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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绍兴金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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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外商独资绍兴金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年产1亿米编织软电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简本)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 INSTITUTE OF INDUSTRY EP & D,ZHEJIANG PROVINCE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 二○○九年六月 目 录 一、总论 1 1.1项目由来 1 1.2编制依据 1 1.3评价重点 4 1.4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4 1.5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4 二、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5 2.1项目概况 5 2.2生产工艺流程 7 2.3污染因素及污染源强分析 7 三、项目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8 3.1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8 3.2项目周围主要污染源 8 3.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8 四、环境影响分析 9 4.1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 9 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9 4.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 10 五、污染防治措施 11 5.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1 5.2项目环保投资 12 六、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13 6.1总量控制 13 6.2公众参与 13 七、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 16 7.1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 16 7.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6 八、环评总结论 19 一、总论 1.1项目由来 电线电缆行业是中国轻工产业发展最迅速、最完善的一个行业,市场容量已突破人民币1000亿元,近年来的电线电缆产品市场增长率均在10%以上。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集团购买力的提高,将更加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行业的发展。电线电缆行业是我国一个传统行业,中国的电缆企业是全世界最多的,但是许多高精尖的电缆均是有国外大公司所垄断,而本项目所生产的编织软电缆由于工艺复杂繁多,还没有国际大电缆公司所生产,这就给了企业一个十分良好的发展环境。 绍兴金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系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经过充分市场调查,决心抓住当前有利投资机遇,依靠金氏电业有限公司(香港)的科技力量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为后盾,拟在绍兴袍江新区越东路35-1号地块,投资实施年产1亿米编织软电缆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企业委托我院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及社会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并征求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国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1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12.3;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10); (11) 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12)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2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05.12.15); (13)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14)。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1.2.2法律法规(地方) (1)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 (2)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 (3)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6.1); (4)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166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5)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6) 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2006.7); (7) 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5]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通知》 (8) 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4]23号文《关于在建设项目中推行环境监理的通知》; (9) 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10) 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7]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2007.2.15); (11) 浙政发[2007]3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12) 浙政函〔2006〕13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 (13) 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7]5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2007.6.27); (14) 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8)55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8.9.26起实施); (15) 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8)5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9月26日起实施); (16) 浙江省经贸委,浙制造办[2008]2号《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2008.7.1)。 