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公司对境内商业保险集中管理保险供应商考核
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根据XX股份(以下简称中国XX)境内商业 保险管理制度,为加强对保险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保险 公司”)的管理,催促保险公司履行各项服务承诺,保障中 国XX总部及其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 单位“)保险消费权益,特制定本考核方法。
第二条本考核方法是对保险公司服务的总结性评价,但不 作为该保险公司继续提供服务的充分条件。
第三条 本考核方法由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发 展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结果经公司确认后,上报中国XX 金融管理部。
第二章考核对象及要求
第四条 本方法中考核对象是指与中国XX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的保险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与各单位及中国XX所聘请的保险经纪公司(以 下简称“经纪公司”)共同参与对保险公司的考评工作,中 国XX金融管理部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为提高考评效率,公司将根据各单位参与统保情况, 选择统保率较高的单位或重大工程的工程总经理部作为重 点单位参与对保险公司的考核,公司对最终考核分值进行汇
附件2:
中国xx境内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程保险供应商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经纪公司适用)
填报单位:(盖章)评价对象:(保险公司)
调查
工程
调查内容
分
值
评价
非 常 满 意
10 0%
满 意 80 %
基 本 满 意 60%
不满 意 30%
非常 不满 意 0
投保
出单
1、对保险公司提供的出 单咨询(包括投保数据准 备、出单进程查询等)服 务的评价。
10
分
2、对保险公司出具保单 的时效性,以及送达保单 /发票时效性的评价。
10
分
日常
服务
3、对保险公司处理临时 性问题效率的评价。
10
分
4、对保险公司服务人员 态度的评价。
10
分
注:1、请对调查内容进行逐项评价,并在所选评价项内划
理赔
服务
5、对保险公司保险案件 处理时效性的评价。
10
分
6、对保险公司理赔服务 人员案件处理专业性的 评价。
10
分
7、对保险公司赔款支付 时效性的评价。
10
分
整体
评价
8、对保险公司服务情况 的整体评价。
20
分
费用 结算
9、对经纪费结算时效性 的评价。
10
分
考核评分
请对保险公司服务提出您的具体意见或优化建议:(可另附页)
“ V ”;
2、分数计算方式:得分为此题分值与选项对应比例的乘积。
总整理。
第七条评分单位选取标准.年统保率超过40%的单位;
1 .工程投保金额超过人民币30亿的工程部;.统保率低于40汕但上报保险需求数量排名前五的单位。
2 .在参与考核单位数量缺乏15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其他重要单位。
第八条 考核期内未参与工程的保险公司不参与满意度评分, 但其他扣分指标按本考核方法执行。
第九条 各保险公司总公司为一个考核对象,其下属各级机 构不再单独考核。
第三章考核流程
第十条考核每年一次,公司下发考核评分表,并组织评分 单位和经纪公司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进行评分。
第十一条参与评分单位,于7个工作日内提交评分结果。 未提交单位视为放弃评分权,不计入总分。如有效评分单位 少于10家,那么可视情况延长提交时间或补充其他评分单位。
公司金融开展部根据各单位评分结果进行分数核算。
第十二条 初步考核结果将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在 接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对考核提出复议。
第十三条 公司金融开展部将考核结果形成考核评价报告, 经公司审批后,上报中国XX金融管理部。如需复议,那么金 融开展部按照本方法第五章内容进行复议。
第四章考核内容及细那么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包括服务评价指标和重大特殊事项评议两局部。其中服 务评价指标总分值为100分,重大特殊事项评议包括监管处 罚和诉讼事项等。
L服务评价指标
(1)满意度评价指标该项指标分值为100分。通过满意度问卷调查形式(调查问 卷见附件)对各保险公司协议执行情况,即承保政策优惠、 理赔政策优惠、专业化服务团队保障、投保出单、日常服务、 理赔服务、整体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2)服务投诉指标考核期内各单位可对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在合同履行、服务 效果、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公司进行投诉,经公司 核实后,记为1项服务投诉。
(3)长期未决案件指标处理赔案的效率将作为考核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的一项指标, 如出现报案日起,一年内赔款仍未到账的,将记为扣分项。 如保险公司可提供资料证明该赔案的延迟确系无保险公司 责任,那么扣分免除。
(4)其他服务扣分指标详见本方法第十六条。
2.重大特殊事项评议考核周期内,发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保险监管要 求,或各单位对保险供应商提出法律诉讼且保险公司败诉的 情况,公司将情况如实汇报,中国XX金融管理部将视情况 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公司。
第十五条 上述指标中服务投诉指标与其他服务扣分指标 发生重复的,以扣分高者进行计算,但不重复扣分。
