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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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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所属基层单位的临时设施管理工作,结合各个项 目现场临时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各基层单位。 3引用文件 3.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 2011); 3.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 25); 3.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 — 2011)。 4管理内容 4.1职责 4.1.1公司安全部是其所辖项目的临时设施管理的主管部门,对 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审核、标准进行评估确认、费用进行核 实批准。对临时设施的标识、使用、周转、维护等进行统一计划协调。 4.1.2各基层单位负责各自项目范围内临时设施的租用、使用、 维护,负责租赁临时设施的出入场。 4.2 临时设施计划 4.2.1各新开工项目工程,针对项目规模和现场环境,依据项目 所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划,经过公司工程部对项目的策划,按最少 的投入,获取最大效益,在保证安全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 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装备、满足经营、保证生产的指导思想,在项目 开工前,基层单位按照公司策划并按公司标准图集(VIS形象识别系 统手册)采购、租赁临时设施。 4.2.2基层单位临时设施规划按以下原则进行: (1)有效利用场地的使用空间,遵循公司标准化图集(VIS形 象识别系统手册)的要求,对施工机械、生产生活临建、材料堆场等 进行最优化的布置,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便生活和环境保护 的要求。 (2)科学规划现场施工道路和出入,以利于车辆、机械设备 的进出场和物资的运输,并尽可能的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对施工区域和周边的各种公用设施、树木等加以保护。 (4)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时道路、临时加工场地、临时供 水设施尽量采用现场施工材料。 (5)临时供电设施(临时电缆、临时配电箱)按照《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5和《临时用电方案》布置。 4.3 临时设施采购 (1)基层单位采购临时设施需执行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的要求。 (2)材料进场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质检员对进场 的临时设施材料质量进行进货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基层单位在选择装配式活动板房的供应商时,必须明确该 供应商对产品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保修、拆除责任。 4.4临时设施租赁 基层单位人员临时住房可酌情租用现场附近的居民楼或其他住 房,租住原则为:租赁价格合理,方便工作,租房距离现场应在3公 里以内;租房数量根据项目管理人员数量合理确定,不得造成房屋长 期闲置;在项目收尾阶段根据人员逐渐减少的实际情况,及时调节租 房数量避免造成空置浪费;与房主签订租赁协议;项目竣工后,及时 退出租用房屋。 4.5临时设施搭设 4.5.1基层单位根据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业主的其他要求搭建的 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搭建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临时设施搭设前,基 层单位将临时设施平面坐标图报业主同意后开始搭设。避免与工程用 地重复,造成临时设施反复拆除、搭设。 4.5.2基层单位若采用装配式活动板房作为现场宿舍、办公室时 不得超过两层,各种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公司标准图集要求,并满足 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装配式活动板房搭设前需报送《装 配式活动板房搭设方案》、材料检测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方 能由供应单位搭设。严禁选用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搭设。 4.5.3临时宿舍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6m,实行单人单床。每间 房屋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严禁使 用通铺做法。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5.4临建食堂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8m,距离厕所、垃圾点等 污染源不得小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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