1.2.3技术规范 (1) 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2) 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3) 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4) 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5) 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6) 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 (7)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5.4修订,2005.5施行; (8)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绍兴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1.2.4项目技术文件 (1)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独资绍兴金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年产1亿米编织软电缆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绍市发改中心[2008]28号; (2) 袍江工业区35-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绍袍规条字[2007]50号;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5其他资料 (1) 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 (2) 袍江新区总体规划以及关于调整工业区产业园区布局结构的意见,袍委[2005]55号; (3) 该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 (4) 《绍兴袍江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纲要》(修正稿); (5) 《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规划》(报批稿); (6) 企业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 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评技术合同。 1.3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及建设项目污染特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炼胶废气和电缆生产噪声,因此确定本次环评重点为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清洁生产措施,并兼顾废水、固废和生态等的环境影响分析 1.4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依据评价等级确定相应的评价等级与范围。 1、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 2、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以主导风向为主轴,边长为6.0k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评价时兼顾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3、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厂界外100m范围。 1.5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1、项目废气主要有炼胶过程中产生的炼胶粉尘和炼胶废气。 2、项目废水主要有车间打扫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有混合密炼机、开炼机、铜拉丝生产线、交联生产线、成缆机、编织机、高速绞线机等设备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声。 4、一般性生产固废主要为废次品、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回收的粉尘、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无危险废物。 二、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⑴项目名称:外商独资绍兴金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年产1亿米编织软电缆建设项目 ⑵项目性质:新建 ⑶建设地点:绍兴袍江新区越东路35-1号地块 2.1.2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项目总投资600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万美元。总用地面积10859m2(合16.28亩),新建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15913m2。投产后将形成年产1亿米编织软电缆的生产规模。 2.1.3主要生产设备 表2-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产地 1 铜拉丝生产线 / 2条 江苏 2 橡胶密封混合机 55L 3台 台湾 3 开式混合机 32L 6台 绍兴、上海 4 过滤机 φ150 4台 上海 5 出片机 / 3台 浙江 6 交联生产线 φ90、φ70、φ50 8条 天津 7 高速绞线机 N500P 10台 台湾 8 成缆机 400型 10台 江苏 9 电控并线机 4台 江苏 10 编织机 32锭、24锭 600台 江苏徐州 11 拉力试验机 / 1台 上海 12 火花检验机 / 8台 杭州 13 开根机 / 4台 浙江 14 车床 2台 山东 15 钻床 1台 浙江 16 液压机 1台 山东 17 冷却水循环系统 1套 江苏 2.1.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表2-2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 序号 原料名称 规格 消耗量(t/a) 包装形式 1 无氧铜杆 / 1440 简装 2 天然橡胶 5号标胶 360 袋装 3 丁苯橡胶 吉化1502 360 袋装 4 乙丙胶 吉化4045 180 袋装 5 化纤 FDY 360 纸箱 6 氯化聚乙烯软管 CPE135B 360 纸箱 7 BIPB(交联剂) / 1.5 纸箱 8 防老剂 / 5.0 袋装 9 滑石粉(填充剂) 1200目 500 袋装 10 碳黑(补强剂) / 5.0 袋装 11 铜拉丝油(原液) CUD-1,-2,-4 0.5 桶装 2.1.5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270人,年工作300天,两班制生产,厂内设有食堂,员工在厂内就餐,但不住宿。 2.1.6公用工程 ⑴给水 厂区供水系统引自市政供水管网,选用DN150管引入厂区。室内给水管采用镀锌钢管,室外给水管采用铸铁管或镀锌钢管。厂区供水采用生活给水、消防给水、生产用水合用一个给水系统。 ⑵排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通过厂区内排水沟就近排入周边河道或水体;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根据绍兴市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污水入网意见书,项目所在地规划接入纵横支路城市排污管网,目前该地区污水管网已敷设到位,但连接的泵站尚未建成,近期废水暂无法接入。本项目拟在2009年10月竣工投产,在项目投产但泵站尚未建成期间,废水可先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待该地区排污泵站建成,废水可进管后,项目废水再统一接入城市排污管网。 ⑶供电 厂区供电引自袍江新区变电所,选用YJV22型电力电缆引至厂区变电所,通过配电室引至各生产车间的用电设备。 ⑷供热 项目生产装置需用蒸汽,估算蒸汽量为1t/h,由绍兴中成热电有限公司统一供热。厂区设置配汽房,通过稳压,降压装置向各用汽设备供汽。 2.2生产工艺流程 拉丝束丝 铜丝 密炼 压片 开炼 成缆 5760 编织 火花检验 包装入库 噪声 挤橡包覆 炼胶废气 噪声 配料 炼胶粉尘 蒸汽加热 火花检验 生胶 交联剂 滑石粉 碳黑 防老剂 噪声 粉尘 图2-1 项目电缆生产工艺流程图 2.3污染因素及污染源强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汇总表2-3。 表2-3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 “三废”种类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废水 地面冲洗水 废水量 1.7t/d,510t/a / COD 200mg/L,0.1t/a / 生活污水 废水量 11.5t/d,3450t/a / COD 300mg/L,1.04t/a / NH3-N 30mg/L,0.1t/a / 餐饮废水 废水量 11.5t/d,3450t/a COD 500mg/L,1.73t/a NH3-N 30mg/L,0.1t/a 合计 废水量 24.7t/d,7410t/a 24.7t/d,7410t/a COD 387mg/L,2.87t/a 120mg/L,0.89t/a NH3-N 27mg/L,0.2t/a 25mg/L,0.18t/a 废气 炼胶粉尘 粉尘 2.13kg/h,5.1t/a 有组织 11.8mg/m3,0.2t/a 无组织 1.02t/a 炼胶废气 恶臭 少量 少量 食堂 油烟 少量 少量 固体废弃物 废次品 35.7t/a 0 废包装材料 15t/a 0 粉尘 3.88t/a 0 生活垃圾 40.5t/a 0 噪声 铜拉丝车间平均噪声78dB,炼胶车间76dB,成缆车间83dB,编织车间85dB 三、项目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1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3.