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意见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教育局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实际,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着力控制和解决赴京非正常上访,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自治区 成立六十周年及我区建区50周年纪念活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注重预防、事要解决的原则。
2、统筹兼顾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二)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化解的原则。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定纷止争。 (三)坚持齐抓共管、各方协同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任务 和目标 认真排查现有的矛盾纠纷和存在的苗头,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广大教职员工师德修养和依法执教水平,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
3、极为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困难,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控制非正常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下旬-4月上旬) 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提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另外还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求各校在教师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另一方面要认真排查师生和家长中存在的纠纷隐患,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化解阶段(4月中旬-10月底) 按照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边排查边化解
4、的要求,协调各方,整体联动,重点对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突出矛盾纠纷,要认真分类汇总,因案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力争在最短的时间里,用较低的行政成本达到彻底解决问题的目的。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11月上旬-12月上旬) 对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本系统,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建立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排查上报制度,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上报解决结果。各校要将发现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及时解决处理,对排查化解工作进度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督导。对解决措施不落实,方法不妥当,工作不得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无序上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和学校有关领导的责任。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