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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区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213184 上传时间:2024-12-0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9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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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县区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解决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根据XX省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集中优势力量对全县所有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污染隐患进行综合评估、划分等级、建立台账,并按照关闭一批、停产一批、处罚一批、限期整改一批的原则,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关停,预防和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提升全县环保工作管理水平。 二、工作内容按照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治、边验收的要求,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

2、企业成熟一家、验收一家。 (一)集中开展隐患大排查一是组织辖区内企业就环境污染隐患开展自查,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辖区内大排查的重点企业名单;二是集中全县环保系统执法力量,对确定的重点排查企业,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工、焦化、医药、尾矿库等企业和反复投诉、信访积案、群众反应强烈的企业以及历史遗留废渣、关闭企业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和核查,详细掌握违法事实和污染隐患。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环评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搬迁情况。检查企业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取缔的十五小企业,是否使用

3、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工艺。 2、企业原料使用情况对主要原料的来源及其合法性进行检查,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采用合法的原料。检查原料堆存场所是否采取了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措施,是否存在原料流失导致的环境风险。 3、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企业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是否实现达标排放,排放口是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涉重金属冶炼企业循环水池防渗措施是否满足要求,水质是否达到回用标准,是否有循环水外溢外排超标行为。如企业建有尾矿库,检查尾矿库是否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渗滤液、上清液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雨水分流情况,截洪系统建设情况,地下水监测系统建设情况及地下水水质

4、情况。 4、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调查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型、数量、贮存、处理、处置方式及综合利用情况。检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环境风险隐患检查企业是否位于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人口聚集地等环境敏感区域,是否设置应急设施(如废水事故应急池、应急围堰等),是否按关于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演练、实施、修订工作。 6、历史遗留及关闭企业遗留问题检查区域内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化学物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遗留的涉重金属废渣、尾矿库;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废物等历史遗留和关闭企业遗留的环境污染隐患。

5、(二)建立台账、明确整治责任对排查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要按照以下原则划分等级,对应不同问题等级具体明确一企一策整改意见、整改时限、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限期完成整治任务。严重环境问题: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未搬迁,属于国家明令取缔淘汰,排放一类污染物超标3倍以上,周边环境质量超标5倍以上,无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损坏,偷排直排,以及其他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嫌刑事犯罪的违法问题;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废物属危险废物的均划为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划为潜在严重环境问题。较大环境问题:污染防治

6、设施不配套或不正常运行,排放一类污染物超标13倍,周边环境质量超标5倍以下,雨污分流不完善,跑冒滴漏严重,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无应急设施等问题划为较大环境问题。一般环境问题:排放一类污染物超标1倍以下,排污口不规范,管理台账不规范,应急预案不按要求制定备案的问题划为一般环境问题。排查结束后,由县环保局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排查结果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集中整治环境污染隐患1、严厉整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关闭一批、淘汰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处罚一批、限期整改一批突出环境污染隐患。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使用淘汰落后设备(生产线)

7、以及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由县人民政府依法取缔关闭,县环保、安监、国土资源、卫生等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行政许可,工商部门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对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违反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污染防治设施、应急设施不配套,超标排放的,一律依法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对所有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由县环保局提请县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解决。 2、督办落实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对企业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的企业,要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整

8、治取得实效。对应取缔、关闭、停产的企业要按照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监察厅、省电力公司等4部门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严格验收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整治效果的监督,严格按照一企一策的整治要求进行验收。取缔关闭企业由县人民政府依法下达关闭文件并拆除生产设备,消除遗留隐患;责令停产整治和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各部门提出的各项整治要求。所有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必须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验收,少数因为历史遗留或搬迁问题不能按期完成整治的,需经县环保局批准,制定详细整治计划,明确时限,持续开

9、展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和污染隐患排查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2月)1、企业自查阶段。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1月10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开展自查。2014年1月10日前企业将自查情况报送县环保局。2014年1月,由县环保局对企业自查情况和日常监管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历史遗留和关闭企业遗留的问题进行资料收集。 2、复查阶段。2014年1月至2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辖区内大排查的重点企业名单,组织开展排查。一要对所确定的大排查重点企业进行复查,详细掌握辖区内企业违法

10、事实和污染隐患;二要建立污染隐患台账,明确整治要求和责任人。2014年2月28日前由县环保局将排查工作总结、信息公开情况上报省环保厅。 (二)整治验收阶段(2014年3月2014年9月)2014年3月至9月,各乡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开展全面整治验收。2014年7月,县政府督查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分步骤对整治验收情况开展督查。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0月,由县政府县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县通报。 四、组织机构为确保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环境污染隐患

11、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石岳兵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莫伯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办主任左催福县环保局局长成员:刘红兵县工商局局长蒋志勋县安监局局长龙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龙水XX县区经信局局长宗黎明县卫生局局长杨光生县环保局副局长吴安详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王斌沱江镇镇长田儒进茶田镇镇长向勇茨岩乡乡长杨正敬廖家桥镇镇长付定国林峰乡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杨光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排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相关部门和企业要统一思想,

12、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彻底的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增强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配备精干力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大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各乡镇、相关部门和企业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大排查。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纵到底、横到边,及时查找和发现各行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许可、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开展各项大排查和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开展大排查和整改工作的职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由县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挂牌督

13、办整改,对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责令关停,坚决把污染和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大信息公开。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要在乡镇及部门门户网站上分阶段向社会公开排查整治情况。2014年2月28日前,公布复查情况,2014年9月30日前,公布整治验收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抽调骨干执法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排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对自查不力、不按期完成整治的企业一律按照各自职责依法重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企业主管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整改不力的要提请县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部门整治组织不力、造成污染事故的,要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并提请县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组织领导不力、相关工作人员排查不到位、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突出问题不报告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以上这篇XX县区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6点公文网网,谢谢。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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