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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字牌”行用看宋代独裁皇权行使的制度路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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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从“金字牌”行用看宋代独裁皇权行使的制度路径*胡 斌摘 要:既有研究认为宋代的“金字牌”由入内内侍省颁下,其与实封章奏共同构成了中央与地方间君主专属的诏奏传递渠道。其中“金字牌”不经通进司、进奏院等官僚掌控的信息通进机构,是宋代君主独裁政治的象征。本文通过梳理制度渊源,发现“金字牌”是挂缀在递筒之外,便于传递机构分检的标志物。所谓传递诏奏的过程,应当分解为封装递筒、发递、传递递筒、开拆递筒等多个环节。根据宋代制度的规定,“金字牌”及实封章奏应由入内内侍省于禁中开拆、封装,参与传递递筒的通进司等机构不应与闻筒中文书内容。这才是宋代君主维持专属诏奏传递渠道机密性的关键。而在实践中,宋朝皇帝授权部分

2、地方官员留用“金字牌”发布命令,允许官僚参与拟定用“金字牌”颁出的“御前文字”,甚至授权其使用“金字牌”传递朝廷文书。官僚得以参与拟定和传递本应体现君主个人专断的“御前文字”,可见宋代皇帝专属诏奏传递渠道所支撑的独裁皇权,不是排他性的个人控制权。此种独裁皇权的行使,是通过皇帝主导,内侍、外廷官员共同搭建的制度路径。而“金字牌”正是凝聚着宋代独裁皇权权威之“物”。关键词:御前文字 金字牌 信息沟通 制度性皇权611*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研究”(18VZL00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新时代城乡基层社会服务体系构建路径及社区治理绩

3、效研究”(72174006),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构建多元参与的首都基层治理体系研究”(21GLA008),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学术团队建设重点支持项目“政府环境治理研究团队建设”(TDXM202106)资助。本文得曹家齐、党宝海、苗润博等先生指教,谨致谢忱。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维系着中国君主集权体制的运行。而信息沟通机制可由物质载体和制度运行两方面进行考察。信息沟通的物质载体包括各色文书,以及牌子、检匣、递角等邮传工具。各种信息要通过上述物质载体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流转,相关制度运行也体现为官方利用上述载体构建诏奏传递等信息沟通渠道。信息沟通制度,即由信息沟通的流程、渠道、节

4、点等要素构成。制度的运行则强调不同情境下制度运行的实际状态,需要关注到制度理念与实践、规定与执行、常行与活用、“经”与“权”等一系列差别。而信息沟通机制的运行,无论是对物质载体的运用,还是对信息沟通关键节点的控制、信息沟通制度路径的建设,乃至上级授权下级“从权”进行信息传递的现象,都体现了中国传统君主集权体制权力运行方式。在唐宋变革的理论框架之下,一般认为宋代实行君主独裁体制。既有研究认为虽然当时大量朝廷政务由宰执官僚在皇帝的支持下处理,但皇帝仍然建立了通过内侍等“侧近”搜集信息、发布号令的路径。如曹家齐先生认为负责收发“金字牌”的人内内侍省,在元丰以降“成为皇帝掌控机要诏奏传递,并进而绕开外

5、廷臣僚独断朝政的重要依靠”。宋代皇帝通过内侍“侧近”行使皇权,似乎是以“个体性”而非“制度性”路径:皇帝与臣僚之间的信息沟通由内侍“侧近”负责,宰执等外廷官员无从涉足。内侍传递的诏敕代表君主个人的独断,外廷官员无从与闻。循这一思路,宋代的皇权似711从“金字牌”行用看宋代独裁皇权行使的制度路径宮崎市定 東洋的近世 宮崎市定全集 第 6 冊、東京:岩波書店、181183 頁;佐伯富 宋朝集權官僚制成立 東洋史研究会 中国史研究第 2 2006、2160 頁(初刊于 岩波講座世界歴史第 9 東京:岩波書店、1970);王瑞来:论宋代皇权,王化雨:宋朝君主的信息渠道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20

6、08,第 119 121、139 页;丁义珏:北宋前期的宦官:立足于制度史的考察,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2013,第 6468、136137 页;李全德:信息与权力:宋代的文书行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第 8898 页。曹家齐:宋朝皇帝与朝臣的信息博弈 围绕人内内侍省与进奏院传递诏奏之考察,历史研究 2017 年第 1 期,第 54 页。关于“个体性权力”的定义,参见罗祎楠 中国国家治理“内生性演化”的学理探索 以宋元明历史为例,中国社会科学 2019 年第 1 期,第 125128 页。乎可以分解为通过外廷官僚行使的“制度性皇权”与通过内侍“侧近”行使的“个体性皇权”。后者正是宋

