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 要指示精神,严防跨境流动中的疫情输入,落实落细防控管 理工作责任和要求,综合考虑当前境外疫情发展态势及学院 实际,特制定学校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要 求,积极配合卫健委等部门全面加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全 力落实各项涉及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措施,做好涉外宣传和舆 论引导工作,坚决维护学院的安全和稳定,切实保障师生生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 步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坚决做到“六个一律”,统筹抓 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
三、工作举措加强领导,统筹协调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
在学校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 下,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及 时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协相关部门,迅 速摸排在国(境)外的师生员工信息、所处国家或地区分布、 人员相关地理位置、近期回国计划、身体健康状态等情况。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涉外疫情信息零报告制 度。
1. 压实责任,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联防联控的工作
要迅速部署在国(境)外的师生员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确保责任到人。确保通知到每位在国(境)外的师生员工在 未得到学院的批准前,一律不得返回国内。充分运用现代技 术手段,精准摸排当前在国(境)外的师生员工信息,全面 掌握他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健康状况。重点摸排核实所有 在国(境)外的师生员工近期回国安排和计划,建立数据台 账,要求并跟踪拟回国的师生员工向国内居住地村、社区疫 情防控责任部门进行报备。对于由国(境)外返回国内的教 职员工,一律集中隔离观察,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14天集 中隔离医学观察,返校前,按照《XX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 风险人群判定标准》确定返校人员。
(1)组织人事处。对于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应 通知尽早返回,须提前14天返回六安市,并尽可能不乘坐 公共交通工具返回,返回后按要求居家隔离14天,并每日向学校报告健康状况。
(2)学生处。对于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返校后负责 持续筛查,阻断疫情输入,有序开展每日体温检测,统计汇 总检测情况,按流程处置可能出现的发热病例。
(3)保卫处。要及时了解从国(境)外返回的师生员 工信息,在严控校门的过程中,重点盘认,并做好记录,并 做好防疫工作的物资保障。
2. 强化措施,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保障工作。
(1)所有国(境)外返回的师生员工必须提前申报。
近期计划进入校园的国(境)外返回的师生员工,本人、亲 友或者部门应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其 身份信息、国内住址、联系电话、国外旅居史、入境时间和 地点、来校通行方式、健康状况和下步去向等情况。
(2)进一步加强对国(境)外返回的师生员工摸排工 作。各部门要发挥防控作用,做好群防群控,切实加强对国
(境)外返回的师生员工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确保做到一 个不漏。
(3)对所有国(境)外返回的师生员工无差别执行防 控措施。所有国(境)外返回的师生员工,一律安排专用车 辆从省内机场、火车站,或XX省驻省外机场工作专班指定 地点,直接接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
(4) 对未主动登记、隐瞒不报或拒不接受集中隔离、 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入境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 广大师生发现国(境)外返回的师生员工未按要 求落实申报登记、集中隔离观察的入境人员,要积极向疫情 防控办报告,并给予奖励。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 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切实提升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全面部署、加强本部门国(境) 外返回的师生员工服务管理工作,对标学校应对疫情工作领 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 推进。
2. 加强情况掌握,及时互通信息。各部门要及时全面了 解掌握疫情形势,防控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动态掌握疫情 发展变化,加强信息研判,全量互通工作信息,在疫情防控 阻击战中取得先机。
3. 加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员部门要牢固树立 “一盘棋”思想,坚持条块部署和整体统筹相结合,主动加 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策应、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确保应对疫情工作高效运转。
五、责任落实
各相关部口要进一步提局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 决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五个“严格落实”:一是严 格落实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防范 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措施;三是严格落实涉外人员的安全教育 制度;四是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和风险管理机制;五是严格落 实应急防范措施。对于工作存在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敷 衍寒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问题的,学院将视情节轻重 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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