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总体部署和市环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在我镇全面开展“五个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活动。 一、目标任务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个专项行动”整治要求为标准,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攻目标,以实际情况为依据,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统一行动,集中取缔土小企业、集中整治燃煤锅炉、集中查处违法案件,解决突出问题,打开整治突破口,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我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确保按要求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时间 安排 集中攻坚活动分两个阶段。 攻坚准备阶段(3月14日-3月17日):以摸底排查目标为依据,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2、 集中攻坚阶段(3月18日-4月1日)。按照整治标准,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三、整治标准 (一)燃煤锅炉整治。禁止新上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和燃重油锅炉;10蒸吨/时以上的燃煤锅炉一律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要求,按要求查封拆除辖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二)土小企业取缔。凡列入取缔范围的土小企业,一律达到“吊销证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消除物件、恢复地貌”标准;小作坊一律达到“证照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合格、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c (三)c禁止“三烧”。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杜绝辖区内“三烧”现象。 c (四)c按照XX市环保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宣传报告的通知要求,在重点路段、区域粉刷标语不少于10条,在各村粉刷、悬挂禁止“三烧”和综合整治标语不少于5条。 四、核验办法 对镇上列入工作台账的项目,将逐一核验达标销号,检验整治效果。核验流程:整改完成当日,由镇整改负责人填写全市统一印制XX县区“五个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核验表,报市环委办。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整治集中攻坚阶段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了集中攻坚工作组。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