7、代君主独裁的突出表现。与此相对的,陆扬认为中晚唐宦官权力的“膨胀”代表了一种“制度化皇权”的兴起。这种皇权看似来自皇帝个人意志的权威,实际要由制度化内廷机构来彰显。这种以“制度化”角度审视皇帝“独裁”权力行使方式,将“个体性皇权”运行纳人官僚制度运行整体图景的思路,尚未得到宋史相关研究者的充分重视。宋代的“金字牌”递由内侍传递,承载“御前文字”,正是考察宋代独裁皇权制度运行的切人点。而既有研究对“金字牌”递是否决然不受外廷影响,尚无定论。曹家齐先生认为“金字牌”缀于文字之后,强调“金字牌”递全由人内内侍省承当,外廷官员难于涉足,但他也提到宋代存在以金字牌投递省札等朝廷文书的现象。赵效宣则注意到

8、,以“金字牌”为代表的各种“递牌”均要由递铺传递,往往不可能由人内内侍省直递臣僚手中。可见既有研究关于外廷机构是否介人“金字牌”的传递过程,实存疑问。本文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相关研究对“金字牌”形制及功能的讨论尚有未竟之处,未能明析“金字牌”递及机密诏奏的传递流程,以及其关涉各个机构所承担的具体职事。故本文拟从“金字牌”所属宋代“递牌”的历史源流出发,根据“金字牌”功能将“金字牌”递的流程分解为若干环节,讨论宋代君主专属诏奏传递渠道的机密性如何得到保障,以及“金字牌”所代表的宋代独裁皇权如何通过制度性路径得以彰显等问题。一 信息沟通的物质载体:“递牌”为递筒外缀之标志物宋代官方使用的“牌子”大

9、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标志官员身份的“印811唐宋历史评论祝总斌:试论我国封建君主专制权力发展的总趋势,材不材斋文集 下编,三秦出版社,2006,第 3839 页;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第 69、148157 页;方诚峰:从唐宋宰相概念论君主支配模式,史学月刊 2021 年第 3期,第 4360 页。曹家齐:宋朝皇帝与朝臣的信息博弈 围绕人内内侍省与进奏院传递诏奏之考察,历史研究 2017 年第 1 期,第 5467 页。曹家齐:权威、速度与军政绩效 宋代金字牌递新探,宋代的交通与政治,中华书局,2017,第 220227 页。参见赵效宣 宋代驿站制度,台北:联经出版公

10、司,1983,第 118 页。除赵、曹之外,牌”,二是用于军中传令的“传信牌”,三是作为递筒外缀标志物的“递牌”(“金字牌”等)。“印牌”的行用可以追溯到唐代的官僚职印管理制度。资治通鉴 中和四年(884)七月条下有胡三省注:“至唐始置职印,任其职者,传而用之。其印盛之以匣,当官者置之卧内,别为一牌,使吏掌之,以谨出人。印出而牌人,牌出则印人,故谓之牌印。”此处“牌印”之“牌”,是朝廷颁下的与官员职印相配套的牌子。官员和用印吏人分执印、牌,以便官僚管理吏人用印。宋代沿用此制。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在四川新浦县随印出土的印牌,正面书“新浦县印牌”“太平兴国五年十月铸”,背面作“牌人印出,印人

11、牌出”(见图 1、图 2)。根据文献记载,“印牌”的材图 1 湖南省博物馆藏“新浦县印牌”资料来源:湖南省博物馆官网之藏品数据库。911从“金字牌”行用看宋代独裁皇权行使的制度路径资治通鉴 卷二五六,“中和四年七月壬子”条,中华书局,1956,第 8313 页。刘喜海:金石苑宋新浦县印牌,三巴孴古志 第 3 册,道光二十八年刻本。此牌现存于湖南省博物馆。图 2 金石苑 中“新浦县印牌”拓片质随官员等级不同,分为铜涂金、铜牌两种。今南京博物院藏绍兴二十六年(1156)去世的张保之印牌,材质为铜铅合金,与“荣州防御使印”配套,牌正面书“荣州防御使印牌”,背面书“牌人印出、印人牌出”。不难看出,“牌

12、印”之“牌”主要用于管理职印和标示官员身份等级,而与诏奏传递无关。宋代“传信牌”系由军中符信发展而来,其行用可追溯到北宋真宗朝:(咸平六年十月)戊寅,给军中传信牌。先是,石普言:“北面抗敌,行阵间有所号令,则遣人驰告,多失详审,复虞奸诈。请令将帅破钱而持之,遇传令则合而为信。”上以为古者兵符既已久废,因命021唐宋历史评论宋史 卷一五四 舆服志,中华书局,1985,第 3590 页;赵升:朝野类要 卷三职任牌印,王瑞来点校,中华书局,2007,第 76 页。邵磊:早期牌印制度的实物见证 记南宋荣州防御使印及印牌,四川文物 2003年第 5 期,第 6871 页。漆木为牌,长六寸,阔三寸,腹背刻

13、字而中分之,置凿枘令可合,又穿二窍容笔墨,其上施纸札,每临阵则分而持之,或传令则署其言而系军吏之颈,至彼合契,乃署而复命焉。传信牌是朱漆木牌,腹背刻字中分,牌上设置笔墨纸札。牌子用于勘合,牌上纸札可用来书写、传递信息。康定中李淑称传信牌“每传达号令、关报会合及发兵三百人以下即用”。传信牌施用于军中,脱胎于破钱勘合的符信。它虽也用于传递“号令”,却仅施用于“行阵间”。这与“金字牌”等用于长距离传递信息、传递日常政务信息的“递牌”的功能显然不同。此外,在北宋前期邮驿制度尚不完备时,朝廷曾颁给“银牌”或枢密院“头字”作为驿者的符信。“银牌”书“敕走马银牌”五字,形制与传信牌相似,很可能由驿者佩戴。枢

