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确保政府采购领域和产权交易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地进行,根据*市*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摸清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领域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表现形式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通过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使治理领域的当事人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从政意识;掌握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违法和犯罪行为;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积极合理的预防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而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和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及时纠错机制,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有力、制度健全、廉洁高效的财政管理新格局。 指导原则。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监督制约长效机制。二是正确把握政策,维护发展稳定大局。要从发展稳
3、定大局出发,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政府采购、产权交易领域的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明确工作重点,解决实际问题。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领域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积极稳妥地把各项工作推向深入。 二、治理范围和工作重点 治理范围:按照市财政局和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财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范围主要是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两个领域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政府采购方面:主要包括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和执
4、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并依法组织开展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针对项目委托、招标谈判文件的制订等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环节,纠正有意逃避集中采购的行为,重点治理采购机构和人员、评审人员和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产权交易方面:主要包括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处置国有资产是否存在低价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是否将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等。重点针对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协议转让、规范操作、披露信息等环节,对不按规定进行交易、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或违规办理会计事项、低估或漏估国有资产等问题,进行纠正
5、和治理。 三、实施步骤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和上述目标原则及治理范围,治理专项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查处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 1、搞好思想发动。召开全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一定形式,将动员会的情况及时传达到治理对象,使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治理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
6、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及省纪委七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9号)和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3、抓好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网站发布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公务人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公务人员及从业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4、细化治理重点。通过座谈调研等不同方式,摸清
7、商业贿赂在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领域的主要表现形式、掌握发生问题的岗位、环节及规律和特点,细化治理重点。在调研摸清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市*区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8月底) 1、在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区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检查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切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2、对照财政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从相关单位和个人具体工作上进行自查自纠,检查是否存在不当行为。 3、从相关单位的现行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上进行自查自纠,尤其是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4、认真查找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
8、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5、自查自纠结束后,整理汇总自查自纠阶段情况,上报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处理阶段(9月至11月) 1、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和制定相关制度,健全机制。 2、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在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结合群众举报,全面梳理案件线索,依法重点查办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领域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从业规范,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治
9、理和防范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 1、对照省、市、区有关要求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2、主动接受省、市、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检查,积极配合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为确保治理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地完成,结合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市*区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局长刘如松任组长,纪检组长刘付喜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监察室主任王健强、区政府采购办主任杨正清、国资局副局长徐勇、人秘股长仲维春
10、为办公室成员。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一方面提高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另一方面促进各部门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政策、方法和步骤的理解和掌握,推动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和通报制度。为发现和排查全区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区财政局将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传真、联系地点和联系人,通过*情况和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有关情况。 (四)完善商业贿赂惩处机制。在查办政府采购、
11、产权交易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工作中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大的案件,尤其是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实现综合治理。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促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三大改革的协调发展。一是继续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契机,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按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管理。二是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凡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都要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三是积极推进“管采”分离,按照法律要求理顺管理与执行体制;严格采购方式审批,大力实施公开招标,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四是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督导和监管,促其不断完善评标定标方法,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六)完善产权交易制度,积极推进企业财务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企业成本费用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继续完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办法,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及时收缴入库,杜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的坐支行为;强化有关产权转让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管理的规定,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保证资产评估行业在维护产权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