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可知,本项目评价区范围内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各个监测点的SO2、NO2、TSP、PM10浓度均较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从监测结果和标准比较可知,北二路口和新三江闸内附近监测断面各类水质出现不同程度超标现象,总体水质为Ⅳ类,不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 3.1.3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厂界四周昼、夜间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现状较好。 3.2项目周围主要污染源 项目周围主要污染源情况详见表3-1。 表3-1 周围主要污染源情况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方位 距离 主要污染因子 1 纵横集团 N 300 废水、噪声 2 三冷金属制品 W 紧邻 废水、噪声 3 汇金金属 E 800 废水、废气、噪声 3.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周围主要环境关心点见表3-2。 表3-2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关心点 序号 关心点 方位 距离厂界 规模 敏感性描述 1 宋家娄村 SE 1200m 约320户,1120人 居民集中区 2 小潭村 E 1600m 约260户,910人 居民集中区 3 杭甬高速公路 S 600m / 公路 4 园区内河 S 紧靠 / 河流 5 曹娥江 N 1000m / 河流 四、环境影响分析 4.1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施工期将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对周围空气、水、噪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要加强对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防治,预计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4.2.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简析 项目冷却水夹套循环使用,不排放;蒸汽冷凝水水质较好,部分用于冷却用水和车间卫生打扫用水,其余部分经冷却后作为清下水经雨水管排入附近河道,不会对园区河内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间卫生打扫废水,总排放量24.7t/d(7410t/a)。根据绍兴市排水公司回复函,目前纵横支路已埋设城市排污管网,但连接的排污泵站尚未建成,近期废水暂无法接入。本项目拟在2009年10月竣工投产,在项目投产但泵站尚未建成期间,废水可先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待该地区排污泵站建成,废水可进管后,项目废水再统一接入城市排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进管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因此,项目废水近期清运处理,远期可达标进管,两种方式最终均由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4.2.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简析 ①炼胶粉尘 粉尘的有组织排放浓度11.8mg/m3,排放速率0.043kg/h,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的120mg/m3和3.5kg/h的要求。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显示,粉尘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距排气筒51m处,占标率仅为4.43%。因此,项目炼胶粉尘经有效治理后通过有组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粉尘无组织排放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59.8m,根据要求,经圆整后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m。据现场调查,项目炼胶车间与最近的敏感点——宋家娄村距离在1200m之外,可满足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②炼胶废气 根据同类型企业类比调查,预计项目炼胶车间恶臭浓度约15.5,扩散到厂界则更低,因此,正常工矿下,项目炼胶废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中厂界浓度≤20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然后通过排烟风道井引出,从食堂所在建筑物的楼顶集中排放,排放后可与空气充分稀释,环境可以接纳,因此食堂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2.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简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的昼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实行两班制,夜间不生产,不存在噪声影响。保护目标小潭村和宋家娄村分别在1600m和1200m之外,项目噪声对其影响甚微。因此,本工程实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4.2.4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影响简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次品、废包装材料、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废次品可分类收集后由物质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原辅材料的废包装纸箱由供应商回收;废气处理的粉尘成分与炼胶辅料相似,可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各项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可进一步作其他用途或拆除重建;废弃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因此设备清洗后可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项目遗留的废水应处理后才可排放,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污染防治措施 5.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表5-1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汇总表 项目名称 污染防治对策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清污 分流 做好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清下水设规范化排放口。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废水 处理 ①冷却水循环使用,蒸汽冷凝水收集后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和车间卫生用水; ②近期,暂不具备进管条件,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废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卫生打扫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先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远期,待进管条件成熟后,再统一达标接入排污管网; ③设置一个排放口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安装流量计; ④设立污水事故排放池(容积不得小于日最大废水排放量的1.5倍)。 废气 炼胶 废气 ①炼胶车间设置独立的粉料解包室,并配备小粉料称量系统,各种粉料密封包装,在室内解包称量,密封运输。 ②加强炼胶生产线各废气产生点特别是密炼机废气排放点废气的收集。