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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2157-2023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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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060.3 CCS P 41 DB 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1572023 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maintenance and management of rural domestic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2023-12-23 发布 2024-04-23 实施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联 合 发 布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DB42/T 21572023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

2、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基本规定.2 5 污水收集及排放设施.3 6 污水处理厂.5 7 泵站.11 8 通用设施.13 9 环境保护.16 10 安全与应急管理.17 11 档案与信息管理.19 12 绩效管理.21 附录 A(资料性)运维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22 附录 B(资料性)运行管理状态判别指标.24 附录 C(资料性)安全生产应急物资清单.26 附录 D(规范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28 附录 E(资料性)运营期绩效评价资料清单.29 参考文献.30 DB42/T 2157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

3、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汉江益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瑜红、李国洪、禹滋柏、付建国、尤鑫、李卿、周旭、文云波、鲁宏武、关凯、王宗平、陈华、曲双双、王子、万春、马涛、谢鹏超、陈思、王思阳、花凌云、汤伟、占淑娴、王伟斌、陈璇、辛月星、雷智丰、陈浩然

4、、雷琳慧、陈青。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7-68873088,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7-82631888,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8号。DB42/T 21572023 1 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排放设施、污水处理厂、泵站和通用设施的运营维护、环境保护、安全与应急管理、档案与信息化管理和绩效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处理规模为200m3/d以上(含200m3/d)、5000m3/d以下(含5000m3/d),

5、新建、改建及扩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业园及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在本规程范围内。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

6、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348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 GB/T 2348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 GB/T 2460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泥质 GB/T 24602 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 GB/T 250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 GB/T 31190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4020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评价技术要求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27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T 51347

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CJ/T 51 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CJ 68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T 3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 CJ/T 314 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置水泥熟料生产用泥质 CJJ 6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T 54 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 DB42/T 21572023 2 CJJ 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T 285 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技术标准 HJ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 HJ 579 膜

8、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5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6 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8 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38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domestic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用于收集、输送和处理生活污水的构筑物、设备、附属设施及提升设施的统称。注:注:包括化粪池、接户井、污水管渠、检查井、提升泵站(一体化提升井)、污水处理厂(站)等。运维单位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company

9、从事污水处理及其设施操作与维护生产活动的单位。运营维护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对生活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设施开展的运行、巡检、维护等管理活动。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water quality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实现水样采集、水样分析、分析数据实时上传及统计等功能的软硬件设施组成的系统。危险废物 hazardous wastes 列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一体化预制泵站 Integrated prefabricated pumping station 将泵、管道、控制系统

10、和通风系统等集成为一体,并在工厂预制生产,用于提升和输送水介质的泵站。绩效管理 performance management 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项目管理活动。4 基本规定 4.1 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运维单位做好档案移交,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正常运营。4.2 运维单位应依据本规程制定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责任、培训考核、工作流程、运维手册、记录评估、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并定期修订。DB42/T 21572023 3 4.3 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应掌握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维

11、护要求、技术指标、安全规程及保养要求。4.4 运维单位宜实施厂网统一管理,并安排专人(部门)负责乡镇污水收集设施的运维,也可利用外包服务。4.5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应保持连续运行,不得擅自停运。4.6 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达到设计标准或当地政府部门新要求的水质标准,且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4.7 管道污泥的采集、运输、处理与处置,应符合现行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 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 68 的有关规定。4.8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应结合当地条件,鼓励开展水资源综合回用。4.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流行期间,运维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防护

12、措施的同时,应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疫工作,加强污水管网系统的巡查,处理检查井井盖丢失、污水外溢等问题。应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加大消毒剂的投加量,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4.10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宜以标准化和信息化为支撑,实施智慧化运营。4.11 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满足产品说明书中操作规范的要求。5 污水收集及排放设施 5.1 一般规定 5.1.1 乡镇污水收集及排放设施的运行维护包括对污水收集管道(小区与市政管网间的接户管、支管和干管)、倒虹管、检查井(含截污井、闸门井、阀门井、小区与市政管网间的接户井)、排放口、排水泵站等的定期巡检、养护

