特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 1、重、特大事故报告必须及进、准确、全面、不漏报。 报告内容为。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简要情况、抢救情况、事故死亡人数(含失踪)、受伤人数(含中毒)、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报告受理单位为
3、:乡人民政府 2、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责任单位、企业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所在地的责任单位及企业的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伤亡人员的补报 企业职工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均按死亡事故报告统计,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统计。 四、事故的应急救援 1、事故应急救援基本原则。快速组织、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自救为主,协调各方面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重大事故设立现场指挥部,特大事故设立总指挥和现场指挥部。
4、总指挥由乡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担任,现场指挥部指挥由赶赴现场的乡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指挥部成员由乡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片办负责人、驻村干部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下设办公室。 3、辖区内各责任单位及各直属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小分队,落实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五、事故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类型,由指挥部确定相关人员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外,负责指挥现场处理工作的成员,应立即进入现场及时听取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研究抢救方案、布置任务、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投入抢救,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事故现场处置注意事项: 1、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有效
5、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高度重视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工作,认真做好事故善后事宜,以确保社会稳定。 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地的责任单位、企业要负责现场保护,维护秩序和相关证据收集工作,积极保护附近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易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事故调查处理 根据事故类型及时组织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程序和要求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现场证人及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取证,索取有关资料,各有关单位人员应无条件的给予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七、救援工作纪律 1、各责任片办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应立即奔赴现场,开展有效的救援工作。 2、凡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要求的依照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处分。 不按时或隐瞒报告重、特大事故; 领导干部未按时到达现场组织救援; 责任片办及相关人员未按职责开展救援或救援不力,导致事故扩大、伤亡增加。 附:乡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 副组长:毛余 成员:梅孙章严 事故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兼任办公室主任。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