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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差”与宋代官制演进中的权力关系——以添差官、侍从官和兼官为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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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恩差”与宋代官制演进中的权力关系社会科学2023年第1 0 期恩差”与宋代官制演进中的权力关系以添差官、侍从官和兼官为例屈武亮摘要:“恩差”,是宋代官制中的一种权力关系特征,形成于君臣之间的权力互动,具体到政制中,即“恩典”与“职差”,前者侧重于皇帝的优宠与拔擢,后者侧重于具体政务的处理。由于宋神宗朝的政治实践,添差官在出现之初便作为皇帝“恩差”而具有恩典性与职差性。侍从官群体较为复杂,其“恩差性”始终交融,但元丰改制前后亦有不同的侧重。兼官最初则主要集中于恩典性,无职差性,随着元丰改制的推行,兼官获得了职差性,从单纯的皇帝“恩典”转变为皇帝“恩差”。在之后的制度演变中,添差官开始逐渐融

2、入地方官僚系统中,“恩典性”趋于消亡。侍从官由于职事侍从官群体的扩大,开始从“言语侍从”转变为“有司之臣”,职差性大大增强。存在于中央高层官僚中的兼官,则因改制后职事官的恢复,塑造了新的权力结构。以权力关系为视角,探讨非常规制度的常规化,或可展示更为丰富的历史图景。关键词:恩差;宋代;添差官;侍从官;兼官中图分类号:K244;K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 2 57-58 33(2 0 2 3)1 0-0 0 56-1 6作者简介:屈武亮,清华大学历史系博士生引言宋代添差官是非正任的、员阙之外的官员;兼官是宋代官员同时出任两种或以上的官职,是兼任官;侍从官则是宋代高级文臣群体,前后内涵有所

3、变化。三者均属于非常规的制度,其制度规范是在诸多政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恩差”的概念辨析与“恩差”视角下宋代添差官、兼官与侍从官的动态考察是本文的主体脉络。“恩差”,本质上是君主与大臣间的一种权力关系,具体来说,“恩典性”和“职差性”是权力关系作用于官职制度中的两个基本特征,在正常授职与额外赐官中均有表现,而宋代添差官、兼官和侍从官本身极具灵活性,遵循方便法门的原则,最能体现这两个基本特征,尤其是其中“恩典性”与“职差性”的消长变化也体现着非常规制度与常规制度之间的转换。以往研究对添差官的“恩差”属性注意不够,仅将添差官看作官的一种,聚焦于添差官“恩”的一57“恩差”与宋代官制演进中的权力关系

4、社会科学2023年第1 0 期面,而往往忽略其“差”的一面。实际上,宋人对添差官的态度相当复杂,绝非简单地将其视为耗蠹州县的制度。本文拟通过对“恩差”这一概念的辨析来论述宋代添差官的演变,揭示这一“穴官政制”生命力旺盛的原因。侍从官作为一类官僚群体,目前对其讨论也并不充分,笔者将在概念辨辩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分类讨论侍从官群体。兼官的研究,多集中于地方,而缺少对中央高层官僚的分析,若将目光投射到这一群体,可以明显看到兼官的“恩差”特性,正如宋人常常称之为“兼官之宠”,这种“宠”即“恩差”中的“恩典性”。元丰改制前,存在于中央高层官僚中的兼官主要是一种“恩典性”的官职;元丰改制之后,兼官获得“职差性

5、”而成为皇帝“恩差”,最终导致新的权力变化。“恩”与“差”的交织转换:宋代添差官的演变(一)“恩差”及其二重性宋代的授官制书中经常会出现“恩典”与“差遣”的说法,如担任过神宗朝知制的胡宿,其文集中就保留了大量的制诰文书,例如“敕某等:朕日者右飨合宫。咸泽庶位,并甄一等之秩,用洽三神之和。尔等类偕典恩,差进茂级”。尽管这段话似乎属于该文本的边缘信息,却将整个制书权威化和仪式化了,所用文辞为“类偕典恩,差进茂级”,君主施“典恩”于臣下,臣下应当努力回报君上,最终就会得到“差进茂级”这一奖赏。同样的,如刘一止,曾任南宋高宗朝给事中,也在制书中用了类似的礼仪式话语,“锡以典恩,超进官秩”。君主“恩典”

6、的“权威性”在救诏制书的文本中,由上而下地完成了。臣下在这一仪式化与文本化的塑造中,接受这一权威,从而完成权力关系的缔结。类似诸如“蒙恩差知”“蒙恩差遣”的说法也在宋代史料中屡见不鲜。例如,彭汝砺与宰相关于狱事起争执时曾言“臣比蒙恩差充皇帝贺北朝生辰使”宗泽上奏时也曾使用“臣蒙恩差知开封府”一类话语。此类自我认知话语由“蒙恩”与“差知”两个短语组成,实际上,所谓“蒙恩”是指君臣间的权力关系之基础在于“恩”,而“差知”“差遣”则是通过授予官职的方式将这一权力关系固定下来,就形成了士大夫官职中的“恩差”权力关系特征。81国内学者最早对此进行专文研究的是刘坤太的宋朝添差官制度初探(河南大学学报(社会