14、密院所出“头子”或称“走马头子”,驿者可凭此调用递马。宋初朝廷颁给“银牌”的制度起源不详。武珪燕北杂录 记载辽代银牌之制:长牌有七十二道(上是番书“敕走马”字),用金镀银成,见在南内司收掌。每遇下五京诸处取索物色及进南朝野味鹿茸果子,用此牌信,带在腰间左边走马。宋初“银牌”形制与辽制相似,可见北宋“敕走马银牌”的行用或与121从“金字牌”行用看宋代独裁皇权行使的制度路径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 长编)卷五五,“咸平六年(1003)十月戊寅”条,中华书局,2004,第 1215 页;徐松辑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之三八,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第 9179

15、页;宋史 卷三二四石普传,第 10472 页;曾公亮:武经总要前集 卷一五 传信牌,中国兵书集成第 3 册,解放军出版社,1988,第 766 页。宋史 卷一五四 舆服志,第 35953596 页。洪迈:容斋三笔 卷四 银牌使者,孔凡礼点校,中华书局,2005,第 469 页;岳珂:愧郯录 卷一二 金银牌,朗润点校,中华书局,2016,第 160161 页。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之一八,第 9472 页。苗润博:说郛 本王易 燕北录 名实问题发覆 附 武珪 燕北杂录 佚文辑校,辽史 探源,中华书局,2020,第 451 页。标点有调整。唐末五代时期中原文明受北方草原文明影响有关。而在神宗朝以后邮驿

16、制度逐渐严密,驿者持“银牌”传信的情况就不再出现了。总体看来,宋初驿者所持“银牌”与军中“传信牌”在形制和功能上有相似之处。“银牌”可以视作“递牌”制度的“前史”,但二者仍存在明显差别:“银牌”用于标示驿者身份,后文讨论的系于邮筒之上的“递牌”用于标示邮件的性质。本文主要讨论的“递牌”用于邮递文书,宋史 称作“檄牌”。“递牌”以人内内侍省发出的“金字牌”为代表。到南宋时期,朝廷又效仿“金字牌”创制了由枢密院发出的雌黄青字牌、黑漆红字牌及由尚书省发出的黑漆粉字牌等。当然,由二府机构发出的各色“递牌”的基本形制和使用方法应当与“金字牌”相似。值得一提的是,金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改符牌之制,

17、即受到南宋制度的启发:“制绿油红字者,尚书省文字省递用之。朱漆金字者,敕递用之。并左右司掌之。有合递文字,则牌送各部,付马铺转递,日行二百五十里,如台部别奉圣旨文字,亦给如上制。”金章宗泰和二年(1202)置递铺之制,“凡元帅府、六部文移,以敕递、省递牌子,人铺转送”。此处的“牌”不是用于标识驿者身份,而是用于标示递送文字的紧急程度,显非金初“金牌”“银牌”使臣之制。而此处用于传递敕书的“朱漆金字”牌(“敕递牌子”)极似南宋“金字牌”,“绿油红字”(“省221唐宋历史评论西夏也有使用“敕走马”牌符的制度。参见梁松涛 西夏文 宫廷诗集 整理与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第 7378 页;冯金

18、忠 黑水城文书所见西夏银牌 兼论西夏制度的辽金起源,中华文史论丛 2015 年第 3 辑,第 207222 页。王栐:燕翼诒谋录 卷四 乘驿给银牌,诚刚点校,中华书局,1981,第 42 页。青山定雄及邓小南师均将宋代军中“传信牌”、诸色“递牌”及辽金“信牌”相提并论,或可商榷。州县提纲 将传递文书的牌匣称为“信牌”,是一种不严格的称呼。考虑到宋史舆服志 区分“信牌”和“檄牌”的记载,不能据此说明“递牌”与军中“传信牌”属于同类符信。辽、金、元文献中“信牌”则指驿者佩戴的“金牌”“银牌”,与宋代“递牌”性质有别。参见佚名 州县提纲 卷二 立限量缓急,张亦冰点校,中华书局,2019,第 119

19、页;邓小南 南宋地方行政中的文书勾追 从“匣”谈起,邓小南主编 过程空间:南宋政治史再研,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第 9193 页。宋史 卷一五四 舆服志符券,第 3597 页。金史 卷五八 百官志,中华书局,2019,第 13351336 页。金史 卷五五 百官志,第 1236 页。递牌子”)也与南宋二府递牌的颜色相似,可见世宗创制递牌显受宋制启发。元代也使用递牌传递文书。经世大典 载中统元年(1260)诏就有关于递铺的规定:“其文字,本县官司绢袋封记,以牌书号。其牌长五寸、阔一寸五分,以绿油黄字书号。”关于“金字牌”的用法,前人研究尚有未尽之处。曹家齐先生称“金字牌”递是在文书后面别加长

