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工作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14年5月中旬、8月下旬和12月中旬三次专项督查,暗访督查全县将不定期进行。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县级机关各单位,省州属企(事)业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五查”(明查) 1.查中央、省、州、县近期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正风肃纪和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2.查取消各类节庆活动和没有实质意义的会议,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等情况。 3.查是否改进文风会风,深入村组、农户调查研究,解决官僚主义问题等情况。 4.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变相外出学习考察、办公
2、用房超标和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解决享乐主义问题等情况。 5.查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奢靡之风的情况。 (二)“七访”(暗访) 1.暗访是否有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 2.暗访是否有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的现象。 3.暗访节日期间是否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的现象。 4.暗访是否有党员干部除正当公务接待外在酒店、宾馆公款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上酒上烟上高档菜,陪餐人数过多),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的现象。 5
3、.暗访是否有公车私用(包括党政机关车辆停放在酒店、娱乐场所)、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现象。 6.暗访是否有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参与用公款健身、按摩、唱歌、泡脚等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参与以钱作注的麻将、扑克等娱乐活动的现象。 7.暗访是否有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 四、督查方式 1.明查。主要以公开方式与各乡镇、各部门党政领导及相关科室沟通。按照督查内容,逐项听取汇报和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并深入实际了解。 2.暗访。主要以隐蔽的方式到各种场所、路段暗访了解,采取实地查看、录音录像、电话咨询、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进行。 五、督查队伍 专项督查活动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督查组人员将从县纪委监察、片区纪
4、工委、县委政府督查室、派驻纪检组长及公安干警中抽调。 六、督查要求 1.督查组成员要有高度负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要认真搞好督查工作,督查时间临时确定,事先不告知。督查人员不仅要在县城开展督查,还要深入乡镇、单位开展督查。 2.督查组成员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严格执纪,不徇私情。要善于发现问题,掌握问题,并遵守保密纪律,注意自身安全。 3.督查组成员凡在督查中(无论明查还是暗访)发现的情况,都要如实记录,要将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信息和录音录像等证据固定下来,然后及时分别汇报和统一汇总。 4.督查组成员自身必须严于律己,做出表率,在督查活动中,不得有违反省、州、县贯彻八项规定要求的行为。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