7、科学版)1 9 8 4年第4期)一文,认为宋代添差官虽然对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起了一些作用,但却为宋朝统治者带来了诸多问题,导致允官几费。而国外学者最早如梅原郁在宋代官僚制度研究(京都:同朋社1 9 8 5年,第1 8 5页)一书中也简要说明了宋代的“添差官”制度,介绍了添差官的来源,并认为添差官是北宋穴官的重要表现,其结论与刘坤太相同。何兆泉的试论宋代添差官制度研究(前沿2 0 0 6年第3期)也持偏向否定的态度,认为宋代添差官泛滥带来的弊端远远超过其积极性。李勇先的宋代添差官制度研究(成都:天地出版社2 0 0 0 年)一书,是第一本全面论述宋代添差官制度的著作,从其演变、来源、范围、影响

8、等方面来论述,认为既有严重弊病,又对巩固统治有积极影响。贾玉英的略论宋代地方添差官的演变(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 0 1 7 年第5期)一文认为宋代地方添差官性质相当复杂,在不同时期面对不同的政治形势有不同变化,贾玉英对添差官持相对肯定的看法。关于侍从官研究,参见王宇:试论宋代“侍从”内涵与外延的变化,浙江学刊2 0 1 1 年第2 期;张祎:宋代侍从官的范围及相关概念,国学研究第34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 0 1 4年。余蔚的隐性的机构精简与南宋中央集权之弱化一一论南宋地方行政机构的“兼职”现象(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从政区地理的角度出发,讨论了宋代尤其是南

9、宋跨高层政区长官之间的互兼,认为地方行政组织之间的互兼是一种隐性的机构精简,反映着南宋中央集权的减弱;田志光的北宋前期宰相本官与兼官制度考论(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讨论了北宋元丰改制前宰相兼官的现象,认为是一种系衔。此为确论,然未注意到兼官的“恩典性”特征。胡宿:文恭集卷1 4,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 0 8 8 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 9 8 7 年,第7 36 页下栏。5刘一止:茗溪集卷35,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 1 32 册,第1 7 6 页下栏。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46 5,哲宗元祐六年(1 0 9 1)闰八月王午,北京:中华书局2 0 0 4年,第1 1

10、 1 1 9 页。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简称要录)卷6,建炎元年(1 1 2 7)六月戊辰,北京:中华书局1 9 8 8 年,第1 56 页。8“恩差”这一权力关系的基础在于“恩”。有关君臣间权力关系的研究,中古史学界已有一定的成果,如尾形勇的中国古代的“家”与国家(北京:中华书局2 0 0 9 年)和甘怀真的中国中古时期的君臣关系(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 0 0 4年,第2 49 一2 9 8 页)。尾形勇和甘怀真都提及两汉六朝时期的君-臣州-豫这一“双重君主关系”,并讨论了所谓公私之间的关系如何冲突,将君臣关系认定为“恩”与“公”。侯旭东

11、则将西汉君臣关系划分为礼仪性或信任型关系,后者侧重于“宠”,而“宠”在历史演变的过程中影响重大(侯旭东:宠:信一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 0 1 8 年)。笔者认为,汉宋间的君臣权力关系,在总体上存在着一个由“宠”到“恩”的变化趋势,当然在实际中,无论是“恩”还是“宠”并非是此消彼长的线性变化过程,而是在各个方面互有侧重。“宠”作为一种权力关系更侧重于“私”的一面,“恩”作为一种权力关系则更加侧重于“公”的一面,这一变化背后则是官僚系统不断独立于君主权力的过程,尽管由六朝至宋是士族主体性消亡、士大夫在仕进上更加依赖国家权力的演进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士大夫的主体性

12、对皇帝权力的依赖程度更强,而是与皇帝权力和国家权力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微妙的平衡关系。宋代作为文官政治发达的时期,也可由此体现。在宋代,“恩”类型的权力关系在史料中具体表现为士大夫对皇帝的超常拔擢与减免磨勘之举均以“恩典”称之,不过宋代依然存在“宠”类型的权力关系,如卢多逊、赵普都被称为“受宠非常”,但“恩”与“宠”两者在宋代不同时期存在何种区别与联系,仍有待进一步考察。本文所使用的“恩差”概念是“恩”这一权力关系在官制中的提炼。58“恩差”与宋代官制演进中的权力关系社会科学2023年第1 0 期简言之,这一权力关系特征可被理解为“恩”即“恩典性”,属于一种赏赐与赐予,多是优宠和抚恤。“差”即“职

13、差性”,属于一种政务上的便宜措置,多具有灵活性。具体到添差官中,如将宗室、退伍军人、东宫旧人、归明归正之人给予地方官职,大部分是领俸不厘务,属于一种“恩典”“恩赐”。而添差地方监当官如酒税、盐税等官,以及地方州县厘务官如添差通判、教授等,这一类发挥实职的添差官,或是由于皇帝惜其才,欲观其政,或是由于地方政务繁复,需要扩大官僚数量,是一种“职差性”的添差官。以往学者常将目光放在添差官“恩”的一面,将研究视角集中在“不厘务”添差官身上,得出添差官导致几官穴费的结论。但我们也应看到其“差”的一面,看到“厘务”添差如何因解决元丰改制的弊病而兴起。添差官作为皇帝“特与”,在员阙不足的情况下由皇帝直接任命

