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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有关配套设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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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ZYYGZ-ZBB-0908 项目名称: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 教师办公桌、椅、文件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投标单位: (公章) 二○○九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一、招标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教师办公桌、椅、文件柜; 三、项目编号:ZYYGZ-ZBB-0908; 四、项目说明:本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技术指标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项目内容说明”;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期约定时间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状态,经我校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60%,2010年1月1日前付合同款的30%,余下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交付使用一年后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六、获取招标文件 1、地点: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莱阳市文化路6号)设备科招标办; 2、时间:2009年6月6日到6月16日每天8:00-11:00,14:00-17:00; 3、标书工本费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4、来校获取标书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资料。 七、送达标书截止时间:2009年6月16日上午9:00时; 八、开标 1、时间:2009年6月16日上午9:00; 2、地点: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莱阳校区)二楼会议室、总务处餐厅。 九、项目联系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耿小平 电话:0535-4281392 杨永鹏(设备科招标办) 电话:0535-7216504 招标单位: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第二部分 招标公告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拟对新校区教师办公桌椅、文件柜在国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欢迎有加工及供货能力的厂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教师办公桌、椅、文件柜 二、项目编号:ZYYGZ-ZBB-0908 三、项目内容(分3个包) A包:教师用办公桌:约100个; B包:教师靠背椅子:约100个; C包:教师办公室用铁皮柜:约100个; 四、质量与技术指标:各公司所报物资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详见投标文件第六部分“项目内容说明”。 五、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地点: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莱阳市文化路6号)设备科招标办 2、时间:2009年6月6日到6月16日每天8:00-11:00,14:00-17:00 3、每份标书适量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4、来校获取标书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资料。 六、送达标书截止时间:2009年6月16日上午9:00时 七、开标时间:2009年6月1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莱阳校区)二楼会议室、总务处餐厅; 八、项目联系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耿小平 电话:0535-4281392 杨永鹏(设备科招标办) 电话:0535-7216504 九、学校地址: 莱阳校区:莱阳市文化路6号 邮 编:265200 烟台新校区: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办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教师办公桌、椅、文件柜 二、项目编号:ZYYGZ-ZBB-0908 三、质量与技术要求 见“项目说明”,或以样品为准。 五、产品的验收: 经双方共同验收,产品达不到样品质量或规格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拒收,可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并保留索赔的权力。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期约定时间完成供货,经我校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60%,2010年1月1日前付合同款的30%,余下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交付使用一年后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七、交货及安装地点、时间: 1、地点: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烟台新校区(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 2、时间:2009年8月10日前。 八、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 2、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价格一览表; 4、公司情况简介;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7、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8、质保体系与服务响应情况; 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九、投标报价 投标商应详细逐项写明投标产品的厂家、品牌、技术参数、单价和总价,产品报价应包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十、招标文件送达 1、各投标人请于规定投标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开标一览表”3份单独密封用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上写明投标项目、联系电话、联系人)封口,并在封口处盖上单位公章后送达我校设备科招标办,不符合上述要求或逾期的均不受理。 2、投标人一旦来我校投标即表示投标人完全同意并理解本标书内容,且本校有权根据各公司的样品质量、用户满意度、报价等综合因素确定供应商。 3、投标人不仅要按标书要求提供产品,同时还要负责对所提供产品的运输、装卸。 4、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数据与数字的大小写不同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标书中如有修改内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人自留底稿。 6、投标人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括投标书的编制、送标书等费用; 7、本次招标的新校区有关配套设施安装地点在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必须于开标前交纳现金或汇款到我校财务帐户上(帐户: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帐号:37001666070050148234,开户行:建设银行莱阳市支行)否则报名无效,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保证金必须提前交纳,在中标签订合同后即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够履行合同时,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行期间未出现任何违约事件,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成后随首付款无息退还。 3、投标人如出现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诋毁其他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不正当利益或其他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等,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取消其与我校签订合同的资格,其今后不得再参与我校的此类招标活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 4、未中标而又未弄虚作假者,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十二、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质保期:供应商可自报更优惠的质保期,但质保期限不得低于一年。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质保期外只收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如有特殊说明,按其具体要求执行)。 