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 (一)建设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不良行为: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审查而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有重大设计变更,未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获批准,擅自施工的。2、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3、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4、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5、其他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二)勘察、设计单
2、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不良行为:1、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2、勘察、设计中采用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且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未按规定审定的。3、勘察、设计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4、勘察单位不参加施工验槽的。5、在竣工验收时未出据工程质量评估意见的。6、设计单位对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在施工前拒绝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拒绝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的。7、其他可能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施工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不良行为:1、未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2、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
3、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使用的。3、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的。4、未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未按规定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5、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6、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擅自上岗作业的。7、施工期间,因为质量原因被责令停工的。8、其他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不良行为:1、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活动的。2、超越核准的检测业务范围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活动的。3、出具虚假报告,以及检测报告数据和检测结论与实测
4、数据严重不符合的。4、其他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监理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不良行为:1、未按规定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的。2、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进行签字的。3、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的。4、未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5、未按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6、在竣工验收时未出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7、其他可能影响监理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节能一、保温材料要求(一)山东省建设厅颁发的“山东省墙体建筑节能技
5、术产品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保温系统组成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及相关型式检验报告;(三)施工工艺说明和企业标准(新材料)等。(四)市建委备案材料二、材料的进场复验(2008年11号文)(一)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二)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三)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四)保温浆料同条件试块留置数量和要求:每个检验批不少于3组,其中包含至少包含300mm立方体1组3块,用于检验干密度和导热系数,100mm立方体1组3块,用于检验压
6、缩强度。三、外保温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现场检测:(一)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试验数量为每种类型的基层墙体取5处有代表性的部位。(二)当保温层采用后置锚固件固定时,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试验数量为每种类型的基层墙体取锚固件数量的1,且不少于3根。(三)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每个单位工程应至少抽查三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二种以上外墙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三处。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宜采用钻芯法(检验用表见附表一),主要检验以下内容:1、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
7、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四)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查三樘。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二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三樘。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四、细部构造做法下列部位的细部构造做法,应符合节能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及省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一)外墙挑出构件及附墙部件,如阳台、雨蓬、阳台拦板、空调室外机搁板、附墙壁柱、凸(飘)窗、装饰线条、结构性水平(或垂
8、直)遮阳等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二)门窗口周边外侧墙面的保温处理;(三)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的保温处理;(四)变形缝处屋面、外墙缝隙的保温措施;(五)地下室顶板、楼梯间两侧墙体、分户墙等部位的保温处理。(六)屋面女儿墙等细部五、外墙打孔时的密封问题六、保温材料的静置龄期问题:28天七、外保温工程施工期及完工后24小时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 低于5。夏委应避免阳光曝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施工图审后监管应将施工图审后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常抓不懈,严格执行济南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后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济建质监字20068号)和关于加强施工图审后监管的通知(济建质监字2
