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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港口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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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二 (2009-06-11)        (港口行政)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1 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 轻微 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港口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般 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或2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 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建设1个5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2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3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或违法建设危险品、客运码头的 处1.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 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未经依法批准,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 轻微 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使用港口岸线的 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或2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使用港口岸线的 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建设1个5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2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3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使用港口岸线的或违法建设危险品、客运码头的 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的裁量标准 备注 3 在港口违规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 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或者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使用陆域500M2以下的 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限期改正。 一般 违法建设1个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或2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使用陆域500M2以上1000 M2以下的 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建设1个5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2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3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使用陆域1000M2以上的或违法建设1、2、7类危险货物或剧毒品作业场所的或违法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物品除害场所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 未经批准建设、改建和扩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未经批准建设、改建和扩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港口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 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或者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违法建设、改建、扩建1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库场面积500M2以下的或储罐1000立方米以下的 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限期改正。 一般 违法建设、改建、扩建1个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或2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库场面积500M2以上1000 M2以下的或储罐1000立方米以上3000立方米以下的 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建设、改建、扩建1个5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2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3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库场面积1000M2以上的或储罐3000立方米以上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5 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的; 轻微 违法所得3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 一般 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 6 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二)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 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 轻微 违法所得3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罚款。 一般 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7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证。 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交通部吊销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轻微 违法所得3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罚款。 一般 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8 港口经营人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又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经检查或者调查证实,港口经营人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又不符合本规定第七、八条规定一项或者几项条件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一般 在取得经营许可后,有一项以上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 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改正。 严重 逾期不改正的 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9 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救灾、国防建设急需物资作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九条 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一般 不优先安排抢险、救灾、国防建设急需物资作业的 责令其改正。 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严重 造成严重后果的 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10 港口经营人未及时、如实提供港口统计资料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不及时和不如实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港口统计资料及有关信息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般 港口经营人未及时、如实提供港口统计资料的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11 港口经营人违反安全生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 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 责令其改正。 严重 发生较大等级以上生产事故的 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12 未经批准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未按规定在作业前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港口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罚。 轻微 危货作业量小于300吨,或累计作业量不超过500吨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危货作业量300吨以上500吨以下,或累计作业量500吨以上1000吨以下 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三条 未依法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危货作业量500吨以上,或累计作业量超过1000吨 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13 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五条 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因此造成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消除的,强制消除,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海事管理机构处罚的,依照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活动,经责令停止后能主动消除安全隐患的 处0.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逾期不消除的,强制消除。 一般 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活动,经责令停止后继续采掘的 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爆破等活动的 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14 未经依法批准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五条 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因此造成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消除的,强制消除,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海事管理机构处罚的,依照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280M3以下的 处0.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280M3以上560 M3以下的 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560M3以上的 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15 企业从事危险物品港口作业未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封闭式管理 1.《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港口作业,企业未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封闭式管理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有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港口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300吨级以下码头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 一般 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的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500吨级以上码头的 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发生较大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16 未按有关规定配备应急器材、必要安全设施、设备 1.《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器材、必要安全设施、设备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五)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有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港口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300吨级以下码头的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 一般 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的 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500吨级以上码头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较大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17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 1.《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一)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 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有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港口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300吨级以下码头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 一般 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的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500吨级以上码头的 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发生较大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18 未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1.《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   (二)未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有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港口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300吨级以下码头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 一般 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的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500吨级以上码头的 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发生较大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的裁量标准 备注 19 未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作业知识培训 1.《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企业未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作业知识培训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有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港口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300吨级以下码头的 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 一般 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的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500吨级以上码头的 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发生较大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的裁量标准 备注 20 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 1.《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有违法所得的,由交通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300吨级以下码头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 一般 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 严重 500吨级以上码头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4倍罚款。 21 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之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在港口经营活动中擅自从事其他危险货物的作业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的,按照《港口法》第四十八条处罚。 轻微 300吨级以下码头 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500吨级以上码头,或装卸性质相抵触的其他危险货物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22 未取得上岗资格证擅自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 轻微 1人无证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2人无证的 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3人及以上无证的 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23 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1.《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违反本规定,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下列行为之一,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但不属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   (一)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有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港口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1人无证的 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2人无证的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3人及以上无证的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24 未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人提供危险货物有关资料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违反本规定,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下列行为之一,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但不属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   …… (三)作业委托人未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人提供危险货物名称、国家或联合国序号、适用包装、危害、应急措施等资料或上述资料申报不实; 轻微 按规定提供的资料中缺少一项的 处3000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按规定提供的资料中缺少两项的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按规定提供的资料中缺少两项及以上的或按规定提供的资料中缺少危害、应急措施资料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5 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人提供的危险货物有关资料申报不实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违反本规定,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下列行为之一,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但不属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   …… (三)作业委托人未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人提供危险货物名称、国家或联合国序号、适用包装、危害、应急措施等资料或上述资料申报不实;  一般 资料申报不实的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26 委托作业的普通货物或集装箱中有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四)项 违反本规定,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下列行为之一,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但不属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 (四) 作业委托人委托作业的普通货物或集装箱中有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 一般 委托作业的普通货物或集装箱中有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的 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委托作业的货物涉及1、2、7类危险货物或剧毒品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严重情节的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27 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的包装进行检查  1.《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 违反本规定,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下列行为之一,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但不属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  (五) 未按规定对危险货物的包装进行检查的;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有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港口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作业委托量不足100吨 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作业委托量100吨以上300吨以下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作业委托量300吨以上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的裁量标准 备注 28 不按国家规定和标准装卸危险化学品并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五)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五)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轻微 危货作业量小于300吨,或累计作业量不超过500吨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危货作业量300吨以上500吨以下,或累计作业量500吨以上1000吨以下 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危货作业量500吨以上,或累计作业量超过1000吨 处2万元以上4万元 以下罚款。 29 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七条 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只有1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码头的 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一般 只有1个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码头或有2个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码头的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有1个以上500吨级以上码头泊位的码头、有2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上5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码头、有3个及以上300吨级以下码头泊位的码头的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的裁量标准 备注 30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经审验不再具备资质条件的 1.《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的资质进行审验,发现其不再具备条件的,应当限期整顿,或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撤消其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 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 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一般 经审核,发现其不再具备条件的 限期整顿 严重 经限期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 撤销其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的裁量标准 备注 31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不再具备规定的条件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不具备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取消其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其中一项或若干项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 责令停业整顿。 严重 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 取消其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备注 32 在港口装卸、储存国家禁止通过水运运输的危险货物 1.《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违反本规定,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下列行为之一,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但不属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处 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   (二)在港口装卸、储存国家禁止通过水运运输的危险货物的; 2.《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港口经营人有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港口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微 装卸储存量不足100吨的 处0.25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装卸储存量100吨以上300吨以下的 处0.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装卸储存量300吨以上的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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