密炼机增加自动投料装置,加料口和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确保集气罩收集效率达8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达95%。 ③加强炼胶车间的通风换气,确保劳动环境,职工工作时应注意保护呼吸器官及皮肤,需穿戴口罩、手套、工作服,以防粉尘吸入。 ④建议企业应积极寻求和研究炼胶废气脱臭技术,可采用水喷淋吸收法,确保厂界臭气浓度稳定达标,防止恶臭扰民。做好厂区绿化工作,并选择合适的树种,建设厂界绿化隔离带,以减少炼胶废气、恶臭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 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油烟 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风道井引出,从食堂所在建筑物的楼顶集中排放。 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布局、设备选型及降噪措施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在安装时注意采用减震消音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 ②合理平面布置,噪声较大成缆车间、编织车间等尽可能向厂区中央布置,避免厂界噪声超标; ③噪声较大的成缆、编织车间采用双层隔声窗,生产时注意关闭门窗作业,确保车间隔声量达25dB以上; ④加强对设备的维护,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噪声和因老化而导致噪声增大。 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厂区 绿化 项目建设时,应注重厂区及厂界的绿化工作,种植有层次的绿化,吸音消声,美化环境,建设良好的厂区生态环境。 固废 拉丝油 经过滤后循环使用 全部处理或综合利用后实现零排放 边角料 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废次品 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废包装材料 由原料供应商回收 粉尘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 垃圾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2项目环保投资 表5-2 项目环保投资表 序号 类别 治理措施 投资费用(万元) 1 废水 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40 冷却水循环池、冷凝水收集池、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规范化排放口等 15 环卫清运、污水进管费 5 2 废气 炼胶车间设独立粉料解包室、通风换气装置等 15 密炼机增设自动投料装置、小粉料称量系统、集气罩、除尘器、排气筒等 20 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 3 3 噪声 设备安装减震消音装置,车间采用隔声门窗、编织车间墙体和天花本采用吸声材料等。 15 4 固废 分类收集、垃圾箱(房)、场地等 2 合 计 115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74%。 六、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6.1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该企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根据本项目排放情况,列入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为废水量、COD和NH3-N,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如表6-1所示。 表6-1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预测排放量 建议申请量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排入污水厂 废水量 7410 0 7410 7410 0 COD 2.87 0 2.87 2.87 0 NH3-N 0.2 0 0.2 0.2 0 排入环境 废水量 7410 0 7410 7410 0 COD 2.87 1.98 0.89 0.89 0 NH3-N 0.2 0.02 0.18 0.18 0 总量控制建议值如下: ①环评建议以废水排放量7410t/a(24.7t/d),COD排放量2.87t/a,NH3-N排放量0.2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排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②环评建议以废水排放量7410t/a(24.7t/d),COD排放量0.89t/a,NH3-N排放量0.18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为净增值,由企业报请绍兴市环保局在袍江新区总量内调剂解决。 环评建议企业申请废水进管容量为25t/d。 6.2公众参与 6.2.1调查内容 对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在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展开,调查对象主要为附近企业、村庄,采用发放调查表形式进行,主要调查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和建议,具体调查内容为: ——项目建设起前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 ——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周边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综合考虑,你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如何; ——其他意见或建议。 6.2.2结果统计与分析 1、公众调查结果 本次公众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回收50份,回收率为100%;发放团体调查表20份,回收20份,回收率100%。根据调查记录个民众的走访调查结果表明: 根据调查记录个民众的走访调查结果表明:86%的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单位认为当前该地区环境质量较好或一般,14% 的个人认为当地环境现状较差;有8%的个人和20%的单位认为该地区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噪声,46%的个人和40%的单位认为是废气,26%的个人和35%的单位认为是废水,其余则认为是垃圾;76%的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单位对本项目了解或有所了解;所有被调查个人和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信誉都在一般以上;72%的个人和80%的单位最担心项目的废气问题,12%的个人和15%的单位最担心噪声,其余则比较担心项目废水问题;82%的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单位认为项目建设对周围居住环境无影响或影响较轻,14%的个人认为会有一定影响,个别认为会有较重影响;58%的个人和90%的单位赞成本项目在该地区实施,其余调查对象则持无所谓态度,所有个人对象和团体对象均没有发表其他意见或建议。 2、环保公示结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浙江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办法》和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暂行办法》要求,项目环保审批前应进行环保公示。本项目共进行了2次公示,公示在报告书编制阶段进行,分别在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宋家娄村、小潭村村委会和袍江管委会处公告栏做了公示,在张贴公告中说明了项目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等内容,同时留了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以听取公众来电或来函反映其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告及相应证明见附件。两次公示期间,告示地所在单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单位和个人的来电、来函 综合走访、调查及收集的民众和团体的调查结果表明,广大群众和企业对本项目的生产还是比较关心支持的。但希望企业能充分考虑保护环境,保护民众的利益,保证民众的生活空间,减少生产过程中“三废”的发生量,使当地的环境能承受,要求公司“三废”的排放必须按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环评建议加强企群关系,做好以人为本,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使企业的生存建立在民众的基础上。 