9、0073号)的要求,严厉查处施工图不按规定报审的违法违规行为,每周统计一次并按规定格式上报总工办,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处罚的要及时上报处罚。(一)擅自增加建筑物的层数和高度;(二)擅自改变地基基础的型式,或改变地下结构的层数;(三)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的轴线尺寸,增加建筑物的长度、宽度;(四)擅自改变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配筋及材料强度等级;(五)在工程中使用实心粘土砖;(六)随意改变建筑节能材料,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七)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八)其他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现象。对于建筑幕墙等对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影响较大的装饰工程,若原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无详细设计方案,其详细设计方案
10、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一、 分户验收的含义办法所称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签署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是单位工程完工后静态的验收,而是贯穿于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过程分户验收”。当分户质量验收内容涉及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分户验收的要求及时组织质量分户验收,并填写每项验收内容的分户验收记录表。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还应组
11、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也应当参加),对所有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户检查验收,此时的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实体和核查施工过程中每项验收内容的分户验收记录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过程分户验收”时已检验,而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又不便于检验的项目,以过程分户验收记录的结果为准。(一)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分户验收内容涉及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该项目的分户验收,并及时填写分户质量验收记录。分户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相关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户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检验批验收要按检验批主控
12、项目和一般项目全面检查验收,特别是对主控项目中的材料和过程质量等内容要重点检查,一般项目的实测实量项目应按取样数量在检验批验收范围内取样检查,检验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分户验收。而分户验收是对该检验批验收所包含的若干套住宅作为若干个分户检查单元分别验收,主要验收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以及进行必要的观感质量检查,其它项目在检验批验收时已检查,在分户检查验收时就不再重复检查。分户验收不合格应经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二) 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评定,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申请。分户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在建筑物相应部位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并配
13、备好必要的检测仪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按照分户质量验收方案,并依据设计要求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二、 分户验收检验批划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为单位划分检验批。对于公共部分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将公共部分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的每一层按照一户对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将公共部分地下车库的每一防火分区按照一户对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
14、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验收。三、 分户验收检查项目(一)结构工程外观及强度(混凝土、砂浆等)(二)钢筋的规格、等级、间距、数量、保护层厚度;(三)屋面淋水(蓄水)试验; (四)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 (五)外墙、地下室防水效果; (六)室内净高及轴线; (七)楼梯、阳台、窗台等临空处安全防护设置; (八)烟道(抽气道); (九)门、窗质量; (十)室内墙面、顶棚施工质量;(十一)地面质量;(十二)安全玻璃的使用;(十三)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十四)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十五)卫生器具满水试验;(十六)排水干管通球试验;(十七) 电气照明全负荷试验;(十八)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十
15、九)相、零、PE线接线情况及接头处理;(二十)智能系统检测及试运行;(二十一)通风与空调系统测试及试运行。(二十二)保温节能;(二十三)电梯工程检测及试运行;(二十四)室内环境质量;(二十五)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说明:1、在进行分户验收检查时,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实际情况,按照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23项来确定检查项目,凡涉及到的项目均要按照国家验收标准的规定逐一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来判定各检查项是否合格。当所涉及到的检查项全部合格时,该户(或间)验收结论判为合格,参加验收人员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并签字;当所涉及到的检查项有一项不合格时,该户验收结论判为不合格,应
16、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2、对于需要进行检测试验的分户验收检查项目,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已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测试验且质量合格的,在分户质量验收时可通过检查检测试验的记录来完成对该项目的验收;对于有条件进行现场试验的项目,在分户质量验收时也可抽取一定的数量进行复验。3、分户检验批允许偏差项目的实测实量检查要求(1)分户检验批允许偏差项目的实测实量内容应按照本手册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当量取长度和高度尺寸时,还应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实测值与基准值相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为合格,实测值应全数记录,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测量值记录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统计不合格点是否
17、超出允许偏差的1.5倍和不合格点率。(2)分户检验批允许偏差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为9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1.5倍。当实测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出20%时,应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合格项目测量结果。4、当工程出现办法未涉及到的分户验收检查项目时,可按照分户验收项目确定原则,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5、分户验收的检查数量多数项目的检查数量为“全数检查”;少量项目检查数量采用抽查的方式,具体抽查数量均有详细规定。四、部分检查项目说明(一)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外观
