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郑勇当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有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处,办公室主任詹翌(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处处长)。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 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 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 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 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
2、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 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 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4月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学校危房危屋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各县(市)区教
3、育局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市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市教育局对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院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有关事项 1.各县(市)区、学校应将开展学校活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意见于4月5日前报送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学安处)。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县(市)区、学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学安处)。 3.市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