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XX县区党代表工作室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6211621 上传时间:2024-12-01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区党代表工作室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XX县区党代表工作室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XX县区党代表工作室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XX县区党代表工作室方案 XX县区党代表工作室设置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XX省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东莞实际,现就在全市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提出如下设置方案: 一、主要目的 建立党代表工作室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党代表的职责,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增强党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有利于加强党代表与基层党员群众的沟通联系,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困,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二、工作室的设置 全市现有市党代表407名,镇(街道)现届党代会代表共有5242名。除已退休、外调或其他特殊情况以外,共有454

2、9名党代表安排驻党代表工作室。党代表工作室的设置,坚持以方便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有利于党代表开展活动为原则,全市共设党代表工作室619个。具体如下: 1、驻镇街机关党代表工作室,共设32个。驻工作室的代表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代表;部分镇(街道)机关选区选举产生的党代表。 2、驻村(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共设585个。驻工作室的代表为:与村(社区)有结对帮扶关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 的市党代表;工作关系在村(社区)、或负责包村(社区)指导的镇街党代表。 3、驻市直机关党代表工作室。驻工作室的代表为。未安排驻镇街机关、村(社区)工作室的市直单位、中央和省属驻莞单

3、位中的市党代表。 4、驻市直管企业党代表工作室。驻工作室的代表为。市直管企业中的市党代表。 三、组织实施 1、工作室的选点。工作室选点以方便党代表接见党员群众为原则,一般设在党员群众集中居住区、公共活动场所、行政服务中心或群众办事大厅。工作室的设置空间要求相对独立,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工作室的主题统一为:党群连心桥、民声直通车。工作室要配备沙发、茶几、文件柜等基本设备。 2、建立联络员队伍。每个工作室安排1至2名联络员,负责党代表的联络服务、情况总结报送等工作。驻村(社区)工作室联络员,一般由村(社区)组织委员、大学生村官兼任;驻镇街机关工作室的联络员,由镇街组织办干部兼任。驻市直机关、

4、市直管企业的党代表工作室,分别由市直工委、市企业工委机关干部兼任。 3、建立志愿者队伍。各镇街要以党代表工作室为依托,以青年党员为主体,建立志愿者队伍,为党代表工作室提供服务,包括协助联络员做好工作室的日常管理、联系基层党员群众、 做好宣传工作等。 4、建立相关制度。包括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职责等。 5、启动仪式。拟于5月下旬,市几套班子领导党代表分别到所驻的党代表工作室,同步为工作室揭牌,正式启动。 附件: 1、市领导党代表驻镇街机关党代表工作室安排 2、市直单位及中央、省驻莞单位市党代表驻工作室安排 3、驻市直机关党代表工作室党代表名单 4、驻市直管企业党代表工作室党代表名单 5、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 6、党代表工作室联络员职责 中共XX县区委组织部 2010年5月5日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