13、。5.1.2 分流制排水系统中或局部实现雨污分流的区域,雨水与污水管道不应混接。投入运维的分流制排水系统中,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应将雨水(或污水)管道接入污水(或雨水)管,不应破坏雨、污水管道。5.1.3 运维单位宜在排水泵站、溢流口、埋地管道(特别是农田、菜地、山林、居民房前屋后、河沟边等)上方等处地面以上设置醒目清晰的标识,并公开专用于群众反馈的联系方式。5.1.4 服务范围内有新增污水排放单位或新建住宅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将符合要求的新增污水量接入污水管网系统。新增医疗机构的废水需经当地卫生、环保部门同意,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14、/T 31962)方可接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5.1.5 工业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系统,应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排污及排放许可后接入污水管网系统,并接受运维单位监督及管理。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排入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5.1.6 化粪池接入污水管网系统,应对化粪池出口进行定期巡检,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5.1.7 污水收集及排放设施的巡查周期应满足以下规定:a)接户管巡检每月不少于1次;b)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管段、涉田、穿河管道以及易发生淤堵的接

15、户小方井、跌水井、倒虹井等,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c)对非重点管段及检查井外部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d)每季度对污水管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e)排放口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1次,排放口淤积情况检查每年不应少于1次,宜在每年枯水期时进行。DB42/T 21572023 4 5.2 管道运维 5.2.1 污水管道的运维管理工作应结合乡镇污水治理实际需求,促进排水系统提质增效。5.2.2 污水管道运维对象包括管道、检查井和排水口,主要工作有管道巡视、管道功能状况检查、管道结构状况检查、检查井内外部检查、排放口的巡视和检查、污水管道养护、检查井养护和排放口养护等。5.2.3 管道日常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内

16、容:a)管道是否破损,基础是否沉降;b)管道上方是否存在占压;c)是否存在违章排放;d)是否存在新增私接管道;e)巡查在建工地时,在施工区域范围内张贴管线设施警示标志,对影响管道和设施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f)对合流管、截流管应在停雨后三天内进行全面巡查,重点巡查设施完好情况,淤积或垃圾缠绕情况;g)用于控制的闸门是否运行正常且启闭及时;h)晴天雨水管道中是否存在排污情况。5.2.4 管道功能状况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主管网管道内允许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径或渠高的1/5;b)入户管网应结合实际情况,管道内允许积泥应不超过管径或渠高的1/3;c)管道内是否有障碍物、树根、残墙、坝根等;d)管道内水

17、位和水流是否正常。5.2.5 管道结构状况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管道是否有变形、错口、脱节、破裂与空洞、渗漏、腐蚀、胶圈脱落、塌陷等;b)管道是否有地面塌陷造成的倒坡。5.2.6 接户管的运维应包括以下内容:a)接户管接入市政管网需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应设置接户井;b)接户管巡检内容包括污水冒溢、私自接管、雨污混接、排水设施损坏、管道裸露、附件丢失,以及影响管道排水和安全的其它情况,并做好巡查记录;c)接户管、接户井的清扫每年不少于1次。5.2.7 过河倒虹管应重点检查河床覆土深度,河床覆土不应小于 1.0m。5.2.8 管道检查可采用 QV 潜望镜检测、CCTV 管道机器人检测、直接观察法、

18、低压空气检测法等方法。5.2.9 检查井内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井盖链条或锁具是否缺损;b)防坠网是否缺失、损坏;c)爬梯是否松动、锈蚀或缺损;d)井壁是否存在泥垢、裂缝、渗漏或抹面脱落等;e)管口孔洞是否堵塞,流槽是否破损;f)井底是否存在积泥、杂物;检查井允许积泥深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 68)的有关规定;g)井内水位和流向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违章倾倒、新增私接管道;h)排气阀、压力井等附属设施应完好有效。5.2.10 检查井外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污水是否冒溢;DB42/T 21572023 5 b)井盖是否埋没、丢失、破损、移位,能否

19、正常启闭;c)井盖标识是否与管道属性一致;d)井圈、井口有无破损、倾斜、沉降、坍塌;e)井盖与井框之间是否突出、凹陷、跳动或有声响;f)检查井周边路面有无破损、沉降。5.2.11 当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井盖缺失或损坏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在 12h 内修补恢复;当运维单位接报井盖缺失或损坏信息后,应在 2h 内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 12h 内修补恢复。5.2.12 巡查要求每次巡查均应做好巡查记录,登记巡检人姓名、巡检时间、巡检范围(检查井号)、管网系统状况等信息,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整改。宜保留电子版的巡检过程影像资料。5.2.13 排放口外部巡视应包括以下内容:a)附近是否存在堆

