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一、责任范围1. 组织地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地质条件,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和地质隐患排查工作。2.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矿井安全生产所需的各种地质图纸和资料的审查。3. 参与矿井相关设计、规程、措施等会审工作。4. 参与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风险分级管控、水害安全防治技术、隐蔽致灾地质因素等相关工作。5. 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6. 组织地质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开展地质专业相关的科研活动。7. 做好井上、下地质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业务工作。二、考核标准1. 地质探查、设计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2. 地质资料分析、审核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3. 地质灾害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每次罚款50元。4. 相关地质专业技术管理出现问题的,每次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