第十六条评分细那么.服务评价指标评分细那么
服务评价指标考核采用加权平均法,即按照评分单位的权重 计算分值,减去应扣减分值。最后结合重大特殊事项评议情 况得出对每一保险公司的最终考核结果。
服务评价指标得分二满意度指标得分-服务扣分满意度指标得分=A X 50%+B X 30%+C X20%
公式中A指各保险公司获得的各参与评分单位调查问卷得分 的算术平均数,公式中B指各保险公司获得公司调查问卷得 分,公式中C指各保险公司获得经纪公司调查问卷得分的算 术平均数.服务投诉指标评分细那么
服务投诉5次(含)以内,每出现一次,从该保险公司总得 分中扣除3分;服务投诉超过5次,那么每次扣除5分。
1 .长期未决案件指标评分细那么发生一次长期未决赔案从该保险公司总分中扣5分。
2 .其他服务扣分指标评分细那么
序号
服务内容及要求
扣分标准
1
保险公司应保证统保工程负责人、服务 负责人及其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如确因 职务变动、人员离职、应公司要求等情 况确需变动,统保工程负责人、服务负 责人、第一联系人、第二联系人确需变 动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并经过公司认可, 其他服务人员变动应在发生变动之后10 日内通知公司。
工程负责人、服务负责人发生变 动且未取得公司事先认可,每次 扣10分;
第一联系人、第二联系人发生变 动且未取得公司事先认可,每次 扣5分;
其他工程服务人员发生变动未 按时通知的,每次扣2分
2
未经公司同意,保险公司及其各分支机 构不得擅自向公司或中国XX指定的经 纪人以外的其他方提供对中国XX及所 属企业统保工程的报价。
未经同意擅自提供报价者,每发 生一次扣5分
3
按时参加公司或经纪人组织的相关会 议。
未按时参加者,每次扣2分。 指定要求相关领导参加的会议, 未有相关负责领导到场者,每次 扣5分。
4
严格按照理赔要求的时限和理赔标准提 供理赔服务,包括支付赔款或分摊赔款 及费用等相关事项。
由于独家保险人或首席保险人 未按时支付赔款的,导致被投诉 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 5-10 分;
由于其他共保人未按时分摊赔 款或费用,导致首席保险人向公 司投诉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
每次扣5-10分。
5
在共保情况下,假设保险公司为首席保险 人,那么在收到每期保费后,应按时对其 他共保人拨付保费。
由于首席保险人未按时拨付,导 致其他共保人向公司或经纪人 投诉的,每次扣5分。
6
保险公司应及时按照承诺向公司支付保 险代理费和/或向经纪人支付保险经纪 佣金。
因保险公司自身原因未能按照 承诺按时支付,每次扣5分;经 书面催收仍不按时支付或拒不 支付,每次扣20分。
7
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与中国XX保险服 务协议中“统保工程服务条款”的服务 承诺提供优质的服务。
因保险公司自身原因无法提供 承诺的服务内容,每次扣5-10 分。
8
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损坏中国XX 利益。
未能遵守者,每次扣10分。
9
其他服务不到位的事情,导致中国XX利 益受损,或引起其他方投诉的情况。
根据情节严重,每次扣1-10
分
10
对于上述服务内容,实施不到位,导致 中国XX利益严重受损,影响恶劣的。
按以上分值以2倍一5倍扣分
11
保险公司应积极响应公司以及经纪人对 于统保工程各项服务要求,并主动提出 有利于统保工程的服务和相关建议(无 论是首席或独家、或是共保的情况下)。
对保险公司表现突出的服务人 员或机构将予以加分,根据贡献 情况每次加2-5分,如表现特别 突出的,每次加5-10分。
第五章复议制
第十七条 如保险公司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提出复议。
第十八条 复议过程中,如发现计算错误,金融部应对评分 结果做出相应修改。
第十九条如保险公司对评分单位满意度调查分数存在异议, 公司金融开展部可书面与评分单位进一步核实,如核实后评 分单位对评分进行修改,那么以最新修改结果为准,如仍保持 原结果,那么该分数将不再进行修改。保险公司将不得再次提 出异议。
第二十条对于其他扣分项,保险公司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进行解释说明。该证明材料应作为考核评价报告的组成局部。
第二十一条 公司金融开展部应将复议过程及结果加入评 价结果报告,经公司批准后提交至中国XX金融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公司审计稽核部负责对复议过程及结果进行 监督。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三条本方法由公司金融开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中国XX境内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程保险供应商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各单位及公司适用)
填报单位:(盖章)评价对象:(保险公司)
调查
工程
调查内容
分
值
评价
非 常 满 意
10 0%
满 意 80 %
基 本 满 意 60%
不满 意 30%
非常 不满 意 0
投保
出单
1、对保险公司提供的出 单咨询(包括投保数据准 备、出单进程查询等)服 务的评价。
10
分
2、对保险公司出具保单 的时效性,以及送达保单 /发票时效性的评价。
10
分
日常
服务
3、对保险公司处理临时 性问题效率的评价。
10
分
4、对保险公司服务人员 态度的评价。
10
分
注:1、请对调查内容进行逐项评价,并在所选评价项内划
理赔
服务
5、对保险公司保险案件 处理时效性的评价。
15
分
6、对保险公司理赔服务 人员案件处理专业性的 评价。
10
分
7、对保险公司赔款支付 时效性的评价。
15
分
整体
评价
8、对保险公司服务情况 的整体评价。
20
分
考核评分
请对保险公司服务提出您的具体意见或优化建议:(可另附页)
“ J ”;
2、分数计算方式:得分为此题分值与选项对应比例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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