20、积物、违章搭建、垃圾等;b)挡墙、护坡及跌水消能设施是否破损,c)排放口附近是否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T 15562.1)规定制作并悬挂标志牌。5.2.14 汛期来临前,应加强对排放口的排查和隐患排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2.15 排水管道的养护包括:管道和倒虹吸管的清淤、疏通;冬季管道的养护;检查井的清捞;井体缺陷的修复;井盖、井框、安全网的更换;排放口的清理、修复和疏浚。5.2.16 管道的清疏养护可采用射水疏通、绞车疏通、推杆疏通、转杆疏通、水力疏通和人工铲挖等方式,各种管道疏通方法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确定。5.2.17 当管道损坏、淤塞严重时,巡检人员应及时上报,同时调集清

21、通人员,进行突击抢险清通,清通工作应迅速快捷,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5.2.18 倒虹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倒虹管应定期清理,采用水力冲洗养护时,冲洗流速不宜小于1.2m/s;b)过河倒虹管的河床覆土小于1.0m时,应及时采取抛石等保护措施;c)倒虹管养护需要抽空管道时,应先进行抗浮验算;d)倒虹管沉砂井应定期清理。5.2.19 冬季严禁将道路积雪倒入管道中。5.2.20 检查井的养护频率不应低于 4 次/年,管道养护频率不应低于 1 次/年,容易淤积的管网应结合季节性和重要性适当增加清疏频率。5.2.21 检查井的清疏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防坠网上、检查井内及截污井内的格栅上应无垃圾和

22、杂物;b)发现防坠网不牢固的,应及时修理或更换;c)清疏后应达到井壁清洁无结垢,井底无硬块,井内无积泥的质量要求。5.2.22 检查井的清掏宜采用吸泥车、抓斗车等机械设备。5.2.23 排放口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及时清理排放口附近的堆物、垃圾等;b)应及时修理和加固排放口挡墙、护坡及跌水消能设施;c)埋深低于河滩的排放口,应在每年枯水期进行疏浚;d)当排放口管底高于河滩1.0m以上时,应根据冲刷情况增设阶梯跌水等消能设施。6 污水处理厂 6.1 一般规定 DB42/T 21572023 6 6.1.1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与处置系统、附属设

23、施、水质检验、记录建立及保存、运营成本控制等。6.1.2 为便于管理和操作,厂内各生产车间或管理用房内、主要构筑物外壁应配备工艺流程图、供配电系统图、控制系统图等图表,生产车间醒目处或主要设备旁应张贴设备操作规程、运转说明。6.1.3 在污水处理厂(站)醒目地方设置公示牌,明确污水处理规模、主体工艺、运维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6.1.4 运维单位应经常检查设备的油封、水封等,避免水、泥、气泄漏,保证设备的运行效率,防止设备被腐蚀、环境被污染。对闸阀漏水或地下水渗漏等情况,应采取适当措施。6.1.5 工艺运行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或突发状况,运维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制定可靠方案予以解决。6

24、.1.6 操作人员应经常清理沉淀池等构筑物堰口处的杂物,保证出水均匀和处理效果,保持外观整洁。泵房、污泥脱水间等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构(建)筑物应保持良好通风。6.1.7 污水处理厂的巡查周期规定如下:a)设有中心控制室的污水处理厂,值班人员应对厂区主要构筑物及生产设备、仪表进行全面巡检一次,同时按照工艺流程对各工艺段运行情况进行巡查,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进行记录和调整;其余时段按照生产需求,周期性巡检一次工艺段,对突发情况进行针对性巡检和记录;b)非特殊情况,天黑后不再上池巡检,通过监控查看设备及工艺段情况。6.1.8 污泥应有明确的处置方式和处置地点,污泥处理处置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25、排放标准(GB 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60)的规定。应建立完善的污泥处理处置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对处理后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6.1.9 乡镇生活污水厂应按省相关主管部门规定设置进、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厂站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的数据实时传输到省平台。6.1.10 厂内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应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规定,并做好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记录和交接等工作,委托危废处置的单位应具备国家相关资质。6.1.11 污水处理