18、及强度混凝土强度:质量标准: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按层统计)。检查数量:每层均应抽取混凝土构件进行强度检测,抽取的数量不低于每层构件总数的30%,抽取的构件中水平构件、竖向构件数量各占50%,且每户至少应抽取1个构件。检验方法:可使用混凝土强度回弹仪进行回弹检测,每个构件的测区布置、回弹值测量与计算、碳化深度值测量与计算、混凝土强度的推定等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二)砖砌体工程外观及强度砌体砂浆强度:质量标准:承重墙体砌体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按层统计)。检查数量:每层均应抽取砌体承重墙进行砂浆强度检测,抽取的数量不低于每层砌体承重墙总数的30%,且每户
19、至少应抽取1道砌体承重墙 。检验方法:可回弹法、贯入法等方法进行检测,每个构件的测区布置、回弹值测量与计算、碳化深度值测量与计算、砂浆强度的推定等要求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三)钢筋的品种、等级、间距、数量、保护层厚度1、在浇筑混凝土之前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时,应规定进行分户验收2、在进行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应对梁板类构件主要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分户验收。质量标准:(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5mm。(2)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结构实体钢筋保
20、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全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按层统计);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数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3)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其允许偏差的1.5倍。检查数量: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在每户内各抽取2件板、1件梁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对悬挑梁类、板类构件各至少加测1件。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对不少于
21、6根纵向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检验方法: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微破损方法进行校准的检验方式。非破损方法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要求。对梁类构件应在其跨中1/3范围内进行检验;对板类构件的负弯矩钢筋,应在距墙(或梁)不少于500mm处进行检验。(四)室内净高及轴线室内净高和轴线的分户验收应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分二次分别进行检查验收。1、 室内净高质量标准:砌体结构允许偏差为15mm,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为10mm。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其以上,且其余不合格点的偏差值不应大于1.5的允许偏差。检查数量:每户至少抽取一间卧室、一间
22、门厅、一间小间进行检查。检验方法: 检查室内净高时,可使用水准仪、钢尺、激光测距仪等测量工具,在抽取的每个房间四角各测量一点,测量点宜设置在距墙角500mm范围之内,量测上层楼板下表面至本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并记录其与设计要求的偏差值。注:室内净高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m;3、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m;4、地下室、半地下室作贮藏间、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使用时,其净高不得
23、低于2m;5、地下室出入口净高不应低于2m,管道在地下室过道处净高不应低于1.8m;2、轴线质量标准:(1)混凝土结构工程墙、柱、梁等构件允许偏差为8mm,剪力墙允许偏差为5mm;填充墙砌体允许偏差为10mm。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其以上,且其余不合格点的偏差值不应大于1.5的允许偏差。(2)砖砌体结构工程允许偏差为10mm,其所测得的偏差值均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检查数量: 每户至少抽取一间卧室、一间门厅、一间小间进行检查(可与室内净高检查抽取的房间相对应)。检验方法: 检查轴线位移时,可使用钢尺、激光测距仪等工具,测量所抽取每个房间的开间、进深的净空尺寸来推算轴线位移的偏差(每个方向应沿两侧
24、约500mm处各测量2个点),并记录其实测偏差值。(五)室内环境质量1、 材料进场复验材料进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复验,且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1)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当总面积大于200m时,应对不同产品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的复验。(2)室内装修中采用的某一种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 m时,应对不同产品分别进行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的复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进场复验报告。2、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住宅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住宅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污染物类民用建筑工程类民用
25、建筑工程氡(Bq/m3)200400游离甲醛(mg/m3)0.080.12苯(mg/m3)0.090.09氨(mg/m3)0.20.5TVOC(mg/m3)0.50.6检查数量: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检验方法:检查“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五、分户质量验收表格(1) - 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分户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应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验收资格的人员按规定参加,并及时签认。该表具体由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在相应位置签认。(2)住宅工
26、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认,并加盖各单位公章。地基及桩基检测(一)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基坑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应先清除基坑中的杂物,并应在相对的两侧同时回填并分层夯实,回填的土料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二)换填垫层的检测1、换填垫层地基竣工验收应采用载荷试验检验其承载力,原则上每300平方米一个检验点,每个单位工程检验点数量不宜少于3点。2、对于局部的换填垫层,由设计单位确定其检验方法。3、对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
27、2)划分安全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和一般不太重要的、小型、轻型或对沉降要求不高的工程,地基竣工验收时可按设计要求做压实系数检验;但当设计有要求或垫层厚度大于2m时,仍应按第1条要求做载荷试验来检验其承载力。4、对于厚度小于50cm,起“褥垫”作用的换填处理,地基竣工验收时按设计要求做压实系数检验即可。5、换填垫层地基除应按要求做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在施工过程中对每层的压实系数进行检验。采用环刀法检验垫层施工质量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2/3处,。检验数量,对大基坑每50-100平方米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不应少于1 个检验点,每个独立柱基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三)复合地基的检测
