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XX市【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08-02-02【生效日期】 2008-02-02【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XX省 XX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XX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日 XX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豫政200782号)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改革集体林权制度”的部署,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集体
2、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创新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林业生态市建设步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尊重历史,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以来落实的林权,不打乱重来,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妥善处理各种
3、历史遗留问题,对权属不清的依法确认、协商解决,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2.权益平等,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向群众公开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结果,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多种形式使每个村民平等享有权益。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通过民主决策,自主选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式,自主确定经营管理形式。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4.综合配套,系统推进。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
4、关系,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标。 二、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范围 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重点是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尚未明晰的集体林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国有林地林木暂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先行调处,再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主要内容 1.明晰产权 (1)已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继续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并核发或换发林权证;已合法流转的应当完善手续,登记变更,办理林权证。已承包到户经营的责任山由承包户继续承包经营,允许继承和流转,由承包者申请核(换)发林权证。自留山和责任山因抛荒被集体收回统一造林或重新组织承包造林的,落实“谁造谁有”政
5、策,发给林权证,并按原协议的比例分成,没有协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分成比例。 (2)尚未确权到户的集体林地林木原则上应确权到户。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集体经营状况好的,可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不宜分户经营的,可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转让,落实经营主体。对利用贷款营造的集体林木,在落实经营主体时应按照“债随林权走”的原则,明确债务偿还主体,落实抵押物。 (3)平原地区集体林地上的林木、村庄片林、农田林网及其他农村土地上的林木,按照“树随地走、谁造谁有”的原则落实林木经营主体,核发林权证。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沟河路渠或“四荒”等经营权的,也应依法
6、申请登记,核发林权证。 (4)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直接分包到户,也可以在确权到户的基础上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或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适当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但必须限期达到绿化标准。 (5)产权明晰后,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专门的林权管理机构,承办同级政府交办的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档案管理、流转管理、林地承包争议仲裁、林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建立林权登记流转动态网络管理系统。 2.规范流转 (1)按照“依法、自
7、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产权明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有序流转。林权流转应当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凭林权证和其他相关材料签订林权流转合同。 (2)集体经营的林地林木,其流转方式、流转基价、流转收入的使用和分配等都要提前向村民公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其流转的有关合同应当报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转的收益大部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配,其余部分可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林业和公益事业。 (3)已确权到户的林地林木,流转时应当签订合同。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政府申请登记
8、。已流转的林地林木再流转时,必须征得原承包人同意,并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取得林权证已经合理流转的林权,只要权属清晰,其林权流转申请和林权登记申请可一并提出,经审查合格后按相应程序办理林权登记或变更手续。 (4)已经流转的林地林木,凡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但流转程序不够规范、大多数村民对某些条款有意见的,原则上维护原合同,并在当地乡(镇)政府XX县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有争议的部分协商解决;对明显不合理、严重侵害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应依法予以纠正。 (5)县级以上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流转体系,条件成熟的可以组建林业产权交易市
9、场,及时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资产评估、产权交易、林权变更登记等服务。 3.放活经营 (1)在保证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和分类经营。自留山和已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以及通过合理流转取得使用权的林地,其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由农户和其他经营者自主确定,并可享受林业相关优惠政策。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可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合作条件。个人或其他经营主体承包、租赁宜林地完成造林绿化后,符合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自愿按照生态公益林经营的,可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资金补助。 (2)在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前提下,放宽对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对农
10、户及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林,在不突破采伐限额的前提下即申即批,采伐年龄和采伐方式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对成熟的人工商品用材林,在采伐限额内优先审批;对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和其他商品用材林面积在3000亩以上的,实行采伐限额单列;对在非林业用地上培育的人工商品林不纳入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在保证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合理开发公益林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对公益林实行科学经营,经批准允许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3)积极引导林农在自主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组建新的林业经营实体,建立民间护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组织,加强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治网络建设。鼓励兴办多种形式的林业科技咨
