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存款治理方法
第1章总那么
第1条为保证银行存款收付正确、使用合法,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金融 、 办理银行存款的各项业务。为保证本公司银行存款的平安、完整,确保有效使用银行存款,防止营私舞弊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方法适用于涉及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第3条本方法中的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第2章银行账户治理
第4条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治理也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
第5条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供本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的资金收付,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6条公司开设账户的审批程序,如以如下面图所示。
出纳申请
财务主管核准
总经理审批
公司开设账户审批程序图
第7条公司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 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全然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各账户功能如下。
1.全然存款账户
全然存款账户是指办理公司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工资、奖金等现金支取等。
2.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办理公司的借款转存、借款回还和其他结算的账户,此账户只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3.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的账户,此账户在国家现金治理的 范围内可办理现金支取。
4.专用存款账户
此账户是公司为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治理和使用而开设的,如全然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基金等。
第8条出纳开设公司银行账户时要依据上述审批程序进行,需有各级治理人员的审批意见。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开设账户。
第9条开立银行账户时,开户银行要尽量选择全国性的、信誉和效劳良好的大银行。
第10条关于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检查中一旦发现咨询题,应及时清理、销户。
第11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开户、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行开展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而转移。
第12条由财务主管牵头组织不定期地审查银行账户,发现私开账户或没按 及时清理、撤销账户等咨询题时,须严厉处理,涉及犯罪的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 责任。
第13条依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能够选用银行本票、支票、汇票、托付收款或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银行结算。
第14条为了及时掌握公司货币资金动态,公司应指定专门的负责人与公司各开户银行维持联系,并及时收取银行结算凭证。
第15条银行存款的收款、付款凭证都必须附有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结算凭证。公司应设专人对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稽核,并严格审查,以防套用、挪用资金,杜尽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第16条银行支票〔包括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和签发,出纳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不能签发空头支票。
2.不能签发超出时刻 的支票,即远期或过期支票。
3.不能将支票交由收款公司或个人代为签发。
4.不能签发印鉴不全、不符合 的支票。
5.不能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不的公司或个人使用。
6.不能将支票用做抵押。
第17条公司可对符合审批程序、手续完备、核实无误并有用款方案的付款业务签发支票。如有银行支票遗失或被盗等意外发生,出纳必须及时向财务主管,同时向开户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18条撤销账户时,应将剩余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原开户银行注销。
第3章银行存款结算业务治理流程
第19条授权办理业务
业务部门经理依据公司的 和需要授权业务经办人员办理涉及银行存款收支的经济业务或收付往来账款事项。
第20条签订?结算合同?
业务经办人员办理业务时,应与对方商定收付款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刻等,并以合同或其他契约的形式加以明确。
第21条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业务经办人员按照财务会计制度 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作为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书面凭证,如购货发票、销货发票等。
第22条审签原始凭证
业务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填清业务内容并签字盖章;业务部门经理或公司指定审核人员审核签字,批准办理结算业务。
第23条填制和取得结算凭证
会计依据已审签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 手续和结算方式填制或取得银行存款结算凭证。
第24条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依据审签的计算凭证及原始凭证编制银行存款收付记账凭证。
第25条登记日记账
出纳依据审签的记账凭证,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26条登记明细账及总账
分管会计依据审签的记账凭证,登记相应的明细账;总账会计按照 的核算形式登记总账。
第27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每月月末,会计应依据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附表1〕。会计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按时刻顺序装订成册,并报财务主管审批,审批通过后据以调账核对。
第28条核对账目
由非记账人员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有关明细账、总分类账,如发现误差应上报,经批准后予以处理。
第4章网上银行存款的治理
第29条开办网上银行账户时,应严格按照开设银行账户的审批流程办理。
第30条网上银行的银行存款业务审批与治理应严格按照一般银行存款的相关治理 执行。
第31条至少应设操作员、复核员与转账员三级对网上银行的银行存款业务进行治理。
第32条电子银行卡与密码的保管人员不得将卡交予其他人员,需定期更换密码电子银行卡丧失时需及时挂失、上报,否那么一切后果由保管人员自负。
第5章附那么
第33条本方法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34条本方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表1: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企业名称
编制日期
开户银行
币不
银行账号
银行对账单金额〔截至年月日〕
加:公司已收,银行尚未进账事项的金额
其中
1.
金额
2.
金额
减:公司已付,银行尚未进账事项的金额
其中
1.
金额
2.
金额
调整后银行对账单金额
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截至年月日〕
加:银行已收,公司尚未进账的事项及金额
其中
1.
金额
2.
金额
减:银行已付,公司尚未进账金额
其中
1.
金额
2.
金额
调整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金额
出纳
会计
财务主管审核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