14、,无论在朝堂还是在地方,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厘务”与“不厘务”添差官的划分,更是将“添差官制度化”,其“恩”与“差”的二重性进一步剥离,也反映了宋代官制的演变逻辑,背后更是深层的权力博奔。(二)宋代添差官演变的主要阶段1.仁宗朝的萌芽期。“添差”一词在宋代最早被用于官僚系统当是仁宗时期。如北宋乾兴元年(1 0 2 2),真宗驾崩,仁宗即位,为免政治局势出现动荡,故而诏“閣门使王遵度为皇城四面巡检,新旧城巡检各权添差,益以禁兵器仗,城门亦设器甲,以辨奸诈”。但这里“添差”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是临时“因事设官”,注重强调“添差某事”,事毕即罢。而关于地方出现“添差”的时间,贾玉英也认为是仁宗时期。康

15、定元年(1 0 40),“诏陕西点募强壮,命琦抚谕”,韩琦上奏提到了“添差弓手”一词,但同样的,此处的“添差弓手”之设,是自下而上的,由韩琦因“抚谕军事”之需而“添差”,且这时的“添差”很可能仅是表示“临时增置”之意,而非固定化的“添差某官”,一是由于宋代的“弓手”在前期有“职役”性质;二是宋廷仅是对这些添差弓手减免赋税和力役,并且通过“停上供不急之物数十万”来抚恤其人,带有半强迫半抚慰的特征。在军事需要之外,宋朝政府也在内地采用此种方法,如“令淮南等路添差弓手督捕盗贼”。故而,仁宗朝“添差”仅是一种临时增置的行政手段,可将仁宗朝视作其萌芽期。2.神宗朝的形成期。在神宗时期,首次出现了“特与添

16、差”的政治实践,如熙宁八年(1 0 7 5)“诏左侍禁、閣门候周有母丧去职,特给俸。初令有句当骐骥院,枢密院言骐骥院并不阙官,诏特与添差。既逾月,又有是命,以有旧事东宫故也”。周有是神宗东宫旧人,史籍无载,骐骥院本来无员可阙,而神宗“诏特与添差”,使其勾当骐骥院事。尽管检阅史籍,神宗朝明确表明“特与添差”某人某官的大概只此一例,但除此之外也出现了“特创添差”的现象,如元丰六年(1 0 8 3)十二月,承议郎、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范恂言及属界税事艰难,“奏乞差勾当公事官一员,或未许添置,则乞以提举司管勾官兼充”,上批:“宜特创添差与本司勾当公事官一员,令自选奏差。”这里的“特创添差”的实质内

17、涵与“特与添差”相同,均是由于员阙不足或是地方政务需求而由皇帝首肯,进行破格授官、设官。神宗朝“特与添差”“特创添差”的出现不仅大大提升了添差官的“恩典性”,并且还赋予添差1宋史卷1 2 2 礼志二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 9 8 5年,第2 8 51 页。贾玉英:略论宋代地方添差官的演变,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 0 1 7 年第5期。李焘:长编卷1 2 6,仁宗康定元年(1 0 40)二月丁未,第2 9 7 9 页。宋初太祖虽规定弓手“俸禄与主薄同”(宋绶、宋敏求主编:宋大诏令集卷1 6 0,司羲祖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 0 0 9 年,第6 0 4页),但至真宗、仁宗时期,宋代“弓

18、手”还多是强迫的“职役”性质,如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 0 1 0)戊寅,“太常丞乞伏矩奏:“川界弓手役户多贫乏,困于久役,州县拘常制不替,以至破坏家产。”(李焘:长编卷7 3,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 0 1 0)二月戊寅,第1 6 6 9 页。)可见,弓手对于当时百姓还属于较为沉重的负担。但这一时期,弓手已经开始由“职役”向“差役”转变了。参见黄宽重:唐宋基层武力与基层社会的转变一一以弓手为中心的观察,历史研究2 0 0 4年第1 期。李焘:长编卷1 33,仁宗庆历元年(1 0 41)八月辛已,第31 6 0 页。5李焘:长编卷2 6 6,神宗熙宁八年(1 0 7 5)七月丙寅,第6 52 3页

19、。7李焘:长编卷341,神宗元丰六年(1 0 8 3)十二月戊寅,第8 2 0 8 一8 2 0 9 页。592023年第1 0 期社会科学“恩差”与宋代官制演进中的权力关系官“职差性”,使其由仁宗朝解决一时之需的行政手段转为皇帝“恩差”,添差官作为“恩差”的实质内涵正式得到确立。随后设置的“添差九路勾当公事”更是如此,由职事和厘务为初衷获得皇帝恩典,形成名副其实的“恩差”。3.哲宗、徽宗朝的确立期。哲宗时期具体规定了宗室中“祖免亲”与“非祖免亲”的区别,从中详细确定了大小郡的宗室添差员额,宗室到地方添差仍可厘务,但需要“辖长贰或监司二人保奏”。徽宗时期,添差官开始明确标注“厘务”与“不厘务”