11、询、科技服务等中介机构,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抵抗灾害、抵御风险水平,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4)加强对林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各级政府要把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建设的投资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有关部门要加紧制定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办法,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对林业实行优惠信贷政策,积极探索开展森林资源财产保险业务。 三、总体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总体目标 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服务,规范管理,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逐步实现资源增长、
12、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2008年完成36个乡(镇、街道办)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见附件),2009年完成剩余乡(镇、街道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具体工作步骤包括5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机构,广泛宣传发动,分级开展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和林业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2.调查摸底阶段。主要任务是。核实山林权属、勘定面积和四至界址并进行登记和绘图,了解基本情况,公示勘测结果,征求村民意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改革方式。 3.解决矛盾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解决林权纠纷和规范承包合同的工作机
13、制,采取得力措施,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完善承包合同,直至确权发证。 4.建档发证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对勘界确权结果审核无误的基础上,核发全国统一制式的林权证,建立林权制度改革档案。 5.总结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分级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具体的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环节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及
14、乡(镇、街道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实施林业生态市建设的重要突破口,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明确责任,紧密配合。各级发展改革、监察、民政、司法、财政、人事、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法制、信访、档案、金融保险、新闻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形成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整体合力。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政策研究、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考虑,确保改革不增加农民负担,不产生新的
15、债务。 (三)严肃纪律,规范操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实行“阳光作业”,严禁暗箱操作,并把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各地要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探索森林资源管理的新办法,切实加强林地林木管理,严防借改革之机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要建立解决林权纠纷和规范承包合同的工作机制,及时采取得力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发生重大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XX市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分配表 附件 XX市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分配表 一、XX县区 官道口镇杜关镇范里镇文峪乡城关镇东明镇木桐乡潘河乡沙河乡横涧乡 二、X
16、X县区 大王镇函谷关镇阳平镇西阎乡焦村镇豫灵镇尹庄镇城关镇 三、XX县区 大营镇原店镇张汴乡菜园乡宫前乡张茅乡硖石乡 四、XX县区 南村乡洪阳镇仰韶乡果园乡天池镇城关镇 五、XX县区 高庙乡交口乡崖底街道办事处 六、XX县区 XX县区街道办事处XX县区街道办事处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岳坝乡大古坪村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
17、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国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副组长:李正文(村委委员、村护林站站长) 成员:王小林(党支部副支书)、左林军(街上组长)、李水平(西河组长)、王方军(下河组长)、何庆贵(三官庙组长)、宋兆全(村文书)、宋建军(护林员)、信关伟(村支部委员、计生专干) 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现有64户,共计248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64户248人,参加集体林承包63户246人(五保户1户2人不参加村组的集体林承包)。
18、(二)资源状况 全村(组)集体林地总面积29451.5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9314.5亩(包含自留山面积529亩;流转山林5亩1宗:宋建军在下河组承包1宗);04年林权清理确权保护区集体林面积20137亩, 三、林改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即坚持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质量提高;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要严格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复议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改革工作。 (三)坚持群众主体、农民决策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
19、是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分配方式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同意。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不搞“一刀切”,凡有承包经营集体山林要求的村民,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保证,确保“耕者有其山”。 (四)坚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原则。这次林改是在林业“三定”基础上的继续、深化和完善,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准借林改之机将“三定”成果“推倒重来”,不准“*耕、继祖业”,要尊重历史,取信于民。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这次林改过程中坚持“阳光作业”,做到“四签两不准”和“三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
20、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圆珠笔、铅笔签字;林权现状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改革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林权发证上榜公示。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六)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稳妥推进,不能因为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众性的矛盾和事件。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的明晰产权后再发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四、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村的529亩自留山(以农民
21、习惯面积和柴山证面积统计,具体确权发证以第二阶段实地勘界面积为准),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村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8785.5亩(除去529亩自留山);对宋建军承包下河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剩余8750.5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20137亩,四个组预留919亩(三官庙组按每人3亩预留,其它组按4.5%预
22、留),其余19218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我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提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五)其它。结合我村(组)实际和多年林地林木管理经验,本次我村(组)采取分户勾图分户发证方式定权发证,以宗地为单位,勾图技术员现场勾绘出宗地图后,根据宗地面积,结合我村(组)林改核定人口数、林地好坏、远近进行分配,
23、 五、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发包方):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承包方): 1、依
24、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 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村上和各组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