第四部分 评标与定标 一、评标原则 我校集中采购委员会负责评标,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报价、样品质量、交货、安装调试、服务承诺及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1、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 2、满足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保证质量、保证施工及交货期、价格合理; 3、能提供最优的技术服务和最佳售后服务; 4、评标委员会认为其能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5、样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方的要求; 二、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估法,依据投标方资质条件、服务质量和优惠条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择优定标。 2、评标委员会采用“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并且报价合理,不承诺价格最低为唯一条件”的方法 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 3、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中包括标书所列的一切费用。 4、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果出现重大偏差(如: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署、提供弄虚作假的材料等),将做废标处理;出现细微偏差,不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或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的情况,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资质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3、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5、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在20万元(含20万元)人民币以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五部分 授予合同 一、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七天。 二、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或电话通知,中标公司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我校洽谈签订合同。若无正当理由中标商没能在规定时间内或因其他原因而拒绝签订合同,我校将其视作该中标商自动放弃此次中标权,不退投标保证金,我校有权决定第二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三、在合同中具体明确交货方式、交货期及相应的违约条款,可提供的售后服务及验收方式。 四、本招标文件为合同的一个重要部分。 第六部分 项目说明 说明: 1、 由于招标物资数量为约数,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 下列技术参数仅做参考,厂商可根据此参数,自带样品。 3、 如果厂商自带样品,必须祥列自带产品的技术参数。 A包:教师用办公桌(约100个) 1、基本要求: ①规格:140cm×70cm×78cm 其他,见样品。 ②材料: 桌面:双包,上面为水曲柳三合板(金鲁丽牌),下面为双面柳安三合板;内心为硬杂实木,烘干料,宽不小于3 cm,间隔距离不大于0.5 cm。包边为水曲柳实木。 后面、侧面:材料与桌面同。 抽屉:前脸为水曲柳双包,两边为实木板,底为双面柳安五合板;拉手为印花不锈钢;锁为蓬莱产303型。 油漆:聚胺脂漆(立邦牌),禁打底腻子,喷底漆1遍,桌面刷面漆3遍,其他部位刷面漆2遍。 胶:北京牌白乳胶。 ③颜色另定。 2、投标方可根据学校提供样品报价,也可自带样品并报价。 自带样品基本要求不得偏离样品和上述基本要求。 自带样品的厂商必须详列所带产品的技术指标。 B包:教师用靠背椅子(约100个) 投标方可根据学校提供样品报价,也可自带样品并报价。 自带样品的厂商必须详列所带产品的技术指标。 C包:教师办公室用铁皮柜(约100个) 1、基本要求: 材 料:采用上海宝钢冷扎钢板,板厚0.6mm,配件望通锁具。 表面处理:采用碱性助洗脱脂,酸洗除锈,锌系磷化后,粉末喷涂。防护性好,附着力强。 颜 色:柜体为乳白色,门为蓝色。 2、投标方可根据学校提供样品报价,也可自带样品并报价。 自带样品基本要求不得偏离样品和上述基本要求。 自带样品的厂商必须详列所带产品的技术指标。 第七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投 标 书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校组织的此次公开招标活动,我公司将对下列项目进行投标: 项目编号为: ZYYGZ-ZBB-0908 项目名称:新校区教师办公桌、椅、文件柜,为此我公司: 1. 按要求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②开标一览表3份(盖公章),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2. 投标货物的投标价为:(可加附页) 3.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 保证忠实地执行供需双方所签定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技术资料。 6. 本投标书自开标之日起 天有效。 7. 确认我公司提供的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设备科招标办 邮编:265200 电话: 0535-7216504 传真:0535-7217062 投标人(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职务)为我单位授权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新校区教师办公桌椅、文件柜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YYGZ-ZBB-0908)的投标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件三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项 目 编 号:ZYYGZ-ZBB-0905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A包 教师用办公桌 约100个 B包 教师用靠背椅子 约100个 C包 教师用铁皮柜 约100个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四 合同样本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甲方)所需新校区教师办公桌椅、文件柜 (项目名称)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学校集中采购委员会评标确定 (乙方)为 包( )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中标人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产品的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价(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四、货款支付 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状态,经我校组织有关专家验收项目全部合格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60%,2010年1月1日前付合同款的30%,余下的10%合同款作为质保金,交付使用一年后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五、交货与安装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于2009年8月 10日前交货。 2、交货地点: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烟台新校区(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 3、风险负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产品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招标人承担;因质量问题招标人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 1、产品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样品相符。 2、质保承诺: 。 七、验收 经双方共同验收,产品达不到样品质量或规格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拒收,可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并保留索赔的权力。 八、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书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质保期:供应商可自报更优惠的质保期,但质保期限不得低于一年。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质保期外只收配件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如有特殊说明,按其具体要求执行)。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随合同首付款一并无息退还。 十、违约条款 1、招标人如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 2、招标人延迟验收产品,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双方约定:乙方必须按时完成供货及安装,若延迟交货及安装,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产品总额1%支付违约金,不退履约保证金,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5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按时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提交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3 份,甲方2份,乙方 1 份 甲 方: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乙 方: 盖章 盖章 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附件: 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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