20、,这就使添差官的“恩”与“差”二重性更进一步分离,添差官进一步制度化,至南宋更成为官僚系统中的重要部分。4.徽宗以降至南宋的成熟期。添差官在南宋时,已遍及州县,“自中兴以来,添差之员浸广,率多取诸班著,视正员之选愈重”,福州甚至诸多官职均有添差,如福州按抚司使臣,“正任厘务指挥使二员,添置厘务听候差使十员”,州司使臣里“正任厘务四员”“添置厘务四员”,而宗室添差不厘务则本州有十五员。添差官在南宋开始融人地方官僚系统。添差官本是临时增置,属编外人员,从居住、办公场所来看都与正任官有所区别。以添差通判为例,南宋时期其政治空间就发生了明显变化。如绍兴八年(1 1 38),严州添差通判所住之处仍是“馆

21、驿”,“公馆在子城东,东山下,屋颇宏壮,旧为兵马司。绍兴八年,知州董奔重加治,榜以今名,以待监司按临及往来贵客喝寓,今添差通判居”,而“通判舍在遂安军门内街西”。此外,从严州图经也能看出作为办公场所的添差通判厅与通判厅所处空间的区别:后者位于遂安军内街西,与居所同处于此;而添差通判厅则处于遂安军门外。从空间上来看,“添差通判”依旧是“客”,住处被安排在“屋颇宏壮”却远离行政中心的城东馆驿,办公场所也与正任通判有所区别,处在军门之外。这反映了此时添差通判仍未完全融入当地官僚系统。到了南宋中后期,添差通判厅已与通判厅东西对居。如明州,通判最多时期有3员(2 员正任,1员添差),正任通判于通判东厅和

22、通判南厅办公,添差通判(宋孝至宁宗朝任命)于“通判西厅”办公,嘉定元年(1 2 0 8),省添差通判,南厅通判移治西。其后“酒务得复”,酒务便居于南厅。通判西厅在权力变化之下,几经易主。此时的添差通判已与正任通判无实质区别,其在任时,正任通判也只好一居于东厅,一居于南厅,使之能够与正任通判对居东西,表明地位。虽然任期到限后可能会被移作他用,但添差通判已经成为宋代地方官僚系统的一部分。一旦添差官融人地方官僚体系,其“恩典性”便开始趋于消亡,“职差性”开始增强,由非常的“恩差”开始转变为常规的“职事官”了。恩差性:添差官的制度观念流变(一)元丰改制与添差官的“职差性”从添差官在宋代的变迁可以看出,

23、添差官获得职差性,形成“恩差”的实质内涵确立于神宗时期,在此之前,添差不过是一种临时的任用方式,在此之后作为“恩差”的添差官不仅用来优待宗室及归朝之人,也作为职差性添差官参与政务,且“差”的特性被愈发强调,甚至超越其“恩”的李攸:宋朝事实卷8 玉,北京:中华书局1 9 5 5 年,第1 30 页。陈公亮:(淳熙)严州图经卷1,续修四库全书第7 0 4 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 9 9 6 年,第30 页上栏。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2 4,王晓波、李勇先等点校,宋元珍稀地方志丛刊(甲编六),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 0 0 7年,第7 9 9 一8 0 4 页。陈公亮:(淳熙)严州图经卷1,续

24、修四库全书第7 0 4 册,第1 2 页下栏。陈公亮:(淳熙)严州图经卷1,续修四库全书第7 0 4 册,第1 2 页上栏。罗潜:(宝庆)四明志卷3,续修四库全书第7 0 5 册,第4 5 一4 6 页。添差官中品级最高者,不过一路长官如添差转运使、制置使,在中央也不过三省六部之下的政务繁忙的官员,如添差尚书省礼部贡院考官、户部度支使郎官等。由于添差官的性质,又带有“使职差遣”的特点,如添差三京留守司准备差遣、添差小侍臣、添差诸州军听候使唤等官职。参见李勇先:宋代添差官的范围,宋代添差官制度研究第5 章,第6 8 一110页。60“恩差”与宋代官制演进中的权力关系社会科学2023年第1 0 期

25、属性。此特征的形成,与元丰改制以及北宋前期的官制精神密切相关。北宋前期,官制体系由寄禄官、馆阁职、差遣官三者组成,学者经常引用宋史职官志中的一段话来描述此时期的官制特点:“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实际上,北宋前期的官制延续了中晚唐以来职事官的“阶官化”和新设立的差遣官进一步“职事化”的大趋势。从元丰三年(1 0 8 0)到元丰五年(1 0 8 2),宋神宗推行元丰改制,其本质是一次官制的重新回归,是“职事官阶官化”的一次修正,但这次官制上的修正与现实政治的需要又产生了冲突,出现了行政效率低下和官阶迁转过快等诸多问题。改