26、厂处理的污水量、产生的污泥量等生产指标及自来水、电、药剂等材料的消耗量,都应有准确的计量,作为污水厂核算成本和效益的依据,也作为技改的基础资料。6.1.12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单位应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进行控制管理,减少各种原材料的消耗,降低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6.1.13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应周期性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积极应对公众有效投诉。6.2 污水处理系统 6.2.1 运维单位应将设备按安装位置或功能分类统计,统计时应包含设备名称、安装位置、数量、型号、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供应商、采购日期、始用日期、备用情况等内容,建立完整的设备清单并存档。6.2.2 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应关注可

27、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对设备正常运行的影响,及时采取预防措施。6.2.3 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应制定设备维护保养方案,并包括下列内容:a)严格按照设计或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大、中、小修和保养,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b)对设备运行状况和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制定设备维修或更新计划,将维护保养、验收、更新等记录存放在设备档案中;c)拟定设备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其库存满足日常检修维护需要;DB42/T 21572023 7 d)对各种阀门、管道、支架和盖板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除锈、防腐处理;e)经常性检查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定期更换联轴器的易损件;f)经常性检查对设备和人身起保护作用的零部

28、件,如承重钢丝绳、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熔断器、限位开关、过扭矩传感器等,保持这些零部件的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g)严格执行安全巡检制度,由设备工程师按设备技术要求进行周期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做好巡检记录;h)定期检查、吹扫电气控制柜。6.2.4 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的运行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a)应观察污泥的性状,包括污泥的色臭、曝气池液面、二沉池泥面高低、上清液透明程度及液面浮泥的情况等,及时检测污泥的浓度、沉降比和体积指数,并加以分析,判断运行情况;b)应观察和检测微生物的组成与活性,污泥的生物相特征应根据需要每35日观测一次;c)应对处理状况进行检测,并不断调整

29、工艺运行条件,以充分发挥系统的能力和效益,需要检测的常规指标应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悬浮物(SS)、总氮(TN)、总磷(TP)等,针对接入餐饮业污水的处理设施应增加动植物油指标监测。对于已建在线监测设备的污水处理厂,应按照平台数据采集频率要求进行检测;对于在化验室测样的污水处理厂,应根据厂内工艺运行需要调整监测频率。6.2.5 生物反应池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a)按照生物反应池系列池组的设置情况及运行方式,调节各池进水水量,均匀配水,并保持均匀的曝气、推流和搅拌;b)根据生物反应池的出水水质要求、不同工艺流程的运行工况变化,调整并控制反应区的进水量、气水比和溶解氧(

30、DO)等工艺参数,好氧区DO应保持在2mg/L左右;c)应充分考虑冬季低水温对去除COD、N和P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降低负荷、增长泥龄、投加填料、调整厌氧区(池)及缺氧区(池)水力停留时间等措施。d)应确保潜水搅拌器、潜水推进器、鼓风机及曝气器或曝气机、回流污泥泵、剩余污泥泵、刮吸泥机、膜分离装置及高压泵等污水处理关键设备按工艺设计要求保持正常运转;e)各池面应保持无浮渣,池壁应无附着物,走台上应无泡沫和浮渣溢出。6.2.6 生物膜法处理工艺的运行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a)应利用布水、布气系统的调节装置,调节各池或池内各部分的配水或供气量,保证处理设施均匀布水、布气;b)填料在生物膜处理设施中正

31、常运行时,应定期观察其生物膜生长和脱膜情况,观察其是否损坏;c)应观察和检测生物膜的性状和生物相特征;d)应根据当地气温和环境等条件,采取防冻、防臭和灭蝇等措施。6.2.7 深度处理工艺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a)混凝反应池应按工艺设计要求和运行工况,控制流速、水位和水力停留时间,且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6)的相关规定;b)过滤池应根据水头损失或过滤时间对滤床进行反冲洗,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 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8)的相关规定;c)膜分离装置应按工艺设计要求定期自动进行化学清洗或物理清洗,使其保持稳定运行,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膜分离法污水