28、1、对于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等复合地基,其竣工后的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2、水泥土搅拌桩(粉喷桩)的检测要求: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载荷试验必须在桩身强度满足试验荷载条件时,并宜在成桩28天后进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0.5%1%,且每项单体工程不少于3点。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的检测要求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
29、基载荷试验。检验应在桩身强度满足试验荷载条件时,并宜在施工结束28天后进行。试验数量宜为桩总数的0.5%1%,且每个单体工程的试验数量不少于3点。2)应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10%的桩进行低应变动力试验,检测桩身完整性。(四)桩基的检测及处理1、关于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要求: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一根;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注: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数量范围内,选用钻孔抽芯法或声
30、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其他抽检桩可用可靠的动测法进行检测。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经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当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或施工工艺不同的桩的桩数较多时,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2、关于桩基承载力检测的有关要求1)桩基承载力应按下列要求检测进行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进行高应变法检测:抽检
31、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2)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采用静载试验及高应变法检测单桩承载力时,可选用下列方法进行检测:当桩端持力层为密实砂卵石或其他承载力类似的土层时,对单桩承载力很高的大直径端承型桩,可采用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法检测桩端土层在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的承载力,同一土层的试验点不应少于3点。采用岩基载荷试验确定完整、较完整、较破碎岩基作为桩基础持力层时的承载力,载荷试验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大直径嵌岩桩的承载力可根据终
32、孔时桩端持力层岩性报告结合桩身质量检验报告核验。4)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对单柱单桩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桩底下3d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3、 关于桩基的评价性检测与处理的要求1)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进行单桩承载力静载验收检测,如其检测结果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可取其平均值为单桩承载力,如其极差超过其平均值的30%,宜增加一倍的静载试验数量进行检测;对桩数为三根以下的柱下承台,取最小值为其单桩承载力。其扩大检测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认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承载力验收检测时,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评价方法同静载检测。对桩身完整性检测中
33、发现的、类桩,由设计单位确定承载力检测数量,但不应低于20%的承载力检测,必要时可对其全部进行承载力检测。2)桩身完整性检测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加倍抽测。桩身浅部缺陷应开挖验证。其检测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认可。3)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及桩身质量检测发现的、类桩,应请设计单位拿出处理意见(方案)。(五)关于沉降观测的要求1、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2)、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3)、加层、扩建的
34、建筑物;4)、受临近深基坑开挖影响或受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5)、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6)、20层以上或14层以上造型复杂的建筑物;7)、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深基坑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执行济南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主要注意事项有:1、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及重要设施采取防护措施,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可提取影像资料或布设标记,并作好纪录;2、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评审
35、,专家组应至少由2名从事过基坑设计和施工工作的注册岩土工程师、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等5人以上组成;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评审由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组织。3、深基坑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对支护结构、周边环境、土体状态变化、地下水位变化等方面进行监测,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在深基坑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加强管理,确保支护结构、周围建筑(构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安全;5、深基坑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并在基坑维护结构有效时限内和主体结构满足抗浮要求时,及时进
36、行基坑回填,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钢筋工程(一)钢筋原材料的进场检验(二)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检验1、工程中应用钢筋机械连接时,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2、钢筋连接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批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2)对接头试件的钢筋母材进行抗拉强度检验;3)3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应满足规范要求,对A级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尚应大于等于0.9倍的钢筋母材实际抗拉强度。3、接头的现场检验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单向拉伸试验,对接头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在图纸中注明相应的检验项目。4、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