26、制之后,北宋前期“因事设职”的差遣官被废止,而添差官恰于此时开始大量出现在宋代的政治系统中,时间上的重合,也反映出元丰改制后规整的官制无法满足具体政务的需要,“添差官”的官制精神正是前期“差遣官”的设置初衷。又由于神宗“正六典之名”,恢复九寺五监的职能,添差官的设立仅能在“职事官”的框架下进行,原本灵活便利的“差遣性”变为相对便利的“职差性”。最终因现实政治的需要,添差官“恩差”性中“差”的属性愈发超越其“恩”的属性。(二)“特与添差”:“恩差”的具体表现形式“特与添差”的出现正是北宋前期“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官制精神的延续。正如元丰改制后司马光所言:“但当据今日之事实,考前世之讹谬。删定重

27、复,去其几长,必有此事,乃置此官,不必一依唐之六典。”前期的差遣精神因其方便性,依然保留在元丰改制后的官制精神中,虽然由于制度的肘使其便利性大大减弱,但仍能发现添差官对这一精神的保留。如北宋后期王规对于朝廷推行役法,认为应当“添差一二人”,使之“专在本局治事”,以免耽误赋役之事,而挑选添差官则应寻找“通晓民政而本职稍简者”添差官的“职差性”就可见一斑了,由于其为添差专治某事,且是皇帝首肯,必定会使政务快速解决,“庶免滞留之患”,而这又依赖于皇帝的“恩典性”任命,添差官的“恩差性”明确显现出来。地方添差官的“恩差性”更为明显。如监当官,监诸场、院、库、局、监等机构,掌管盐、茶、酒事物的地方财政官

28、。在宋代除了正任监当官外,还有大量的添差监当官,此类添差官,最早或用来安置党争之中受到侵轧的官员。如元祐四年(1 0 8 9)五月,邢恕降授承议郎、添差监永州在城盐仓、监酒税务。随后演变为政务繁杂的地方财政官,职辖涉及多个行政区域,需选择专使去处理,如“茶马坑冶,职兼数路,遣使可也”。添差监当官即作为一种财政专使以体现其“恩差性”。此外,从添差官与正任官的权力斗争也可看出其特性。吕好问于靖康元年(1 1 2 6)云:“臣伏见近日发运、转运等司,时有添差去处,深为害事。员多则事理商议不合,若各以已见行遣文移,则州县何以奉行?实误国事!欲望尽罢添差官,其不职者自可改易。庶几事皆归一,易责成功。”吕

29、好问认为,在地方行政机构中的添差官由于均有实任,“员多则事理商议不合”,长官权力难以集中,政事分散,事出多门,不利于政务的处理和推行,乞求罢免添差官。添差官是皇帝“恩典”之下亲自任命的实任职事官,在地方行政中亦颇有话语权。宋史卷1 6 1 职官志一,第37 6 8 页。如唐后期的“使职”与北宋前期的“差遣官”都是这一趋势下的产物,其根本性质亦是一致的,都属于皇帝特使。但两者仍2存在微小区别,则是身份尊贵程度的不一。总体而言,唐代“使职”地位高于宋代的“差遣官”,究其原因则在于原有职事官的进一步“阶官化”,新设立的使职官进一步“职事化”。关于唐中后期官制的“使职化”,可参见陈仲安:唐代的使职差遣

30、制,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 9 6 3年第1 期;赖瑞和:唐代高层文官,北京:中华书局2 0 1 7 年。笔者使用“阶官化”一词来代替陈仲安先生使用的“使职化”是为了囊括宋代的“差遣官”,“阶官化”一词则是借用阎步克先生的概念,简要来说,是指“官职”由于多授狠滥,权力被使职差遣所侵占,原有任事的“职事官”逐渐变成了不任事而仅仅表明身份地位的“官阶”了。具体可参见阎步克: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 0 1 0 年,第2 9 9 一31 0 页。马端临:文献通考卷5 0 职官考四,北京:中华书局2 0 1 1 年,第1 4 2 3页。黄淮、杨士奇等编:历代名臣奏议卷2 5

31、8,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Harvard-YenchingLibrary)藏珍稀古籍永乐大典版,第7 页。5李焘:长编卷4 2 8,哲宗元祐四年(1 0 8 9)五月丁酉,第1 0 34 3页。蔡:定斋集卷2 乞选择监司奏状,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 1 5 7 册,第5 8 7 页下栏。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6 7 上钦宗论杂科监司不可不尽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 9 9 9 年,第7 4 6 页。61“恩差”与宋代官制演进中的权力关系2023年第1 0 期社会科学(三)“添差之弊:宋人对添差官的复杂心态1.宋人“清晰而又模糊”的添差官概念。高宗绍兴六年(1 1 36),进奏院曾言及添差官的数

32、量和种类,甚为详细:诏戚里之家见任添差官,令别作措置。初,右谏议大夫赵需入见,论今添差官员数多,无补于事,若不减罢,国用益窘。然有不可一概罢者,如宗室、归明、归朝官,军班换授及军功优异之人,存留外,余悉罢去,以今日用度之阙。章再上,进奏院言:“除川、陕外,诸路添差官一千五百四十员,戚里之家七,宗室六百六十七,归朝官一百六十四,归明官二百八十四,三省枢密院远赴行在官十,军班换授一百八十八,军功一百六十一,随龙二十六,归附官二十三,奉使之家十,乃诏随龙官系祖宗旧法,奉使官理当优恤,其余忠义可嘉皆勿罢。”所省者七员而已。进奏院所言大致勾勒出时人对添差官的观念。诸路添差官包含戚里之家、宗室、归朝官、归