32、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9)的相关规定。6.2.8 人工湿地的检查与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a)对进出水装置要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并对流量进行校正,应定期去除容易堵塞进出水管道的残渣,以免出现短流、进水端壅水和出水端淹没等现象;DB42/T 21572023 8 b)应经常对护堤进行检查,防止水面以下护堤的外部斜坡面出现渗水现象;c)湿地植物栽种初期应通过控制湿地水位,保证植物良性生长;d)应及时清除植物的枯枝落叶,移除外来物种,进行缺苗补种,控制病虫害;e)湿地植物成熟后应对植物进行及时收割、处理和利用,保证湿地的良性循环;f)应定期对湿地四周的环境进行清扫以保持湿地周边良好的环境卫生;g)

33、宜采用间歇运行、定期清淤、局部更换基质等方法,防止湿地运行中堵塞现象;h)定期检测进出水水质,确保人工湿地的运行满足设计要求,并定期对检测仪器、仪表进行校验。6.2.9 污水(污泥)处理构筑物的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a)对构筑物的楼梯、走道栏杆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除锈、防腐处理;b)定期清扫构筑物堰口、池壁,清理二沉池刮泥机和出水槽的青苔;如果二沉池上有浮泥,应及时清除并查找原因;c)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厂区照明设备、灭火器及救生圈等安全防护设施;d)雨雪天气后检查阀门井、电缆沟,应保持无积水。6.3 附属设施 6.3.1 化学药剂存放仓库,必须统一管理,并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并建立台账

34、。仓库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及时清除。储存易燃、易爆药品的仓库应远离火源,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6.3.2 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保证密闭,具备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相关标准要求。危废间应配备通讯设备、防爆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危险废物应分类放置,并分别标识。6.3.3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应设置不少于 3 个接入省信息平台的视频监控摄像头,监控区域覆盖开放式生物处理单元、出水在线监测仪表间、巴

35、氏计量槽。6.3.4 监控摄像头清晰度应满足查看设备运行状态、监控仪表间人员进出过程的需要。污水厂人员不能随意进入仪表间。6.3.5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应根据上级规定确定,进水一般包括流量、COD、pH;出水一般包括流量、COD、总氮(TN)、氨氮(NH3-N)、总磷(TP)、pH。6.3.6 在线监测系统的仪表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要求:a)每天巡视、检查1次在线仪表运行状态,如发现数据持续异常,应立即检查处理;b)每天检查1次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不能上传省平台,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c)拟定在线仪表配套的药剂、试剂及易耗品、备品备件清单,每周至少检查1次在线仪表配

36、套的药剂余量,及时补充;d)根据产品说明的要求,定期清洗在线仪表配套的取样泵、过滤网、电极探头、传感器等;e)所有配备的在线监测仪表应每半年进行1次仪器标定;运维单位应每月对在线监测仪表进行比对校正;f)做好在线监测仪表的巡检、维护保养、维修记录;g)在线监测仪表因故障需要停用或更换时,应在停止使用前向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备用机,并在省信息平台上报备。6.3.7 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在线监测设备取样口或监测探头应设置在进水提升泵房之后、沉砂池之前,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取样口或监测探头应设置在总排口巴氏计量槽处。6.3.8 污水处理厂的配电间门口宜安装防鼠挡板,挡鼠板的高度和结构应能保证

37、老鼠无法进入配电间内。DB42/T 21572023 9 6.4 污泥处理与处置系统 6.4.1 污泥应及时处理和清运,暂存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6.4.2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剩余污泥宜因地制宜确定处理处置方式。在单个污水处理厂泥量较小的情况下,可考虑将不同乡镇剩余污泥统一处理,或集中送至城市或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6.4.3 污水处理厂站宜设置污泥储存设施,储泥池内应设置泥位计或刻度尺,便于定期清运和处理。6.4.4 采用污泥机械脱水处理时,可将多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集中脱水处理,也可设置移动脱水机巡回脱水。6.4.5 污泥机械浓缩与脱水应符合下列规定:a)污泥调理药剂的种类及投加比例,应根据污

38、泥性质及生产试验确定。当泥性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b)处理过程中应控制药剂消耗量并保持加药装置运行精准。固体药剂应提前配制,放置时间应根据药剂使用要求确定。超过规定放置时间再次使用,应重新检测药剂的活性,合格方可再次使用;c)脱水设备不宜长期停止,设备停机时间超过1周时,应将设备、药剂池、管道排空,电控柜的电源开关关闭;d)在污泥机械浓缩过程中,污泥处理的浓缩、调理、脱水等装置应保持正常运行工况,确保出泥含水率和运行稳定,不得无故停机或超负荷运行;e)应定期检查脱水机进泥预处理系统对渣砂的去除效果,及时发现脱水机进泥中砂粒对机械脱水设备的影响,损坏严重时应及时更换;f)定期对脱水机进行维护和

