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局效能督查指导方案 为切实加强卫生系统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按照市效能办文件要求,结合卫生部门实际,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效能建设督查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效能建设督查工作。 二、督查对象 1、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 2、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三、时间安排 2012年10月12月,原则上每月督查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内容 1、局机关。主要检查各科室人员工作日志制度执行情况、工作纪律遵守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检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2、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日志制度执行情况、各单位工作纪律遵守情况。 五、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单位自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效能建设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完善措施,理清思路,形成效能建设自查报告,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办公室。自查报告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语言精炼,篇幅控制在1000字以内。 2、实地检查。局效能建设督查组每月将深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现场走访,查阅资料、查看日志、查看签到,了解各单位效能建设制度落实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还将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采取电话咨询、突击随访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 六、结果运用 每次督查之后,都形成督查通报,下发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督查通报同时上报市效能办。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得分,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