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1 总 则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1.3 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1.4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2 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
2、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2.5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5.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2.5.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2.5.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 建设单位3.1.1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
3、问题。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3.1.5 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3.1.6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3.2 设计单位3.2.1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3.3 施工单位3.3.1 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3.3.2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3.3.3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3.3.4 根
4、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3.3.5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3.3.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3.4 监理单位3.4.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3.4.2 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3.4.3 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4.4 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
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4 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4.1 设计4.1.1 住宅工程地基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采用天然和复合地基的住宅工程平均沉降计算值不大于150mm。4.1.2 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应设置变形缝,当有其它可靠措施时,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放宽。4.1.3 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10,箍筋6200;其它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1.3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混凝土强
6、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8。4.1.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增设厚度为120mm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4.1.5 顶层圈梁高度不宜超过240mm。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4.1.6 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必须预埋。4.1.7 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应采用钢丝网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顶层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4.1.8 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
7、凝土砌块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4.1.9 顶层框架填充墙不宜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采用上述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4.1.10 外墙应采用保温砂浆、复合保温材料等外墙外保温措施。4.1.11 屋面应进行保温设计,其传热阻不得小于1.26 m2.K / W。4.2 施工4.2.1 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4.2.2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釜停放期宜为45d(不应小于28d),上墙含水率宜为5%8%。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4.2.3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
8、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4.2.4 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4.2.5 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60d后再抹灰,并不得少于30d。4.2.6 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4.2.7 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4.2.8 采用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15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用1:3水泥砂浆嵌实。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5.1 设计5.1.1 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
9、,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5.1.2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应小于120(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5.1.3 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单元中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直径不宜小于8mm。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少于7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5m。5.1.4 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直径不应小于6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
10、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5.1.5 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0mm。5.1.6 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5.1.7 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5.2 施工5.2.1 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5.2.2 混凝土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5.2.3 预拌混凝土的含砂率应控制在40%以内,每立方米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粉煤灰的掺量不宜大于15%。5.2.4 预
11、拌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应大于180mm,其它住宅不应大于150mm。5.2.5 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的钢筋保护层垫块,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位移。5.2.6 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沿预埋管线方向应增设6150、宽度不小于450mm的钢筋网带。严禁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5.2.7 现浇板浇筑时,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两次压抹。5.2.8 现浇板浇
12、筑后,应在12h内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5.2.9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5.2.10 现浇板的板底宜采用免粉刷措施。5.2.11 支撑模板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5.2.12 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
13、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为7001000mm。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应在主体结构浇筑60d后进行,浇筑时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6 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6.1 设计6.1.1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6.1.2 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除门洞外,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翻边,与楼板一同浇筑,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它房间地面低 2030mm。6.2 施工:6.2.1 上下水管等预留洞口座标位置应正确,洞口形状为上大下小。6.2.2 管道安装前,楼板板厚范围内上下水管的光滑外壁应先做毛化处理,再均匀涂一层 401 塑料胶
14、,然后用筛洗的中粗砂喷洒均匀。6.2.3 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管道安装后,应在洞口处进行24h蓄水试验。6.2.4 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6.2.5 地面找平层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6.2.6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 2030 mm。6.2.7 烟道根部向上