25、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大古坪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下河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2009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
26、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下河组现有12户,共计4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11户43人(五保户一户2人不参与本次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11407.5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7537.5亩(含自留山7宗138亩),04年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387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7宗138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
27、积7394.5亩(除去自留山及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集体林分为两片,大红椿木沟为1片,从梁边以1号按顺序排列到10号,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确界到户。回水湾为一片,从干田坪水沟以下开始按1号顺序排列到10号,至财神庙对面青树子梁上。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到户。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3870亩,组上预留174亩,其余3696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
28、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五)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六)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七)其它。 结合我组实际和多年林地林木管理经验,本次我组采取分户勾图分户发证方
29、式定权发证,以宗地为单位,勾图技术员现场勾绘出宗地图后,根据宗地面积,结合我组林改核定人口数、林地好坏、远近进行分配, 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发包方):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
3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承包方): 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 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
31、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王方军、李正华、王荣光、王尚文、王永全五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32、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
33、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大古坪村下河组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街上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2009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
34、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街上组现有25户,共计10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25户105人。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10807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1777亩(含自留山27宗229亩),04年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903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27宗229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的1548亩集体山(除去自留山),由集体经济组织成
35、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五家湾分为三片,联户按人分配,从白马沟老路以下至五家湾中华咀梁以上为第一片;从五家湾中华咀正梁以下至五家湾水沟以上为第二片;从五家湾水沟以下至五家湾哑口梁以上为第三片,按住户由上至下顺序及各户人口,实际测算后进行分配。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9030亩,组上预留406亩,其余8624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
36、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五)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六)其它。 结合我村(组)实际和多年林地林木管理经验,本次我组采取分户勾图分户发证方式定权发证,以宗地为单位,勾图技术员现场勾绘出宗地图后,根据宗地面积,结合我组林改核定人口数、林地好坏、远近进行分配, 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
37、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发包方):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承包方): 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
38、): 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
39、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左林军、方小强、宋建军、宋日东、宋怀林、信关伟、宋建财七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
40、,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林改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
41、案。 大古坪村街上组 第三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XX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夏店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情况 全村现有总户数169户,总人口730人。(其中。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数38户。 (二)资源情况 林业用地总面积600亩。村集体经营600亩,其中。 有林地600亩,灌木林地200亩,宜林地500亩。其它租赁、流转、拍卖、转让亩,其中:有林地亩,未成林造林地亩。 (三)改革范围 本次改革的范围主要是集体经营的林业
42、用地。参与林改面积1300亩,人均各类林地1.7亩。不参与林改面积亩。(要注明不参与林改的类型和原因。) 二、组织机构 村林改领导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组长:范苗锋 副组长:李剑 成员:范春云范生宏范树文 三、改革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收益权。 2.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 3.坚持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4.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客观实际确定改革形式。 四、改革形式 1、非集体林地的处理办法 (1)对于合同完善,群众没有异议的,依法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
43、或授权的村林改领导小组确认后直接确权发证。 (2)对于合同不完善,群众意见不大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变,可以通过调整承包费缴纳比例的办法对合同进行完善。 (3)对暗箱操作,未经法定程序签订的合同,群众意见较大的,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依法进行纠正。 (4)对承包的宜林地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的,一是限期绿化,二是作为合同违约处理,按照程序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列入这次改革范围。 2、集体林地的改革办法 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均股利方式落实产权,由大户承包统一经营管理,村民以均股利方式参与收益分配。 3、参加林改人口的确定 不管人在与不在,凡是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户口在本村的农业
44、人口,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都是参与改革均股利的对象。 4、合同期限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次林改承包期为70年。 5、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 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征占用要地,承包者应无条件服从,按照国家补偿标准,林地补偿费村得%,承包者得%,均股利人员得%,林木补偿费村得%,承包者得%,均股利人员得%,林地上发展的经济作物补偿费归承包者;林木实行比例分成的,按合同执行。 五、改革的内容(分配方案) (1)参与林改的林地,原则上由村评估小组作价,全村林改人口平均分配。 (2)评估小组按林分状况以宗地为单位进行林分因子调查,分别按面积、蓄积、林分质量、立地条件等评估作价。 (3)评估作价后,按林木价值、林地面积及需要参加林改的人口、户数进行分配。 六、改革的步骤 1、组建班子、宣传发动 在在区政府、镇政府林改领导小组指导下,选举成立本村林改领导小组并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权改革的目的意、林改政策及有关林改文件精神。 2、摸底调查、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