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局转岗培训指导方案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根据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4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1-2012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以下简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
2、标。 二、培训目标 到2012年底,通过转岗培训,为我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每个镇卫生院各培训1名全科医生,共计70人(“2011-2012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见附件1)。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建设一支符合城乡基层全科医疗服务岗位要求的全科医生队伍。 三、工作内容 (一)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对象应具备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岁以下。鼓励参加过社区卫生技术骨干培训或岗位培训的全科医疗骨干参加培训(名单见附件2)。 (二)培训内容。 具体培训内容和要求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
3、培训大纲(试行)(卫办科教发2010210号)执行,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安排理论培训、临床培训及基层实践培训,重点加强受训人员的基层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使学员树立全科医学服务理念,熟悉全科医学服务模式,规范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技术,胜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岗位的要求。临床培训结合全科医生专业需求确定4-6个专业科室进行轮训,注重加强临床诊疗能力训练。 (三)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包括理论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基层实践基地及公共卫生实习基地。 1.理论授课。我市理论培训基地为市卫生学校,具体负责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理论培训,负责在教材接收发放等方面与省卫生厅的衔接工作,负责学员
4、的入学登记和培训保证金的收取,负责全省结业统考理论考试的考务工作等。 2.临床培训。临床培训基地是经省卫生厅、省教育厅批准为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综合医院,临床培训基地符合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临床基地标准(见附件3)要求。我市经省卫生厅认定的全科医生转岗临床培训基地为市文登中心医院(负责XX县区全科医生转岗临床培训)、XX县区人民医院(负责XX县区全科医生转岗临床培训)、XX县区人民医院(负责XX县区全科医生转岗临床培训)、卫人民医院(负责XX县区、高技区、经技区、工业XX县区全科医生转岗临床培训)。 3.基层实践培训。基层实践培训基地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基层实践
5、基地应符合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实践基地标准(见附件4)要求。我市经省卫生厅认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实践培训基地为市鲸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XX县区、XX县区、高技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转岗基层实践培训)和市皇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XX县区、XX县区、经技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转岗基层实践培训)。我市经省卫生厅认定的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实践培训基地,XX县区、XX县区、XX县区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基层实践培训基地负责各市当地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基层实践培训,XX县区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基层实践培训基地负责XX县区、高技区、经技区、工业XX县区的镇卫生院全科医
6、生转岗基层实践培训。 4.我市经省卫生厅认定的公共卫生实习基地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培训时间及方式。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为避免重复培训所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此项培训工作与前期的社区全科医师骨干与岗位培训工作相衔接,已经参加过社区卫生技术骨干培训或岗位培训的全科医生以及正在参加2011年社区卫生技术岗位培训的学员按此培训方案只需在原来培训内容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临床培训,进行或增加临床培训5个月,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 2.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共培训12个月,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培训10个月,基层实践1个月。2011年10月
7、10日培训工作正式启动,全部培训于2012年10月底前结束。 (五)培训管理。各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制订具体培训计划,落实带教老师,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培训学员统一使用我厅印制的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手册,做到人手一册。 (六)培训考核。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市卫生局负责实践技能考核,理论考试由省卫生厅统一命题。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经费保障 (一)省财政对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按照8000元/人的标准和“一乡镇一院一人”给予补助,各市区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转岗
8、培训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遵循“培训一人,合格一人,提高一人,补助一人”的原则拨付。镇卫生院学员入学之初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市卫生学校预交培训保证金2000元。经省级统一考核合格后,将财政补助经费按合格人数和培训补助标准分别拨至各相关培训机构。市卫生学校要及时退还考核合格人员的保证金。不合格者,各级财政不予补助,培训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二)培训资金统一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管理安全、使用高效。 (三)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发放,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学员要与相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协
9、议书,保证培训后到合同签订单位工作。所在单位要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学员培训期间的交通、伙食补助等费用。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基层卫生服务深入、健康、持续发展的保证,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卫生保健需求的保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与日常管理。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负责做好全市培训方案计划编制、学员组织、培训基地申报与管理、培训监督指导等工作
10、,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做好培训学员的结业统考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培训经费,并对其使用、管理进行考核监督。各市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做好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组织、学员资格审查、相关措施落实及监督检查工作。各理论、临床、基层培训基地,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将授课计划于开课前一周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培训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培训总结、学员出勤、考核情况等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三)健全制度,保障质量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负责做好学员选拔推荐、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和培训合格学员安置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参训人员要珍惜机会,努力学习,确保学习质量。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
11、专业的临床执业医师,要优先推荐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职称考试或评审,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优先聘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优先设置全科医疗岗位,满足工作需要。培训基地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和奖惩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师资和教学能力建设,完善培训教学体系与功能,指定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带教,紧紧围绕培训大纲施教,为学员提供好学习场所,做好培训人员的考核、考勤工作,并安排好培训人员的食宿等。 六、监督考评 市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基地要及时报送培训计划、培训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年终要报送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市卫生局把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区、开发区年度重点卫生工作考核。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