20、牌,未能清晰说明“金字牌”与文书的具体关系。关于“金字牌”用法的较原始材料,一为 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 长编)熙宁十年(1077)正月条,二为 梦溪笔谈 的相关记载:上批:“安南行营军前动静,朝廷欲日知之,可令权发遣邕州事周沃日具以闻。递角后,别用长牌,大书 枢密院急速文字,毋得入铺。”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长编 称“金字牌”在递角后,与曹氏称递牌在文书后显然不同。出于保密需要,宋制要求军期机密文书务必实封后装人筒子(或匣子)中。此筒或称“皮筒”“空漏子”。云麓漫钞 记载:“唐 卢氏杂记云:丧乱以来,封书

21、多以空漏子。盖古人封书皆实封,今人用空漏子套书,盖始于唐。”所谓“递角”,指封装着文书的邮筒。绍兴二十二年,总领四川财赋汪召嗣言:“递角旧用皮筒封印记。”如“牌子”系于文字321从“金字牌”行用看宋代独裁皇权行使的制度路径既有金史研究关注到世宗改用递制,却未指明此次改制为仿效宋制。参见杨春俏 论金代符牌制度,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 年第 5 期,第 80 页。赵世延、虞集等撰,周少川、魏训田、谢辉辑校 经世大典辑校 卷八 政典,中华书局,2020,第 717 页。此条由党宝海师提示,谨致谢忱。相似记载参见 元史 卷一一 兵志四急递铺兵,中华书局,1976,第 2597 页。

22、另参见吴铮强 信牌、差票制度研究,文史 2014 年第 2 辑,第 200203 页。曹家齐:权威、速度与军政绩效 宋代金字牌递新探,宋代的交通与政治,第213 页。长编 卷二八,“熙宁十年春正月壬子朔”条,第 6849 页。沈括:梦溪笔谈 卷一一 官政,金良年点校,中华书局,2015,第 113 页。赵彦卫:云麓漫钞 卷三,傅根清点校,中华书局,1996,第 52 页。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一之一二,第 9496 页。之后,则传递者只有拆开递角才能看到“金字牌”。只有将“金字牌”挂缀到“递角”之外,才能出现 梦溪笔谈 提到的路人见驿者携“金字牌”,“光明眩目”而“无不避路”的情况。宋代文献中有“

23、外引牌子”的说法。金玉新书 所录邮传敕令中有:“诸急脚马递铺递送文书封印有损,或失外引牌子。”“诸应人急脚马递铺文书,应当官实封以蜡固护人筒。逐铺验封印及外引牌子。”所谓“外引牌子”,就是挂缀在封装递筒之外的牌子。活跃于北宋中期的孙升就曾“夜梦有人送皮筒,旁有小牌子书 黄州 二字”。可见递角外缀的牌子上或有文字信息。上述诸例虽非“金字牌”递,却可说明在递筒外挂文字牌的做法在宋代十分普遍。宋人常将“金字牌”与“递角”连称,乃至称“金字牌”为“递角”。绍兴四年,右司谏赵霈称:“江南东路、淮南西路宣抚使司,近缘承受御前金字牌递角,计住滞一日五时辰。枢密院已札付平江府根究,尚未见施行。”宣和五年(11

24、23),河北、河东、燕山府路宣抚使王安中收到徽宗奖谕平燕功的御笔手诏,就是通过“人内内侍省递到御前金字牌子递角一道”。宣和七年十二月,李纲奏称已令守御使司属官措置新郑门以西递铺,“今根刷到递角六百余件,除系进奏院收管外,有金字牌子肆个”。绍兴六年,和靖处士尹焞受召人京任崇政殿说书,除授之省札即“蒙宣抚使司差官赍到御前金字牌递角一道”递来。与此相似,叶梦得于绍兴八421唐宋历史评论解缙等编 永乐大典 卷一四五七五,中华书局,1986,第 6455 页下栏 b。永乐大典 卷一四五七五,第 6456 页上栏 a。孙升口述,刘延世笔录 孙公谈圃 卷中 黄州二字,杨倩描、徐立群点校,中华书局,2012,

25、第 133 页。已有学者提出“金字牌”即“递角”。参见扬之水 关于“茶角”兼及宋代邮递二三事,中国典籍与文化 2006 年第 4 期,第 95 96 页;雷汉卿 说“茶信”“金字茶”,中国训诂学报 第 2 辑,商务印书馆,2013,第 152153 页。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一之四,第 9492 页。王安中:初寮集 卷三 大获胜捷札子,宋集珍本丛刊 第 33 册,影印清乾隆翰林院钞本,线装书局,2004,第 182 页下栏 a。李纲:梁溪先生文集 卷五一 缴进根刷到递角札子,宋集珍本丛刊 第 36 册,影印清道光刊本傅增湘校跋,第 645 页下栏 b。尹焞:和靖尹先生文集 卷二 (涪州被召)第三状

