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工会小金库治理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市总工会下属基层工会直属社会团体。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凡社会团体及下属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
2、“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 2.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 3.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 4.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5.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或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虚列其他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7.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截至2012年底基本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截至2012年9月底)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站
3、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截至2012年10月20日)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按照意见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有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按照意见和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扎实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必须自觉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各所属社会团体负责人对本组织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各所属社会团体要向市总工会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
4、件1)。各所属社会团体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要在报告表上签字确认,以承诺所报告情况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根据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所属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送市总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机关有关协会报市总财务部,各基层工会技协报市技协办)。 (三)重点检查(截至2012年11月中旬) 我会将于2012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对各所属社会团体进行重点检查,请各相关组织狠抓落实,做好迎检准备。请各检查组于11月15日前将重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所属社会团体“小
5、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市总工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改落实(截至2012年12月中旬)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一方面,要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纠正到位;另一方面,要针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处理、处罚、处分标准和尺度,依纪依法处理“小金库”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在整改过程中要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专项治理的处理原则 市总对抽查中发现的“小金库”,将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对各所属社会团体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相关
6、组织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 (二)对在抽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将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和组织,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对在自查和抽查工作
7、中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在抽查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此次专项治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实施。各所属社会团体要根据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充实专项治理领导机构成员,进一步健
8、全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抽调干部专人负责专项治理日常机构工作,认真抓好本单位组织“小金库”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特别注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阶段的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三)拓宽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政策 各所属社会团体要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拓宽举报渠道。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3%-5%的奖励(市本级为5%),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四)强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 各所属社会团体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要从推进改革、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改进监管等方面入手,巩固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