37、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的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其全部单向拉伸试件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5、对接头的每一个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抽取3 个试件做单向拉伸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性能等级进行检验与评定。(三)钢筋保护层控制1、现浇板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1)在现浇板钢筋绑扎时,应根据设计的保护层厚度在底部钢筋的下面垫设厚度适宜的塑料定位卡,定位卡的间距应根据钢筋的间距、直径等情况确定,一般应控制在60cm左右。2)对于现浇板的上部扣筋及悬挑板上部受力筋,应在其下加设通长钢筋马凳,钢筋
38、马凳宜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钢筋制作,间距宜控制在50cm左右,且不少于两道,以确保上部钢筋的位置;3)认真做好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必须注明钢筋的限位措施。4)浇筑混凝土前应做好交接检验,并实行现场“挂牌”制度,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5)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搭设马道,操作人员不得踩踏钢筋。6)在浇筑混凝土时,应避免钢筋受碰撞位移;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及浇筑完后应派专人检查,对位移的钢筋应及时调整回位。7)加强对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在施工前共同确定,且选取的部位应具有代表性。对梁类、板类
39、构件,每层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小于50%。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扣筋(悬挑板为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现浇板扣筋和悬挑板受力筋保护层厚度应在距梁(墙)不小于500mm的位置处检验;梁、挑梁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应在其弯矩较大处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2、墙、柱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1)在柱钢筋绑扎时,首先要控制好钢筋骨架的外形尺寸,并应根据设计保护层厚度加设适宜的塑料定位卡,定位卡间距不超过1m,以确保主筋的保护层厚
40、度。合模后对伸出的竖向钢筋应进行修整,并在其上端绑扎二道箍筋进行定位。2)剪力墙钢筋应逐点绑扎,双排钢筋之间应绑拉筋或支撑筋,其纵横间距不应大于600mm,钢筋外皮应根据设计保护层厚度设塑料定位卡,定位卡间距不超过1m,确保钢筋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合模后应对伸出的钢筋进行修整,并在搭接处绑扎二道横筋进行定位。3)在墙、柱浇筑混凝土时,应避免钢筋受碰撞位移;混凝土浇筑时应有专人看管,浇筑后应派专人检查,对出现位移的钢筋进行调整以保证钢筋位置的正确。4)认真做好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必须注明钢筋的定位措施。5)浇筑混凝土前应做好交接检验,并实行现场“挂牌”制度,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
41、序施工。3、梁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1)在梁钢筋绑扎时,首先要控制好钢筋骨架的外形尺寸,对于圈梁等截面尺寸较小的梁,宜采用增设与主筋成45角的斜向箍筋控制其骨架变形位移,相邻斜向箍筋应成正倒八字形,其间距不宜大于2m;并应在梁底和两侧根据设计保护层厚度加设适宜的塑料定位卡,定位卡间距不超过1m,以确保主筋的保护层厚度。2)纵向受力钢筋采用双层排列时,两排钢筋之间应垫以直径大于等于25mm的短钢筋,以保持其设计距离。3)在浇筑混凝土时,应避免钢筋受碰撞位移;混凝土浇筑时应有专人看管,避免踩踏,浇筑前后应有专人检查修整。(四)梁柱节点及钢筋搭接区箍筋漏放问题1、在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配置箍筋
42、,其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当钢筋受拉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当钢筋受压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当受压钢筋直径d25mm时,尚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2、在框架节点内应设置水平箍筋,箍筋构造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的规定,间距不宜大于100mm。对四边均有梁与之相连的中间节点,节点内可只设置沿周边的矩形箍筋。当顶层端节点内设有梁上部纵筋和柱外侧纵筋的搭接接头时,节点内水平箍筋应符合上述第1条的要求。混凝土工程(一)后浇带的底部支撑及混凝土浇筑间隔时间: 1
43、、梁板水平后浇带的底部支撑体系在后浇带混凝土浇筑之前不应随意拆除,后浇带部位模板应有专门施工技术方案; 2、后浇带混凝土与其两侧混凝土浇筑的间隔时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一般情况下温度后浇带浇筑间隔时间为46周,沉降后浇带的浇筑时间为自重较大一侧的建筑物主体结构施工完成之后。(二) 变形缝的施工与清理:1、各类变形缝的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缝内应通透、无杂物;2、变形缝两侧柱、墙施工时应采取可靠措施来抵抗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产生的侧压力,防止构件截面局部加大而导致变形缝宽度减小现象的发生;3、基础、主体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各种杂物落入变形缝内部而导致难以清理。(三) 现浇楼板的裂缝
44、(四)预埋件问题:填充墙砌体拉结筋与混凝土构件的连接应采用预埋件的方式,不应采用后植筋的方式。(五)施工缝的留置及处理1、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子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2)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下面。3)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4)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范围内。5)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6)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拱、穹拱、薄
45、壳、蓄水池、斗仓、多层刚架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2、施工缝的处理: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2。混凝土达到1.2N/mm2的时间,可通过试验决定,同时,必须对施工缝进行必要的处理。1)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继续浇筑混凝土前,应清除垃圾、水泥薄膜、表面上松动的砂石和软弱混凝土层,同时还应加以凿毛,用水冲洗干净并充分湿润,一般不宜少于24h,残留在混凝土表面的水应予清除。2)注意施工缝位置附近回弯钢筋时,要做到钢筋周围的混凝土不受松动和损坏。钢筋上的油污、水泥砂浆及浮锈等杂物也应清除。3)在浇筑前,水平施工缝宜先铺上10-
46、15mm厚的水泥砂浆一层,其配合比与混凝土内的砂浆成分相同。4)从施工缝处开始继续浇筑时,要注意避免直接靠近缝边下料。机械振捣前,宜向施工缝处逐渐推进,并距80-100cm处停止振捣,但应加强对施工缝接缝的捣实工作,使其紧密结合。(六)混凝土的养护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上,不得少于7;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3、浇筑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井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5、混凝土强度达到1.2/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注: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时,不得浇水;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3)混凝士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4)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侯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七)外墙穿墙孔的堵塞