26、,宋集珍本丛刊 第 32 册,影印嘉靖九年刻本,第 17 页上栏 b。年接到除授江南东路制置安抚大使的省札,也由“御前降下金字牌递筒”递至。由宋人对于文书的描述,也可看出“金字牌”、递角与文书的关系。史浩于淳熙二年(1175)底接到由金字牌递送的省札,即称“臣承明州递到御前金字牌子皮筒御封文字壹角,内尚书省札子”云云。从史氏叙述的顺序看,他是先看到“金字牌”,再拆开皮筒御封,最后才看到文书。可见“金字牌”的位置,确系在内封文书的皮筒之外。至于模仿“金字牌”而设立的其他递牌也应系于筒外。如嘉定十年(1217),枢密院奏请令内外诸军帅差置摆铺军兵,“专一往来接运传送枢密院发下军期红字黑牌递匣”。德

27、祐元年(1275),浙东提举黄震收到“尚书省札子人朱红银字牌筒珠字记”“尚书省札子人潜字号绿漆牌筒潜字记内”。可见两封省札均在“筒”中,而“朱红银字牌”“绿漆牌”及千字文编号均在筒外。需要说明的是,赵鼎于绍兴初条具宣抚处置司所需物资,提到“行遣纸札、朱红及发递皮角、牌子等”。此处的“皮角”含义不明。按 宋会要辑稿 记载,宣和七年中书省、尚书省上奏复置诸路提举矿冶司,列举到“应用纸扎、朱红、发递角皮筒、油单之类”。由此推断,“发递皮角”或为倒乙,即“发递角皮(筒)”;或“筒”讹为“角”,即“发递皮(角)筒”。如此说成立,则赵鼎此疏也是将皮筒与递牌并举之例。“递牌”的功能,在于使邮传系统辨别并优先

28、处置装有军期切要文字521从“金字牌”行用看宋代独裁皇权行使的制度路径叶梦得:石林居士建康集 卷六 (辞免初除)第三状,宋集珍本丛刊 第 32 册,影印清宣统三年刻本,第 785 页上栏 a;傅璇琮、张剑主编 宋才子传笺证叶梦得传,辽海出版社,2011,第 631632 页。史浩:峰真隐漫录 卷三一 谢赐诏书御札令赴庆寿立班札子,宋集珍本丛刊第 43 册,影印清钞本,第 150 页下栏 a。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之三九,第 9510 页。黄震:黄氏日钞 卷七七(申免驱磨庆元府财赋状)第二申、第三申,黄震著,张伟、何忠礼主编 黄震全集 第 7 册,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第 2194 页。黄氏任浙

29、东仓司的时间参见黄儒雅 黄震墓志,厉祖浩编 慈溪碑碣墓志汇编(唐至明代卷),浙江古籍出版社,2017,第 248 页。赵鼎:忠正德文集 卷二 条具宣抚处置使司画一利便状,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1128 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 667 页下栏 a。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三之一四一,第 4182 页。的“递角”。光宗绍熙三年(1192)枢密院奏称:近年以来,多是滞留程限,盖缘岁月浸久,逐州通判并不点检,使臣、铺兵玩习为常,将雌黄军期文字牌子与常递混为一等.,展转积压在铺,更不摘出先行.,事系军期利害,深属不便。(令)今 先次约束州郡,将铺兵请受并要按月支给。牌子样制改换用黑漆牌子,上镌

30、刻“枢密院军期急速文字牌”,减作限日行三百里,务要必行,立(其)某 字号,朱红填字。仍将牌子样制并今来所降指挥,下逐路提举官,镂板遍牒逐州,于经由铺分明晓谕铺兵。遇承受到枢密院上.件牌筒.,即仰摘出单递.,依限走转.。通判常切点检,遇牌子经过,即具出界、入界日时文状,先次申枢密院。设置“雌黄军期文字牌子”的目的,是令递铺军兵不必开拆递筒就可将“雌黄军期文字牌子”与“常递”分开。铺兵在传递递角时,要将缀有“递牌”的递角“摘出单递”,以保证军期切要文书的优先传递。这种优先“单递”的实现,有赖于地方官府按所递缀牌递角数,特支“牌匣之费”。以“金字牌”为例,金玉新书 规定:“诸急脚铺兵传过御前不人铺金

31、字牌文书无稽违者特支钱。每人五角以上五百文,十角以上一贯,二十角以上一贯五百文,三十角以上二贯。”总之,宋代官方颁布使用的各种“牌子”,是证明官员身份、号令文书真实性及紧急机密程度的符信。不同类型的“牌子”有不同的使用方法和功能(见表 1)。以“金字牌”为代表的“递牌”,应当是缀于邮筒之外的标志物。“递牌”的功能,是令承传机构在不开拆递角的前提下识别出621唐宋历史评论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一之三四,第 9507 页。引文以 永乐大典 所引 续宋会要 校对。参见 永乐大典 卷一四五七五,第 6452 下栏 b6453 上栏 a。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标点有调整。淳熙八年刑部要求设置绿匣传递“狱案文字”

