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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饮水安全应急处置预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211550 上传时间:2024-12-01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2.0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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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县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确保我县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

2、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饮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而引发的水污染事件及重大疫情;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饮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饮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饮水安全

3、突发性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任务,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县政府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五)饮水工程基本情况 *县饮水安全工程于2005年开始实施,现已建成饮水安全工程

4、122处,不但解决了5.4万人的吃水难问题,使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10%以上,而且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应急预案体系 (一)应急预案体系划分 全县饮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二级: 1.县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县级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乡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供水规模在500人以上的集中饮水工程所在乡镇要制定本乡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1.县、乡饮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县发改委、公安局、水利局、财政局、环保局、民政局、卫生局、广电局

5、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技术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水利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及有关供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1)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及时了解掌握乡镇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 审定全县乡镇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

6、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村镇饮水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技术组职责 技术组由县水利、气象、建设、环保、交通、国土资源、卫生、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指挥部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统一

7、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2.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委。负责重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物资储备计划下达。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及时安排和下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饮水工程设施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县、乡政府做好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水

8、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卫生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村、镇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和卫生保障。 县环保局。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广电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负责自己相应的工作职责。 3.乡镇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成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乡镇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饮水安全事件

9、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饮水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4.饮水工程所在村屯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饮水安全应急预案,饮水工程所在村屯要结合本工程实际建立饮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监测机构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事件信息的监测、收集、检查、预警工作,各乡镇要通力协作,多渠道获取本辖区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应急机构报告。 2

10、.信息监测 (1)监测内容 包括旱情信息、水污染信息、水毁信息、水库及水源工程信息、输配水管网运行信息等。 (2)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包括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严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3)监测单位 旱情监测单位由抗旱及气象部门承担,水污染监测由卫生及环保部门承担,水源、供水管网等部位的监测由水利、卫生部门承担。 (4)报告制度 监测报告分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由下级向上级部门逐级报告,以文字和报表的方式上报,每月25日前必须报告。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性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

11、程度和发展势态,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和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特别严重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严重饮水安全事件: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2万人以上且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2)严重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饮水安全事件: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水量

12、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至2万人,且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较重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饮水安全事件: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0.5至1万人,且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4)一般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饮水安全事件: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

13、饮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0.1至0.5万人,且1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5人以下中毒事件发生。 2.预警发布 级预警、级预警,由受灾乡镇人民政府报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级预警由受灾乡镇人民政府研判,经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批准,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向本乡镇发布预警公告。级预警由受灾乡镇人民政府饮水安全指挥机构研判,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向本乡镇发布预警公告。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

14、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四、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饮水安全事件,饮水工程所在乡镇应在半小时内向县政府及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 对XX县区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乡镇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饮水安全事件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饮水工程所在乡镇、村屯负责本乡镇饮水安全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级级

15、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i级预警,启动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严重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级预警,启动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响应工作会商由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饮水

16、工程所在乡镇应急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和当地政府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饮水工程所在乡镇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按照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预案启动 (1)抢险救灾 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工程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在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部门应各

17、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件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饮水工程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 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6.响应结束 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县应急指挥部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

18、当地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结束公告,报上级应急机构备案。 (三)级iv级响应 当发生较重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级预警,启动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iv级预警,启动iv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响应工作会商由乡镇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召集,参加人员包括相关乡直部门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乡镇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

19、在半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县政府。县政府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按照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工职责和工作要求,应急处置由各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4.预案启动 (1)抢险救灾 当饮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工程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有关乡镇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件发生

20、地应急指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应急指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饮水工程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宣传动员 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当地政府及应急指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6.响应结束 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镇应急指挥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县饮

21、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结束公告,报上级应急机构备案。 五、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尽快成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县乡要设立乡镇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指挥机构报同级政府,申请调用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县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饮水安全事件时,由县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

22、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村镇集中饮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指挥机构要在县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

23、)技术保障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建立乡镇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饮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饮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饮水工程所在乡镇XX县区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向上级应急机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对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

24、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上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政府对在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18页 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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