33、明官、三省枢密院远赴行在官、军班换授、军功、随龙、归附官、奉使之家1 0 种类型,除了三省枢密院远赴行在官之外大都是“不厘务”添差官。诸如“添差通判”“添差兵马铃辖”“添差诸路制置使”等政务繁忙或与军事关系密切的厘务官,在进奏院的公文中无一涉及,其所列举的基本上都是“恩典性”添差。在宋人眼中,“厘务添差官”已是官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属于需要罢免的“添差之列”。甚至在宋代士大夫眼中,添差官已成为解决待阙过久的一种方式:(乾道五年)乙未,中书门下省奏白札子:“.今后职事官须见阙,方得除人,其已差人却恐待次之久,无阙可授,气朝廷稍复诸州添差厘务通判、签判、教授、属官等阙以处之,他时职事官有阙,却

34、从朝廷于曾差下人内选择召用,庶几内外之职稍均,朝廷纪纲稍正。”这里提到的希望“稍复”的添差官,就全然变成厘务添差了,诸如诸州添差通判、签判、教授以及属官等,甚至可在员多阙少之时设立,成为解决待阙官员过多的手段。可见,宋人对添差官是有着严格区分的:若涉及具体的授予添差,则明显是言厘务添差;若涉及裁撤官,不厘务添差就会被秤击。君主出于种种考虑,往往任由两者并行,使添差官在宋人的言论中出现了“清晰而又模糊”的矛盾性。2.宋人对添差差遣的复杂心态。即便“添差官”在君主眼中是一种方便快捷的行政手段,是一种可以绕过正规职事机构,直接除授的“恩差”,但在部分士人眼中,由于“不厘务添差官”经常受到奥论击,声名

35、不佳,因而不愿担任添差官。如卫泾,宋孝宗淳熙十一年(1 1 8 4)甲辰科状元,授承事郎,添差镇东军签判,然卫泾却一连上了三道札子辞免任命。这三道辞免札子翔实地反映出时人对添差官的看法。大体而言,由于员阙不足,孝宗认为“既试以文艺,巫欲观其政事”,故“特与添差差遣仍厘务者”,而卫泾先以自谦之词辞免这一皇帝“恩差”,后坦然承认自己以文学之选起仕,而添差官被士大夫广泛认为是“州县之蠹”,即便是政务性恩差的添差官在自已眼里也并非合适的晋身之途。卫泾的札子丰富完整地呈现出君臣之间对待添差官的不同态度。对于君主而言,“特与添差”既是一种荣誉性的赏赐,也是一种拔擢人才的手段,其逻辑是从“恩差”的权力关系特

36、征出发的。士大夫面对这一“恩差”,却受到“添差之弊”的影响:一方面,由于不厘务添差官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士大夫对其相当唾弃,所以一旦出现国用不足,便猛烈击这些不厘务添差,认为应当罢废;另一方面,厘务添差官中亦存在一些作威作福导致事出多门、钳制过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卫泾这样的士大夫才会对添差官产生薄情绪,认为一旦接受了添差差遣就会导致“今日之呕用,适所以为某终身之屏绝也”。虽有夸张之嫌,但也可反映出卫泾这类士大夫的观念。双方的观念差异李心传:要录卷9 7,绍兴六年(1 1 36)正月丁丑,第1 6 0 0 页。铁名:皇宋中兴两朝圣政辑校卷4 7,孔学辑校,北京:中华书局2 0 1 9 年,第1 0

37、 6 3页。23卫泾:后乐集卷1 4,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 1 6 9 册,第6 5 6 一6 5 9 页。62“恩差”与宋代官制演进中的权力关系社会科学2023年第1 0 期正是基于添差官的“恩差性”而产生的。其实,不仅是卫泾,据南宋馆阁录记载,诸多“文学之士”也都被授予过添差官。如“石起宗,字似之,温陵人,郑侨榜进士及第,治诗赋。二年九月除,五年七月添差漳州通判”,“刘孟容,字公度,临江人,淳熙八年黄由榜同进士出身,治春秋。五年十一月除,庆元元年九月与添差差遣”;等等。由于他们缺少像卫泾这样完整的史料,对其任免“添差官”的态度就无从准确了解。但石起宗添差漳州通判期间,当地居民在祠庙里绘石

38、以奉之,可见其深受百姓爱戴。虽然厘务添差官在部分士人奥论中也会受到批评,但作为君主权力在官僚系统中的产物,“恩差性”是其基本特征,且一直被皇帝视为重要的行政手段,或用来优恤,或用来破格授官。三、恩典与职差:从“言语侍从”到“有司之臣侍从官是宋代官制中非常特殊的一类官员群体,其具体涵义相当丰富且复杂。宋人文献中经常提到的侍从一般指文臣清要群体,本文讨论的侍从也在此范围内。笔者将从侍从官基本概念的辨析出发,探讨其恩典性与职差性。侍从官群体的圈层式演进过程也反映了“恩典”和“职差”的相互交融,但其整体趋势则是从清要文臣群体向负责具体政务的高层官僚转换。(一)侍从概念的圈层演进过程宋人言论中,侍从官作