32、,就要求“所至铺分实时抽摘单传”。可见设置递牌、匣子都是要递铺“摘出单递”。参见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五之二六,第3421 页。永乐大典 卷一四五七五,第 6457 页下栏 a。关于“牌匣之费”,参见邓小南 南宋地方行政中的文书勾追 从“匣”谈起,邓小南主编 过程空间:南宋政治史再研,第 98 页。军期切要文书,以便保障重要文书的优先传递。表 1 宋代“牌子”的使用方法与功能使用方法功能印牌印人牌出官员职印的符信传信牌兵士佩戴,牌上有纸札战时军中号令的符信“银牌”驿兵佩戴驿者身份的符信递牌缀于递筒外文书等级的符信二“开拆”与“封装”:保障君主专属信息渠道 私密性的关键 辨明递牌、递角与文书的关系

33、,对于理解宋代文书传递过程中各机构发挥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既然递牌在递角之外,文书封装在递角之中,则负责传递递角的机构应当不知道递角内文书的内容。洪迈 夷坚志 记载过一则北宋故事:赵清宪丞相(原注:挺之)侍父官北京时,病利,逾月而死。沐浴更衣,将就木。忽有京师递角至,发之,无文书,但得侯家利药一帖,以为神助,即扶口灌之,少顷复苏。遽遣人入京,扣奏邸吏,盖其家一子苦泄利,买药欲服,误以入邮筒中也。赵挺之接到递角后,发现其中误人药帖。他没有询问沿途传送递角的递铺兵士,而是遣人人京询问封装递角的进奏院邸吏。这说明赵氏认为关于递角内为何物,只有负责封装的官司才知晓,而传递递角的递铺不应知晓。这一认识对

34、于检讨既有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曹家齐先生认为宋代负责承传诏奏、沟通中央与地方的信息渠道至少有两条:一是由外廷宰执掌控的通进司、进奏院系统,二是由皇帝直接掌控的人内内侍省系统。不过,他似乎未能区分承传递角与承传文字,也没721从“金字牌”行用看宋代独裁皇权行使的制度路径洪迈:夷坚乙志 卷一四 赵清宪,何卓点校,中华书局,2006,第 306 页。有考察封装/开拆环节对文书传递的重要意义,因而设想只要文书一经进奏院传递,其中信息就会泄露于外廷。检讨这一问题,应将诏奏传递的全过程,分解为封装递筒、发递、传递递筒、开拆递筒等多个环节。在这一过程中,只有负责封装、开拆递筒的官员和机构得以获知文书内容,而负

35、责传递的机构不应与闻筒中文书。就此说来,讨论宋代皇帝专属的承传诏奏渠道是否存在,需要解决两个问题:首先,御前下行之“金字牌”如何封装,臣僚直奏御前之“实封章奏”如何开拆。在制度设计上,宋人是否强调由人内内侍省或内侍掌控诏奏开拆、封装,以避免诏奏信息为外廷官员探知。其次,负责传递“金字牌”递筒及“实封章奏”的通进司、都进奏院、递铺等机构,是否要向宰执臣僚通报承传诏奏内容、数量等信息。下文的讨论将回答这两个问题。关于“金字牌”递筒封装、发递及开拆的细节,史料记载不多。在直接材料不足的情况下,或可以尚书省黑牌的封装规定类推金字牌递。宋会要辑稿 有一则关于嘉泰四年(1204)尚书省黑牌递筒封装的记载:

36、(嘉泰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臣僚言:“监司、郡守,例有都下百司人为之承受。遇有章疏、罢黜之命,则稽留省札,亟遣一介星驰以报。洎罢命之至,则已席卷库藏,窜易簿书,雍容而去耳。将以惩奸,适以助奸。自今以始,应臣僚论按监司、郡守,得旨放罢,其省札乞于尚书省开拆房当时发黑牌急递前去,罢监司则以付置司之州,罢守臣则以付州之倅。仍命本处即于内引明具承受日时,批回本省,置籍稽考。”从之。“黑牌”是模仿“金字牌”设立的递牌,用以发递尚书省重要文书。821唐宋历史评论曹家齐:宋朝皇帝与朝臣的信息博弈 围绕人内内侍省与进奏院传递诏奏之考察,历史研究 2017 年第 1 期,第 59 页。清史学者已注意到奏折启封与奏

37、折先阅权之间的关联。参见李文杰 辨色视朝:晚清的朝会、文书与政治决策,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第 108116 页。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五之四一,第 5094 页。根据此则史料,尚书省开拆房负责将省札封装,挂缀“黑牌”发递。考虑到传递“黑牌”的制度应当模仿“金字牌”相关制度,且宋人言及御前“金字牌”多有“御宝封”,我们有理由相信南宋时期“金字牌”应由其发递机构 行在人内内侍省在禁中进行封装。从人内内侍省降出后,“金字牌”递多由都进奏院发至诸州。而就制度规定而言,笔者尚未见到都进奏院参与牌递封装的特殊规定。不过,关于都进奏院发递诏敕、接收上行章奏时封装、开拆的一般制度规定,却是相对清晰的。都进奏

