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M3317 产品采购技术规范
用于1、2、3级设备管道的冷、热加工成形奥氏体不锈钢焊接管件
0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奥氏体不锈钢制造的、厚度小于或等于50mm、未被零件采购技术规范包括的焊接管件:
——冷、或热加工钢板;
——轧制或锻造圆棒;
——冷或热加工的无缝钢管和卷焊管。
有关的管件有以下类型:
——弯管;
——三通管;
——异径管;
——封头管;
——支管件;
——挤压集流管,等。
除基体材料上的焊缝外,这些管件不得有其它焊缝。
1 基体材料
1.1 用于制作管件的钢板应按M3307“1、2、3级设备奥氏体不锈钢钢板”的制品采购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采购。
1.2 用于制作管件的圆棒按照下列技术规范要求采购:
——M3301 1、2、3级设备用的不锈钢锻件和冲压件;
——M3306 1、2、3级设备用的奥氏体不锈钢锻造或轧制棒材和半成品件;
1.3 用以制造管件的管材必须根据其基体材料(无缝钢管或卷焊管)的类型和特征,按下列技术规范之一进行采购:
——M3304 1、2、3级设备用的不锈钢钢管(热交换器管除外);
——M3314 用于1、2、3级设备辅助管路以填充金属焊接冷轧的奥氏体不锈钢卷焊管;
——M3320 用于1、2、3级设备的不用填充金属焊接而其后进行拉拔的奥氏体不锈钢卷焊管(热交换器管除外);
对于制作管件、且在成形技术中要求几次热循环的基体材料,可允许以非热处理状态交货。
2 制造
2.1 1级设备管件的制造程序
在开始制造前,供货商必须制订一个制造程序,该制造程序应按时间顺序列出在制造过程中各个不同阶段的操作过程,并对所有中间热处理和最终热处理、表面精加工和无损检验作出规定。
2.2 成形法
管件用冷加工或热加工方法成形。
2.3 交货状态——热处理
在下列情况下,管件必须进行固溶热处理:
——热加工成形的管件;
——冷变形量大于10%(或有证明文件为15%)。
对于1级管件,热处理条件及炉内气氛按在2.1节提到的制造程序中的规定。管件经受的热循环应予记录,并且这些记录应交监督人员保存。
3. 批的组成
管件分成批,每批由能满足下列要求的管件组成:
——同一类型;
——公称尺寸相同;
——制造程序相同;
——由相同基体材料制造;
——如果成形后进行了热处理,则必须为同炉热处理的管件。
而且,每一批限于:
——直径≤114.3和壁厚<12.5mm的管件,每批限100件。
——直径>114.3和壁厚≥12.5mm的管件,每批限50件。
4 力学性能
4.1 规定值
力学性能规定值相当于相应产品采购技术规范对钢板和钢管规定的担保值和认可值。
4.2 取样
试样的截取应尽可能符合基体材料采购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要求。然而,任一试样不得在距试料或试块边缘小于管件厚度的部位截取。
4.2.1 直径小于或等于114.3mm的管件
试料必须从原始钢板或钢管切下的见证件上截取。该见证件必须与所代表批的管件经受的制造过程和热处理相同。
4.2.2直径大于114.3mm的管件
试样必须从一批中的一个管件上截取,或从取样专用的超长部分上截取。
4.3 管件的力学性能试验
必须按照4.2的要求,根据管件的尺寸,从每批的一个见证件或一个管件上截取试料。
4.3.1 试验项目及数量
每批必须作一组试验,一组完整的试验包括如下内容:
——一个室温拉伸试验;
——对厚度≥12mm的零件,并且室温拉伸试验中A%小于45%时,1个KV冲击试验。
——对1、2级管件,做奥氏体晶粒度测定。
——当设备技术规格书或其它有关的合同文件中有要求时,每一炉罐号做一次规定温度下的屈服强度的验证。
4.3.2 试验实施方法
A——室温和高温拉伸试验
a)试样
试样尺寸应符合MC1000的规定。
当管件壁厚不允许截取一直径10mm的圆形试样时,则必须按MC1000的要求,在从管件上切下的条状试样上,或在从管件上截取的一段管件上进行拉伸试验。
b)试验方法
圆形试样和取自管件上的条状试样或管段,都必须按MC1000的规定进行拉伸试验,并记录以下数值:
——残余伸长0.2%条件下屈服强度,MPa;
——极限拉伸强度,MPa;
——断后伸长率,%;
c)结果
测得的结果必须符合4.1中规定的要求。
如果结果不是这样,且试样有物理缺陷(不影响成品的使用能力),或由于试样装夹不妥、或试验机运行失常而使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则必须另取试样重作试验。如果第2次试验合格,该零件予以验收,反之则按下述规定执行。