七、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 7.1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 7.1.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绍兴市袍江新区越东路35-1号地块,该地块属于生态型、科技型综合产业园区,园区内电力、电讯、交通、给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项目东面为空地,南面为园区道路,西面为浙江绍兴三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北面空地,空地以北是纵横集团。四周为交通道路或工厂企业,附近1200米内没有村庄,因此,从地理位置上来看,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从环境容量分析,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二级标准要求;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附近水质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给附近水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较为合。 7.1.2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平面布置较为简单,主要由一幢办公楼和一幢生产厂房组成,办公楼靠近入口,位于厂区西侧,而生产厂房位于厂区东侧。项目出入口位于厂区南侧,人流和物流入口分开设置,有利于原辅材料及产品的进出运输;厂房共分三层,其中一层由东向西依次为炼胶车间、成缆车间和铜拉丝车间,二层为编织车间,三层为原料和产品仓库。噪声较大的成缆车间和编织车间布局离厂界相对较远,有利于避免厂界噪声超标;炼胶车间粉尘处理后的排气筒设置于车间西侧,也有利于减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总体来说,项目布局功能明确、工艺流程顺畅,有利于安全操作,平面布置较为合理。 7.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7.2.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限制和禁止类产品,属允许类项目。项目已由绍兴市发改委以[2008]28号文立项批复。因此,本项目生产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7.2.2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功能区符合性分析 1.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绍兴市袍江新区,拍卖所得35-1号地块(详见附件),该地块属于综合产业园区,重点引进生态型、科技型的轻纺升级、机械制造、包装材料等产业,项目符合绍兴袍江新区土地规划及总体规划要求; 2.生态环境功能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属于重点准入区—袍江新区生态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02D01)的区域范围内,本项目为家用电器的电线电缆制造,属于本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允许类,能够符合重点准入区的产业准入要求;同时,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相对较少,也能够符合重点准入区的环保准入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绍兴袍江新区土地规划及总体规划要求,同时也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7.2.3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项目设计建设充分考虑清洁生产原则;在工艺设计中考虑最佳的路线、配置、循环和回用等体现节能降耗的思路,尽可能降低能源的消耗;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大大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企业能够做到环评提出的清洁生产措施,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7.2.4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 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远期接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均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废气经有效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噪声设备经有效防治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固体废物经治理后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符合达标排放原则。 7.2.5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为废水量、COD和NH3-N,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为净增值,由企业报请绍兴市环保局在袍江新区总量内调剂解决。在得到落实之后,项目污染物排放可以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7.2.6维持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原则符合性分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性废水,近期由环卫清运,远期可达标排入城市截污管网,两种方式均由绍兴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可以维持水质现状;项目废气经有效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空气环境可维持功能区要求;项目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对厂界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均满足标准要求。总体而言,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周围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 7.2.7生态保护原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并未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特定区域建设,项目并未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周围建设,符合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特定区域,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重要景观的项目;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周围,限制建设可能损害环境质量和功能的项目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原则。 八、环评总结论 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于绍兴市袍江新区越东路35-1号地块,该地块属于生态型、科技型综合产业园区和重点准入区—袍江新区生态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02D01)的区域范围内,本项目为家用电器的电线电缆制造,选址能够符合绍兴袍江新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目工艺设备及产品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必须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申请,由环保部门最终核定;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各保护目标环境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对应的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本项目在该地实施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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