38、院所发递诏敕与所收章奏种类不一,其中保密程度不高的诏敕和章奏可在都进奏院开拆,甚至南宋都进奏院内即设有开拆司。不过,机密上奏章疏往往不在院中开拆。咸平三年(1000)诏规定:“诸州实封奏状,委监进奏院官看详。验无损动者,题 封记全 三字,实时进内。”咸平四年诏称:“应外州官吏奏民间利病,实封者进奏院实时进人,不得拆封。”同样,机密程度较高的诏敕似也不在都进奏院中封装。开禧元年(1205),新设国用司规定“行下外路官司关会帐目文字”经由都进奏院递至外路,外路诸州也要将帐目文字通过都进奏院递回。其中关于文书封装流程的规定如下:逐时行下外路官司关会帐目文字,从本司(即国用司)开拆司封角,打号上簿,并

39、经由都进奏院承领,照上所批,用皮筒黑匣专递遣发。才有报到帐目文字,不许拆封,从本院抄记字号,赴本司开拆司呈纳。921从“金字牌”行用看宋代独裁皇权行使的制度路径宋制规定由都进奏院统领进奏官,负责朝廷与各地之间的官方文书通进。参见游彪 宋朝邮政管理体制的一个侧面 以进奏院的职责与官方文书的分类为中心,云南社会科学 2003 年第 3 期,第 8586 页。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之四五、四九,第 30133014、3017 页。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之四五,第 3013 页。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之四五,第 3013 页。宋会要辑稿 职官六之二五,第 3167 页。国用司降出的“关会帐目文字”,即由国用司之开

40、拆司封成递角,再由都进奏院装人皮筒或黑匣递出。此种先封递角,再装人递筒的做法,到南宋时成为朝廷投递机密诏敕的常见做法。绍兴二十二年,总领四川财赋汪召嗣称此前兵部郎中黄敏行“请用纸角题印,以蜡固护人筒”。而之所以在国用司封角,就是为了防止都进奏院封装过程中泄漏机密信息。下文要求诸州递回的帐目文字,不许在都进奏院拆封,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图 3 金石苑 中的宋代信封031唐宋历史评论封装递角,既包括封装成角,也包括在折角、结缝处盖印或题字(即所谓“印题”)。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之二八、四六,第 3004、3014 页。简州归求轩刻石 中有乾道时赵善敏、刘寔致寿昌洪举大师信函各一封(见图 3),正是宋

41、代接缝处施印密封的实例。参见 金石苑 第 3 册,第 6 叶 a、第 8 叶 a。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一之一二,第 9496 页。前述尚书省“黑牌”于尚书省开拆房发出,表明黑牌所递文字机密程度超过国用司“关会帐目文字”,因此需要在出令机构的开拆房内完成封角、人筒两项工作。尚书省递牌尚且如此,由人内内侍省递出的“金字牌”就更不应在都进奏院内进行封装。曹家齐先生认为“金字牌”的传递只能经由人内内侍省,而不应经过通进司或都进奏院。根据这一观点,宋会要辑稿 的一条材料就难以得到合理解释:孝宗隆兴二年三月十六日,兵部言:“自今诸军摆铺,止许承传尚书省、枢 密 院、都督府、沿边州军等所遣发军期钱粮要切文字,

42、余闲缓处不许辄入,并依条入斥堠急、马、步递。进奏院所发递筒,除承受金字牌合入摆铺、斥堠传送,余文字合分别要慢,入斥堠、急、马、步递遣发。”从之。曹氏认为此条记载明言“金字牌”递经都进奏院。他同时注意到隆兴元年(1163)人内内侍省曾奏称“节次承发过御前降下军期机速金字牌文字共二千余封”,且隆兴二年汪应辰也接到“行在人内内侍省降到御前金字牌”。据此认为 宋会要辑稿 隆兴二年的记载或为文字讹误,或为短暂的改制。不过,此则材料中“进奏院所发递筒,除承受金字牌合人摆铺”云云,强调外挂金字牌的递筒由都进奏院发出。实际的情况应当是,金字牌递筒由人内内侍省封装,再由进奏院发出。宋会要辑稿 所载隆兴二年三月兵

43、部上奏中提到“进奏院所发递筒,除承受金字牌合人摆铺、斥堠传送”云云。可见都进奏院在隆兴时期的确承传挂缀金字牌的递筒。由131从“金字牌”行用看宋代独裁皇权行使的制度路径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一之一七,第 9499 页。据 永乐大典 校补。参见 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四,第 6448 页上栏 b下栏 a。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六之二七,第3902 页;汪应辰:文定集 卷六 辞免四川安抚制置使奏状,丛书集成初编 本,中华书局,1985,第 61 页。曹家齐:宋朝皇帝与朝臣的信息博弈 围绕人内内侍省与进奏院传递诏奏之考察,历史研究 2017 年第 1 期,第 6465 页。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一之一七,第 949

44、9 页。于都进奏院仅传递递筒而无从与闻筒中文书,故汪应辰强调金字牌中文书相当于由行在人内内侍省直接降到。递铺承传“金字牌”递筒与人内内侍省承发封装“金字牌”,并无矛盾之处。进一步说,此则材料中兵部要求以摆铺、斥堠递传送挂有金字牌的递筒,而其余递筒由斥堠递、急脚递、马递、步递承传。这种凭递牌分检递角的做法,实为上节所引绍熙三年枢密院提议的先声。另外,隶属门下省给事中的通进司,负责接收包括“金字牌”在内的各种“内降文字”。不过,即使是未在禁中封装的“内降”,给事中等外廷官员也无法直接获知其中内容。绍兴三十一年二月朝廷规定:诏通进司承受内降文字,并封送三省、枢密院。先是,内降诏旨未经朝廷奉行,多漏泄