如果其结果不合格,不是由于上述任何一种原因所致,则可对测得的每个不合格结果再取双倍试样进行复试。复试试样取自不合格试样的邻近部位,若复试结果均合格,则该零件予以验收,反之,则必须拒收(见4.4)。
B——KV冲击试验
a)试样和试验方法
邻近截取的三个试样的形状、尺寸及试验条件应符合MC1000的规定。
b)结果
每个冲击试样的结果必须满足4.1中规定的要求。个别值可以小于规定的平均值但不得低于该平均值的70%。
如果上述规定的条件不能满足,则在不合格试样的邻近部位,再截取三根试样进行试验。
如果试验结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该(批)零件可以验收:
——6个试样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规定值;
——6个试样中结果小于规定的最小值的个数不超过2个;
——6个试验结果中只有一个小于规定平均值的70%。
如果情况不是这样,该(批)管件应予以拒收。
4.4 重新热处理
由于一项或几项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合格而被拒收时,可重作热处理。重新热处理的条件必须列入试验报告。
在此情况下,试样必须按4.2的规定截取。要进行的试验内容须与4.3的规定相同。
重新热处理不允许超过1次。
5 奥氏体晶粒度测定
按照MC1000的要求对热加工的1、2级管件进行晶粒度指数检查.
晶粒度指数至少等于2.
6 外观检查——表面状态
6.1 管件表面
采用能使管件内外表面光洁的制造工艺和热处理方法.
管件表面应完好无损,不得有瑕疵、裂纹、表面裂纹、撕裂、折叠和毛刺等有损于使用的缺陷。对于用非热处理状态交货的基体材料制作的1、2级管件,按MC4000规定进行液体渗透检验检查所有可以达到的表面。
检验准则如下:
——尺寸等于或大于1mm的任一显示应予记录。
——凡呈现下述显示的缺陷都不能验收:
1)线状显示;
2)尺寸超过3mm的非线性显示;
3)3个或3个以上间距小于3mm的排列成行的显示;
4)在100cm2的矩形面积上,累计有5个或5个以上密集痕迹。该矩形长边不大于20cm,且位于痕迹评定最严重的部位。
如果上述检验发现零件上有不允许存在的缺陷时,则零件不能原状验收并按第8节的规定处理。
6.2 端部精整
管件端部应按订货单中规定精整。
6.3 保护
管件的保护方法应在订货单中明确规定。
7 1、2级设备管件的体积检验
除第一节所述特殊准许的情况(检验在未经热处理的基体材料上进行)外,其它构成管件的基体材料在热处理状态下进行内部缺陷检验。该检验条件和验收准则按基体材料的采购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8 缺陷部位清除
所允许的缺陷仅指那些可用磨削法清除;且去除后的尺寸仍在产品的允许公差范围之内的缺陷。
磨削区应平滑过渡,在磨削或机加工以后,按MC4000规定的要求进行液体渗透检验,以确保缺陷已被完全清除。
本规范6.1节给出了有关准则。
不允许用锤击法或焊补法整修表面缺陷。
9 尺寸和公差
尺寸和公差必须在采购图中明确规定。
10 水压试验
除非在设备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否则管件不应进行水压试验。但是供货商必须按照设备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确保管件承压性能。
11 标记
供货商必须按C1300和D1300的规定确定采用的标志和标记方法。
11 清洁——包装——运输
管件应去氧化皮,并经钝化处理。
所有管件的端部均应倒角,清除毛刺和保护。其它包装和运输的要求应在订货单中明确规定。
12 试验报告
供货商在每一项试验后,且无论如何要在管件交货之前建立以下试验报告:
a)基体材料
——基体材料验收报告;
——无损检验报告;
b)管件
——热处理合格证;
——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目检报告;
——如需要,1、2级管件的液体渗透检验报告;
——尺寸检验单;
——水压试验报告或保证文件。
这些报告必须包括:
——炉罐号和管件编号;
——供货商识别标志;
——订货单号;
——如有必要,检查机构的名称;
——各种试验和复试结果,及与相应的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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