15、300mm的范围内宜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粉刷,或采用柔性防水层。6.2.8 卫生间墙面防水砂浆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刮糙。7 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7.1 设计7.1.1 外墙粉刷面层宜掺入聚丙烯抗裂纤维。7.1.2 外墙涂料层宜选用吸附力强、耐候性好、耐洗刷的弹性涂料。7.2 施工7.2.1 外墙粉刷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2.5的中粗砂。严禁使用石粉、混合粉。7.2.2 外墙涂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抽样检测。7.2.3 抹灰工程不得使用过期水泥,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须合格。7.2.4 外墙洞眼应按规范留置,采用半砖、防水砂浆二次堵砌,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严,小圆孔宜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
16、填塞密实。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7.2.5 外墙粉刷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界面剂抹砂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应进行喷水养护。基层平整度偏差超标时,应进行局部凿除(凿除时不得露出钢筋),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7.2.6 粉刷前应清除墙面污物,并提前1d浇水湿润。7.2.7 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的处理应符合墙体防裂措施的要求。7.2.8 外墙抹灰必须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610mm。外墙粉刷各层接缝位置应错开,并设置在混凝土梁、柱中部。7.2.9 外粉刷必须设置分格缝。7.2.10 外墙涂料找平腻子的厚度不应大于1mm。7.2.11 外墙面砖嵌缝必
17、须采用勾缝条抽压出浆至密实。7.2.12 窗台、窗眉、阳台、雨蓬、腰线和挑檐等处粉刷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滴水线粉刷应密实、顺直,不得出现爬水和排水不畅的现象。7.2.13 粘贴面砖的外墙面用防水砂浆刮糙时,门窗洞口四周墙面刮糙底层与糙面层必须位置错开。8 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8.1 设计8.1.1 门窗设计应明确抗风压、气密性和水密性三项性能指标。7层及7层以上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不宜低于4级、水密性能不宜低于3级;16层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不宜低于3级、水密性能不低于2级;其性能等级划分应符合GB/T7106(7107、7108)-2002的规定。8.1.2 门窗拼樘料必须
18、进行抗风压变形验算,拼樘料与门窗框之间的拼接应为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10mm。8.1.3 塑钢门窗型材必须使用与其相匹配的衬钢,衬钢厚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并作防腐处理。8.2 施工8.2.1 门窗安装前应进行三项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安装完毕后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验。8.2.2 门窗框安装固定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处理,然后实施外框固定。固定后的外框与墙体应根据饰面材料确定间隙。8.2.3 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8.2.4 门窗洞口应干
19、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8.2.5 门窗框外侧应留5mm宽的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塑料条做槽口。8.2.6 打胶面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密封胶,且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9 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9.1 设计9.1.1 对于体积吸水率大于2%的保温材料,不得设计为倒置式屋面。9.1.2 刚性防水层应采用细石防水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30,厚度不应小于50mm,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3m,缝宽不应大于30mm,且不小于12mm。9.1.3 柔性材料防水层的保护层宜
20、采用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当采用刚性保护层时,必须符合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要求。9.1.4 对女儿墙、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节点应设计防渗构造详图;变形缝宜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盖板的做法,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伸出屋面井(烟)道周边应同屋面结构一起整浇一道钢筋混凝土防水圈。9.1.5 膨胀珍珠岩类及其它块状、散状屋面保温层必须设置隔气层和排气系统。排气道应纵横交错、畅通,其间距应根据保温层厚度确定,最大不宜超过3m;排气口应设置在不易被损坏和不易进水的位置。9.2 施工9.2.1 屋面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9.2.2 卷材
21、防水层收头宜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收头处应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条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9.2.3 在屋面各道防水层或隔气层施工时,伸出屋面管道、井(烟)道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均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最后一道泛水材料应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9.2.4 刚性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施工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9.2.4.1 钢筋网片应采用焊接型网片。9.2.4.2 混凝土浇捣时,宜先铺三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摊平,再放置钢筋网片,后铺三分之一的混凝土,振捣并碾压密实,收水后
22、分二次压光。9.2.4.3 分格缝应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浆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处理剂粉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层应填背衬泡沫棒,分格缝上粘贴不小于200mm宽的卷材保护层。9.2.4.4 保水养护不小于14d。9.2.5 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10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10.1 施工单位10.1.1 由专人进行测量,各种测量仪器应定期校验。10.1.2 主体施工阶段应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的控制线(如墙面1m线、地面方正控制线等),准确测量,认真记录,并确保现场控制线标识清楚。10.1.3 严格控制现浇
23、板厚度,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做好现浇板板厚度的控制标识,每1.52m2范围内宜设置一处。10.1.4 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发现超标时及时处理。 10.1.5 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的测量,每三层为一个检验批。测量后,认真填写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附录4)。10.1.6 室内标高、轴线位置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房间数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10.1.7 楼板厚度的检测数量,每检验批按10的楼板数且不少于5块板进行抽查。10.2 监理单位10.2.1 应及时抽验施工单位测量记录。10.2.2 应对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不定期进行平行检验,
24、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附录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4、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附录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_(施工单位):由你公司承建的_工程以下内容列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计划,具体项目如下:1、墙体裂缝防治2、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3、楼地面渗漏防治4、外墙渗漏防治5、门窗渗漏防治6、屋面渗漏防治7、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8、9、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有效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务求实效。请参照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要求,认真编制上述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25、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于 _年_月_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_(建设单位章) _年_月_日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注:本任务书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附录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结构层次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监理单位开工日期工程地点竣工日期序号防治项目主要措施及防治结果1墙体裂缝2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3楼地面渗漏4外墙渗漏5门窗渗漏6屋面渗漏7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附件:_份。附录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结构层次工程名称建筑面积施工单位开工日期工程地点竣工日期防治项目完成情况主要防治监督措施平行检验内容及结果防治成果评价备注总监理工程师:年 月 日附录4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楼板厚度测量记录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形象进度测量仪器测量日期测量项目层次或部位设计值允许偏差实测偏差()室内标高实测 点,不合格 点。 抽测人: 复核人:轴线实测 点,不合格 点。 抽测人: 复核人:楼板厚度实测 点,不合格 点。 抽测人: 复核人:处理意见项目经理: 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注:实测偏差超过允许偏差时,在表中直接将该值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