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XX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美丽*,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完善村容街貌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环境整洁、村容街貌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街)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重点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展延伸,培育典型
2、,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整治任务 (一)*路、县道开保路及镇内主干道沿线整治 *路、县道开保路及镇内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全面清理乱堆乱放的杂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开展污水治理,强化整治区域的日常保洁;拆除或清除道路沿线违法建设、废弃建筑物、构筑物、窝棚以及旱厕、露天粪堆等脏乱差场所;整治非法废品收购点和其它非法经营场所;整治公路两侧户外广告和无序非公路标志标牌,取缔各类违规广告,整治沿路破旧门头招牌,规范各类指示牌;对*路沿线缺行断带的林带林
3、网进行补植,对开保路沿线墙体涂白出新,绿化提升,达到绿化美化的效果。 (二)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 对现有配套设施进行整改提升,修缮*路支路路面及市政管线,完善路灯、标识牌等配套设施,新建农贸市场。硬化和翻修小街小巷,翻修破旧墙面。 以整治“十乱”“五小”为目标,清理垃圾、污水,增设垃圾处理点,提高垃圾处理能力;整治村容街貌,清理乱贴乱画、乱堆乱放、蓬披草堆;拆除危房、简易厕所、整理杆线入地、搬迁废旧回收点;清理、拆除违规设置和破旧广告标牌,增设公益广告标牌;整治污水排放、改造燃煤锅炉,减少烟尘污染。清理沿路乱搭乱建,依法拆除违法构筑物。以*路和开保路(街道区域)为整治重点道路,采取规范疏导和清
4、理取缔相结合的管控措施,划定市场摊位经营区域,疏导流通无照商贩进入市场摊区合法经营,沿街商铺入店经营;充分发挥违停抓拍系统的作用,对沿街随意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入位停车管理,要求停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垃圾日产日清,重要道路安排专人定时清扫,城管系统对重要路段定时检查,杜绝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等现象,对道路进行定时清扫,保证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树池干净,雨水井沟畅通干净,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及交通隔离栏干净。 (三)水源地整治 设置保护标志牌和警示牌,排查和整治水源地周边污染源,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船舶停靠的稽查和监管;控制污水排放行为,清理取水口乱堆乱放、废弃堆
5、场,清理坝堤违章建筑,整洁岸坡,强化岸线绿化和保洁。达到环境优美、水清无污染的目标。 (四)自然村庄整治 对原自然村庄整治点进行回头看,搞好房前屋后卫生,彻底清理巷道和排水沟并保洁;搞好室内外,特别是灶房和厕所卫生,规范柴草堆放;不准禽畜乱养,不准农家肥乱堆乱放,着重清理柴草垃圾堆;整理小菜园、小林园、整修破损屋顶门窗和墙面;加强村内道路及户前道路的维护、农民健身广场和文化墙,路旁、沟旁、宅旁等垃圾的清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顺民心、解民忧、谋民利的民心工程和惠民工程。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城乡环
6、境综合整治的意义、目标、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全面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在镇主要路口或显要位置,设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性宣传牌,印发宣传资料 。各村、街要建立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等载体,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教育宣传;结合“乡村文明行动”、“美化家园”、“星级文明卫生户”评比等活动,着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改变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着力提升群众文明素质,为环境改善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镇成立领导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部门、单位、村、街要成立环境综合整治的领导机构,明确整治内容、重点、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分工,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奖惩到位。各 村、街、单位要密切协作,按照“有机构、有专人、有经费、有机制、有安排”的“五有”标准,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确保环境综治整治工作上台阶。 (三)加强调度。镇领导组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调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资金保障。镇整合资金全面保证环境整治经费支出,同时,根据县整治办和镇督查情况予以奖惩。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