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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方案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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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医院九不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厉行业纪律,增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题目,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职员个人收进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进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份配鼓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职员奖金、工资等收进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进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进步医疗服务质量和效力。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职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

2、单位检查、医治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经常使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进步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分同一管理,严格依照捐赠协议约定展开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分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

3、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倾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职员应当留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倾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漏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贸易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职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贸易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职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

4、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给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职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职员应当遵纪遵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职员以各种名义、情势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文娱场所的文娱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职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珍贵礼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分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酿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分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罚或行政处罚;涉嫌犯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厉追究领导责任。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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