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郴州市企业(单位)招用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
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申请单位名称(全称)
缴费所在地
单 位 类 型
企业□ 公益性岗位□
申请单位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隶属关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姓 名
经办
人员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上年末职工人数
户 名
现有职工人数
银行基本帐号
招用就业
困难人数
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企业(单位)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人,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元,失业保险补贴 元。
经办人(章) 处(科、股)室负责人(章)
年 月 日(盖章)
财政部门复核意见
经复核,同意拨付该企业(单位) 年 月至 年 月社会保险补贴 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元,失业保险补贴 元。
年 月 日(章)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2:
郴州市企业(单位)招用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花名册
申报单位(盖章)
序
号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招聘录用时间
缴费
基数
(元)
缴费时间(年、月至年、月)
缴费金额(元)
申请补贴金额(元)
备注
合计
基本
养老
保险
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合计
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合 计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附件3:
郴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
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缴费所在地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
登记证编号
参加工作时间
原工作
单位
灵活就业情况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个人存折储蓄所及银行账号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经核实,该同志已实现灵活就业并申报就业,且未享受个体工商税收政策的减免,也未被企业正规吸纳,符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符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同意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
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意见
经复核,该同志符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同意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经办人(章): 处(科、股)室负责人(章):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4:
郴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经办机构(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人)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金额(元)
小计
其中:“4050”及以上人员
其中:“4050”以下人员
小计
其中:“4050”及以上人员
其中:“4050”以下人员
劳动保障
部门意见
经审核,同意上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人享受从 年 月至 年 月社会保险补贴共计 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元。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财政部门
意 见
经复核,同意拨付上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人从 年 月至 年 月社会保险补贴共计 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元。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5:
郴州市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序
号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性别
出生
年月
是否“4050”以上人员
缴费时间(年、月至年、月)
缴费金额(元)
申报补贴金额(元)
开户
银行
帐号
备注
合计
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合计
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合计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附件6:
郴州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地区
合 计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
公益性岗位
灵活就业人员
单位
(个)
享受社会
保险补贴
人数(人)
享受社会
保险补贴
金额
(元)
单位(个)
享受
社会
保险
补贴
人数
(人)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金额(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金额(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人)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金额(元)
合计
基本
养老
保险
费
基本
医疗
保险
费
失业
保险
费
合计
基本
养老
保险
费
基本
医疗
保险
费
失业
保险
费
合计
基本
养老
保险
费
基本
医疗
保险
费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附件7
郴州市企业(单位)招用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流程
报送材料
企业申请
企业(单位)在与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应及时到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手续。填写《郴州市企业(单位)招用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及《郴州市企业(单位)招用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花名册》(一式四份)。
各类企业(单位)申请认定应向认定机构报送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4、上年末职工花名册,现有职工花名册;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的明细帐单;6、与新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支付其工资的凭证;7、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8、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复 审
审定拨付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自受理企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企业(单位)的资格及其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数量、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和补贴金额进行审核认定,在《郴州市企业(单位)招用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报财政部门复核。
财政部门对劳动保障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郴州市企业(单位)招用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复核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定的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采用同缴同补办法的险种,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社保经办机构收入户。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报送材料
附件8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流程
持证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可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发证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填报《郴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
填 表
社区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对持证人员填报的《郴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批认定并签署意见。
资格审核
`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于于半年终了后10日内凭《郴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申报审批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当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帐单,到发证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当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手续。(同缴同补享受补贴的,在缴纳社会保险时只缴纳个人部分)
申 领
社会保险补贴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并复印有关原始资料后,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受 理
由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办机构对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对象和补贴的金额进行登记造册,并附相关原始资料及复印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进行标注。
登记造册
拨 付
审核复核
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险补贴经办机构报来的灵活就业申领社会保险的名册及资料进行审核和复核。
财政部门由就业补贴财政专户经办银行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采用同缴同补办法的险种,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社保经办机构收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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