45、者,议者以为言,诏给事中黄祖舜措置。祖舜乞选内侍省官二员监通进司,每日降出御封文字,并用黄绢夹囊盛贮,监官亲书姓名封发,仍令门下后省印历抄转,旬终赴省结押,日具承受奏牍及御封名数申省。至是行下。此处“御封文字”,指一些未经人内内侍省封装的“内降文字”。它们由通进司降出之前,先要经由内侍担任的监官装人黄绢夹囊。至于主管通进司的门下后省,仅登记考察每日行下“御封”(即绢囊)的数量和时间,而不览其中文书的内容。而早在绍兴二十七年,门下后省即奏称“通进司亲从亲事官承受发放内降文字多是稽滞,或有盗拆者”。可见防止通进司“盗拆”封装御前文字,早已成为制度原则。朝廷在淳熙三年申明此制,相关规定与绍兴旧制相似

46、,可见此制在宋孝宗朝长期行用。经由通进司行下的“内降文字”仍由内侍封装,正是为了防止服务于通进司的外231唐宋历史评论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简称 要录)卷一八八,胡坤点校,绍兴三十一年二月丙寅,中华书局,2013,第 3656 页。黄祖舜拟定细则参见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之三四,第 33073308 页。黄氏称御前文字用“黄绢夹袋盛贮”为旧法,说明内侍封章降下通进司“御前文字”早已有之。参见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之三四,第 33073308 页。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之三二,第 3306 页。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之三五,第 3308 页。廷官员探知“御前文字”内容后转告宰执臣僚。需要说明的是,此

47、规定针对的是行至二府的“内降”。连发给三省、枢密院的“内降”都要由内侍封装,更不用说降下地方的“御前文字”。至于自禁中降出时业已封装的“金字牌”递角,则更不应为通进司探知文书信息。由此看来,南宋时期的“金字牌”递筒,应当是由人内内侍省封装递出。即使递筒由通进司、都进奏院或递铺传递,这些机构的外廷官员也不应获知筒中文书的内容。就制度规定而言,通进司、都进奏院等机构传递“金字牌”递筒,应当无损于“金字牌”传递御前诏敕的机密性。臣僚实封章奏作为专达君主的上行信息渠道,也有于禁中开拆的规定。具体说来,臣僚的实封章奏,有直接由人内内侍省投人禁中及经通进司投人两条路径,下文将分别讨论。通过人内内侍省将章奏

48、直接投人禁中,是一种受外廷官员干涉较少的信息传递渠道。不过,一些地方官员将章奏发往京城时,也要通过递铺传递。为了保密,地方官员会自行封装章奏构成递角,再令递铺传递递角,传至人内内侍省。绍兴三年人内内侍省上奏提出:临安府浙江递铺兵士王明,转到荆南府归峡州、荆门公安军镇抚使解潜应字号奏状一筒,赴本省投进。今点检得上件递角撮系松慢,封头磨擦破损,窃虑出入得文字。人内内侍省接收到的解潜投人的奏状,是通过浙江递铺兵士投进的,且奏状置于筒中,构成“递角”。可见解潜是将奏状封装后由递铺投人人内内侍省。而递角封装完好程度体现了奏状的保密程度。绍兴三十一年,在采石瓜洲指挥大战的虞允文被允许由人内内侍省投进章疏。

49、时虞氏奏称:“今准人内内侍省公文坐奉圣旨,特许收接臣递角投进。”人内内侍331从“金字牌”行用看宋代独裁皇权行使的制度路径关于实封章奏的性质,参见游彪 宋代流转往来的官方“文字”,邓小南主编 政绩考察与信息渠道:以宋代为中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第 380386 页。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之五一,第 9489 页。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 卷二三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影印明内府刊本,第 3075 页下栏 a、b。省接收的也是虞允文发出的递角。可见即使是由人内内侍省投人的章奏,也可经由通进司投人禁中的实封章奏,不应在通进司开拆。宋会要辑稿记载:宣和元年(1119)二月十二日,中书门下

50、省言:“通进司札子:勘会诸处合赴通进司投进实封文字,依条并于文书前每件以千字文为号(原注:封面上仍依此书题)。自来诸处奏事,往往只于封面上用号,既通进司不许开拆,无由点检。进入内中,拆去封皮后,即不见得元用是何字号入进。”由此看来,各种由通进司投人禁中的实封文书,通进司只能在封面上进行标注,而不许开拆。到了建炎二年(1128),朝廷规定诸州发机密文字由通进司递人须实封,如系通封,则“通进司自今投进文字用黄帕复包角,本司监官书臣名封记,赴内东门投进”。朝廷要求通进司将通封文字封装后再投进,正是为了防止通进司人吏得以观览文书内容。与禁中降出“内降文字”的登记方法相似,通进司向内传递臣僚章疏时也仅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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