39、保养,更换轴承、密封等易磨损的部件,定期对加药螺旋、加药泵、反冲洗泵等进行维护保养。6.4.6 污泥干化脱水应符合下列规定:a)干化后污泥含水率应根据污泥最终处置方案中污泥处置方式确定;b)应保证干化脱水装置的正常运行工况,确保处理效果和运行稳定,不得无故停机或超负荷运行;c)应定期对设备及配套装置的处理效果、接头密封与磨损等情况进行详细地检查记录,及时更换磨损件、添加润滑油。6.4.7乡镇污水厂设有污泥干化场时,应采取防渗和收集处理渗沥液等措施。6.4.8 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有干污泥堆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取适当的封闭、抑尘、通风及实时监控措施,堆场污泥应及时转运,以避免干污泥在堆放过程

40、中因自燃而产生安全隐患;b)采取防雨措施;c)干污泥堆放及输送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6.4.9严格执行污泥处置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过程须严格执行一车一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从事污泥运输的单位应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要求,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监控和管理,严禁随意倾倒、偷排等违法行为;污泥运输时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6.4.10 应根据污泥泥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取合理的污泥处置方式,鼓励污泥资源化利用。6.4.11 污泥处置宜采用就近的原则,以节省运输费用及减少湿污泥运输中对沿途造成的污染。6.5 水质

41、检验系统 6.5.1 水质检测项目及分析频率确定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60)的有关规定。根据厂内工艺运行需要安排日常化验。DB42/T 21572023 10 6.5.2 污水处理厂的水质采样应满足下列要求:a)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取样点宜设置在细格栅,出水取样点应设置在总排口巴氏槽出水端;b)水样应及时分析,需要存放的水样应按水和废水检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相应检测项目的保存方法进行保存;c)日常分析所需的水样外,留样或其余水样必须作封存,以备分析出现问题时,重新操作时使用;d)水质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水质指标的检

42、测能力方能上岗。6.5.3 检测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校准,使用频繁的仪器,宜在两次检定校准期间进行期间核查。仪器设备应进行日常的维护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检定/校准、期间核查、维护保养及使用记录等。仪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具备操作能力的化验人员进行操作。6.5.4 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CJ/T 51)的有关规定。6.5.5 污水处理厂宜根据自身需求采取空白实验、平行样分析、加标分析、比对分析、标准曲线核查、留样复测、盲样分析、能力验证等质量控制措施对自身检测过程的质量进行把控。6.5.6 水质检测的环境安全应满足下列要求:a)对温度、湿度有要求的区域

43、,应保持温度、湿度调节系统正常运行并做好工作记录;b)产生挥发性、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的区域,应保持通风、排风设施完好并正常运行;c)化验用房应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检测人员应根据所从事检测项目的要求做好人身防护;d)化验用房应保持整齐洁净,与检测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6.6 运营成本控制 6.6.1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应在确保污水处理工艺的正常运行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前提下,结合生产实际制定运营成本控制方案。6.6.2 污水处理厂的成本控制措施宜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a)优化工艺运行,降低运行能耗;b)精确计量,合理控制药剂费用;c)定期保养设备,减低维修费用;d)加强人员管理,降低管理成本;e)利用

44、外包服务的专业优势和规模效益。6.6.3 污水处理厂的能耗控制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a)以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及进水水质为基础,生产运营过程中优化组合运行方式,在保证出水水质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不同运行工况下设备设施的运行方式及运行数量,合理调整间歇运行设备设施的运行间隔时间,提高大型用电设备如鼓风机、提升泵等的运行效率;b)技术人员根据污水处理厂实际水质特点,结合运行经验,利用自控仪表采样的数据,通过调整阀门开启度、污泥回流比、剩余污泥排放量等反馈方式,控制好污水处理系统的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等参数,充分调整生物处理的工况,达到运行的最佳效果,以控制能耗;c)根据现场仪表采集的液位等数据,控制水泵的