39、为官僚群体,往往与执政、台谏、庶官对举,其地位在执政之下,台谏之上,是天子之官,由天子自择,正如范祖禹所论:“夫今日之省寺,他日之侍从也。今日之侍从,他日之辅弼也。”不过,侍从官的概念在宋代有着相当复杂的变化。在北宋前期,虽然也能找到“侍从”的称呼,但更常见的是以“两制”“待制以上”“两制以上”“两制两省”等称呼来指涉这一清要文臣群体;元丰改制后至南宋,以六侍郎为代表的职事侍从官逐渐成为侍从的主体部分。这种概念的演进是圈层式的,其核心便是“两制”,且“两制”这一称呼在北宋后期至南宋还会时不时被提起。“待制以上”虽是针对馆职,与内、外制这样的词臣职事官有些许不同,但都属于文学侍从之臣,因此应同属

40、于内圈层,而这便是侍从官概念的实质核心,“两制”的官职特点也塑造了侍从官群体的“恩差性”。两制分为内制、外制,其中内制为翰林学士,外制为中书舍人知制告。元丰改制前中书舍人若未带知制诰差遣则仅是寄禄官阶,无实际职任。而“两制”通常又会被称为“待制以上”,是因在帖职系统内,北宋前期的两制概念除内外制之外,还会包括殿阁学士、直学士和待制,正如欧阳修所提到的“翰林学士谓之内制、中书舍人知制诰谓之外制,今并杂学士、待制,通谓之两制”。杂学士即诸殿阁学士,未有定员。侍从官概念的外圈层,是北宋元丰改制整齐官制的结果。赵升朝野类要卷2“侍从”条的解释为:“翰林学士、给事中、六尚书、八侍郎是也。又中书舍人、左右

41、史,以次谓之小侍从;又在外带诸阁学士、待制者,谓之在外侍从。”虽然此处的侍从漏掉了谏议大夫等官职,且中书舍人作为侍从官的核心官职,不应与左右史并称为“小侍从”,但大体不错。司马光在元祐年间谈到保举之法时提到:“应职事官自尚书至给舍、谏议,寄禄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太中大夫,职自观文殿大学士至待制,每岁须于十科内举三人。”自大观文至待制是馆职官、帖职官,是最狭义的侍从官群体,这里司马光谈到的保举资格除却宰执外,便是广义侍从官群体,另馆职中“大观文”即“观文殿大学士”和“集贤殿学士”,虽属于学士群体,但一般由宰相兼任,与普通侍从官不同。1陈骤:南宋馆阁录卷8,北京:中华书局1 9 9 8 年,第1 1

42、 6 页。陈骤:南宋馆阁续录卷9,北京:中华书局1 9 9 8 年,第34 5 页。范祖禹:太史范公文集卷1 5,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宋集珍本丛刊第2 4 册,北京:线装书局2 0 0 4 年,第235页下栏。4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1 1 4,北京:中华书局2 0 0 1 年,第1 7 2 7 页。赵升编:朝野类要卷2,北京:中华书局2 0 0 7 年,第4 5 页。?宋史卷1 6 0 选举志六,第37 4 6 页。63“恩差”与宋代官制演进中的权力关系社会科学2023年第1 0 期在元丰改制前,“自三司使、御史中丞、翰林学士、知制之外,未有侍从职事官”。实际上作为侍从官的核心,两制是可

43、以算作侍从职事官的,但其官职属于文学之臣,与一般处理具体政务的职事官不同,故被忽视。而六尚书、侍郎实际只作为侍从的迁转寄禄官,无具体实任,洪迈在容斋三笔中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现象:元丰未改官制以前,用职事官寄禄。自谏议大夫转给事中,学士转中书舍人。历三侍郎、学士转左曹礼、户、吏部,余人转右曹工、刑、兵部。左右丞,吏侍转左,兵侍转右。然后转六尚书,各为一官。尚书转仆射,非曾任宰相者不许转,今之特进是也。故侍从止于吏书,由谏议至此凡十一转。其庶僚久于卿列者,则自光禄卿转秘书监,继历太子宾客,遂得工部侍郎。盖以不带待制以上职,不许入两省、给、谏耳。元丰改制前,得以迁转两省给谏者须侍从以上,学士迁转礼、

44、户、吏部,谏议大夫、给事中则转工、刑、兵部。庶官磨勘则在卿、监系统。侍从官“事体名分多与庶僚不同”。元丰改制后,原先作为寄禄官的六部恢复职差,原本的仅作迁转的寄禄官有了实任,故而侍从官的内涵也开始进一步扩大。首先是原先的寄禄官阶更替,新制定寄禄格。“元丰改谏议为太中大夫,给、舍为通议,六侍郎同为正议,左右丞为光禄。兵、户、刑、礼、工书同为银青,吏书金紫。”自太中大夫以上至金紫光禄大夫成为侍从官的新寄禄官阶。元丰后的寄禄官除了带来迁转过快的问题外,侍从与庶官的迁转界限也开始模糊。洪迈还指出,至南宋,有司已不能“探其故”,常常面临职事官与寄禄官不匹配、迁转不确的问题。元丰改制前,侍从官与庶官有不同

45、的迁转路径,“旧六部尚书,侍从则自礼而户,自户而吏,常调则自工而刑,自刑而兵”。而改制之后,官阶迁转归为一途,只得通过职事官及帖职、学士等来区别侍从官与庶官,时人有流品不分之讽,如王明清所言:“国朝侍从以上自有寄禄官,如左右正言、二史、给、谏、吏、礼部郎中之类是也。若庶僚曾经饰擢,至于杂流,甄叙悉皆有别,一见刺字,便知泾渭。元丰官制既行,混而为一,故王荆公有流品不分之语。”总体而言,笔者以为,侍从官群体的判别主要以职事官和馆职官为标准,且馆职官的重要性在不断下降。一般来说,取得太中大夫以上寄禄官者都曾担任过职事侍从官。史料中出现的以寄禄官范围判定侍从官的,更多在于表达待遇、地位等同于侍从官,而

46、不应该将其看作单纯的侍从官群体。即便寄禄官在太中大夫以上,若未担任过职事侍从官的也不应该被看作侍从官群体。对于侍从官的含义,洪迈已经有了很好的总结:“国朝官称,谓大学士至待制为侍从,谓翰林学士、中书舍人为两制,言其掌行内、外制也。舍人官未至者,则云知制诰,故称美之为1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 2,北京:中华书局2 0 0 0 年,第2 4 2 页。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3,北京:中华书局2 0 0 5 年,第4 5 9 页。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3,第4 5 9 一4 6 0 页。秦观亦对这一改变有所评述,其言十一转变为六转、九转,迁转过速。淮海集卷1 5 官制下,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

47、:宋集珍本丛刊第2 7 册,第2 9 5 页上栏。5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3,第4 6 0 页。林驹:新笼决科古今源流至论卷6,台北:新兴书局有限公司1 9 7 0 年,第1 7 2 页。王明清:挥录卷2,北京:中华书局1 9 6 1 年,第1 4 页。8张祎认为,凡寄禄官在太中大夫以上必定身侍从官,也会出现某些官员寄禄官已至太中大夫以上却未获充任谏议或权侍郎以上的职事侍从官。参见张祎:宋代侍从官的范围及其相关概念,国学研究第34 卷。实际上,史料显示,这种现象十分稀少,一般官阶在太中大夫以上者,其人都曾担任过诸如学士和两制这样的侍从官,如果未带职事侍从官而官太中大夫以上者,多是因罪被褥夺馆职,

48、却保留了官阶,如郑雍(长编卷4 9 2,哲宗绍圣三年(1 0 9 7)十月乙酉,第1 1 6 9 0页)。虽然太中大夫官阶为从四品,但因为开府、特进罕除,以太中大夫进枢密院事或参知政事者也都存在,故而在实际的迁转中,太中大夫已经算是较高的官阶。史料中更常见的是致仕追赠的现象,如苏辙便是致仕官阶(宋史卷339 苏辙传,第1 0 8 35 页),明藻是追赠(宋史卷31 7 明逸子藻传,第1 0 34 8 页)。如古今事文类聚续集引绍兴令称:“诸绒毛坐,职事官谏议大夫,寄禄官太中大夫以上及学士、待制或经恩赐者许9乘。”(祝穆:新编古今事文类聚续集卷1 1,东京:中文出版社(株式会社)1 9 8 9

49、年,第1 31 7 页。)“城毛坐”在石林燕语中亦有记载,起初大概只是一种秋冬时使用的较为舒适暖和的马鞍,后来逐步演变为优待侍从和其他高级臣僚的特权(叶梦得:石林燕语卷3,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 0 1 2 年,第2 6 页)。此处记载之意应是寄禄官阶达到从四品以上即便不是侍从也可享受侍从待遇,所以“天禧元年始定两省五品、宗室、将军以上许乘”,“或经恩赐者”也“许乘”。64社会科学2023年第1 0 期“恩差”与宋代官制演进中的权力关系三字。谓尚书侍郎为六部长贰”,谓散骑常侍、给事谏议为大两省”。其名称如此。今尽以在京职事官自尚书至权侍郎及学士待制均为“侍从,盖相承不深考耳。”周必大更进一步指

50、出两制是两制,侍从是侍从,侍从官除了两省谏议大夫以上、尚书省权侍郎以上,也包含御史中丞、学士和待制,甚至指出以“两制”称呼“侍从”是谬误。洪迈和周必大的总结都是正确的,但未看到侍从官概念的圈层演进过程。这一过程,其核心始终是围绕两制来进行的。由于元丰改制整齐官制,恢复六部尚书、侍郎的职差,职事侍从官的现象开始增多,且成为侍从官概念的外圈层,外圈层的职事侍从官虽亦属清望文臣群体,但在清要程度上终究无法比拟于内圈层的两制。这一点,宋人程大昌论及两制与侍从的关系时便已指出:今世侍从,汉之九卿也。张安世持簪笔,事孝武皇帝十数年者,此即今世侍从之事也。盖安世尝为光禄勋,后又有大司马、车骑将军也。若摘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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