45、开停,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为间歇或变频运行,尽量减少水泵的频繁启停,维持水泵运行在中水位和高效区间内,节约水泵能耗;d)根据剩余污泥排放量和污泥脱水机的设备性能特点,调整污泥脱水加药量,控制污泥脱水机的运行周期,降低污泥处理的运行能耗;e)电费采用分时计量计价的地方,合理利用电价差进行生产调度,降低电费。6.6.4 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成本控制方案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a)若干污水处理厂集中打包委托,产生规模效益;b)充分利用远程管理手段,降低交通、人工等成本;c)注重系统维护,延长仪器仪表使用寿命。DB42/T 21572023 11 6.6.5 管理成本控制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a)健全组织机构,

46、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合理配置各岗位人员,制定科学的薪酬体系,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b)加强运行管理,严格成本控制,完善考核体系,把水质达标率、能耗、药耗以及设备完好率等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c)部分辅助工作,如绿化、保洁、污泥运输、设备大修等,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采用外包的方式,可以降低人工成本;6.6.6 维修成本控制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a)厂内设备购置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性价比以及后期的维护维修成本,选用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迅速合理的产品;条件允许时,可储备一定量常用设备配件,减少应急采购成本;b)日常管理中,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47、,保证按时保质地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降低维修成本;c)污泥外运处置、厂内垃圾清运、药剂采购运输等工作,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降低车辆配置和维护维修费用;d)建立设备台账,详细登记设备采购和投运时间、运行状态和故障原因、保养和维修记录等,综合统计后分析制定设备的维修和改造计划。6.6.7 药剂消耗量控制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a)水质、水量数据是药剂投加量计算的基础,应积极维护保养水量计量装置和水质监测仪表,培训化验人员的岗位技能,提供准确基础数据;b)根据季节、温度、水质、水量、污泥量等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絮凝剂、消毒剂等药剂的投加量,控制药耗;c)污水处理厂正式投产运行后,可采取适量剩余污泥泥样,

48、用不同的药剂、不同的投药比进行污泥脱水效果实验,取得最佳药剂种类和最佳投药比;d)根据理论计算及小试试验结果,结合水处理要求,选择适宜的化学除磷药剂种类及投加量;e)根据实际处理水量合理确定消毒药剂的投加量;现场制备消毒剂的污水处理厂,应提高制备效率;f)污水处理厂的碳源可考虑投加当地食品厂、饮料厂等企业排放的高COD、低总磷和氨氮的废液。可在厂区或泵站架设液体储存罐,规范投加;g)强化药剂的库存管理,化学药剂可适量库存,从药剂的验收、入库、储存、领用均需按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浪费,防止出现因储存不善报废等非正常损耗现象。6.6.8 污泥外运处置成本控制方案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a)利用社会化服务

49、,厂内不配置专门的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b)若干污水处理厂集中打包委托,产生规模效益;c)优化工艺运行参数,减少污泥含水率,降低产泥量。7 泵站 7.1 一体化预制泵站 7.1.1 结合一体化泵站运行特点,巡视分为以下 4 种:a)日常巡视检查,即巡查人员每日对所有运行设备进行的巡视检查;b)全站巡视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所有已安装设备进行的检查,包括所有运行设备;c)特殊巡视检查,根据天气变化、负荷变化、新设备投产等特殊情况,而进行的适时巡视检查;DB42/T 21572023 12 d)维修及事故消除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监护运行。7.1.2 一体化泵站的结构状况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护

50、栏、围墙和检修盖板是否损坏,如发现损坏,应进行修补和更换;b)泵站主体周围地坪土层是否下陷或倾斜,如发现周围地坪土层下陷或倾斜,应检查泵站主体是否下陷或倾斜,泵站进出水管是否泄漏;除顶盖部分等原设计地面以上部分,其他部分如露出地面,应及时进行回填或刷漆防护;c)每年排空或清洁1次一体化泵站集水池,检查井筒和内部、管道和阀门等是否有渗漏和裂缝。如有渗漏和裂缝,应及时修补。7.1.3 一体化预制泵站巡检养护频率为每周不应少于 1 次,巡查养护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a)一体化泵站计算机和控制系统的监测仪表显示应正常,如有报警,应及时查验并处理;b)控制柜内元器件和线路应无老化或破损的现象,并应保持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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